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签好合同,看好房东的一些证件和权证一般都没有问题
签的租赁合同没到期你就有权利继续居住,如果房东赶你,他违约,要赔偿你,你不到期就不要搬,你占理,如果你没到期就搬走了,压根就别指望什么房东赔偿你,那属于你自愿退租
谈成之后给!!! 三方都在场,签合同,然后交钱 注意要看房产证的,别被骗了 还有如果有的中介让你先交钱千万不要上当,现在没有让先交钱的了,行情不好
这个你得看你当时签的合同是怎样的,是否是房东亲自租给你的?如果不是出现了这种问题那你应该找中介公司,这样的话还得看你跟中介公司签的合同里有没有提到相关的事项
没听说供暖费是默认的由房主交啊!这个由双方协商的时候说明的。房子钥匙给人家了么?没给的话找租房子的商量下,每个月再加点儿就是了。中介都很讨厌的,一旦他们占了上风,他们就牛了,没关系,即使您不租了,她们为这点儿事情去打官司,他们也是没有足够的法律事实来赢的!订金收付书中有约定违约事项吗?如果没有书面约定违约赔偿事项,他们是没有理由咬定要您两倍定金的。
北站附近~~只能去惠工街那边了,有些老房子还可以季租.多少钱不好说啊,看要多少东西了,要是带全电器的要5,6百呢。
一、租房子一定要签订合同,内容如下: 关于租房的起止时间、 付费方式(一月一付。还是按照季度付费,还是按照半年一付),很多房东要求房客提前一个月付租金。 搬出时的时间限制,很多黑房东会要求房客提前一周或者10天搬出,这个会令房客吃亏的,按照一定的原则,就是租到那天就那天搬出的,因为房租交到哪天啦呀。 押金问题。有的房东房子里面有东西,会要押金。 二、收条问题。 房东收了租金和押金,你一定要让房东写个收据,防备房东说你没交钱,来个收二次钱。很多人都在这个方面吃亏过。 三、房产证的问题 一定要看房产证和房东的身份证,有的人会把租来的房子转手出租,拿着租金跑了。 四、房子的问题。 租来得房子一定要拄着舒服,安全。所以,最好选择南北向的房子,采光和通风好,住着舒服,不要租马路边的房子,会很吵,妨碍休息。最好租小区内的房子。安全。如果是学生,最好合租。 五、到房产网上,查找租房信息,可以比较一下价格拉,位置拉,户型拉,看中后,就可以打电话找房东看房子,就可以商量租房的事啦。 呵呵,差不多就是这些了。租房多年的经验,供你参考!
到当地房地产网查询,那里信息多.价格也可以做参考.
你好!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让房东负责房屋防盗的义务,房里丢了东西是自己的事。没有交那几月的房租,只要不超过6个月,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这个问题一般的租房交易中都会有的,一般租房子都是押一付三的,但是我们中伟置地在这方面,应该做得挺不错的,我们交易方式是这样的,客户一般交付费用的时候都是押一付三的,您如果想走的话,提前一个月告诉我们,然后我们双方都找下家客户,您的合同跟他(她)转接一下就可以了,押金是一定得退给您的
海淀也太大了,不知你要租哪的,租什么价位的..
买房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是的,你是这样以为,但是在中国你并无法拥有这个房子,只是租给你而已。因为中国只有把土地使用权租借给你70年(有的地方是50年)。而房子通常情况下30年左右就会遇上拆迁或者旧房改造。也就是说你花了买房的钱,却只能得到租房的实际效果。当然这还不是最坏的。最坏的是,当几十年后你发觉上当了!有一群流氓冲进你用一辈子积蓄“买”下的房子,画上一个大大的“拆”字!然后把你的家当全部当垃圾一样的仍出门外,不顾你的苦苦哀求,甚至还在报纸上给你按一个“钉子户”的臭名,任大众辱骂的时候你就会知道什么叫做绝望! 形容中国的房地产有一个很有名的笑话是这样写的: [以前,有个地主有很多地,找了很多长工干活,地主给长工们盖了一批团结楼住着,一天,地主的谋士对地主说:东家,长工们这几年手上有点钱了,他们住你的房子,每月交租子,不划算,反正他们永远住下去,你干脆把房子卖给他们起个名堂叫做-公房出售!告诉他们房子永远归他们了,可以把他们这几年攒的钱收回来,地主说:不错,那租金怎么办?谋士说:照收不误,起个日本名儿,叫物业费!地主很快实行了,赚了好多钱,长工们那个高兴啊! 过了几年,地主的村子发展成城镇了,有钱人越来越多,没地方住,谋士对地主说:东家,长工们这几年手上又有钱了,咱们给他们盖新房子,起个名堂叫做旧城改造,他们把手上的钱给我们,我们拆了房子盖新的,叫他们再买回去,可以多盖一些卖给别人,地主又实行了,这次,有些长工们不高兴了,地主的家丁派上用途了,长工们打掉牙只好往肚子里咽,地主又赚了好多钱。 又过了几年,地主的村子发展成大城市了,有钱人更多了,地主的土地更值钱了,谋士对地主说:东家,咱们把这些长工的房子拆了,在这个地方建别墅,拆出来的地盖好房子卖给那些有钱的大款还能赚一笔,地主说:长工们不干怎么办?谋士说:咱给他们钱多点儿,起个名堂叫货币化安置,咱再到咱们的猪圈旁边建房子,起个名堂叫经济适用房,给他们修个马车道让他们到那边买房住,地主说:他们钱不够怎么办?谋士说:从咱家的钱庄借前给他们,一年6分利,咱这钱还能生钱崽,又没风险,地主又实行了,长工们拿到钱,地主的经济适用房到现在才建了一间,长工们只好排队等房子,直到现在,还等着呢 于是,长工们开始闹事了,地主有点慌,忙问谋士怎么办?谋士说:赶紧通知长工们,房子要跌价了,别买了,租房住吧,正好把我们的猪圈租给他们,结果,这么多年后,长工们的钱全没了,还在租房住,直到永远!] 这个笑话虽然有点夸张,但实际上这何尝又不是事实呢?有人说既然如此?为什么中国人还要买房?疯了一样的买???为什么?还不是愚民教育的结果,就好象60年代,鼓吹人们必须购买三大件:手表、缝纫机、自行车才算是“成功人士”才可嫁人娶妻。70年代鼓吹人们必须购买新四大件:电视,冰箱,洗衣机,装电话才算是“出人头地”才可娶妻生子一样,记得当年装电话可是要几千块钱一部啊(人均收入不到200的小城),而北京上海更有上万一部的时候。还得排队买号搭人情,和今天的买房又何其相似? 而今天所有的狗屁学者又开始了这一套愚弄百姓的旧招:“白领一族新标准”,“成功人士新选择”X环X路小户型,X环X路商住型。其实都是狗屁。收了你几十万后,还得每个月收你租金(新物业费),银行利息,以及各种巧立名目的加息、政策等等等等。总之不怕你不被整死,就怕你死得不够惨!老百姓咋就怎么乐于上当,而且百上不厌呢?我真是气得浑身都湿了
