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也正常,如果对方能提供房子产权证书就没有怀疑可言的,否则就要小心<br/> 只要能证明这房子确实是对方的就没有问题
法律上是有效的,在现实生活中这事常有发生,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房东是能理解的,除非这房东的良心被狗吃了。现在才十月中旬啊,这房子不难处理,找房东谈谈,或是再找找合租的伙伴。<br/>我读大学时,寒暑假房东都给我减免了一半的房租。因为我房东是小学老师,而且我们帮他的房子布置的非常好。哈哈
确定租房地段。主要是要围绕自己工作或学习所在地周围寻找,切莫全城撒网,这样的话会让自己疲惫不堪。<br/>心理价位事先要确定。不然到最后就可能从最初的1000元上升到2000。因为出租方总会一点一点的增加预算,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远远超出自己的预算。<br/>必要时找中介公司。中介公司的收费办法是一个月房租,房源信息很多,因为北京很可恨的就是那些房东出租房屋不用给中介交费用,所以中介的费用全部来自于承租方,这和其他一些城市不一样,因此很多房东都把房子交给中介来代理。<br/>一定要当面和房东把房内的设施、家具家电等核实清楚,该添置的一定要事先跟他讲明,别合同都签了才想起后事就晚了。<br/>签合同最好是能跟房东签,让房东带上房本让你看看。一些中介公司往往是自己同房东签定代理合同,让后出租,这样的话价格就会高,并且他们为了利益会随时收回房子。曾碰到一个租房的说,中介公司跟他签了一年合同,结果住了两月就要去他们搬出,虽然按合同赔了钱给他们,但你自己要面临马上寻找住处、搬家等麻烦事。<br/>心态不要急,一定要沉住气,只要自己努力找就一定会找到合适的。最好提前十多天就开始找,这样会更多的时间来选择好房子。<br/>房间基础设施一定要齐全,电器家具之类的可以根据房屋价格来决定要不要。其实好些房子没有家具家电,但自己购置一些的话会比那些设施齐全的要合算。毕竟到旧货市场买下的东西价格都便宜,而且以后搬家也是自己的资产。<br/>中介人员看房的时候都还比较热情,可千万不要冲昏头脑,那是要赚钱,所以不要顾及什么面情,看房十次八次也不嫌多,可别为了一时的不好意思就定了房,后悔的是自己。交定金的时候尽可能用各种借口少交一点,这样当后悔不想租这个房子的时候损失会少一点。
1、到三峡大学的西苑、东苑外面自己找找看,到处贴着广告 <br/>2、到今日宜昌网找找,在房屋栏目下左侧的搜索中,搜“三峡大学”
""他们理都不讲直接开骂,天天打电话威胁,我要怎么办?""~~~已经违反治安处罚法...<br/>报警...<br/>就跟他说,若有不妥可诉讼嘛,再骚扰就报警...
我觉得,如果你实在需要变动的话,就卖掉郊区沿街商铺和市区两居室,这样有52万,郊区老宅别卖,按照你们那的房价,52万在市区买一套好的三~四居室应该还有剩余的,再买辆小车应该也够了,将来可以出租,增值也快,等有了钱,年纪大了,退休后把老房子好好拾掇拾掇,自住很好!<br/>你想想,对比一下,是市区的房子升值快还是郊区的商铺升值快?另外那个三室如果太旧,不如也马上出手,那就可以得到87万,在市区买2套,这样一套出租,一套自住,又全是新房,居住环境很好啊!
我特地拉上去看了看时间…… 为什么我朋友在北京五环租一个套房里的小房间,还是朝西的,没有空调,合用厨房茅厕客厅……还得一千二呢!?一千五你还嫌贵?!
