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那就要看对方能不能证明你的“欺骗行为”了。 如果你的朋友一串通,自然就把你推向不利境地。 而且使用权公房是不可以自由交易的,也就不能够设定抵押,所以你们的抵押行为自始无效。
不会的,既然合同中没有详细说明,你可以随时要求买受人支付余款,但应该给买受人一个合理的准备时间,那就是贷款所需的合理时间,是有法律依据的。
.国管中心的公积金往往是过户后2个月左右.时间不等,长的话有3个月的
高利贷如果20年25万怕是利息就要200万了。 目前的银行贷款利率就是如此,而且很可能进一步上涨
要从总量上来分析。[宏观、立法的思想] 房地产暴利、一次性筷子?投机奢侈和浪费消费,后者更甚。日日如是! 这是全民的习惯,做乘法,是天文数字,且恢复周期较长。 我国现在的国情是:浪费与消费不足并存。 请平静对待。立法的完善需要过程。
主要是因为一次性筷子明显的是使用木材制造,具有破坏森林的性质,而且有其它可以替代的产品,所以加以限制,可是什么叫做豪宅本身就没有定论,不能以面积、价格来确定,小城市50万元的房子就可能达到200平方米,可是大城市100万元都是普通住宅,以面积分的话很多地方农民的住宅都有500平方米以上的,所以无法确定豪宅的定义就无法征税。
现在各公司在签定购房买卖协议当日基本是交纳定金10%,有的公司是转业主一部分,有的是都留存中介公司,只要你看清合同各项条款,确定业主房屋产权是可以合法上市的及业主身份证原件的无误就可以了。各地过户时间不同。
1您看一下房本或契税发票日期够不够2年,如果够的话就不涉及5.5%的营业税,目前买方需要交纳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您需要交纳0.05%的印花税,通过公司卖您需要交纳代理费2.5%,您最好通过一家正规公司就是透明交易不吃差价的帮您卖房。
所有买卖合同中唯有房地产买卖合同必须登记备案才生效,才受到法律保护,其它合同都是签字就生效,合同法就是这样规定的。
属于你母亲的婚前财产,继父不享受权利。 现在(你母亲再婚前)过户不需要继父同意。 如果不放心可以让你母亲做婚前财产公证
北京的公积金贷款分为“国管中心公积金贷款”和“市管中心公积金贷款”两种: 1、如果是市管中心的话,一般是过户之后15个工作日左右; 2、如果是国管中心的话,那么需要1-3个月,平均是2个半月
交纳契税、印花税,如果要办理贷款,还需要评估。
只要当地收取就一定要交纳的,您只能按当地最低指导价交纳所得税。
过户费没有,交纳相关税费就可以了,契税3%印花税0.1%如房本或契税票时间不够两年,需交纳5.5%的营业税,如够两年需交差额的5.5%。
一. 读了任老板的狡辩话,我的反应是四个字"蚩之以鼻! 二. 总是有一种似乎道理十足的理由: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它能带动一系列其它产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等等.好像房地产业做得越大越好.这样,似乎开发商赚的钱越多,对国家贡献就越大. 还有人吓唬老百姓,说房地产业大滑坡,将有很多人失业,国家经济受影响,GDP下降,真是恨不得让开发商的钱袋一夜间再鼓起十倍. 三. 利用人们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和有些人急需房屋的要求,趁机大捞一把,反正赚钱是不怕多的.这就是所谓开发商追求的"利益"最大化.需要说明的是,开发商的暴利是善良的人们难以想象的.那决不是10%,20%的问题,有的竟可高达100%.(当然这是极少数). 四.开发商究竟有多大本事?老实说,真有本事的不多,差不多都是靠搞关系,玩把戏发达起来的.没有官员与开发商结合,嘿嘿,开发商恐怕是发不了财的.这些人哪天晚上不陪相关人士吃喝?吃喝完后也也许还要有点别的节目.他们是腐蚀干部的专家!你说无耻还是不无耻! 五.住宅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如果房价始终上涨,我完全同意这不仅是一个商品价格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有可能成为一种社会不安定因素.周其仁教授的论述,是非常贴切的,值得人们深思.因此,我们迫切希望房价下降,不只是为老百姓能买得起房着想,还是为了有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着想. 六.据说有些所谓专家,一面说房价还会上涨,劝人买房趁早,另一面在搞倒房生意.令人心寒呀! 七,总之,在我看来,房地产集团公司是不折不扣的无耻! 八. 普通老百姓也会去炒房,这真是天下奇闻! 谁都知道,在上海和北京这样房价极高的地方,没有几百万块闲钱,谈何炒房?要是普通老百姓也能加入到炒房行列中,老百姓都那么富,也就根本不存在房价问题了.老百姓对房价谈论得最多的,是对房价飞涨的不满,岂是如何去炒房? 那些炒房者,大多都是些特殊人物,腰缠万贯,兴风作浪,为一已利益而干出伤天害民的事来.需要特别指出,我在上面引用媒体评述中的话,在炒房者中,竟有所谓专家!真是空前的无耻! 我认识几个开发商,他们发财速度之快,另人发指.要是不无耻,那是根本不可能在那么短时间内积聚这么多财富的. 说开发商集团可怕,那我完全同意.这个集团如果继续发展下去,其后果是很糟糕的. 老百姓要对房价上涨负点责任,这可是有点理.有些人买房不是为了实用,而是存在着一种攀比心理,看到别人有了所谓"大平米"房,自己也要赶上去,不惜将多年积攒的辛苦钱用来买房,为开发商已经鼓鼓的钱包再添上一笔.现在号召建设节约型社会,有必要大力宣传在住房问题上的理性消费观念.这是政府部门,媒体和专家学者都应负起的责任.
