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关于购买单位房,那就要注意卖方是否对该房具有完全的产权,并且还要注意卖方真实身份是否为房主,除了这些,还要注意卖方是否经过其他共有产权人的同意才卖房。 确定以述问题后,你才能开始谈价格与付款方式,签订合同。
房地产证不可以改名,这里有多种情况的,应慎重购买。虽然私自建立的合同有一定的约束力,但最终更名还得以交易时在房产局签的合同为准。 另外提醒你千万不能轻信某某人认识某某能办证的骗局,最终还得买卖双方本人到房产局交易。其实缴纳各种契税用不了多少钱的。一定自己亲历亲为才行。
定金应该在总价的20%以内 业主收下定金以后 若买方违月则定金不在退还 若卖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 付定金要签份定金协议 至于定金付多少合适 就看你买此房的决心了 超过20%的部分不算定金
合同是有效的,规避风险的最好方法,就是签定购房合同时要把这事实说清楚,规定卖房人要在多长时间内办现房产证,和解除抵押,还有要约定过户时间。
简单的说,房地产出资验证主要是一个权利及其转移和作价的问题,也就是说,至少应确认:在投资时点前,出资方拥有产权;出资时,产权移交给被投资方,被投资方获得产权;由全体出资人在经法定机构评估的基础上确认投资作价
国家为照顾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而实施优惠措施,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即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上市后,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这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书所拥有的权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样,惟一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购买人要按经济适用房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没有标定地价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这样, 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购买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再次交易的时候,就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了。 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商品房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一般在市场上买到的都是商品房 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区别:一是主体,后者是具备一定条件的消费者才能购买;二是价格,后者肯定比前者要便宜;三是信誉,往往后者的开发者信誉较好。四是售后服务,后者往往比较负责。当然,后者往往所处地理位置属于城郊。您如果资金实力雄厚,还是要综合考虑地理位置、房屋质量、装修级别、小区综合配套等因素。
应注意以下问题: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购房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作为购房者来讲,是老百姓一生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说先得安居才能乐业,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讲买一套称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是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不时在报纸或者其他的新闻媒体上有所披露,其实,很多问题应该说是如果购房者比较谨慎,对于购房的知识比较了解,很多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个人在购房中,大体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后面我会讲开发商的资信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讲。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具体讲,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 第一,如何阅售楼书。售楼书通常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在阅读售楼书的时候,首先要注意售楼书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这是对开发商资质衡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为了确认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一个是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查询、核对,核对这家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名副其实的,是不是有预售许可证。其次,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审核售楼书的外观图、小区整体布局图、价格、地段、房型、规划配套、优惠条件以及投资者等信息,决定是否购买。阅读中要明确售楼书中广告的信息,有些开发商会采用一些比较模糊的方式说明,比如说多少多少分钟的车程,10分钟的车程、5分钟的车程来说明它的地段是多少合适、优越,那这5分钟车程和10分钟车程的伸缩性就非常大了,你是开的小轿车还是公共汽车,是什么时速的,所以用几分钟的车程确定地段的位置,这已经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是违法的广告。可是,往往在售楼书中都有这个,我们应该特别注意。 怎么保证售楼书的内容具有法律效率?我看到售楼书之后确实非常感兴趣,但是又怕最后买了房子以后,不象售楼书中所描述的那些美妙?怎么办?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要从法律上确保售楼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一定要把售楼书的内容明确的写到后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这是法律规定要有的。如果我就是认定售楼书中所描绘的物业的美妙环境,这么好的户型、这么好的地段,想确保、约束开发商一定要按照售楼书中说的履行它的义务,就把售楼书的内容向开发商提出写到合同中。这样的话,一旦开发商没有按照售楼书写到商品购销合同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他就要承担责任。 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要注意,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担保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 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叫验收“两书”。什么是两书呢,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通常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登记,在使用年限内承担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说防水是三年,墙面、管道渗漏是一年,墙面抹灰脱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积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热供冷系统等设备,卫生洁具、开关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用户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通常应该包括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住宅的结构类型、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电、燃器、消防等设施配制的说明,以及门窗类型使用事项,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阳台等部位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里。 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在购房的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在有些情况下,在什么情况下签订房屋的限售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签订预售合同。