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自由还款这种方式,是公积金中心今年新推出的一种还款方式。 自由还款方式是指您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由公积金中心根据您的贷款的额度、贷款年限以及其他的一些情况来给您制定出一个“最低还款额”,每月您只要是不低于这个最低还款额,您还多少钱都可以。 最后一期本金指的是,如果您在还款年限内的每个月都还最低还款额的话,您每个月还的本金就会非常的少,所以导致您还款的最后一个月会剩余比较多的本金要还,这就是最后期本金。(所以不建议大家每月都还最低还款额) 其实有资料调查,申请贷款的人,80%以上在五年内都会把贷款还清,所以原来的等额本金或等额均还的这两种还款方式(了解这两种还款方式的人都知道,要提前还款只能是还一万元的整数倍,还要为此付给银行一比违约金),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还款人的还款,还款人还的利息也会大大增加。所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今年推出了这种新的还款方式:自由还款方式。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崇文区沙子口西革新里108号 您在沙子口路口往西,看到114中学以后,就挨着114中学的西门。 如果您要是经办业务的话,我劝您别去中心。中心不办业务的,您去了也是白跑一趟。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27家管理部和3家分中心,由他们来具体办业务。您最好先问单位,把公积金交到那家管理部了,您直接找那家管理部就可以了。
贷款期限是长是短,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来看,因人而异。期限短,月供高压力大,期限长,月供少压力小。如果你每月收入较高而且稳定的话,就可以把期限订的短一些,可以节省利息;如果收入不高,或者不太稳定,就把期限订的长一些,虽然支付的利息多一些,但压力小,不会因为有意外的事情发生,而造成不能还贷影响个人的信用。
自己办理没有意义,因为单位给员工办理时,单位要缴纳给公积金管理部门,你自己办理等于向银行存款,而且还受限制。当然如果你自己注册的公司给自己办理可以抵个人所得税,也是应该的,不算偷税漏税。
比较麻烦,至于办理周期以及办理的难易程度要看是“国管中心”的账户还是“市管中心”的账户,相比较来说后者办理的周期快一些,一般都是开发商代为办理。有些开发商就不愿意客户使用公积金购房,原因是资金回收周期太长
1、不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额度会低 2、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和结婚与否没有关系,单身也可以买,只要证明年收入低于一个数值就可以了。 3、合适,假定房总价30万元,你首付10万元,贷款20万,20年还清,那么每个月只要1300元左右,你还剩5万装修呢! 4、差别不是很大,如果贷款20万20年的话,商业贷款总还款是32万多一点,公积金贷款是29万多一点 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真巧,我也是上班七年后辞职的) 找个方便的人才档案中心,办理档案移交;先到人才申请,要一张"商调函",再回原单位盖公章,把你原来单位的各项手续都办好,拿着盖了章的回执和介绍信和密封好的个人档案到人才中心去办理存档手续,手续也并不复杂,按月交存档费(北京一般是20元/月左右别处不知),并且按照你原来交的三险(医疗失业养老)标准或自选工资标准,根据上次已交的时间准备续交社保(一定不要中断),三项保险基本上是可以一年交一次的;住房公积金有点特殊,必须要你所转的人才机构允许接受或者再找到工作时新单位可以接受,才可以转,不然就得暂存于原单位封存(我就是,现单位不管,只能还封在原单位),听说有的银行也可以立户存住房,但是好像自己得定期缴款,具体我就不详了;这个是要等到你退休或者买了房以后拿房本才可以动用的. 正规的人才一般很忙的,办理的人也很多,所以要找个合适时间去,最好事先咨询好了,弄明白就会方便些,不然到处排队就费时了.
我不知道你是否交过维修基金,如交过,应由维修基金收取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维修;如没有交,应由单位出面,让本楼各住户分摊费用,进行维修.
