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说实话您没有必要折腾这个,让他退您押金,再找个房子吧,没必要叫这个值!<br/>房主肯定违约了,上法庭肯定能赢,但是赢了你能怎么样?难道这样住着舒服吗?业主也会找各种理由找你的麻烦,真没有必要!<br/>最后祝您早日找到新房子
【答案】 参考答案: 1.不能。理由是预约虽是合同,其目的在于订立主合同。按照最高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当事人签订认购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将来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的,对方可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但是,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签订正式合同。乙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13条请求赔偿,也可以根据第94条请求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 2.甲应对丙承担违约责任。甲应说明买卖标的物上有负担的事实而未说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应该纳入到违约责任中。 3.按照我国《物权法》第21条的规定,预告登记后,甲再处分房屋的,不产生物权效力。即丙对房屋的交付请求权具有物权性优先权,可以对抗所有的未登记的购买人。 4.预告登记后,甲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只是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甲不履行,将对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5.如果甲不履行合同义务,丙可以选择实现抵押权或者向保证人丁主张保证责任。无论丁还是戊履行担保责任后,都有权向甲追偿。(或:丁、戊可向甲追偿,也可以要求对方(丁或者戊)承担一半的份额) 6.不得主张无效。即使没有处分权,也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可以主张房屋登记过户为无效,对于善意的丙不得主张无效。 7.不成立。由于双方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关系存续是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法定事由。
差太多了 找开发商说理去吧 找个律师准备打官司吧
主要还是看卖方诚信。当然如果你转账记录能证明钱是转给卖方也算有效证据,转账凭条,人证什么的也可以。<br/> 那出问题就得看人证或是摄像记录什么的了
哦,既然是他们的纠纷,你就好好说你还需要租来做生意。不过,你可以和前房东考些还价,就是合同上的期限租费转成交给前房东,相信你现任房东没钱还吧。 <br/> <br/>直接进入生意谈吧,一切皆为利益。就说如果不满意租费的话,就让你照合同5年完成再搬吧。真的还是赶人就赖皮,上有祖父母,下有儿女等,博取同情。 <br/> <br/>再不行狠狠反击吧,律师上见真章。最重要你的合同啊,铁证。
1、50年到期应该是指土地使用权到期。而非房屋所有权到期。50年后如何处理,尚无明确规定。正常情况下是50年后交纳一定的土地费用后可继续使用。不过,五十年的房屋应该也到使用寿命了。按我国现有的房地产政策,五十年后,大家都得重新买房(房屋使用寿命到了,而土地租用期限也到了,房地都不能用了)。<br/>2、在按揭中的房屋是不能直接出售的,一般应在还清按揭款后(抵押注销)方可出售。
以合同为准,应当没有。<br/>宣传纸可能理解为要约邀请、承诺、或者只是宣传。性质怎么确定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形。但即使是明确的承诺性质,但合同签在后,合同中无约定,也可以视为对先前承诺的变更。
现在说其他都没有用了,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和中介协商,让他们在免费帮你找一套房子,你租金就暂时别交了,把已经交的租金住完,想办法把押金要回来,最好不要去闹,那样不解决问题的。<br/>“甲方(我们)无违约行为,乙方(就是中介)擅自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果要是合同上真的有这样的条款那么就可以要到赔款,但是你现在的情况不符合这条约定,因为你现在住的好好的,没有任何人赶你走,业主只是在那样说,也还没有真正的去执行,就算是执行了也要等到他和中介签的委托合同到期以后才行。你如果想要去折腾是不划算的,费时费力,最终什么结果还不知道,想要从中介要钱...貌似不太容易,俺以前就算干中介的。中介本来就是空手套白狼的。<br/>第一:房东卖房和你租约没有相关的,业主可以带租约卖的。除非是新买家要求业主给空房的。如果业主很中介的合同没有到期,业主要赶你走的话,也不关你的事,是业主和中介的事,让他们去协调,要是中介要终止合同那么他就违约了
此二手房只有购房合同,那就是期房,中介承诺转合同包更名,那就是说购房合同是你的名字,你只要确认合同的有效性,了解此中介公司的资格证,去此二手房销售部了解房子的具体情况,如销售资格、交付时间、销售、房产证、土地证、等问题,毕竟是一大笔钱。与中介交了定金,索要中介转让合同,卖方不出面,那签合同谁来,是否委托中介,委托书正本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你交了定金,这些条件中介都是帮你搞定,你可以留下电话录音等证据,以防出现意外。购房发票是一定要有的,这是证明你的房款交付的重要凭证。
如果你想过户,可以诉讼进行。卖方是违约,但是这点小违约,一般不会导致合同解除。
可以在拿到产权证后办理赠与或买卖即可.
