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据上海深圳先行城市的经验,地铁楼盘的升值往往在地铁开通后一年,所以正式通车后是否会涨价还是因项目而异。
在目前的执法环境下,只能表示同情而已!关键是看我们大家团结一致、继续努力!
按照合同签订上的约定的交房日期计算,建议你竣工验收之日多少天后可以约定你的付款周期,而你入住日起可以约定质保期为两年,漏水项目为五年等。
房屋的实测面积具体是指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完成并由国家工程规划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房地产开发商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委托具有专业测绘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参考图纸、预测数据以及国家测绘规范的相关规定对楼盘进行实地勘测、绘图、计算之后所得出的面积。 这个数据是开发商和业主进行房屋交易的一个法律依据,是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结算物业费以及相关费用的最终依据。 房屋的预测面积是指在商品房的期房销售中,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由房地产主管机构所认定的拥有测绘资质的专业房屋测量机构,根据施工图纸、实地考察和国家测量规范的相关规定,对没有施工的房屋面积进行预先测量计算后所得出的面积,它是开发商进行合法销售的面积依据。
<p>1、商品房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由增城市建设局验收的,并出具相关证明。2、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筑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鉴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未纳入广州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针对你反映的情况,可以双方协商约定或以补充协议方式完善,所以关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情况可以咨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4、你可以咨询供水、供电、供气、通邮的职能部门,是以什么方式出具已供水、供电、供气、通邮的证明。谢谢!建设局电话:82755239。</p>
<p>案件已转给相关处室,待案件处理完后,将直接用邮件回复您.</p>
<p>您好,根据《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自新建商品房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之日起九十日内,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初始登记,办理《房地产权权属证明书》:(一)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四)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其附图;(五)房屋测量成果报告;(六)房屋门牌证明。新建非商品房屋,由权利人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申请初始登记。关于局网站中的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已废止的问题,我局将在有关流程完结后尽快更新网站中办事指南。此复。</p>
<p>您好,限价房今年暂无销售计划,请关注媒体公布信息或登陆广州阳光家园网站查询。根据《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已购限价房者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因购买、继承、赠与、析产等原因再次拥有自由产权住宅的,应当在办理再次拥有住宅的产权登记前申请由国土房管局回购或安排符合限价房购买资格者购买。回购或购买的价格按照原销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市国土房管局放弃回购或未安排符合限价房购买资格者购买,以及再次拥有自有产权住宅时限价房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已满5年的,应当按相关规定补交土地收益价款。购买限价房的申请人应当在购买申请时书面承诺遵守前款规定。已购限价房者违反承诺的,市国土房管局有权依约定限制其新购商品住宅买卖合同的登记备案和产权转移登记。</p>
<p>穗建信访复字〔2013〕727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商品房<br/>交楼条件相关问题的回复朱锐:<br/>您通过百姓热线咨询商品房交楼条件相关问题的信访件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br/>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br/>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不是工程交付使用的前提条件。<br/>三、根据我市工作职责分工,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房地产买卖和商品房合同管理工作,您的商品房合同上涉及的其他交楼条件等有关情况可向该局咨询。<br/>此复<br/>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br/>2013年11月18日<br/></p>
<p>穗建信访转字〔2012〕645号<br/>信访件转办告知函徐惠敏:<br/>市府网站百姓热线转来您反映《信华花园二期(华景里)存在房屋严重渗水问题》(穗建信访〔2012〕645号)的信访件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br/>根据我市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权限分工,我委已将您反映的问题以《信访件转办函》(穗建质信[2012]6-14号)书面转天河建设和水务局办理,要求他们将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在信访规定时间内将有关处理情况答复您。<br/>此复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p>
<p>限价房今年暂无销售计划,请关注媒体公布信息或登陆广州阳光家园网站查询。</p>