限售合同是你想买的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了商品房,这个时候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是房地产的限售合同。如果你购买的房子尚未竣工验收,就是期房,这个时候签订的是房屋的预售合同。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问题,有三种计算方式。一个是按套计价,一个是按建筑面积计价,还有一个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值。通常,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方法比较少用,而通常用的是按照建筑面积,它是指按住宅面积外围线来计算。一般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套内销售面积和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是对购房者最为有用的是套内的使用面积,因为这种面积是购房者真真切切能够具体使用的。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把套内的建筑面积和公摊的面积写清楚。 所以,购房的时候购房者特别关注面积,一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里写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积是多少、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积缩水给消费者带来的坏处。 在购房过程中,怎么处理面积的误差呢?通常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要双方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双方约定都可以,多了怎么办、少了怎么办都可以约定。通常,现在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购销合同都不是这样,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通常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通常约定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约定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约定得这么明确,建议还是可以接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没有超过据实结算房款,如果超过的话,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还有一个问题,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通常里面约定有一个不可抗力条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这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不可抗力才能够免除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责任,也就是说免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不能约定成不可抗力,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从法律角度讲,我们觉得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等于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所以,建议购房者对于不可抗力这个条款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我免责。 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再一个提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这些比例数字,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个百分数,很多东西就差很多。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最后,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在商品房的买卖中确实涉及到很多专业方面的法律知识,普遍的购房者很难一下子了解熟悉这些问题,因此为了减少风险,预防买卖合同中的陷井,建议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聘请律师,把相关的事情请律师办,虽然要支付一些费用,但会降低风险
需要,因为新的婚姻法规定,只要夫妻双方结婚有五年或者是五年以上,离婚的话,婚前财产在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下就会自动的算为夫妻共有财产。所以你要是想只有你一个人拥有这套房子的话就拿着购销合同去做公证吧!
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现售商品房申请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设定登记前,必须向市国土房管局办理项目入网手续,并报送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市民可随时上网查询。 这些信息包括购房者最关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如企业资质及证书号、银行信用等级、获奖情况、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及楼盘信息,如绿化率、容积率、间距,总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拟售价格,开竣工日期、开盘日期,前期物业服务约定期限及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 此外,公示的信息还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或房地产权证号、商品房代理销售机构信息、以及房地产权利是否被限制等情况。 根据《办法》,每一个楼盘都将拥有一个电子楼盘表,该楼盘的预定和销售情况在表上一览无余,适时刷新。开发商通过虚报销售数字哄抬价格或囤积居奇等蒙骗消费者的手段将会失灵,与售楼处里暗藏猫腻的销控表相比,买房人有了更可靠的信息源。 据了解,网上签约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24小时内完成。 据介绍,实行网上签约之后,还可杜绝开发商“一房多卖”的伎俩。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约后,该合同的具体合同号将反馈至管理部门,如该房已销售或抵押,合同将不能生效。 每套商品房信息网上将一目了然 据介绍,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是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的一部分。通过该系统,不仅可以查询到商品房楼盘信息,还包括每套商品房的层数、用途销售情况和预售参考均价等详细信息。 相关信息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确保真实准确。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 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此外,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最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阁楼在法律性质上有两种。 第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在销售时计入建筑面积,一般按真实面积的一半计算。 对于这种阁楼,其面积已经计在总建筑面积中,没有单独的房产证。 第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允许在销售时计入建筑面积,房产证上写得仅是底层的面积,这种阁楼,属于附属物,也没有单独的房产证,只不过由于开发商赠送了一层阁楼,底层单价高了一些。这种情况,更不可能有房产证。 一般来讲,无论属于哪种,阁楼都是主户型的一部分,不存在单独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否则就等于你购买了两套房屋。 人们通常说的阁楼办理房产证,是指我说的第一种情况,即将阁楼的一半面积与底层面积相加,统一记载于房产证之上。 如果没有房产证.一般情况下买家都不会考虑买的. 买了对买家没有保障.没有房产证就无法办理过户.不能过户产权就始终不属于买家. 另外阁楼是否属于你.因为没有房产证.得看你当时买房时和开发商签定的合同.合同上如要注明了阁格是送给你的.那也就是这个阁楼的使用权也就是属于你的了. 并不是不能卖.只是买这种没有产权证的人比较少.毕竟没有房产证。
是按房管局的评估价来算的,不是按你报上去的价钱来定的,让你姥姥办赠与给你,但将来你如果要卖的话税收会很高, 办买卖的也行,将来没有太多的手尾!