滕州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公布摇号的具体信息。<br/>《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br/>第十四条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br/>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学校附近一般价格较高一点,按你的要求大约1200/月吧~~~
合同还给房东看有法律效应看学生故意坑看没钱没法起诉我建议拨打:天天630用手机拨打114查天天630号码我还相信怕被曝光让大家来评评要怕要底气足要让觉得软柿子觉得合理提出来该样样再找处房子吧样房东我会再住下去了
租房婚姻我也不赞成,但是房子留给男方跟他父母单独承担并不好,这样房契上是写你们的名字,还是要写他跟父母的名字?我觉得,男方付首付,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房贷最理想了。 <br/>他父母说不急买仅仅只是一个借口,至于为什么我就不清楚他们的想法,房子虽然前一段时间降价,但是目前依旧在持续升温,想再降也难,现在贷款也难办,目前有钱的话,能够的话,入手买房是最合适的时间段。 <br/>如果真的闹翻了,出来租房更不现实。 <br/>最好不要走到闹翻这地步,再好好沟通商量一下。
您好;<br/>你这种情况很常见!房东叫你配合一下看房子,如果当时签合同没在合同里注明这点,你有权力不配合给中介看房的,你也可以选择一个星期在休息天只给中介看一天。<br/>因为你租用该房子了,在这个租期内,你是有完全的使用权!但如果你们想搬走,而房东又不同意的话,那么你们就是属违约,不但你拿不到违约金,你的押金还不退的/除非房东同意退给你,但你是不可能说房东是违约的!
你如果是学生最好是住宿舍。原因很简单,以后毕业了同学之间的帮助是很重要的,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扩展人脉关系的手段。住出去后你就会发现很多问题。比如,你对环境的要求很低,那好,你邻居整天看电视看到凌晨1点,而且声音很大,你能收到了不。要不就是,你邻居不知道什么职业,总是凌晨3点回来,回来还大声吵闹,你受得了不。这不是危言耸听,现在社会比较乱,能在学校住就别住城中村。如果有条件租一个小区房那还可以考虑。<br/>在那里100块钱的房不会有的。你不知道现在西安城中村改造,把好多房子都拆掉了,好多人搬出来了,房价都在上涨。等你假期回西安了,估计房子价格会更高。<br/>推荐你还是在学校住吧,学校学知识一方面,交朋友也是不可忽略的。
先恭喜你,真的很羡慕。。。 一般来说,选房就需要半个月到1个月左右,到最终确定,分配完毕,又需要一个月,拿到钥匙就要看开发商的了,基本再需要1个月。总的来说,3到4个月罢。
首先, 无所谓非法获得出租房屋信息`````法律上没这条!<br/><br/>中介联系你看房的时候,是否说明了要收你中介费,你是否同意?<br/><br/>其实你要是不同意的话,中介也不可能带客户去看你房子。<br/><br/>你说的,后来客户自己找到你把房子租了,也就是说没通过中介,<br/><br/>你和客户私下签的租房合同,我可以这么理解吗?<br/><br/>在这个过程中,你和租房子的人把中介甩了,省下了一笔中介费用!<br/><br/>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现在中介发现了,过来找你了,<br/><br/>你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是不是?<br/><br/>给你个建议,好说好商量的,少给点中介费,图个省心。<br/><br/>你要是实在不想给,再找你,你就吓唬他,但是我估计,一般的是吓唬不住的。<br/><br/>毕竟要是骚扰你的话,会有很多办法的。
看情况的,你把要求告诉他,跟他说清楚,房价多少你可以跟他说,说个大概的价格到时候再和房主商量一下,可能会再便宜点,中介的人会四处帮你找的,快的话当天就可以找到,慢的话就四五天,你找房要先给他钱的,给他找房的钱。
通观你的描述,你和出租方达成的转租协议,即“房东就说如果找得到下一位租房的,就同意我退房”,这构成双方协议的达成,并且,该协议没提及就你提前退房的行为的违约赔偿。<br/>依此协议,你找到次租者,并促成了他们的租赁合同,且未对出租方造成实质的伤害,出租方无权扣留你7月份的租金。<br/>据此,出租方扣除你7月份租金(实际未使用即租住该房),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br/>你有权要求出租方返还你已交付的7月份租金。
一、 违反合同的构成要件有三个,1.要有依法成立并受法律保护的合同;2.行为人的行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3.合同双方并未就合同有关变更的问题达成协议的。 二、 在本案中,房产公司有违约的行为。张先生同房产公司就公司已签订合同并生效,依照《民法通则》第85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房产公司未征得张先生的同意,擅自改变建筑设计,事后也未向张先生说明,对此双方又不能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是酿成纠纷的根本原因。 三、房地产开发商在热情接待了张先生后,未出示《房屋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其他有关材料的情况下与张先生签订“房屋交接书”,把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最后程序提前行使,置张先生于不利地位,是故意行为,依据合同第八、第十条规定,张先生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法院依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未征得购房人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预售商品房的建筑设计,购房人有权解除预售合同,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故判决开发商退还房款,赔偿损失
一、 违反合同的构成要件有三个,1.要有依法成立并受法律保护的合同;2.行为人的行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3.合同双方并未就合同有关变更的问题达成协议的。 二、 在本案中,房产公司有违约的行为。张先生同房产公司就公司已签订合同并生效,依照《民法通则》第85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房产公司未征得张先生的同意,擅自改变建筑设计,事后也未向张先生说明,对此双方又不能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是酿成纠纷的根本原因。 三、房地产开发商在热情接待了张先生后,未出示《房屋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其他有关材料的情况下与张先生签订“房屋交接书”,把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最后程序提前行使,置张先生于不利地位,是故意行为,依据合同第八、第十条规定,张先生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法院依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未征得购房人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预售商品房的建筑设计,购房人有权解除预售合同,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故判决开发商退还房款,赔偿损失