本案中,乙公司“逾期交房”,从表面上看,似乎是甲到期拒收房屋而造 成的。实际上,乙公司所交的房屋是不符合条件的,因为该房屋没有经过建筑 工程竣工验收,是否合格还是未知数。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 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 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 乙公司的辩驳理由得不到法院支持。根据《合同法》107条的规定,乙公司应 对甲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114条的规定,甲只能选择要求被告赔偿 损失或支付违约金,两者择其一。经法院调查,发现违约金数额不能弥补甲的 租房费损失,因此甲可以只主张被告赔偿房租损失。本案中,虽然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在期限内交房,但实际上已经是“逾期 交房”了。为了防范开发商找借口逾期交房,购房人要注意以下三点:(1)购 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有专门条款对交房的期限进行约定; (2)关于开发商的逾期交房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都要约定明确、 具体,具有可操作性;(3)对不可抗力的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 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 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 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 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 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 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 约履行。 甲作为商品房买受人,享有知悉其所购房屋真实情况的权利,并有权在 其利益受到损害时通过诉讼获得司法救济,有权利依据自己了解掌握的情况 提起诉讼。 按照民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尽管甲对其提出的房屋建筑面积短 少的事实主张负有举证义务,但因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的测量涉及专门性问题, 需要通过专业的测量机构进行,甲在诉讼中申请鉴定并愿意支付相关鉴定费 用,理由充分,依据合法,符合举证要求。根据公平原则,应视为其已尽到举 证责任。乙公司在没有充分的证据推翻甲的主张的情况下,则有义务配合鉴定 机构对讼争房屋面积进行测量鉴定。但乙公司未能提供由其掌握的、且为测量 鉴定需要的竣工平面图,导致法院无法通过鉴定来查明案件事实。有鉴于此, 乙公司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甲关于其所购房屋建筑面积短少的主张 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 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 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 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 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 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被执行 人将其所有的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虽未 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第三人确无过错的,可以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该条规 定重点明确了三个条件:一是第三人支付了全部价款;二是第三人已经实际占 有了该财产;三是第三人对未过户登记无过错。 本案中,丙已经付清全部房款,并且人住,只是因为乙的原因才没有过 户,丙没有过错。因此应当从实际出发,从维护交易秩序和善意一方的利益出 发,在坚持以登记为标准的原则下,适用过错原则。如果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 价款并实际占有,虽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的,如 由于登记部门的原因或者其他非第三人所能控制的原因,应当认定其已经取得 该财产的所有权,应当裁定解除对该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以公平保护第 三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査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 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 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 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 封、扣押、冻结。
本案中,甲乙签订的协议符合房屋买卖的性质。双方的法律关系属于以支 付建房款的方式购买房屋的买卖法律关系。该买卖行为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该买卖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 故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人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人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竣工预计是在2018年,房价的话目前不太清楚,如果那边有认识的人话,可以让他们帮你问问,但我觉得房子的质量还是挺好的。习大大去考察过那里的配套设施,听说很满意,还对日上防盗门、恒洁卫浴什么的表扬了呢,价格的话应该不低。毕竟那个位置还是有很大升值潜力的。
跟项目延期一个道理。<br/>前期不着急,投入资金和人力不到位。<br/>快要交房了才着急着去赶进度。<br/><br/>不过有个特点,开发商喜欢冬天之前交房,因为北方要交取暖费了。
交房验收时应该要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技术指标、测绘报告等各种详细的技术资料,而且要求出示的是蓝图,验收时最好自已找个专业的技术人员一同去,我前几天刚交房就发现房子的内墙粉刷的沙灰不符标准,不专业的人根本不会去注意的!