1.甲在2005年5月14日以个人名义买房,签订了购房合同,房款全部是甲出的。甲在这个时候已经拥有了事实上的产权。<br/>2.房产经过共同四年的婚姻生活才成为双方共有的财产。<br/>3.房产属于甲个人独有的证明就是你的购房合同上只写了甲的名字。当然在二的前提下。
如果卖方委托中介代收定金,那么卖方违约适合最高定金罚则,买方可以获得1万元赔偿;如果卖方没有委托中介公司代收,那么事情就很难说了,看中介是否保留了通话录音或文字等证据;<br/>20%赔偿为最高赔偿,适用于买方缴纳房款超过20%的情况,只是缴纳了5000元,这样以小博大的情况,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一、通过司法途径 <br/> <br/>二、找利益制约人,通过他们迫使对方退款 <br/> <br/>三、死缠烂打解决问题
定金合同应当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你拿的30万应属于房屋预付款,其中10万为定金,充分准备应该还是可以胜诉的。满意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答:1、常说的五年是指房产证上的填发日期算起的。<br/>2、一定要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才能进行交易,不能在开发商那转给他人。<br/>3、能把名字改成夫妻二人的,你只要持夫妻二人的申请报告及结婚证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夫妻双方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即可。<br/>4、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前需要夫妻二人在场,实施后只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是谁就由谁一人办理即可。<br/>5、需缴纳的税费有契税36万X1.5%(买方)、个人所得税按售价1%(卖方)、营业税5年内36万X5%5年后36万X1%(卖方)、交易手续费133X6.00元(双方各半)、房屋登记费每本80.00元(买方)。
你和银行都是他的债主,银行会将他的财产拍卖,然后按比例换份拍卖款,你的房子基本上保不住了,能拿回点钱就不错了!
你好,可以的,您直接去银行办理好啦··········希望能帮到您···········
首先说明你的房子手续是齐全的,房产证土地全有<br/>即使土地证对方不想给你估计是想要点钱,土地证不要也可以补办.所以不用担心.补办之前,你去土地局就可以把以前的挂失了.<br/>另外,纠正一点,公摊面积指你所在楼分摊楼梯管道井等的面积,与土地证无关.
起诉A 将B列为第三人 ,同时建议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产<br/> 具体有需要可来电
按照你的描述,作出如下简单回答<br/>首先,你们所言的房屋是否是私产房?房产证是你母亲的?<br/>其次,根据你的描述,现在需要来看是否可以认定你们之间存在买卖合同的关系,如果可以认定,那么现在你方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要求进行过户。<br/>再次,由于本案中你们之间的关系比较特殊,所以需要看你所言的邮件和付款证明等等,因为民事诉讼中,证据还是非常重要的.此外就是此房屋是你母亲的,你哥哥是否有权代理这都是问题。交钱是转账还是现金?<br/>建议你还是详细说明,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您好,1.签正式的买卖合同,2.如买方需要贷款开始评估办理贷款,需要卖方您签订借款合同,银行进行审批,3、审批通过之后,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资金,把首付款存入资金账户里,等待银行放款,4、银行把贷款的钱放至房管局资金账户里,三到五个工作日换取全款凭证,开始办理过户手续。现在都实行资金,比较安全,所以不存在先交钱给业主,等过完户五个工作日您拿到您房产证,由房管局直接把钱打到业主卡上。
正常手续应该是:1.让死者的儿子去继承遗产(房屋)<br/>2.死者的儿子与你办理过户手续<br/>从你的问题来看你目前必须要打官司了,胜算还是很大的,因为首先你有房屋买卖合同(最好有中间人),而且你在此房屋居住10年,周围邻居也可以为你证明的。