预售许可证还没有出来就敢收钱这个开发商的胆也够大的.建议您还是咨询一下当地的房管局部门吧. 房屋买卖合同房管局那边有备案的.你拿上合同去查一下就可以了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没有20%的房产所得税这个项目,只有获利部分20%的个人所得税,比如10万元的原值卖出12万元的价格,只对2万元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在无法取得原值的情况下,有些城市就是核定一个固定的税率,比如房价的1%,北京就是这样。
我们这里的供你参考:持护照、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按下列标准办理。 经济适用房: 未满五年: 补交土地出让金:二手房成交价格*1%(买方缴纳) 营业税:二手房成交价格*5.5%(卖方缴纳) 契税:二手房成交价格*2%(买方缴纳) 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80元 满五年: 综合地价款:二手房成交价)*1%(买方缴纳) 营业税:二手房成交价*5.5%(卖方缴纳) 契税:二手房成交价*2%(买方缴纳) 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80元 商品房: 满五年: 交易契税:二手房成交价*2%(买方缴纳) 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80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未满五年: 营业税:成交价*5.5%(买方缴纳) 交易契税:二手房成交价*2%(买方缴纳) 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80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144平米以下视为非普通住宅,144平米以上或单位产权房交易契税按4%缴纳
转让手续费:住房按每平方米6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按每平方米18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你去你们当地的二手房交易公司,一问就行,他们会给你算的明明白白。
首先说一下,五年后的保证就算有律师保证也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房价是否过高,可参考周边房子的价格来比一下,二手房按揭一般是总房款的60%,过户费其实就是各项税费的总和加上工本费。而工本费只有300元左右。内部转名是行不通的,房产证在房产登记部门有登记,就算是赠与,税费也不少。这是国家为了防止买卖双方逃税而设立的新规。
如果开发商其它手续齐全,这样做虽然不合法,但的确是一种偷漏税的办法,因为房屋的合法凭证是产权证,发票金额的多少不影响房产的价值,而且一旦追究起来,自然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人没有风险。
巅峰体验 :你好! 你的情况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是由你的单位回购,前提是你现在的房子是买的房改房;二是把现在的房子进行抵押贷款,而集资建房用现金购买。
这套房子得产证先是办理你 父母得名字,然后产证办好后去公证处公证,说明这套房子是你父母赠与你一个人得,与你妻子无关就可以了
你好: 你描述的问题不是很完整,如果房本没有过五年的话:你要缴一个营业税成交价的5.5%/契税成交价的1.5%/印花税成交价的0.1% 加上卖方的0.1%是个0.2% 如果卖方是小产权的话,那么要交一个土地出让金:建筑面积乘以15.6% 还有不出五年要一个个人所得税《成交价-购房价*合理费用》乘以20% 现在你要缴的就是这些钱 如果交易的二手房过了五年,那么就不用缴营业税了 自己算算吧 还不懂的话就看看我的博客吧:
可以不给钱的,乙方(指我们)于拿到房本十个工作日内由发贷银行支付给卖方剩余27万元房款。我们在拿到房本的十个工作日后,有银行支付,但是银行为什么没有支付呢,公积金办理的问题,1.政策问题,2.工作人员拖沓,那就不怕了,就一追到底,就酸赔钱也不用咱给
持开发商提供的房物交付表、契税金表、维修基金核算表,测绘图纸和业主身份证,契约到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登记处办理,时间是10个工作日,费用各地略有不同,一般在100元以内,契税按2%(普通144平米以下)-4%(高档144平米含144平米以上的房屋)维修基金2%(多层)-3%(高层或小高层)
直接过户给你吧,让你妈放弃那50%,否则你妈死了的话那不还地在来一遍吗>?
