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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京租赁合同和文化禁忌有什么?

    1,解约条件。租住未满一年一般要被收取一个月房租的解约金,租住满一年,不收取解约金。 2, 中介更新费和手续费。中介更新费一般是一个月的房租。手续费视中介的苛刻程度从半个月房租到一个月房租不等。(中介更新费:旧合同到期后,如果没有特殊问题,可以跟房东续约。续签的合介合同更新费) 文化禁忌: 租房时要注意,凡是有发生过人员伤亡等恶性事件的房子,通常被做为“告知事项”,作为房客的你有权从房主那里主动得到说明。还有寺庙附近的房子,如果你胆子不够大也避免选择吧。日本的寺庙周围基本都有坟墓,对此有所顾忌的朋友慎选。

  • 哪些房屋租赁合同是没有效的?

    (一)租赁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租赁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效力规定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 认定城市房屋租赁合同因房屋未经消防验收使用而产生效力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消防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因此租赁房屋根据《消防法》必须经消防验收而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认定租赁合同无效。 当然在在界定何为“必须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时,需明确只有“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时才必须经过消防验收。因此不宜笼统地认为城市出租房屋一律须经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租赁合同就无效。 (二)建房屋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租赁合同按照符合法律规则推定 在建房屋作为租赁标的物出租,已经成为我国房地产领域的一种常见现象。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以在建房屋作为租赁标的物签订的《租赁合同》及《房屋转租合同》之效力的认定,同其他合同一样,实行国家干预原则,即依职权审查合同是否存在违法性。对于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具备法定无效要件的合同,应当尊重当事人合同意思自治原则,认定此类合同有效。 (三)租赁房屋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租赁合同无效 根据《建筑法》第61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未经整体验收合格而签订的《租赁合同》,违反了《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第52条应认定为合同无效。 (四)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依据《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继续生效。同时认为现行法律未限制房屋产权变更后出租人依据租赁合同主张合同权利,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该合同责任既包括追缴租金,也包括违约方承担终止合同履行的违约责任。因此对于出租人提出的解除租赁合同应予以支持。

  • 隆回辰河世家与住房公积金中心是签约楼盘吗

    你要问开发商咯,看他有没有去和公积金中心签订合同<br/>有些改善性住房,贷款额度很高,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可能就不够,这时候就需要组合贷款了

  •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签约楼盘请问衡阳市的哪些楼盘是公积金的签约楼盘啊?有清单么?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签约楼盘 <br/> 悬赏分:0 - <br/>离问题结束还有 22 小时 <br/>请问衡阳市的哪些楼盘是公积金的签约楼盘啊?有清单么? <br/>您不登录也可以回答问题 <br/>您还可以输入字 <br/>输入内容已经达到长度限制 <br/>登录后回答可以获得经验值奖励,并可以查看和管理所有的回答。 | <br/>→ > >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签约楼盘 <br/>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签约楼盘 <br/>悬赏分:0 提问时间:2010-08-06 14:31回答数:0浏览量:问题指向:全国 <br/>请问衡阳市的哪些楼盘是公积金的签约楼盘啊?有清单么? <br/>暂时还没有人对这个问题进行回答,赶快来说两句吧! <br/>您不登录也可以回答问题 | <br/>插入本地: <br/>· 注册用户回答即可得1分,回答被采纳则获得悬赏分以及奖励10分。 | <br/>· <br/>0 <br/>· <br/>0 <br/>· <br/>0 <br/>· <br/>0 <br/>· <br/>15 <br/>· <br/>0 <br/>· <br/>0 <br/>· <br/>0 <br/>· <br/>0 <br/>· <br/>5 <br/>· <br/>0 <br/>· <br/>0 <br/>· <br/>0 <br/>· <br/>0 <br/>· <br/>0 <br/>· <br/>395 <br/>· <br/>300 <br/>· <br/>300 <br/>· <br/>300 <br/>· <br/>300 <br/>· <br/>300 <br/>· <br/>280 <br/>· <br/>270 <br/>· <br/>260 <br/>· <br/>240 <br/>B <br/>D <br/>C <br/>Q <br/>T <br/>F <br/>J <br/>S <br/>W <br/>G <br/>N <br/>X <br/>H <br/>Z <br/>copyright <br/>回答者: <br/> - 2010-8-19 20:34 <br/>用户名 <br/>动态 <br/>上周上升 <br/>2998 <br/>2399 <br/>2000 <br/>1430 <br/>1271 <br/>使用可以第一时间收到“提问有新回答”“回答被采纳”“网友求助”的通知。 <br/>您想在自己的网站上展示百度“知道”上的问答吗?来吧! <br/>如要投诉或提出意见建议,请到反馈。