我个人觉得首先要请他办理完房产证、土地证后交易才有所保障。有了房屋必须具备的有效证件后,您如果能一次付款手续就比较简单,签好买卖合同,办好公证,交款,房产过户,房子就是您的了。如果您要按揭就要请中介帮您完成了。当然您全权委托的一定要是个有良好信誉的中介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没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不得交付使用,你所说的没有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专用章,即为不具备交付使用的法律条件,与合同约不约定盖部门章子无关,开发商违反了规定应按合同违约的条件进行赔偿。
我的房子于二年前购买,合同中约定是二年内可办好房产证,可开发商到现在还未提供,理由是房子未通过验收,我该向什么部门反映? 回答; 1 '向什么部门反映'肯定是没有用的,因为开发商由于各种对自己有利的原因(例如资金后已经用房产抵押等)已经把你要投诉的衙门摆平了。 2 再苦苦等待也是一事无成的,不要以为开发商会良心发现,马上帮助你解决。 3 拿起武器(舆论),联合业主与开发商战斗,胜利才会有希望。 4 斗争的方法例举其一,原则是打在开发商的心窝,痛在心中。如果房屋还未完全售出,或开发商还有其他楼盘,将你们的痛苦广而告之他们的销售客户,未来的受害者。 相信你们会想出更好的办法,祝你们维权成功。
阿峰:你与原开发商签定的合同应有效.如应原开发商转让相关卖房事宜定有手续,应能拿到产证,但原开发商应书面通知您.您也可到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查相关初始登记事宜.
按你所说,只能找装修公司重新做防水了,其实花不了太多钱的,即使开发商做过的防水,你也应该自己再一次,难道你真的相信他们的工作吗。我卖了那么多房子,我都告诉我的客户自己重新做一次,这也是对自己负责啊,不是吗,干嘛那么想不开啊,做个防水200块钱足够足够了,
一般开发商通知小业主交房时间会比较早,建议大家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因为在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会很多,而陪同验收房子的人不会有太多时间仔细的陪同你去看房子,最好是第三天或第四天比较好。 一、验收时需要带的工具: 1)1只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 2)1只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 3)1只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 4)1只5米卷尺——于测量房子的净高 5)1只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 6)1只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 7)1只水笔——用于签字 8)1把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 9)1只小凳子和一些报纸、塑料带、包装绳——用于时间长,可休息一下及预先封闭下水管道。 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 二、过程: 1)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部分,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需要查验: 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 B、《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 C、《竣工验收备案表》 D、面积实测表 E、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 如果房产商准备充分的话,一般10分钟即可查看完资料。 2)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问题。 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先查看售房合同,看之间的误差为多少,一般为3%,3%之内不考虑,超出部分进行处理,建议定合同为2%误差,但是不超过5%比较好)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一般这个时间因人而变,时间为30--40分钟 三、验收房子: 看完那些资料后,基本就可以去验收房子了。暂且先不要交付一些物业费用及相关费用,此时物业会催促你来交付,可同他们交流,验收好后,再交付费用。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若有远程抄表另)等几把。接着就可以同物业人员一起去房子里了。(记得拿那些工具哦) 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阳台裂缝危险大) 【提示】:由于新房子空关时间较长,在门窗轨道里会有一些灰尘和建筑垃圾,所以切不可很冲动,用蛮力推拉门窗,一感觉有阻塞感的时候,仔细查看一下,用扫帚清楚后就可以看了 2)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 【提示】:特别是查看一些墙体是否有水迹,特别是一些山墙、厨房卫生顶面、外墙等地方,如有的话,务必尽快查明原因。 