你这时候看的都是表面问题,你应该在楼房在建过程中去看,才知道主要的质量问题。目前,从我从事监理工作的经验来看,主要看保温(北方),结构是否按图纸施工。。。。。。其实一个房子最主要的是图纸!你应该看图纸在说话
营业税方面: 甲乙丙三方没有办成一个合营企业,虽以甲方名义立项,但产品是按出资比例分配,各自销售, 谁开销售发票谁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因为涉及谁负责办产权,而办产权必须要有发票)。但其中一方如果有以土地作投资的,还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纳营业税。 所得税方面: 参看下文—— 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31号 。。。。。。。 四、关于合作建造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问题 开发企业以本企业为主体联合其他企业、单位、个人合作或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且该项目未成立独立法人公司的,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一)凡开发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向投资各方分配开发产品的,开发企业在首次分配开发产品时,如该项目已经结算计税成本,其应分配给投资方(即合作、合资方,下同)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与其投资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未结算计税成本,则将投资方的投资额视同预售收入进行相关的税务处理。 (二)凡开发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分配项目利润的,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 开发企业应将该项目形成的营业利润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在税前分配该项目的利润。同时不能因接受投资方投资额而在成本中摊销或在税前扣除相关的利息支出。 2.投资方取得该项目的营业利润应视同取得股息、红利,凭开发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按规定补交企业所得税。
1、如果你还没有结转计税成本,那么要视同销售; 2、如果你已结转过计税成本,就不是视同销售,但要按差价交税。 3、更具体的可以参考国税发(2006)31号文
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都是有开发商填写后经过当地建委备案发给业主的,验收备案表由当地建筑质量监督站填写后发给开发商的,面积实测数据表是由有资质经过当地房管局认可的测量队出具的,其它两项没有这个东西,可能有的地方有,但是很多城市都没有。
按法规说,未完工你不应收楼的,但是你收了,物业公司进行了接管 你就得交物业费了呀!因为物业费包括员工的工资福利,设备的维保, 清洁消杀等一些费用,如果你不收楼,这些前期费用都得由地产商支付 的,物业公司不具备创收的能力,只是负责你房产中物的维护看管, 使其保值,最好做到增值的目的.....
你可以让房主和开发商协商改底单直接写你的名,因为房本没有办下来完全可以做到,要不其他手续都对你的钱有风险呀。
1、竣工备案表上面有具体验收的日期,可以作为竣工的证明;2、开发商必须用挂号信的方式书面通知业主交房,挂号信和收房通知的日期必须在竣工日期之后;3、如果有合同约定的合理延期,比如气象原因(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必须有当地气象部门的证明。 一般情况不用通过诉讼,正规的开发商会直接从尾款里面扣除违约金的。只有遇到比较恶劣的开发商而且违约金数额较大才需要诉讼。
集资建房的问题只能和单位或集资方商量了,因为现在国家严令禁止集资建房的。闹大了也不好
如果没有首付3成以上是无法购房的,即使银行按揭,现在国家已经禁止零首付购房,银行还要审核你的收入证明,证明你有合法的收入和充分的还贷能力。办理购房合同的登记备案和产权手续都需要本人或者授权委托人亲自办理,房地产交易中心要核对证件、照片的。
就您所述之情况应属于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但该质量问题是否达到退房的条件需要看合同中有无约定及该问题是否已经严重影响该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发挥。您可以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您的损失,但一般而言是采取退回原房屋价款及相应利息并赔偿您一定损失的处理方式来进行。
房子没有房产证,这种房子过不了户,只能全款改底,是不用交税的,将来房本下来应该是你的名字
可以找开发商索赔.如果你想索赔的话,建议联合一些其它业主共同找开发商,人多力量大,这样拿到合适的赔偿金可能性更大.
确实没有这样的法律,因为只有全国人大批准的才叫法律,只有部门比如建设部规定,商品房应该具备这个备案表才可以交房。
我先试着回答你一下. 1.五年的时间,一般的房地局都是指从房产证上的时间算起. 2.税率差不多,五年的期限是针对一般的住房,如果像别墅之类的五年以上还是要交差额营业税的 3.20%的那个是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没有听到可以退的说法.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这种情况,是由于开发商内部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问题,只能祈天保佑,房屋能顺利竣工交付,不要成“烂尾楼”就好了,打官司并不能解决问题,真遇上赖皮的开发商,一走了之,就算官司赢了也找不到被执行人,这种情况在中国比比皆是。
为了符合综合验收的交房标准,应该作好室外管网、燃气、水电的接入、小区的道路、绿化,大约要3~5个月,由于燃气、水电都属于垄断部门,常常不会及时给予安装,因此开发商要到处磕头才行,如果开发商不肯低头,常常会拖延很长时间。
如果还没有登记备案,可以按照退房处理,和开发商协商原价退还,如果开发商可以卖更高的价格一般同意退房。如果已经登记备案就需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退房,比较麻烦。
房地产行业一般没有材料仓库,因为按照规定房地产公司不能自己施工,否则税务局会加收施工的营业税,这些设备都是由施工企业自己保管,开发商不管。
我建议你还是选择瓷砖, 首先地采暖对木地板的要求很高 ,因为木头会有遇热变形的问题. 综合来讲,瓷砖和木地板的取暖效果基本相同. 你的装修风格是欧式简约,还是瓷砖的好.