lu230478 :你好1 房地产建设总投资土地购置费、拆迁补偿费、土地开发投资、配套工程投资、建筑工程投资、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财务费用、不可预见费和其他费用。
如果他们是防着你妈,那可以把房产直接过户到你的名下。 你爷爷奶奶百年后的财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如果当时第一人继承人的活,就直接被第一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的话就被第二继承人继承,所以你不一定有继承权噢! 注:第一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 如爷爷过世,他的财产第一继承人是:你爷爷的爱人、你爷爷的子女你爷爷的父母。
不怕不怕 :你好!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这个项目是否是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是开发商破产前,你和开发商办理了房产交接手续吗?如果是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办了交接手续,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一个开发商破产的证明,可以办理交纳契税和产权证及公积金提取等手续。如果两个问题有一个没有办,你和开发商的买卖就没有完成,你和开发商的关系还停留在债权关系阶段,就办不到产权证。你只有等待该企业清盘时申请破产赔偿,能赔多少,就看开发商的破产的资产了。
烟台这边的房产证是2005年8月以后的,要按差价20%交个人所得税,以前的按评估价的1%收,若房产证过五年而且是唯一住房不收个人所得税。
不能购买!!! 贷款与房产证根本是两回事:贷款房照样是有房产证的,而且该证应由购房者自行保管。与无贷款房不同的是:贷款房另有《他项权利证明》用以限制贷款人私自转让出售,此证正本交银行保管,待全部还清贷款后送房产交易中心注销。 房产证办不出的原因很多,(但几乎不可能是银行贷款的原因)常常一拖十年都难以解决。更有不少人为此将一辈子的心血都白白耗费了。 况且,我国实行的是房产“登记制”:房产证是合法持有房产的唯一依据。 切切谨慎!!!
加拿大籍的国际注册商业房地产投资师菲尔先生,他认为,从国际经验来看,房地产价格涨落主要由市场的供给和需求来决定,与汇率之间没有太多的联系。而中国人民大学的房地产专家郑华副教授则认为,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会吸引国际投资商投资国内房地产,可能会引起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但从长远来看,人民币升值对房地产业的影响不会是明显利好。因此,人们应以理智的心态面对这一问题。 人民币升值对于经济的作用是负面的,会减弱经济增长的势头,道理很简单,人民币升值,购买力增加,会引起人民币外流,人民币外流的途径可以是通过外国产品进口的增加,也可以是国人外出旅游、留学,特别是我国加入了WTO,明年对进口汽车的关税大幅下调,购买汽车也是老百姓很可能的一种选择。此外,进口建材、设备也会冲击国内相关市场。 从较长远的眼光看,对房地产业的影响不会有明显的利好。当然,消费热点多元化的分流,及进口设备建材的增加,对于房地产业的影响也不会有明显不利,因为我国居民对于住宅的消费的一大偏爱,还会保持一段时间,而且相对于制造业、零售消费品来说,房地产业是一个受进口影响较少的产业。加上国家土地政策正在日渐严格,供过于求的情况可能性不会很大。 郑华副教授分析认为,从较近期的角度分析,如果人民币升值成为多数人的预期,而且人们认为人民币升值的空间较大,持续的时间较长的话,会引起投机行为的加入,比如国外的资金流入,吸纳人民币,加快人民币升值的速度。这样在短期内可能会引发有人预期的那样,国外游资流入国内房地产业。在这种情况下,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是有利的,但风险也很大,当国外游资完成了投机的目的,即把人民币炒作升值到一个更高的价位时,就有可能抽走资金,这时的房地产市场的冬天就来到了。
直接去问这样写的地产好了,这是不规范的写法。只有他们自己明白的。
呵呵,这个朋友,你可以看看 秦皇岛信息港里面的房产介绍,目前个人合租1间房子是200RMB/月,其他的全年也就是5000左右,具体的要求你可以看那个网址那个是秦皇岛地区的网站!
