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不动产物权以登记生效为原则,若没有过户,则可以认为买卖行为并未完成。你若起诉证明房屋已卖 只怕证据不足,证人的作用力是不大的。若满意,请采纳并给个好评。
这个有一方不同意就是不合理,其实房子的买卖也就是所有权变更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还有就是如果房东诚心想卖方就直接违约了陪个违约金就是了。<br/>那就按照原来合同,你直接违约收房子,让他搬走就是了,没违约金就不用赔偿了,不过还是很他讲明白,好好协商。没必要闹僵。
1、你的银行贷款贷不下来,根据买卖合同约定,你要现金补足,否则承担违约责任。<br/>2、中介只是居间媒介,即使要中介承担责任,也顶多承担全部中介费的责任,但中介费只有房价的百分之一,远远不及你的违约款。<br/>3、另外,我想你追究中介的责任,好像法院也不会支持。毕竟你与卖方是合同相对人,你对合同约定应承担善意签约人的义务,即对即将发生的合同义务有明确的认识,而不能以自己不懂为借口找第三方的责任。
卖方本人不在,是可以全权委托给其他的办理的,只要在公证处公证就行了,受托人可以全权代理产权人(委托人),签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br/>一般操作如下:<br/>1、到所在公证处办理全权公证委托<br/>2、租赁去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查询,抵押情况到房管局可查询<br/>3、出示公证委托书,<br/>4、定金必须是业主本人收(最好转账到产权人账户),规避风险,在签了合同的前提下按约定付定金,受托人出具定金收据。
您好,应该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前提是你买宅院是否是合法情况!合法的话,就要积极要求对方过户。如果对方不过户则起诉。建议委托律师办理。需要进一步法律帮助请来电或到所详谈。
你的情况和你们当地的政策惯例我不知道,只能给你点小意见<br/>第一,那0.2的回扣是不合理的,合同虽然是私自订立的,但有双方签字和中保人,那么就有效力,但你和他们协议了,就没办法了<br/>第二,那12%要看村里按什么情况多给的,如果是照顾村里人,那么很有可能以户籍认定,你就不太容易得了;要是对拆迁安置补偿的增补,那么,这部分面积还是你的
得看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是谁 如果是爸爸的则无效 是妈妈的则有效 夫妻共同的无效
违约行为一般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br/>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br/>(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br/>(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br/>(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br/>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先试试找到房东,如果找不到,可以尝试到法院起诉对方履行买卖合同,有时收到传票房东就跳出来了。<br/>如果房东不同意过户,一样法院起诉对方,案由仍旧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为事实上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即使没有具体明确约定过户的义务,针对买卖房屋而言,过户是一种必然的义务,不过户等同于房屋还未交付,即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履行完毕。
你好,如果可以买,但是要房东的家人人都要签字同意卖,
1、房屋中介员工离职并不影响你与中介公司签订的购买房屋居间合同的效力。<br/>2、银行贷款要求严格了是事实,并不能因次而增加中介费。中介费的收费比例由规定的,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交易房屋价格的1%。
屁,,,法院说有抵押,抵押人有优先受偿权。!!<br/>楼主差矣:如果他提高的土地证是真实的,那么抵押登记有效。如果弄的是假土地证骗取抵押登记那是无效的。法律上是不认可的!楼主可以去找个律师好好问问!分给我我吧。<br/>这个我不是律师。具体哪条我也不知道额。你可以找律师问问嘛
实在不行,你只能找人民调解委员会了。。 <br/>你只要提前一个月和租客声明要卖应该可以解除合同呀! <br/>现在看应该是他有点耍懒了。 <br/>却记:一定要先得到租客书面承诺不购买你的房子才行,要不然会很麻烦的!
按照规定,拆迁时房屋补偿款应该支付与房产证的所有者。 <br/>具体操作中各地不一致。 <br/>总的所来是有风险的,最好慎重。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第一,现在别去想买另一处房子的事!你把眼前事顺利搞掂是首要事情! 第二,立即去补办房产证,越快越好,原房产证应该尽快作废。具体补办事宜可见此链接: 如果他以后回来了,交易还能继续的话,那就用你新办的房产证交易。 第三,没事的话,尽量多去看看你的房子,也许就会发现一些事。你对他“犯罪”的担心不无道理,鬼才知道他拿着写有你名字房产证干什么去了。 第四,物业水电气都是小钱,别去想了。关键是分析解决首要问题! 第五,“买房人必须在卖房人通知过户交易10日内与卖房人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视为买房人违约” 这句话有什么用?又没写违约责任。 10天过户,托了4个月,这么纠结的问题,都没高分鼓励回答的。心也太大意了,认真起来当回事吧。
先说清楚这房子的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如果只有女方一个人的名字,你们就可以直接跟她去过户,因为按照现在物权法的规定,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即便这房子是在他们结婚之后购买,男方将来能证明这是他们的共同财产,你们也可以以不知情为由推卸掉责任 如果写了他们两个人的名字,如果男方无法回国,他也必须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并委托女方将他们共同所有的房子卖出。这个委托书如果出具不了的话房子是不可能卖掉的。 所以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我能给你的建议就是别买这房子。
这个要看你买的房子位于你所在城市的什么地段,根据地段评估价计算,还要看你的产权证上次缴税时间是否过五年(这关系很大)还要看你们那里是否执行房产税,如果过五年的话就是1.5%的税点,不过就是8%的税点,另外报价要合理,建议找个房产代理公司咨询一下!
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就有权行使该房产的权利。你买他的房子是合法购买,也是是善意购买取得,所以不存在打官司取消房产证的问题。可以放心购买。
中介都是这样的,为了做成生意,哪里会把厉害关系跟你说清楚。现在合同都签了款也付了,还能怎么办呢。吃一堑长一智吧。
你真傻,钱都付了一个月了还不去过户,还差几个月满五年就先不付款嘛,你那些钱存银行几个月还能捞点利息呢,佩服你!这种情况你可以带着你的购房合同和卖家购买第二套房的购房合同去当地国土局说明情况。这种事情可大可小,严格的来说你确实要额外承担那部分费用。托下关系,其实也可以免去。
一、尚未交房,你不能住进去,不能换锁。 二、尾款你暂时不给他,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再给。 三、合同经过他本人同意,并且有法官证明,且后面也签订补充协议了,这都能证明他是自愿的,他无理由反悔。 四、你已经有拍照等证据,如果他拆地板,砸玻璃你到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
比较麻烦,因为有贷款。 第一种情形:还没有办理房产证,过户相当于将房子退回开发商再重新出售,也就是要用买方出的钱将你的贷款还掉,你的合同什么的开发商都收回,然后开发商跟新买家重新签合同。 第二种情形: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如果买方也贷款而且数额与你相等,可以办理转按揭;如果买方不贷款或者需要重新申请贷款,那就是你用买方的钱还贷款,然后签订买卖合同、过户,这种情况最好有一个第三方来周转资金,否则交易流程很难完成。
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防止风险发生,如果没有过户应当在新政实施之前赶紧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