你可以打12319电话去详细咨询。 一般来说,拿着购房手续,到住房所在区的土地局区办理。
尽快去找物业吧,占这点小便宜心里总是不安,毕竟不是长久之计.
最好是通过公司办理,就交点过户费,主要是你要在合同内写清楚这些事宜,并写清为约责任和赔偿条款,哪怕写的赔偿金多些,着都是对双方的保证.
就是建筑设计专用名词叫做结构找坡,这是设计规范要求的,不是开发商故意或者工程质量的问题,目的是屋面排水必须有千分之几的坡度,否则屋面会积水,引起漏水,即使屋面有防水层也必须排水。有的是由隔热层来找坡,屋顶就是平的,没有坡度,可是现在的隔热层都是硬质发泡聚苯乙烯板材,无法找坡,因此采用结构找坡。可以看看施工图纸,是否按图施工就可以了,如果图纸就是设计有坡度就不是质量问题。
不管怎么说,罢交物业费是不对的,并不是明智之举。 当务之急是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只有业主委员会才有资格罢免物业公司;并积极搜集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以及收费过高等的证据;为有以后罢免作准备. 附: <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与 <重庆市城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分级指导标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当然不同区域城市的收费标准也有不一样的.请你以些作参考..
豪宅是老百姓的称呼,官方用语是高档住宅,在北京等城市14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属于高档住宅,契税3%,普通住宅契税1.5%。没有其它区别。
首先你和对方协商,如果取消合同,对方是否同意。如果不同意可能就要涉及到民事诉讼。毕竟没过户的话在法律角度房子还属于你的。你可以按照你们当初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赔偿,如果合同当中有明确的违约责任,那就按合同办事就可以了。不过现在的房价和当年一定不一样了,对方肯定也要坚持按原价购买此房的。 我想最终解决问题的方法可能要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如果有违约条款,你按照违约条款的内容赔付我想也就足够了。你合同的内容我也没看到,不知道里面涉及到你的违约责任有多少。最好能看到你们当初签署的协议。
现在好象是千3提,二手是15%.只要你努力你适合每个行业都不错的.
有的城市比如厦门规定所有的客户费用都由开发商来缴纳,然后含在房价里面,但是有的业主并不需要有线电视也必须承担,而且含在房价里面就必须缴纳契税和营业税,就是说白白浪费10%的契税,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通讯等几乎要多交2000元的契税。
根据国家规定,商品房买卖税费由契税(按交易总额6%计,由买方缴纳,其中50%在签约后缴纳,其余在办产权证时缴纳)、印花税(由买卖双方按交易总额的0.1%,各付50 %,在办理产权证时缴纳)、交易管理费(按交易总额的1%缴纳,买卖双方各付50%)等三项组成。
如果是顶楼的屋面出现外墙一侧低于另一侧可能是结构找坡的原因,一般楼板在施工时都要用水平尺和经纬仪定位,不会出现如此大的误差,除非是非常烂的施工队伍。应该找开发商看看十分符合图纸,确实属于施工质量问题找开发商索赔,当然开发商还可以找施工单位索赔的。
房子不是黄金,即使黄金也要跌价,香港,日本经济泡沫房产暴跌一半,人家是真正市场化,中国房价一跌立刻有人跳出来叫喊,为什么,因为触及到某些人的利益,房产大老语出惊人房地产就该暴利,尽管百姓叫苦不迭,然而有些人的话一句顶一万句,房价高低不由百姓来定,所谓上涨按市场规律,下跌有政策保护!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房产上涨背后是土地上涨,增加财政,房价飙升,大大拉动GDP,有力提高政绩,有利于形象工程,焉能下跌!!!当初股市60倍市梦率,闽东电力更报出80倍的天价,泡沫明显,某些人却瞪着眼说很正常,结果如何,然而房价有其自身的规律不是哪个人所能掌控的,围湖造田终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水皮先生说好;该跌的,早晚要跌,股市如此,房市也如此
这个价钱想租两室有点困难,你去易居网上看看吧,都是个人登记的不用交中介费
你要先确定,你的门是不是方向对的,门分左开和右开的,如果事先知道门的开向,再装的反向门,是不能索赔的,如果所有门是开发商装的,那顶多就是反向装,索赔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