  • 熟悉滁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么本人情况:24岁,工作稳定,公积金每月到账640
    买房模糊计划:三年内通过公积金贷款方式在滁州买房
    请教所有熟悉这个市场流程的朋友多多留言
    中农工建分别怎样提供服务?
    滁州与中国银行签约的房产开发商有哪些?

    很简单,具体流程如下:<br/>1.找到要买的房。与销售商商定贷款方式和首付。顺便问一下他们有没有指定贷款银行(一般开发商都会和某某某银行联系的)<br/>2.打电话给那家银行,主要询问:(1)首付多少成。(2)所需要带的资料,费用怎样(3)多久能办妥。(4)去的话找哪个人办理(一定要确定好一个人,要他的电话号码)<br/>(这个过程你可以询问多家银行,比较后决定一家银行。)<br/>3.去房地产商那里付首付款。拿好首付款收据。<br/>3.带着银行要求你带的东西过去。(一般是身份证、首付款收据、房屋公积金卡、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等)<br/>这个过程一般银行都是一样的。就是收费和利率可能会有微小差别。<br/>如果有问题你再随时找我,给我留言或发邮件,祝你好运!<br/>希望帮到你!

  • 厂房租赁合同的范文应该如何书写呢?

    第一厂房租赁合同书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第一条租赁物位?、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厂房及办公使用,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需提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第三条租赁费用3.1租金租金为年租金。每间厂房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元。 第三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4.1租赁费用半年交付一次,乙方应于每年5月1日和11月1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年租金,采用先付后租的方式。第五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5.1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5.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5.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合法经营、防火安全6.1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 厂房在租赁的时候要明确的确定租期,而且租期一般是超过一年的,大部分的厂房都是用于制造生产的。厂房的交费标准是按年交的,也有一些地方的厂房是按月收费的。厂房租赁合同一般会规定了厂房的使用年限和租金介绍,在使用厂房的时候,也需要保护好厂房内的设施和建筑。如果在使用厂房的过程中破坏了厂房原有的设施和建筑,是需要赔偿违约金的。

  • 房屋租赁非得签书面合同吗?

    是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一方将房屋转移 给另一方使用,另一方支付租金的书面意思表示,是房屋租赁的重要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 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 面租赁合同。在租赁行为中一旦出现纠纷,那么书面合同就是最 重要的法律凭证。

  • 租赁房屋合同中应注意哪些条款?

    签订租房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确定租价后的最后一道工序, 一经签定,双方就应严格按照合同所涉及的内容认真履行,其具 有的法律效力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因此,双方必须高度重视合同 的签订,为日后立下明晰的文字法律依据,以免在合同中出现双 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不真实或含糊不确切、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 况,给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带来困难。因此,当事人双方在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在租赁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 和承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是自然人, 则写姓名;如果是单位,则写单位的全称。有时为了联系方便, 也写明联系电话。(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情况。坐落位置,最好标 明具体的门牌号;房屋使用面积的大小,也要在合同中标明;房屋 装修清况及跗属设施现状也应在合同中写明,以防将来产生纠纷。 此外,还应注明出租房屋的自然间数、楼号层次、建筑结构等。(3)租赁用途。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租赁房屋的用途,保证承 租人按房屋的使用性能正确使用,避免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受到 损失。房屋的用途是由出租房屋的性质和需要确定的。房屋用途 一经确定,承租人必须按租赁合同的用途占有使用房屋,如确需 改变房屋用途时,必须得到出租人的同意,并且增补或修改书面 协议作为租赁合同中房屋用途的组成部分。承租人擅自用所租房 屋堆积、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的,除首先得到出租人的 同意外,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从而减少房屋的危险程度,维护 房屋正常使用。出租房尤其要注意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不得有违法行为。(4)租赁期限。合同中应明确具体的承租期限,并应约定具 体的交房时间,租赁期满后,出租人便有权收回房屋。在合同中 必须单列条款明确规定该私有房屋租赁期限自某年、月、日至某 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双方协商愿意继续租赁的,必须重 新商议,另外签订新的租赁合同。(5)租赁价格。即租金,这是租赁合同的重要条款。合同中 应明确租金的计算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即用现金或支票等 方式、支付时间、支付地点及每次支付的具体金额。租赁合同中 应写明按季交租还是按月交租,或按年交租等,甚至在何日交租 都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以免租赁双方在交租问题产生纠纷。租金 的交付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6)房屋修缮责任。合同中应写明在租赁期内,房屋由谁来 进行修缮。一般情况下,对于房屋局部损害的修缮应当由出租人 来负责。但根据具体情况,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7)有关转租的约定。转租是承租人将所租赁的房屋再出租 给别人,这在日常生活中也经营出现。一般情况下,转租是不允 许的,但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也可转租。因此,双方应就是否 可以转租进行约定。(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随着时间和条件的变化,原租 赁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可能需要变更,或者需要解除原租赁合同。 因此,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什么 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9)违约责任。即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约定或不履行合同中 规定的义务,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是一个惩罚条款,目的是 督促双方当事人都如约履行合同。(1〇)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私有房屋租赁合同的 双方当事人,各自享有一定的权利,也分别承担一定的义务。在 合同中,要分别规定出租人(所有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承 租人(使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11)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如纠纷的解决方式 或合同的生效时间等。