组合贷款在很多地区都还没法实行,这是很多方面的原因,不仅仅是开发商的事情,想解决比较困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具备以下条件: 已经建立个人的公积金帐户,且该账户建立时间在一年以上(有些地区要求两年),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半年交费无中断。 具备以上条件就可以申请,但是能不能适用公积金贷款就要看开发商是不是同意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了。
如果你再上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后依旧按月缴存公积金的话,那么你只能在前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之后才能在申请公积金贷款。
没错,只能用一次,理论上讲如果贷过了再交公积金对未来贷款是没意义了,但我建议还是交,第一住房公积金是法定要交的,第二你交纳的公积金是可以免个人所得税的。相当于你存钱了,而且可以凭购房合同每年支取一次,呵呵,交了没坏处。
2005年3月17日人民银行调整利率以后,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也做的相应的调整:1-5年的贷款利率是3.96%,6-30年的贷款利率是4.41%
有些银行对于第二次申请房贷的客户不予受理,有些银行还是允许第二次贷款的。 但是允许“二贷”的银行可能会执行差别利率政策,就是对于只有一项贷款的客户执行下限利率即5.508%,对于“二贷”客户执行上限利率即6.12%。 至于究竟如何执行就要看你们当地的银行了
我国房价泡沫严重 国内房价趋势是我个人认为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会慢慢的涨! 房价一旦跌那麽所带来的联所反映 如何解决?! 政府的宏观调控只能起房价慢慢上涨。 其实买不了房,也无所谓!租一个好一点的也可以过一辈子! 贷款买还要还银行利息。。不都一样吗?
在北京本地的银行就可以办理买房贷款。价钱主要看你要买的地段、是否为新房、以及新房的种类了。北京的南北、东西的房价是有一定差异的。就你说的情况,商品房来说最贵的要90-100W,便宜的也要60W。二手房要便宜一些,40W应该可以拿下一套。
没听说出过什么事 丰合最南边的A座视野不好 停车也不好停 进大楼要从后面绕 而且南边的那座楼把丰合挡得严严实实 就算是三楼在正午也很难见到阳光 两座楼的楼距也很近 看起来比较有压迫感 再说到内部的情况 房间分割不太合理 房间一般都在200平以上 里面的柱子不少 利用起来困难大一点 不像那种方方正正的写字间 另外 人气一直不太好 如果一层楼上入住的公司不多的话 估计开中央空调的费用会加大 那边价格不高已经好几年了报价一直是7000多点 而且房主找了很多公司代理销售一直没有结果
开发商不会联合,就像业主也不会联合不买房子一样,因为开发商需要把房子尽快卖出,好回笼资金。因为房子盖好后如果仍然不能卖出,需要看管、维护,而且房型会落后,未必都会升值。政府的工作应该是保证市场的公平、公正、不能随意干预,要靠市场,根据政治经济学的原理,当商品的供应超过需求,价格自然就会符合价值。政府最应该扩大土地供应,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开发商面对竞争自然就会降低房价了。
我朋友的房子位于丰台区木樨园立交桥东南角.80平米.普通装修.04年的房.14层共计16层.南北朝向.价格52W净.中介勿扰.物业1.5元.暖气30元/平米.有意站内短信.
政府的宏观调控并非是压制房价下降,而是让房价平稳,不要过快增长
仅仅凭你所提供的信息很难判定,但是房价的走势后期将会平稳。 建议将其先投入租赁市场赚取租金收益(需要考察当地的租金水平),等需要资金时候再将其出售
该设备层属于业主的共有设施,是计算到公摊面积的,所以开发商根本没有出售的权力,切莫因小失大
香港与上海在房价上的最大可比性: 香港更加趋于国际化,在房地产投资上受到外来资本冲击更多一些,房价的浮动将会比上海更加频繁;此外,房价预测如果以10年为周期的话,很难有说服力,10年内发生的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因素就是最难以预测的。而且对于房地产的预测尤其价格预测是很不负责的。
1、你在露井搭建阳光房是不对的,物业管理企业叫来执法部门处理是可以的,但是用掐电的方式给你施压是不妥的,也是违法的。 公摊面积再大也所有共用部位,只有套内面积是你独立使用的空间。 2、售楼时露台是一大卖点,如果露台是共用的,承诺给你一家应该属于欺骗。 3、物业管理企业无权单方面改变公约和房屋面积分摊标准,你要使用整个露台,必须经过其他业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