一、2005年及奥运前后的价格走势 本人在2002年初就曾经在各种房地产类沙龙和论坛预测,天津市城区商品房价格将在2001年均价2500元/平方米左右的情况下快速上升,并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2004年前后突破4000元/平方米均价。这个预测曾经一度被认为是天方夜谈,因而所写的文章和发表的言论媒体没有进行报道,但是事实证明了这个看法是准确的。现在,我就未来几年的走势进行一个预测,并静待时间验证,也请各位看官给予指点批评: 1、2005年上半年由于政府推出的廉租房和安居房上市,将拉低总体均价,导致均价上涨势头短期内受到影响,均价调整不可避免,但是调整的幅度并不会太大。 2、2005年下半年开始,以北部中心区为主的海河沿线各项目陆续推向市场、以及包括梅江在内的其它区域新项目不断推出,这部分物业大多售价较高,因而将快速拉动均价;而地产商的价格跟随战略和消费者投资信心的进一步加强将加剧这个态势,天津市房价可能面临第三次快速上涨(第一轮快速上涨是2003年9月——2004年3月,第二次快速上涨是2004年8月——12月)。 3、由于奥运会,政府可能宣布自2007开始到2008年年奥运会结束时停止审批新的开工项目,同时要求在建项目必须在2007年之前完工(包括烂尾楼),这势必导致供给量急剧减少,2007——2008年商品房价格上升成为必然。 4、由于奥运后新的项目一时无法上市销售,预计由于奥运会导致的供需失衡现象将进一步延伸到2009年上半年,价格将继续走高,这也将是本世纪初房地产行业的第一个高点。至此,房地产业走完第一轮“赶超”亚洲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国家和地区平均价格的行情,我们不妨将这轮自2003年——2009年上半年的行情称为“赶超行情”。 二、热点区域 2002年初,笔者曾经预测过天津市商品房的热点区域将以一河(海河沿线)、两带(地铁轻轨沿线和东南半环沿线)、六点(华苑扫尾工程、太阳城为中心的丽苑小区、奥林匹克花园为中心的瑞景小区、梅江、小海地区域、奥运板块)为主要热点,博得业内人士的普遍认同。许多媒体都加以报道,很大地鼓舞了我。时至今日,我谨对天津市未来3年左右的热点区域进行预测,请各位读者给予批评指正: 1、以北部中心区为首的海河沿线,以文化产业为主的商铺将成为第一个热点。 包括古文化街、小文化城、古玩城等项目的二手房价格将在短期内有较大的涨幅,尤其是沈阳道古玩市场势必要拆迁改造,因此该区域商铺前景更为看好。 从成本角度看,目前土地价格急剧上升,有的地块成交价格已经上升到数百万元/亩,甚至有的地块每亩地价已经超过千万,土地稀缺性将进一步体现。在这种背景下,市中心低容积率并带有城市特色、同时政府必将进一步保护发展的文化性商铺升值更是必然。——古文化街一带恰恰是其核心和最主要的受益者。我个人认为,2005年底,这一带一层商铺的销售价格(包括二手房交易价格)将从目前16000——17000元/平方米迅速上升到23000——25000元/平方米一带,并有望在奥运会前上升到40000元/平方米。 2、郊区和郊县低价项目的机遇 由于土地招拍挂政策和建安成本上升等因素不仅仅只针对天津市中心城区,也同样对郊区和郊县项目产生巨大的作用,因此,单从成本拉动看来,郊区和郊县的商品房成交价格也将面临一个补涨过程。 以杨柳青锦绣花园为例,作为一个规划完善、小区环境优美、建筑配置水准相对较高的现房项目,目前2400元/平方米上下的成交均价明显偏低。我个人认为这个项目的销售价格(或二手房成交价)将在2年内(2006年上半年前)达到或者超过3000元/平方米,甚至达到3500元/平方米以上。 3、奥运板块、梅江、太阳城等区域建设将进一步呈现红火态势,但是在2007年之前这些区域将面临无新地可开发的局面。 