  • 租赁期限内,房屋受让人是否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 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 房屋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继承人是否应当履行原合同?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 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 款的;(2)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 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 承租人有哪些行为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承租人赔偿?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 什么情况下的房屋瑕疵,出租人应同意承租人解除合同?

    在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了租赁合同,承租人支付了出租人 租金及保证金,承租人人住后,经常会出现承租人发现了房屋的 瑕疵并要求退房的情况,那出租人是否均应对承租人的要求予以 满足?首先,瑕庇一般包括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我国产品质量法 所称的瑕疵是指:产品不具备应有的使用性能;产品质量不具备 应有的使用性能;产品质量不符合明示的质量状况;产品存在危 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丧失原有的使用价值, 这一表述对物的瑕疵概括得比较全面。物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是一种特殊的瑕 疵,我们称之为缺陷或构成缺陷的瑕疵;而有的瑕疵必须通过专 门的办法才能够识别,一般称为隐蔽瑕疵。有些瑕疵在合同中并 无明确约定,多数情况下也无需合同中明确约定,因为有法律的 明文规定,或者已经是社会基本常识。这样的瑕疵,我们可以称 之为默示瑕疵。对于默示瑕疵,除非当事人特别作出免责的规 定,否则会产生相应的责任。举例来说,如果承租人承租的房屋,人住后感到身体不 适,可以委托有关机构检测室内空气中游离的化学气体释放量 是否超标,如果检查结果显示房屋有害气体超标,不符合居住 条件,那么出租人交付的房屋存在着默示瑕疵、隐蔽瑕疵及构 成缺陷的瑕疵。出租人提供的房屋室内空气中对人体有害物质 含量释放量严重超标,不能满足基本居住条件,这样长期居住 会给人的身体健康带来一定危害。则这种出租行为就构成了违 约,承租人以租赁房屋的目的不能实现为由提出解除合同,符 合于法律规定,法院会支持承租人的诉请。但是如果承租人发现房屋渗漏水时,是否可以要求退租?承 租人人住后发现存在水斗、卫生间渗水,墙面出现霉斑等瑕疵, 但经过维修是可以解决上述问题的,并不危及人的居住安全,不 影响承租人履行租赁合同的目的,所以水斗渗水是不能作为解除 租赁合同理由的。

  • 怎样办理私有房屋租赁合同公证?