3)仔细检查地面,仔细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 【提示】:如有空鼓,一定要责成陪同物业人员尽快修复,否则在装修中会很容易打穿楼板,妨碍邻里关系。以上2-3项可用工具小榔头和塞尺。 4)水电煤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大开龙头查漏堵,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看水压,二、来试试排水速度。(一般新房子会配一个简易龙头给业主)。用万用表测量各个强弱电是否畅通。 【提示】:关闭分闸,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 5)验收下水情况,先用面盆盛水,再向各个下水处灌水,分别是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厨房和卫生及阳台地漏等,基本是每个下水口应灌入两盆水左右,应听到咕噜噜的声音和表面无积水。 【提示】:做好这些后,确认没问题,要尽快将这些突出下水(如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拿一塑料袋罩着水口,再加以捆实,而象地漏等下水需要塞实(记得留一可拉扯掉的位置)。 6)验收地面下水情况。在厕卫放水,浅浅就行了(约高2cm)。然后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4小时后查看其家厕卫的天花。 【提示】:在全部用完水后,应再打开水表,看清楚水表数字,记录下来,同时要记录电表数字。 7)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提示】:通常在这方面,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但是确实要仔细核实。 8)测量一下楼宇的层高,用5米卷尺即可,采样数据来源地点与具体数据,最好把水表、电表数字、楼高、马桶坑距、浴缸长度和宽度、冲淋房尺寸、吊顶高度都记在一个自己的小本子上,同时把一些验收房子的数据和问题写在物业公司提供的纸张上。 最后好了,检查完这些工作,如果没问题的话,那就交钱去吧;若有问题,需要同物业人员确定解决方案和解决日期,看解决结果是否影响收房,若影响,需要进行交涉了 同时,你要注意房子的防水性能,阳台、卫生间(检查上面间)
首先是你的房子是装修的还是毛坯房? 基本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进行验收: 1.从国家规定的房间内的层高不低于2.6米; 2.观察窗户是否严密,窗扇开启灵活,是否存在渗水问题?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有无开裂情况。 3.洗手间的卫生器具按装是否好用,冲水快慢,地面是否存水?上下水是否合理?各个器具全放水! 4.室内门是否变形,开启灵活,装饰面是否滑伤,颜色是否一致?五金是否配套? 5.仔细检查地面地砖是否空鼓?房间方正,地板是否有响声等?水泥的地面裂纹情况! 6.房间内的强弱电是否好用通电,是否合理?如有万用表试查! 6.房间方正、朝向采光情况?将来采暖、煤气等装的位置?查看水电的畅通情况,打开水查漏堵,尽可能的让水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水压,二来看水排水速度! 7.最重要的是进户位置? 8.实用面积,有必要的话先量一量,心中有数? 9 .还有很多,比如油漆的质量、乳胶柒的质量、分色线是否平直、阴阳角是否平直等等,特别是厨房、卫生间、外墙等位置的墙体有无渗漏,有待验收时检查。 10最后把水表、电表数字、楼高等尺寸记下来,如果没问题的话就可以交钱;若有问题的话要求解决方案和时间,看是否影响交房,如影响就要交涉了! 本人为本专业人员多年,以上供你参考,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网友原创:新房入伙验收注意事项 (更新日期:2004-04-16) 绝大部分网友是第一次买房子,到了交房日,很是兴奋,往往会不知所错,碰到的问题:怎么验收房;交房手续是什么;交房要付多少钱;碰到房子问题怎么办;什么是房子质量问题等等。建议收房日期:一般房产商通知我们小业主交房时间会比较早,建议大家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因为在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会很多,而陪同验收房子的人不会有太多时间仔细的陪同你去看房子,最好是第三天或第四天比较好,需要带的工具: 1)1只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 2)1只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 3)1只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 4)1只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 5)1只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 6)1只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 7)1只水笔--用于签字 8)1把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 9)1只小凳子和一些报纸、塑料带,包装绳--用于时间长,可休息一下及预先封闭下水管道。 