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咨询人所问及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此合同中咨询人的签字是不真实的,咨询人可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此合同无效。<br/>② 因是卖方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卖方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r/>③ 缔约过失责任一般包括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一般包括:缔约费用、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利息损失等。间接损失,一般是指丧失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产生的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直接损失较为容易确定;而对于如何确定间接损失,存在较大的争议。<br/>④ 以上意见敬请参考,如需进一步的帮助可电话联系。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如属实,据此答复如下:<br/> 依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个人之间是不能进行土地买卖。依法可买卖的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对于家庭夫妻共同财产的出售可视为表见代理,夫妻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因此你们之间的合同效力不能因夫或妻一方的异议而无效。但你提到的房产和地产交易存在不合法的情况,因此可能无效。<br/> 建议你带上详细资料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委托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房产证现在是否已经下来?你们调查清楚了吗?还是确实没下来,对方也想违约?<br/>房屋买卖纠纷,肯定是以房屋买卖合同为基础,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来执行,如果对方违约,那么就需要支付约定的违约金<br/>如果,你还想要此房屋,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主要是证据的搜集情况<br/>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可以用公积金的<br/>首付时五成啊,国家最新规定<br/>找个中介直接给你做了啊<br/>利息超过五年就是3.78%,五年内的3.33.%
你确实是善意第三人,而且已经取得房屋的产权,相信法院会保护你的利益。<br/>应该判离婚女士将房款的一半给其前夫。
合同有效,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2万),具体要求哪一项,您可以对比一下违约金和双倍定金的数额哪个更高。
你好,“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br/>如果不卖了你可以找买房协商退回定金。你妈妈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应的。
如果卖房子的人没有登记,他们就不是合法的。交1%更是…明显的欺骗行为,你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不过既然没登记她们是怎么让你看的房子?
一、关于房屋权属:按照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是否共同财产和在谁名下没有关系,和什么时候取得有关系。因此,房屋应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是共同财产,那么在支配是就应双方同意,一方不同意是不允许的。但在实务操作中,通常有产权人的签字即可办理买卖以及过户,但如果另一共有人能及时提出异议,法院会判决买卖无效的;<br/>二、关于子女权利:房子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和子女没有关系;<br/>三、关于周岁:我国法律上所有年龄都是指周岁;<br/>四、关于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原则上一人一半,但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一物一权,即一个房屋不能有两个所有权,因此在实务中的做法是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另一方经济补偿。
是从办房产证的时间开始算,不是合同。所以要交营业税,大概5.6%
按你所述,我认为你买房签订的合同是一个使用权转让的合同,所有权是单位。你可以看看合同怎么约定的,是否有将来产权的归属或动迁的约定。另外你自己比较一下怎么做你更适合才好。
土地是不能买卖所有权的,但可以转移土地使用权,你可以要求对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你的,重新定协议并进行公证。
拿到房产证表示房屋买卖已经完成,而购房合同是为房屋买卖服务的,既然买卖已经结束,那么合同就不重要了。<br/>是的,买卖结束了,合同的任务就完成了,丢了没事的。<br/>没有影响,卖房看的是房产证
能买首先买没问题问题付款式银行贷款利率否合适风险肯定介公司强办跟银行没关系介弄且介费用都需要综合考虑我卖房认识卖房呵呵
房屋的产权发生转移的,不影响原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在他们办理过户前,你可以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
办理流程 1、流动人员带齐上述资料,到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证窗口,填写信息登记表,提交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信息登记表,并采集流动人员相片及相关信息,开具居住证领取凭证 3、制证完成后,窗口工作人员再将居住证分发给申办人。