    城市私有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 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私人房屋所有人将个人所有或数人共有的 住宅和非住宅用房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为 此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租赁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的活动。证明文件包括的内容有:(1)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房屋状况(坐落地点、建筑结构、数量等);(3)房屋所有状况(有无典当、抵押、 拍卖等情况);(4)当事人双方的关系;(5)出租、承租的原因、 理由;(6)当事人双方对租赁合同内容是否认可,是否协商一致。办理私有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时,当事人要填写《公证申请 表》,另外,出租方应提交的文件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 簿、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所出租的私有房屋如系共有财 产(包括夫妻共有)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及委托书、 租赁合同文本。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无本市城 镇常住户口的个体工商户需承租城市私有房屋的,应提交本市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进城经营的证明;所使用的房屋坐落在市区 的,需提交承租单位主管局和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批准证件;所租 用的房屋坐落在郊区县的,需提交当地区、县人民政府的批准 文件。在上述证件齐备并符合有关规定之后,公证部门主要对以下 这些事项进行审查:(1)查验所提交的证件、材料是否属实、完整。(2)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私有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是否具备了下列条款:①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②出租、承 租房屋的坐落地点、房屋间数、建筑结构、装修设备、附属设 施和使用面积;③租赁期间房屋修缮责任(包括费用负担和承 担劳务);④租赁期限、用途和可否改变房屋结构,增添或改 装设备的约定;⑤租金金额数、交租日期及方法;⑥合同的担 保条款;⑦双方依法纳税的约定;⑧违约责任;⑨合同终止、 变更、解除的条件和规定;⑩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其他应当规 定的条款。(4)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 定;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双方签字盖章是否 属实。

  • 房屋转租是否应该订立转租合同?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 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 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 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 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 我的租赁合同还没到期,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吗?

    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但你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 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自己的房屋:(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3)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借;(4)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5)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

  • 你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与房主解除租赁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你可以解除租 赁合同:(1)该交付但未按时交付房屋,经你催促后仍未在合理 期限内交付的;(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 使你不能实现目的的;(3)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以致危及你 人身安全的。

  • 什么是私房租赁合同公证?

    城市私有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 的申请,依法证明私人房屋所有人将个人所有或数人共有的住宅 和非住宅用房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为此签订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租赁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 私房租赁合同公证包括哪些内容?

    私房租赁合同公证的内容一般包括:(1)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房屋状况(坐落地点、建筑结构、数量等);(3)房屋所有状况(有无典当、抵押、拍卖等情况);(4)当事人双方的关系;(5)出租、承租的原因、理由;(6)当事人双方对租赁合同内容是否认可,是否协商一致。

  • 办理私房租赁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私有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时,当事人要填写《公证申请 表》。出租方应提交的材料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房 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所出租的私有房屋如系共有财产(包 括夫妻共有)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委托书及 租赁合同文本。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对于无本 市城镇常住户口的个体工商户需承租城市私有房屋的,应提交本 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进城经营的证明;所租用的房屋坐落在 郊区县的,需提交当地区、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所使用的房 屋坐落在市区的,需提交承租单位主管局和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批 准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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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须知

  • 究竟房屋漏水到底是谁的过错?

    其实导致房屋漏水的根本原因,是业主对防漏环节不重视所致。在购买新房时,业主就应当着手起检漏工作。房屋在交付使用时应当出具室内检验报告,然而开发商几乎无人愿意出示,这就给房屋上下排水和防漏埋下了隐患。所以,业主在房屋装修前应当先检查房屋的防漏设施是否合格。其次,入住后装修不过关也会引发渗漏问题。装修过程,砸墙、开水槽、铺线路时,很可能破坏房屋原有的防水层,导致漏水。在新建的楼房中,卫生间和厨房地面的防水层如已按规范完成,只要防水层不被破坏,一般不会出现渗漏问题。但不少房屋在装修中,往往会因增加了洗浴设施或进行水路改造,而导致原有的防水层被破坏。因此,装修后必须对防水层进行修补或重新做防水施工。尤其在更换卫生间原有地砖时,要先用水泥砂浆做地面找平工程,再将地面完全清洁干净后,做防水层,这样可避免防水层因厚薄不均而造成渗漏。

  • 新房退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业主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 退房情形以及退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退房情形以及退房注意事项: 1、开发商延期交房即合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但是业主们却迟迟得不到开发的入住通知或者房子不具备入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合同条款:合同中规定开发商的交房时间,每逾期一日,开发商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或六个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应承担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约定过低,所以购买期房的购房者一定要对开发商信誉有所考量 2、开发商未经过购房人同意私自变更设计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3、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若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这里要注意,合同中如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有相反约定的,按合同处理。 4、开发商开发手续或者资质不全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证件不全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5、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也可退房依照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已经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6、房子存在抵押或其它经济纠纷等情况若开发商出现一房两卖或一房多卖、 或者卖房前后私自将房屋抵押,造成购房者购房目的不能实现。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要求退房。

  • 房屋交房手续有哪些呢?

