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账务处理
甲、乙、丙三房地产公司共同出资,投资建设A房地产项目,该项目挂于甲方名下,目前A项目已竣工,甲方把乙方、丙方的开发产品按出资比例分配给各方自己销售,请问,甲方这样处理视同销售吗?
1、如果你还没有结转计税成本,那么要视同销售; 2、如果你已结转过计税成本,就不是视同销售,但要按差价交税。 3、更具体的可以参考国税发(2006)31号文
1、如果你还没有结转计税成本,那么要视同销售; 2、如果你已结转过计税成本,就不是视同销售,但要按差价交税。 3、更具体的可以参考国税发(2006)31号文收起
我***
2006-07-25 20:18:27
还是你? 这个开发商怎么和别的差别那么大,还是找律师吧.
买新房划算。
关于开发产品的账务处理!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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