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 过程 1)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部分,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需要查验: 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 B、《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 C、《竣工验收备案表》 D、面积实测表 E、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 如果房产商准备充分的话,一般10分钟即可查看完资料。 2)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问题。 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先查看售房合同,看之间的误差为多少,一般为3%,3%之内不考虑,超出部分进行处理,建议定合同为2%误差,但是不超过5%比较好)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一般这个时间因人而变,时间为30--40分钟 验收房子 看完那些资料后,基本就可以去验收房子了,凯文顾问提示:暂且先不要交付一些物业费用及相关费用,此时物业会催促你来交付,可同他们交流,验收好后,再交付费用.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若有远程抄表另)等几把。接着就可以同物业人员一起去房子里了。(记得拿那些工具哦) 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阳台裂缝危险大) 【提示】:由于新房子空关时间较长,在门窗轨道里会有一些灰尘和建筑垃圾,所以切不可很冲动,用蛮力推拉门窗,一感觉有阻塞感的时候,仔细查看一下,用扫帚清楚后就可以看了 2)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 【提示】:特别是查看一些墙体是否有水迹,特别是一些山墙、厨房卫生顶面、外墙等地方,如有的话,务必尽快查明原因。 3)仔细检查地面,仔细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 【提示】:如有空鼓,一定要责成陪同物业人员尽快修复,否则在装修中会很容易打穿楼板,妨碍邻里关系。以上2-3项可用工具小榔头和塞尺。 4)水电煤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大开龙头查漏堵,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看水压,二、来试试排水速度。(一般新房子会配一个简易龙头给业主)。用万用表测量各个强弱电是否畅通。 【提示】:关闭分闸,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 5)验收下水情况,先用面盆盛水,再向各个下水处灌水,分别是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厨房和卫生及阳台地漏等,基本是每个下水口应灌入两盆水左右,应听到咕噜噜的声音和表面无积水。 【提示】:做好这些后,确认没问题,要尽快将这些突出下水(如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拿一塑料袋罩着水口,再加以捆实,而象地漏等下水需要塞实(记得留一可拉扯掉的位置)。 6)验收地面下水情况。在厕卫放水,浅浅就行了(约高2cm)。然后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4小时后查看其家厕卫的天花。 【提示】:在全部用完水后,应再打开水表,看清楚水表数字,记录下来,同时要记录电表数字。 7)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提示】:通常在这方面,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但是确实要仔细核实。 8)测量一下楼宇的层高,用5米卷尺即可,采样数据来源地点与具体数据,最好把水表、电表数字、楼高、马桶坑距、浴缸长度和宽度、冲淋房尺寸、吊顶高度都记在一个自己的小本子上,同时把一些验收房子的数据和问题写在物业公司提供的纸张上。 最后好了,检查完这些工作,如果没问题的话,那就交钱去吧;若有问题,需要同物业人员确定解决方案和解决日期,看解决结果是否影响收房,若影响,需要进行交涉了。 -------------------------------------------------------------------------