一、 违反合同的构成要件有三个,1.要有依法成立并受法律保护的合同;2.行为人的行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3.合同双方并未就合同有关变更的问题达成协议的。 二、 在本案中,房产公司有违约的行为。张先生同房产公司就公司已签订合同并生效,依照《民法通则》第85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房产公司未征得张先生的同意,擅自改变建筑设计,事后也未向张先生说明,对此双方又不能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是酿成纠纷的根本原因。 三、房地产开发商在热情接待了张先生后,未出示《房屋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其他有关材料的情况下与张先生签订“房屋交接书”,把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最后程序提前行使,置张先生于不利地位,是故意行为,依据合同第八、第十条规定,张先生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法院依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未征得购房人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预售商品房的建筑设计,购房人有权解除预售合同,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故判决开发商退还房款,赔偿损失
一、 违反合同的构成要件有三个,1.要有依法成立并受法律保护的合同;2.行为人的行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3.合同双方并未就合同有关变更的问题达成协议的。 二、 在本案中,房产公司有违约的行为。张先生同房产公司就公司已签订合同并生效,依照《民法通则》第85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房产公司未征得张先生的同意,擅自改变建筑设计,事后也未向张先生说明,对此双方又不能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是酿成纠纷的根本原因。 三、房地产开发商在热情接待了张先生后,未出示《房屋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其他有关材料的情况下与张先生签订“房屋交接书”,把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最后程序提前行使,置张先生于不利地位,是故意行为,依据合同第八、第十条规定,张先生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法院依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未征得购房人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预售商品房的建筑设计,购房人有权解除预售合同,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故判决开发商退还房款,赔偿损失
这就是所谓的大产权和小产权,不做实体分割,减小公摊和使用面积,现在很多综合体商业都是这么划分的(我爱铺网)
合同是你跟房东签的,要付违约金的话也是向房东支付,对于与你合租的人,你无需向她支付任何违约金。如果对方想退回押金,她可以自己租满半年
联系物业,让物业联系楼上业主。<br/> 物业应该由所有业主的联系方式,通知物业之后,物业一来可以通知楼上业主过来进行维修,二来可以让物业先将楼上的水管户外阀门给关闭,以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1、对于屋顶漏水进行修补的话,应该找专业的修补楼市人员来进行修补。先要打出屋顶裂缝位置,然后安放钢丝网进行安全防护,然后再用防水卷材铺设修补,当然具体的细节还需要专业人士来操作。 2、对于是大面积漏水的话,通常是需要找专业的修补人员来进行抢修;对于是小面积或者是住户认为可以自己搞定的漏水,则可以自己采取行动来尝试下。其实漏水发霉的事情只要找到了原因,那么治理起来就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高的难度,绝大多数可以靠住户自己使用简单的方法、简单的材料来进行修补。 3、安装管道时没有固定好,造成松动;管道预留口位置有错误,混凝土浇捣不到位;没有做好防漏处理等是造成管道漏水的原因。凿开预留管道洞口,进行底部装模与刷水泥油,以便新旧水泥砂浆的接合;浇捣高一级标号的砼,在干透的管道口周边做一层防水涂料。在干透的管道口周边做一层防水涂料。 4、防水层遭到破坏,马上找到渗漏点后,将墙地面保护层全部铲掉,重新再做防水。完成重做工作之后,在一天后做渗水试验,如没有问题就可以修补砼了。
商品房退房注意事项 1、对退房条件的约定 退房仅是退还购房者付的购房款,如果在房价上扬的情况下,反而会使购房者遭受损失。所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可约定当因开发商过错导致退房时,开发商除返还房款外还应承担赔偿因市场变化造成的损失的责任条款。避免自身承担损失。 2、按揭购房不忘解除购房保险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3、退房违约金谁承担 正常情况下购房者提前退房属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若属于开发商违约、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等情况下,由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4、在办房产证之前退房 业主若申请退房,最好在开发商办完产权证之前提出退房申请。如果产权证办下来之后退房,往往需要一个很长时间的鉴定过程,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再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为复杂。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退房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自身的原因,情况错综复杂,案例各不相同。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致使房屋不能达到购房者的满意是造成退房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由于以下原因常常导致购房者提出退房: (一) 广告宣传营销言过其实; 很多开发商在前期销售中为了吸引购房者来看房,往往在广告宣传中会语言很华丽,比如什么几A级幼儿园入住,什么黄金海岸,什么皇家园林设计,这些往往言过其实,给购房者一个很大的虚假承诺。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海景房和江景房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于是“愤而退房”。 (二)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 很多购房者购房有一定盲目性所以一般比较相信置业顾问的描述。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很多没有的配套进行默许或者作出口头承诺。等房屋交付后购房者肯定会很失望进而退房。 (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房屋在交付使用后,有的的房屋出现渗水、脱皮等质量问题时,这对于新房业主来说往往难以接受。这类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开发商及时解决时,一气之下,要求退房。 (四) 物业小区管理混乱。 开发商出售房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先委托好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家人,物业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大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普遍较差,导致业主不满意而提出退房。 (五)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 此类一般出现在期房中。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又较多地受各方面因素尤其是资金的影响,开发商往往迟延交房。而当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后迟迟不能入住时,很容易提出退房。 (六) 房产证迟迟办不出; 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因为这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开发商手继齐全的情况下购房人积极配合,因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不能及时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还有一些开发商本身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不具备,甚至有的购房者购买房屋产权问题导致落户不成,这样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产权证迟迟办不出来,导致购房者退房。 有时,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退房纠纷的发生: (1)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工作调到外地或出国定居而提出退房; (2) 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在还款过程中,因出现意外的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余款而提出退房; (3) 因房价下跃而提出退房
退房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自身的原因,情况错综复杂,案例各不相同。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致使房屋不能达到购房者的满意是造成退房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由于以下原因常常导致购房者提出退房: (一) 广告宣传营销言过其实; 很多开发商在前期销售中为了吸引购房者来看房,往往在广告宣传中会语言很华丽,比如什么几A级幼儿园入住,什么黄金海岸,什么皇家园林设计,这些往往言过其实,给购房者一个很大的虚假承诺。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海景房和江景房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于是“愤而退房”。 (二)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 很多购房者购房有一定盲目性所以一般比较相信置业顾问的描述。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很多没有的配套进行默许或者作出口头承诺。等房屋交付后购房者肯定会很失望进而退房。 (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这类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开发商及时解决时,一气之下,要求退房。 (四) 物业小区管理混乱。 开发商出售房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先委托好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家人,物业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大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普遍较差,导致业主不满意而提出退房。 (五)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 此类一般出现在期房中。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又较多地受各方面因素尤其是资金的影响,开发商往往迟延交房。而当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后迟迟不能入住时,很容易提出退房。 (六) 房产证迟迟办不出; 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因为这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开发商手继齐全的情况下购房人积极配合,因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不能及时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还有一些开发商本身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不具备,甚至有的购房者购买房屋产权问题导致落户不成,这样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产权证迟迟办不出来,导致购房者退房。 有时,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退房纠纷的发生: 1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工作调到外地或出国定居而提出退房; 2 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在还款过程中,因出现意外的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余款而提出退房; 3 因房价下跃而提出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