    一、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四、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 具体有哪些情况导致退房纠纷呢?

    一般而言,由于以下原因常常导致购房者提出退房: (一) 广告宣传营销言过其实;很多开发商在前期销售中为了吸引购房者来看房,往往在广告宣传中会语言很华丽,比如什么几A级幼儿园入住,什么黄金海岸,什么皇家园林设计,这些往往言过其实,给购房者一个很大的虚假承诺。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海景房和江景房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于是“愤而退房”。 (二)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很多购房者购房有一定盲目性所以一般比较相信置业顾问的描述。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很多没有的配套进行默许或者作出口头承诺。等房屋交付后购房者肯定会很失望进而退房。 (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房屋在交付使用后,有的的房屋出现渗水、脱皮等质量问题时,这对于新房业主来说往往难以接受。这类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开发商及时解决时,一气之下,要求退房。 (四) 物业小区管理混乱。开发商出售房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先委托好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家人,物业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大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普遍较差,导致业主不满意而提出退房。 (五)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此类一般出现在期房中。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又较多地受各方面因素尤其是资金的影响,开发商往往迟延交房。而当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后迟迟不能入住时,很容易提出退房。 (六) 房产证迟迟办不出;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因为这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开发商手继齐全的情况下购房人积极配合,因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不能及时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还有一些开发商本身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不具备,甚至有的购房者购买房屋产权问题导致落户不成,这样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产权证迟迟办不出来,导致购房者退房。 有时,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退房纠纷的发生: (1)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工作调到外地或出国定居而提出退房; (2) 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在还款过程中,因出现意外的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余款而提出退房; (3) 因房价下跃而提出退房。

  • 预售商品房开发商可以擅自变更设计吗?

    不可以。建设部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房人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上述规定写入合同,并且同时规定,买受人选择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双方约定的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交房一定要先房屋确权吗

    有一种情况,你买了房子,开发商证件不齐全,到时候你房子的房产证都办不成。

  • 房屋漏水怎么补漏

    建材店有70块一桶的补漏胶

  • 房屋顶面漏水该怎么维修?

    顶面漏水是家居维修中遇到的常见问题,首先要弄清 漏水的部位和水源,再依次解决。1. 楼顶漏水:住宅顶部一般都有一层隔热层,这层空 间涂刷有防水涂料.仔细检查楼顶的防水层是否有缺陷. 如果实在检查不出来就应该重点重新涂刷一边,基本可以 解决楼顶漏水问题。2. 厨房、卫生间漏水:多半是楼上住户的防水层在装 修时被破坏了,水直接渗透水泥楼板漏下来,这种漏水会 有延缓.第一天的水会在第三天才漏到楼下来。这就需要 与楼上住户商议解决,拆除瓷砖、水泥,重新检查漏水的 源头,如果是水管破裂就要更换,如果是防水层被破坏就 要重新修补。3.排水管破裂漏水:每家每户都有排水管通过. PVC材料的排水管在穿过墙体的时候受到楼板和墙体的挤 压会造成破裂,需要使用PVC填补胶,这并不麻烦。

  • 房屋漏水怎么解决呢?

    这种情况,要想找到水源的话需要看现场。 但是,有两种方法不用看现场也能解决你家渗漏水的问题。 1、高压注浆。高压注浆主要是针对钢混结构的房屋的。楼板,一般来说,不是钢混的,就是预制板的。你家房子还没装修,那应该不会是预制板的了。(7层的房子,现在应该不会有人用预制板来搭楼板了。。。) 2、如果渗漏的范围不大,凿开进行倒置式堵漏吧。 至于判断水源,在没看现场的情况下,只能这么分析: 1、与你在一层的邻居屋面水渗到你楼上客厅中间,那里现浇板有裂缝,漏到你家; 2、你楼上卫生间靠近客厅,卫生间不是下沉式的,原先做防水时没处理好,导致水往四周渗,通过裂缝渗到你家客厅。这种情况可能性不大。卫生间漏水导致你家客厅中间滴水的话,那他家卫生间用水也太多了。。。 以上两种情况,你可以看看你楼上家的立面墙,最下方的涂料是否有起鼓、脱落或潮湿的迹象,当然,这些迹象也不是肯定就有的。 3、地热、水管等暗管漏水。 针对房屋漏水,尤其是农村平房漏水这种较为常见的问题,上文不仅为大家分析了原因,还给出了详细专业的操作步骤和应对措施。

  • 房屋交房的手续包括哪些?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 房屋交房的手续有哪些?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 房屋交房手续有哪些?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 房屋交房手续有哪些?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 房屋交房应注意什么?