一直以来不明白一个事情:“为什么少数业主买完房产就后悔”?至于说相关的费用是否该缴纳,前面的几位网友说的已经很清楚了。所以我想在这里和大家探讨这一部分人的心理问题,不妥之处请大家指正。 正像这位朋友所说的,购房以后产生了一种害怕风险的心理,我想这种心理大家都可以理解,重要的是怎么去克服这种害怕风险的心理病态。既然你已经选择了购买房产,那么对于之后所产成的一些相关费用就应该有充分的心理准备,盲目的害怕没有可支持的理由。你购买房屋就一定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为什么要怀疑自己的能力呢?当然除非购买行为太盲目,没有对自己的经济实力作出真实的评估。假如是这种情况的话,事以至此只能是自己坚持下去想一些更加好的弥补办法。 我想起来一个案例:某个小区有两个年轻人购买了一个阳光三居室,小伙子今年25岁,姑娘今年23岁,两个人都从事广告工作。有一天和他们聊天问起购房贷款压力的问题,小伙子说:“压力很大,首期我们只能够付款5万元,另外的70多万元我们选择贷款(长期),我们选择这里的房屋,因为我们两个人都非常满意,所以我们都认为值得。至于说还贷款我们找人为我们评估了,评估结果认为我们两个人完全有能力还贷。我们选择没有错,今后就要看我们怎么去努力工作以减轻还贷压力。呵呵,明天会更好!”其实两个人的月收入只有区区4600元,但是为什么他们不感到恐惧呢?关键是他们经过了专业的评估,做到了心中有底或者说避免了自己无理由的恐慌产生。后来,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从事的工作两个人非常努力得到了回报。工资有小步增长,而精神面貌却得到了领导的多次夸奖和同事们的羡慕。我想他们的做法说明:他们把压力变成了努力稳定工作的动力。在写这个文章的时候他们又在准备添置代步工具——汽车了。 上面的例子我认为是非常典型的“安稳生活型的典型”。下面还有一个例子是“投资经营型”。 一对三十左右的夫妻,有一个可爱的孩子。丈夫从事装修设计工作,妻子是某个学校的老师。有二十几万的积蓄,在没有购买房产之前对小区做了非常详尽的调查研究,于是购买了一个90平方米左右的两居室。购买价格(4800元/平方米),总房款43万左右,首付30%其它用商业贷款。两年半以后出售6800元/平方米利润可观。后来见面以后他们说已经在另外一个小区又购买了一处房产等待出售之中。对于他们的经营理念我深感佩服,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别人做不到呢? 上面两个案例中的业主在居住这个小区的时候对于物业工作相当满意,因为良好的物业管理使得他们的房产增值了不少。大多数业主都希望自己居住的小区是文明优质小区,可是良好优质的小区离不开业主的参与。物业公司做得不好的地方业主要提出来,虽然每一条意见不见得完全采用,关键是这种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坦诚交流。物业公司做得好的地方也需要业主的赞扬,以便不断提高服务工作的水平。或许这就是“良性循环”吧。 相信自己的投资眼光,给自己信心,生活会越来越好。
基本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进行验收: 1.从国家规定的房间内的层高不低于2.6米; 2.观察窗户是否严密,窗扇开启灵活,是否存在渗水问题? 3.洗手间的卫生器具按装是否好用,冲水快慢,地面是否存水?上下水是否合理? 4.室内门是否变形,开启灵活,装饰面是否滑伤,颜色是否一致?五金是否配套? 5.地面地砖是否空鼓?房间方正,地板是否有响声等? 6.房间内的强弱电是否好用通电,是否合理? 7.最重要的是室内的空气含量是否达到环抱,有无环抱检测报告? 8.还有很多,比如油漆的质量、乳胶柒的质量、分色线是否平直、阴阳角是否平直等等,有待验收时检查。
首先是你的房子是装修的还是毛坯房? 基本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进行验收: 1.从国家规定的房间内的层高不低于2.6米; 2.观察窗户是否严密,窗扇开启灵活,是否存在渗水问题?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有无开裂情况。 3.洗手间的卫生器具按装是否好用,冲水快慢,地面是否存水?上下水是否合理?各个器具全放水! 4.室内门是否变形,开启灵活,装饰面是否滑伤,颜色是否一致?五金是否配套? 5.仔细检查地面地砖是否空鼓?房间方正,地板是否有响声等?水泥的地面裂纹情况! 6.房间内的强弱电是否好用通电,是否合理?如有万用表试查! 6.房间方正、朝向采光情况?将来采暖、煤气等装的位置?查看水电的畅通情况,打开水查漏堵,尽可能的让水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水压,二来看水排水速度! 7.最重要的是进户位置? 8.实用面积,有必要的话先量一量,心中有数? 9 .还有很多,比如油漆的质量、乳胶柒的质量、分色线是否平直、阴阳角是否平直等等,特别是厨房、卫生间、外墙等位置的墙体有无渗漏,有待验收时检查。 10最后把水表、电表数字、楼高等尺寸记下来,如果没问题的话就可以交钱;若有问题的话要求解决方案和时间,看是否影响交房,如影响就要交涉了! 本人为本专业人员多年,以上供你参考,希望能对你有帮助,我发个例件给你看看,供借鉴! 用电、费用成为矛盾焦点 收屋验房先看电表 新年新房拿钥匙本来是件高兴事儿,好容易盼到了这一天,刀先生却乐不 起来了:合同上明明写着小区供电是市政电,交房时却变成了临时电,想仔细 看看房子,却被告知不交齐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一大堆费用别想拿钥匙…… 新年过后,随着众多楼盘的陆续竣工,交房高峰即将来临,交房大战也不可避 免地打响了。 