三、热点产品 2002年,笔者曾经预测过天津市商品房的热点产品将从当时大行其道并且几乎是一统住宅江山的砖混6层住宅转变为9——12层框架板式小高层,并对当时业内人士指出的天津市消费者难以接受带电梯的高层和小高层住宅的保守论点进行了辩驳。如今,板式小高层无疑已经成为住宅市场的主流模式,我的观点又一次得到了事实的验证。现在我再次以请教和学习的态度对天津市未来3年左右的热点产品进行预测,请各位读者给予批评: 1、产权式酒店将成热点 自2005年开始,由于土地价格上升导致开发商不得不充分挖掘土地价值、也由于天津市高档酒店业目前出租率明显超过国际平均水平和国内平均水平、更由于产权式酒店产品目前在天津市还是一个市场空白,因此,2005年开始(可能从下半年开始),天津市将出现产权式酒店产品,根据本人了解的不完整的信息,自2005年下半年开始,天津市区将出现最少5个,可能高达10——15个产权式酒店项目。而由于目前房地产投资产品少,产权式酒店将以其巨大的升值空间和稳定的高额回报吸引众多投资者参与投资。随着金融和准金融机构的参与和这些项目产权的证券化,产权式酒店将在商品房销售和二手房转让方面实现便利的投资出口,这也将进一步提升产权式酒店的投资魅力。 2、写字楼市场将异军突起 自2003年下半年至今,天津市商品房价格快速上升,但是写字楼市场却并没有出现大的涨幅,其原因一是因为天津市商务活动没有北京、上海等城市发达;二是因为作为中小型商务企业大多选择企业运营成本较低的中抵挡写字楼或者住宅楼办公等众多原因(这里不一一细说)导致的。但是,随着天津市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城市建筑巨变带来的拉动作用,天津市商贸商务市场将出现繁荣局面。另一方面,由于土地成本和其它开发成本的快速上升,写字楼面临价格补涨,我个人感觉自2005年下半年开始,写字楼将出现与住宅行情基本一样的快速补涨过程,而且这种态势将进一步延伸到奥运会之后。
中国的整体房价是不会下跌的,别发梦了,真正有能力买房的人在中国的人口比率上只是冰山一角,但这些人在资产拥有比率上却据了大多数《这种叫有钱人》,他们会不会让自己利用传销体系建立起来王国走下坡路呢?只要还有人帮他们去传销就不会有什么合理的房价出现。
只有天知道.房子对穷人来说,永远心中的痛.怎么办,我看你去买彩,中个500万,就没压力了.
明年可能还要上涨,但涨幅不会很大。原因不一,如土地使用限制,建筑原材料价格上涨,城市化进程加速,居民需求上升,银行加息,人为炒房促使价格抬升,等等。如果现在你急需买房,经济上又有能力,现在行动也不为过。以我个人的想法,还是再观望观望,毕竟是大投资,谨慎点好。
该项目位于钱塘江南岸,与杭州第二中学隔路相对,与六和塔隔江相望,距钱塘江约500米,总占地面积约150亩,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是一个由高层精装修公寓、服务式公寓、写字楼三种物业类型构成的功能复合型现代社区。该楼盘是南都房产集多年高层公寓和精装修公寓开发经验所打造的,邀请世界著名的王董国际有限公司进行建筑设计,泛亚易道负责景观设计,广州集美组担纲室内装修设计。该楼盘精装修公寓总数近800套,其中一期销售大约400套,开盘每平方米均价在8000元左右。 开盘日期:2004-10-25 竣工日期:2007-05-01 (大概)
商品房与一般住房的价钱比例是大不相同的,再加上地域的因素与所居住的地理位置的不同都是导致价格的因素。 就如:我家住于吉林省梅河口市,一般住房在1500--2000以上/m2。 商品房一般在:3500元以上/m2或者更高。小型别墅在50万以上。(分地段)
房价不能降,更不能降到崩盘!要不银行业、保险业受很大冲击。还有会影响钢铁、水泥、玻璃、涂料、装修业的发展。 要想房价降是不现实的。
一般繁华,环境不太好,治安很一般。公司没有工厂多,工厂一萝萝。房价。。。。好的均价4k左右吧,现在涨势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