1.费用低(包括利息和其他费用) 房贷的利息,是国家规定的,哪家银行都一样。关键是其他费用。律师费、鉴证费、保险费……,各家银行不同,一家银行的不同时期也不同,购房人要直接问银行。 2.附加条件 比如开卡、开折,事先存入多少钱,而且必须是活期的,委托银行代扣的。这些内容基本上属于灵活掌握,要耐心沟通才行。还要看自己的财务状况、时间精力等方面。 3.还款是否方便 哪家银行的网点多,对自己还款来说比较方便,这个也是要考虑的一方便,毕竟现在个人咨询情况,对于消费者来说,对于你以后购房,或者办信用卡越来越重要,你的还款是否及时,有什么预期,现在银行贷款有什么程序,还款方便对消费者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件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件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产权清晰、无债务纠纷,同时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是不可以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由于您的房产在农村,所以很有可能是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在贷款办理机构的选择上,建议您选择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或地方商业性农业银行。上述银行对于具有农业性质的贷款业务品种比较多,也许可以解决房产土地性质的问题。 其实能否抵押贷款取决于土地证书,如果是国有土地证书,就不能办理的。
在4月份来比较好,这时温度比较适宜,而且风不太多了。花也开了,树也绿了,现在北京的沙尘天气比以前少多了,这都是植树造林的好处。风景:去长城,北海,故宫,颐和园,天坛,八大处,香山,十三陵,等好玩的地方可多了。
可以这样理解不,房主作为委托人,将该套房屋的买卖手续全权委托给某人办理。<br/>应该是委托公证,而房屋的产权并没有转移至某人。<br/>应仔细看该委托公证的内容,辨别该公证书、房屋两证的真实性。<br/>办理过程中,注意保留与该委托代理人之间所签署的书面赁证,并注意在合同中填写该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及保留其有效身份证和相关复印件。
会依据受害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查封。判决生效后会对房屋进行评估拍卖。<br/> 理由:房屋仍然是司机的,虽然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生效并履行,但物权没有变动,房屋仍然是司机的。<br/> 法律依据: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1、没有风险,如果没有成交的话,那中介公司会将意向金全额退还,因为不管是签合同之前,你改变主意或者是房东改变主意的话,中介公司都必须全额退还。而且交意向金,中介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你购买这套房子就具有优先权。<br/>2、交易价格是由房管局评定的,并不是按照买卖双方签定的合同为准。<br/>3、买二手房最好是找比较大的中介公司,这样会更加保险。
基本上没什么风险的,找个大一点的中介公司,要下定的时候去房产交易中心拉一个产调,上面有这个房子的详细信息(包括有没有抵押)可以让中介去拉。<br/>一般情况交易就是 签订定金合同,在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让后到交易中心去省税,税收认定缴纳后就可以过户了,基本上就算完成了!还有不懂可以追问。
你这种房子法律上规定是不可以买卖的,只能赠送的形式转让,你们可以私下定一份协议,协商此房的具体细节,然后去公证处公证就可以了。
对方很明显就是在耍你啊。<br/> 买卖房产必须进行过户才有效,言外之意,现在你家住了3年的房子,从法律上来说,你家还没有真正的所有权,房子的所有权仍然是在张某的手里,张某有权随时要求你家搬出去,张某只不过要对你家承担违约责任罢了。<br/> 现在你应该做的是,主动找对方要求过户。对方不予配合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张某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张某仍不予配合的话,张某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解除与你家的买卖合同,但是,你家可以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家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二为与你家进行房产过户。<br/> 除此之外,张某没有其他的做法,建议你家立即起诉,有合同为证就够了,要不然你家就不会真正得到这个房子的所有权。<br/> 你有那两个证书没什么很大的作用,必须要有房产证才是房子的唯一合法证据。张某不配合的话,必须要起诉,而且是越快越好,真的等到张某再把房子卖给了别人,然后张某又跑了,那你家可就倒霉大了。<br/>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好。<br/> 去法院起诉的后果会有两个:一是张某与你家办理过户手续,二是解除与你家的买卖合同,但你家可以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br/> 你家都有买卖合同,怕什么啊。抓紧时间办正事去吧。晚一分就多一分风险。
最好,让买方自己过户,手续很麻烦,这样卖方签完买卖合同拿到钱就OK了。看你的情况,自建房,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是出让还是划拨的?过户时都不一样。最好到房屋所属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这样更清楚。
问题一;如果了解到她的债务比这套房子价值多,你也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这套房子.如果了解到她的债务比这套房子价值少,差额足以支付你的首期房款,就不用申请保全;<br/>问题二:房子的所有权以过户为准,签定合同并不表示你是房子的所有权人.
这个房子还是A的,这个性质是明确的。<br/>B拿着A的房产证,这个就非常被动,如果A没有缴纳部分房款还给A的父亲,为什么把房本给他,这个就不好解释。<br/>现在打官司,A都不会起诉,没有证据。并且福利房法院不会受理的。<br/>现在的办法就双方协商解决,既然是亲戚就应当有协商的基础。<br/><br/>当年A出钱并以A的名义购买了其单位的福利分房。<br/><br/>这是你说的。而福利分房,是有资质要求的,不对他人。只有A才有资格,在这福利房购买协议上签字。<br/>现在B拿着A的房产证等一系列材料手续,认为房子有他的一份<br/><br/>这句话也是你说的。既然房产证登记人是A,还需要扯皮吗???规定,房子产权属于谁,是看房产证,登记人姓名,不看别的!
房子过户肯定要缴费的,国家要收契税。<br/>水,电,气如果是物业代收费的,不用过户,也就没有费用。<br/>如果是银行收费的,要看等级人是住房地址还是人名。<br/>用地址注册的也不用过户;等级人名字的就必须过户了,收费多少看当地具体政策。<br/>有线电视必须过户,以前是收费的,北京现在免费了,其他城市地区不清楚。
这个不是你的责任,不是你中途违约,是房子本身的产权有问题,中间的任何费用都不该你来承担。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打110报警处理。
依合同办事,只要是自愿公平的前提下,就有效.可以先通过中介方协商,不成可以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法院诉讼.找律师吧,他们肯定乐意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