元旦春节前后,是北京楼盘竣工交房的一个高峰,而每年收房高峰的来临 也会引发许多矛盾,交房大战往往使得开发商和业主两败俱伤。业内人士提醒 消费者,收房时要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将验房时发现的问题书面呈递 给开发商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 李女士在南三环附近买了一套房子,入住一年后才发现小区用电还是临时 电,找到开发商理论,对方早已没有了当初卖房时的热情,一拖再拖始终解决 不了。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小区使用临时用电的现象非常普遍,“以前还都藏 着盖着,现在好像变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了。”据他讲,出现这种情况,除了 市政供电线路铺设进度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开发商没有按有关规定向供 电部门缴纳相关费用,而临时用电由于电压不稳,经常会出现跳闸等现象,不 能保证居民生活正常用电。一位售楼人员告诉记者,小区用的是不是市政电, 可以到住宅所在地的供电公司查询,除此之外,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它用 的是不是插卡式电表,如果不是,而开发商又说不出具体什么时间换,那就要 小心了。 除了用电问题,各种费用的缴纳也是引发交房大战的原因,业内人士提醒 购房者,收房时要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验房后,业主需要缴纳的费用主 要有:未支付的购房款尾款、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而契税、公共维修基金 等是业主在办理产权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1:在初步合同中,中介要求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我们要付70%的房价,另外30%在房子 过户时付,因当时我们对此不太了解也没有提出异议。 2:现中介说不能保证任何卖方证件有效,但要求我们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我们要付费 全部100房款。据我们获得的资料,我们现要求在补充合同中,在对方资料能获得房 管部门批准上市时付款30%,过户后30%,房子验收合格30%,对方付清所有管理费及 搬出后10%。 3:但中介坚持现在付全部100%房款。 4:我们说如果谈不拢,就大家解除早期合同,中介说这样算我们违约,要扣住定金 当罚款。 我们是第一次买房不可能在一开始就什么都明白。中介在这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如 有关审核对方证件。请问律师先生我们现应怎样办才能保护我们应有的权利,防止 可能的陷阱? 1、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我们要付70%的房价,另外30%在房子过户时付是正确的,一般都是这么操作。 2、一般来说,在过户当天交给大部分房款,因为过户立契时土地局就已经受理过户申请,也就是说这个时候房产已经更名不属于原来业主,所以应该交付大部分房款,剩余在办理物业交割时并且确认原业主已经结清费用之后给付。 3、你们之前很可能签订的是定金合同,定金是不能退还的,现在解除合同那么定金就不退还了。 最好的办法:所交款项不要在马上交给房主,可以交给中介(最好是在过户前一个小时打到中介帐户),过户之后再由中介转交,因为过户时是由土地局审核业主证件真伪。
这个还没有规定,但是消防的规定,当建筑面积达到一定的数量及所租用的房子的使用时,必须考虑安全的设施。另外特殊行业更应该报消防局备案。一般房东的房子在面积允许范围的应有基本的消火栓等。 象你们这样的情况,属于在双方就租房时的问题,还应该双方协商解决。
实际当水管敷设完后,最为关键的是给管道打压,象家庭的上水管你可以要求打到8kg,观察30分钟有无减压或渗水!不管工程还是家庭的给水管道,在这方面是不能含糊的.一旦打完压后才可以封闭(这就是所谓的隐蔽工程验收).当然打压是在你新敷设的管道部分进行的,它是把这部分单独进行打压的,当打完后再连接主管.
你可以开展一个帮助买房目标一致的群体进行“团签”的项目,应该有发展!
人于2003年5月份,贷款按竭了一套73平米的商品房,由于“竣工验收报告”的问题,直到(2004年12月份国土局才有备案),但也不知何时才能办到房产证,因此本人想“起诉”发展商,由于种种原因本人没有每月按时地向银行交按竭金,累计九个月以上,所以银行与本人中止了贷款按竭业务,之后发展商的委托律师找本人进行商议退还房款,但价格却压到很低,而且不赔偿“没有办到房产证”的违金,所以无法达成协议;因没有达成退房款协议,律师就以要本人还清“其余房款”为由,令我签署了一份受权发展商收租金的声明(房子于去年10月份已出租,合同签了一年),请问我还能推翻这份声明吗?但又因房子还没有办到房产证,所以其它银行也不受理本人的贷款按竭业务,请问这种情况本人应该如何处理?如果告发展商,胜诉会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