看电视了吗?知道有个节目著名主持人徐滔主持的《法治进行时》吗?我给你找到了,希望能帮到你! 《法治进行时》栏目热线:010-68429230 010-68429226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010-51293315 网址:
六合的房子要不了3000 想交通便利的话就在汽车站周围看看 出租的话得看命了。在市区工作的我觉得没人会跑到六和去住,只能是在六和工作的,在六和工作的再没房子住的话,不如去城里打工了。 3年前就像开发六和房地产的开发商我估计也够有头脑的了
你好.小区物业肯定无权禁止你进出,建议你直接向业主反映,由业主向物业投诉. 但是,你也无权要求物业对客户停水电,物业也无权对客户对停水电,供水电是供水供电部门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关系.
租赁合同的签订一般会签两份:一份是房管局的标准备案用的,一份是详细的补充协议。房管局的合同比较笼统,一般写清楚租金、年限双方盖章签字就可以了。
购房合同备案流程 <br/>1.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br/>2.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细节,您可以详细咨询开发商或是房管局产权市场处。 <br/>3.而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您可以登录网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频道,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合同备案登记号,并选择正确的备案时间即可。 <br/>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备案查询网上签约流程及注意事项 <br/>《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办理房产证不可或缺的资料,而在全国各地的房产纠纷中,有不少是因为合同约定不清晰所致。可以说除了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其实也是购房环节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br/>本篇报道将介绍启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的优势,网上签约流程,以及市民在进行网上签约时,应该注意的相关事项。 <br/>网上备案使信息透明化 <br/>“已经获得预售证的房子才会将信息在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才能进行网上签约备案。”东莞市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实现网上合同备案最大的优势是使房产信息透明化,市民可以通过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清晰地了解楼盘单位的各方面信息。 <br/>据介绍,在实现网上合同备案前,商品房退房问题。东莞的房地产交易中,合同主要是人工备案。由于发展商不会签订一份合同就立刻送往房管部门备案,因而合同备案时间往往滞后于合同的真正签订时间,购房者无法及时了解购买楼盘的相关情况。另一方面,如果发展商将已经抵押或被查封的楼幢进行出售,不知情的购房者也可能因不了解情况而购买到问题楼盘。 <br/>网上备案系统上线后,在商品房建档时,包括楼盘总的套数,可销售套数,销售单位的户型、面积、状态,以及楼盘的查封、抵押情况均会及时公布。而交易双方在对合同内容确认无误、点击保存后,房屋销售状态会立刻反馈到网上备案系统,自动将可售状态修正为已售状态,从而能有效杜绝发展商一房多卖的情况,保障了购房者的利益。 <br/>此外,市民在后期还可以方便地跟踪了解自己所购单位的各项信息,包括该单位的确权情况等。在申请办理房产证时,网上备案单位资料清晰,也会使办证过程更便捷。 <br/>网上签约注意保存密码 <br/>启动网上备案的目的是使信息透明化,保障购房者利益。然而,不少购房者对网上签约备案系统不了解,对其操作流程不够重视,在相关操作上也存在一些误区。 <br/>“一些购房者在进行网上签约时,自己的个人密码让发展商去设置,有些市民甚至是委托律师签约。这些都是不注重保护自己权益的行为。”市房管局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大部分购房者认为在审核过合同内容中的条款,双方确认无误、点击保存后就不能再作修改。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双方在网上签订后,如果没有手动点击提交备案,8小时后已保存的签订合同会自动提交备案。而在这8小时内,即使在打印纸质合同后,如果当时没有将网上已经签订的合同提交备案,而发展商有双方密码,可以再次进入系统修改条款。此外,在网上签订合同时设置的密码,还将在后期用于办理网上按揭等业务。 <br/>“购房者在设置密码时,最好是要求他人回避,自己设置。我不知道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名工作人员表示,在进行网上签约时,密码一定要妥善保存,在双方对合同条款确认无误、签订保存之后,一定要当场提交备案,并打印《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书》,经双方确认后签字保存。据介绍,在提交备案并打印《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书》之后,网上备案的合同条款将无法再进行更改。该名工作人员同时提醒购房者,如果在后期委托发展商或代理机构办理网上按揭等业务,需告知受委托方购房密码时,应出具书面委托书,以明晰密码如果丢失时的责任,从而真正保障到自己的利益。 <br/>附:网上签约流程详解 <br/>一、交定金签订“认购书”,到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通常会有5天~7天的时间,在这段时间,购房者不妨登录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查询自己计划购买单位的相关信息,如该单位是否可售,是否有限制销售等情况。同时,在公众信息网上,还可以查看合同模板。购房者可先了解合同上可能约定的相关内容。 <br/>二、确认单位产权清晰后,与发展商约定时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些发展商在进行网上签订合同前,会先将合同范本给购房者确认,如果购房者没有疑议,再进行网上签约。网上签约页面是在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的“透明售房”分栏下,使用证书进入备案系统,点击交易单位,即会自动生成相应的合同模板。此时,购房者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内容,一般合同内容应包括交易单位的基本信息、售价与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发展商交楼时间、办理房产证时间等,并应对违约责任有清晰的说明。 <br/>三、双方确认合同条款无需修改,即进行保存合同。在这一步骤时,购房者设置购房密码。合同签订保存后,可进行打印。 <br/>四、提交备案,并打印《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书》,双方签字。
目前,融汇半岛滨江商业带已意向签约永辉超市、博纳影院、海派健身、九锅一堂、陶家大院、晓宇火锅、苗品记等百余知名商家入驻。
写一个分租合同,写明分租的范围、起止时间、租金和责任、义务等,双方签字生效。
那就是填日期的错误,马大哈造成的。如果交了三年的租金,先跟协商修改为好。
是的 追问: 那中介让我们把东西搬走说要验收房子 才能签订解除合同 那么解除合同签完之后 我们可以把东西再搬回来吗 已经和房东定好了 准备直接签订租房合同 那么中介验收完房子之后 是否就不可以在介入房子的事情了 回答: 是中介验收房子交付业主吧。到期了是业主收回房子吧,管中介什么事啊。<br/> 是中介验收房子交付业主吧。到期了是业主收回房子吧,管中介什么事啊。<br/>
转租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出租人有权接触他和转租人的租赁合同。关于赔偿问题地话你可以在合同里和转租人约定出租人收回店铺后地赔偿约定。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该定金对你不产生效力。你亦不需要支付他们任何违约金。
没有法律效率,因为房子不是他的,他没有权力出租该房屋,除非他有房主委托书。<br/> 对,房主的女儿没有权利赶走租户。
从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来看,尤其按国家住建部颁布的《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的内容,存在两种可能:<br/> 1、是否存在转租,即,你的房子是从另一人(承租人)手中转租过来的?<br/> 按《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来看,若你系转租,得经过出租人(房东)的书面同意转租,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子,并有权要求那个人赔偿。<br/><br/> 2、从你的情况看,若那个人(承租人)愿意配合你,说因为你与他的关系特别,这段时间因出差的原因,由你一直住在,并承担照看的责任,则,不构成转租,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9条的规定,出租人在房屋租赁的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br/><br/> 据此,楼主应该明白怎么同房东去讨论问题了吧?<br/><br/> 具体,见《租赁管理办法》相应条款:<br/><br/> 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br/><br/>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br/><br/> 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br/><br/>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