这些情况不是这两年才有,已经很多年了,这两年房价大涨是土地的供应量大大减少,土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使手中有土地的开发商也囤积居奇,抬高房屋价格,主要原因就是这样。
湖南省的收费标准是:契税2%,维修基金3%,印花税0.05%。
按自己的需要买房,千万不要攀比,不要把自己多年积攒的辛苦钱所到开发商的口袋里去.
应该可以。房屋的升值部分不应该因为合同的无效而全部归开发商,否则开发商的行为就是一种恶意融资。开发商在早期通过签定合同获得了开发资金,然后在房屋升值后主张合同无效,就仅仅返还购房款和少数的利息,这样一来,开发商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承担任何的风险,而全部的利益都归于它。房屋贬值的时候,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只要在诉讼开始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可以使合同有效;而在房屋升值的时候就主张合同无效,这种做法违背了诚信原则,也造成社会交易的不稳定。故,为了打击现在房产交易的不诚信现象,应该惩罚性的要开发商赔偿。不过法院是否支持这一看法就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了。呵呵:)
1、转按揭 2、联系好下家,利用付款周期时间差换清贷款,过户
中山的房价肯定要比珠海低,中山均价3000多点,珠海至少贵一千(以上所说的是市区),如果你们在珠海工作而打算在中山买房,只能推荐坦洲和三乡两镇,镇区房价比城区低,如果在三乡的话不妨考虑雅居乐的楼盘,总体素质要高些
深圳房价涨疯了!”数据显示,深圳住宅均价今年1月至9月猛涨12.18%,达到6639.64元/平方米,其中特区外房价涨幅更高达三成。 不过,有关方面已经指出,深圳房价的上涨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人为操控造成的,而近日一度甚嚣尘上的“房荒”流言就是个别开发商哄抬房价的伎俩之一。炒作、囤积令房价猛涨 据了解,今年以来,深圳一些开发商采取各种隐蔽的手段违规销售、炒作、囤积房源,使上涨的房价掺进了不少水分。而开发商的手段主要有三招。 一是在拿到楼盘预售许可证后,采取分期销售的办法,人为制造供应紧张的气氛,由此大幅提升房价。例如,一个1000套房子的楼盘,开发商先推出一期100套上市,制造“抢购”局面,给消费者造成房子紧缺的心理暗示;接着推出二期100套,再次出现“抢购”局面,房价就上涨一截;然后三期、四期以此类推,房价被人为操控猛涨。 二是销售定价不透明、不规范,利用信息不对称诱使购房者就范。开发商在通过内部登记和认筹来积累客户的过程中,大多数不标价或标价内容不全,等到客户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发现某些户型特别受客户青睐,就在正式销售时调高房价,如果楼盘整体热销,更是随时提高房价,即使同一个楼盘,连营销人员也不知道明后天的房价是多少。有的开发商甚至在楼盘销售前的十几分钟都不公开房价。 三是与地产中介代理商串通组成联盟,不断制造房价新高。“房荒”谎言已被戳穿 据悉,深圳有关方面正陆续推出抑制房价不合理过快上涨的措施,如市地税部门从11月1日起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就是其中的一项。有关人士表示,此举的目的显然是打击房地产市场的投机和炒房行为,有利于抑制豪宅开发商获取暴利,对深圳的普通购房者影响不大。 另外,深圳还将积极调整土地供应计划,适当增加特区内的房地产用地供应,以满足市场需求。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也在日前明确宣布,截至10月底,深圳实际待售商品住宅约有6.8万多套,达688万平方米,充足的待售房屋可满足9至10个月的市场需求。这一消息舒缓了市民对住房供应短缺的担忧,也戳穿了个别开发商及相关利益集团借渲染“房荒”牟取暴利的如意算盘。
区分项目以及投资类型。 不同的项目价值不同,是短线炒作还是出租获利? 如果是短线炒作那么北京整个市场也没有几个楼盘适合,如果是长线出租那么就未必选择通州了。
按照石家庄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来看,以及对全国房地产大市场状况进行分析,石家庄的房价还是比较低的,应该还有上涨空间,没有特殊情况,是不会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