你的情况和你们当地的政策惯例我不知道,只能给你点小意见 <br/>第一,那0.2的回扣是不合理的,合同虽然是私自订立的,但有双方签字和中保人,那么就有效力,但你和他们协议了,就没办法了 <br/>第二,那12%要看村里按什么情况多给的,如果是照顾村里人,那么很有可能以户籍认定,你就不太容易得了;要是对拆迁安置补偿的增补,那么,这部分面积还是你的
这个房子还是你的,你最好跟亲戚商量好,他这个房子还要不要啊,免得到时候有纠纷啊
你现在处境很惨,按照法律来说这个房子不是你的,因为两证都是别人的。现在最重要的是房产证快点去过户,但是基本已经不可能了,因为房产证过户需要土地证。<br/>农村土地归集体,但是农民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是他爸爸的,房子是他的,那房子和土地是不能分离的,你需要请求法院支持事实情况,支持你现有的居住权利和购买权利。<br/>同时,如果他卖给你时没有明确告诉你土地还是他爸爸的,那么他就涉嫌欺诈你,这个合同时不成立的,但是如果你不知道他在欺骗你,那么法律承认你购买的事实。<br/>房子绝对是你的,但是处理起来很麻烦,最好找个律师当面咨询
法律规定,监护人没有权利处置未成年人子女的住房和财产,。除非出具卖掉住房是为了孩子学习,医疗,生活的必须的书面证明,而其证明需要房管部门认可,做公证,才可以。<br/>认定是否唯一住房,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是指夫妻俩和未成年子女,三方,如果只有孩子一套住房在家庭,父母无房无贷,可以作为唯一住房认定,满五年,又是家庭唯一,卖了可以免20%差额个税,。<br/>差额是指,目前住房评估价格减去当初办理赠与过户的花费吗,这个差额!<br/><br/> 不对。不是那么算。<br/>赠与过户是有手续费和契税,以及赠与公证费用,这些是办理赠与时候的花费。
不动产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房产证是A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他的,你和他签署的合同有效。AB之间的纠纷与你没有关系,你可以让A尽快将房子过户给你。
你好,房主委托他的侄儿来和你交易,那他因该有委托书,办理过户时不需要房主本人到场,过户手续办理后卖方可以拿走定金,房管局会辨认产权证、土地证、还有委托公证书的真假的,,如果有关证件是假的,那就是房管局的问题了.
钱已经付清,那么现在只是没有过户了,这个实际上你已经取得了房屋的实际使用的权利。只不过未能进行登记过户。原先的协议时有效地。还有就是你们为什么不早点办理公证委托过户啊?如果未能过户的原因是你们造成的,对方可以追究你们的违约责任的。但是不至于追回房屋的所有权。具体看当时的合同证明定。
原本的房产如果只写的母亲的名字,现在带着死亡证明和您父母的结婚证,吧房子交给父亲名下,产生的税最少!
你好,首先房屋应当先进行继承程序,如果其他继承人都放弃继承,也应当进行公证;继承程序完成后可以进行析产。
这个不用担心,房产证拿到手后,带上房产证,身分证,户口本等资料,可以直接在当地派出所迁入。
你的户口可以暂时放在你原来的房子那儿,你可以与现在买房子的人商量。 如果不行,你可以挂靠在亲戚那儿的 ,那也得亲戚所在的社区委员会申请才行。 如果挂到派出所。倒不是很麻烦。关键是别人不会挂。你可以挂到你原来的社区委员会处。
卖房人一旦不迁移户口,就会给买房人带来很多困扰。首先,买房人子女的入学就会受到影响,不少人买房就是为了让孩子读名校,但这样的学校都会要求孩子的户籍必须在对应的片区内,如果卖房人不迁户口,并占用了学位,买房人的子女就很难入学。 其次,买房人在支付了高额的购房款之后,理应对房屋享有完全的支配权和使用权,但卖房人不迁户口就意味着别人的户口依然留在自己的房子上,这让不少人从心理上就无法接受。 最后,如果卖房人的户口不迁出,那么其身份证、户口薄上的住址信息就不会发生变化,万一卖房人惹上官司,司法机关依据户籍信息找上门来,这就会给买房人带来不少麻烦。
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石家庄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下载地址:石家庄公安局网站
如果孩子的母亲户口在你的户口上,孩子是可以投靠过来的。<br/>但是很多好学校除了看户口外,还要看房产证,如果房产证不是孩子父母的名字的话,也是一样要收费的。
此案件应当属于确权之诉,如果你爸爸如果写了这个证明,那么这个案件就有可能认定为你姑姑,但具体还要看这个证明的具体内容,再行定论。<br/>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br/>如果满意,请给与评价,并采纳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