    一、先验收后交房 某些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为了转嫁风险,规避责任,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入住的心理,要求购房者先签收钥匙,签署“入伙协议书”,然后再进行验房。一旦购房者没有防范而与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不但今后难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还常常造成房屋或配套设施的质量瑕疵和保修维修的责任不明。开发商虽然按合同约定时间把房屋交给了购房者,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于交房时不具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交付条件,其所谓的交房不能产生法律上的交付,购房者有权拒绝交房,开发商已构成实际上的逾期交房,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验收房屋流程可分为书面验收和现场验收两部分,书面验收包括查验房屋可以交付的文件(如:竣工备案表、交付许可证、实测面积数据等),收取《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注意里面的交房日期)。特别提醒读者,开发商必须提供省建设厅统一新制订的《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现场验收具体内容包括: 1. 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 ? 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 ? 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 ? ?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最好将拒收理由书挂号寄给开发商。而对于配套设施缺失或缩水和违反规划的问题,可联络其他购房者共同要求开发商补做或赔偿,因为单个购房者就共同配套提出异议或要求往往势单力薄。必要时可联合向主管部门投诉甚至提起诉讼。 二、明确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交房时购房者缴交一些费用是难免的,如购房尾款、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不能直接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对于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已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购房者应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现实中有的开发商为促销而根据购房者的要求承诺不同的物业费标准,有的对不同消费群采取不同收费标准,由于购房者是单个与开发商订立合同,往往不知道别人的交费标准,作为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而言,同样的服务不同的收费,对交费单价高且不知情的购房者构成了价格歧视。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口头承诺低标准物业收费但没有书面协议,交房前后与物业公司签署收费标准高于口头承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前期管理)。建议:对于价格歧视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或者直接诉讼或仲裁以要求价格标准一致,对于物业费上涨,如果能收集到充分证据证明开发商曾经作的口头承诺(如合法录音等),可以要求开发商遵守承诺或补贴差价,如果举证不能,只好尽快依法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目前,交房时购房者对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争议也比较多。 三、警惕协议陷阱 一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或疏于防范而设置圈套,在办理交接时要求购房者签署对购房者不利的协议或条款。本市就曾发生过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主动支付部分违约金,并写明“双方不再主张其他违约责任”等类似要求购房者放弃权利的文字。对于此类协议,需提请购房者注意:协议一旦签署,就具备法律效力,放弃的权利也难以再追回。交房是开发商根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义务,在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没有权利提出新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对此类协议或条款有权拒绝签署。

  • 房屋交房应注意什么?

    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为了转嫁风险,规避责任,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入住的心理,要求购房者先签收钥匙,签署“入伙协议书”,然后再进行验房。一旦购房者没有防范而与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不但今后难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还常常造成房屋或配套设施的质量瑕疵和保修维修的责任不明。开发商虽然按合同约定时间把房屋交给了购房者,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于交房时不具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交付条件,其所谓的交房不能产生法律上的交付,购房者有权拒绝交房,开发商已构成实际上的逾期交房,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 退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退房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房;一种是提前退房。 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房,当租房约定时间将要到期,需要退房时,租客需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房东,尽可能的恢复房屋原来的面貌,主动结清各项费用,与房东协商搬出时间。租客租完房子后,在进行交接时,发现房屋内设施有损坏,房东要求赔偿,发生冲突怎么办?退租时发现屋内设施有损坏,首先应该查看设施损坏是正常使用造成的设备老旧、磨损,或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还是因为人为因素、故意损坏。若是非故意损坏,房东理应谅解,自行修理、更换。若是租客故意损坏,是租客的原因,则应和租客协商,由租客进行赔偿。若是发生冲突,双方都应静下心来,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了,则应按照租房合同,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忌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严重后果。在与房东完成后的房屋交接之后,房东应将押金退还给租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提前退房即当时间并未到达合同上约定的租赁期限,而租客需要提前退租时,需要依据租赁合同上的条款进行赔偿,合理退租。若是合同上没有提前退租相应条款,此时应分清提前退房原因。若是因工作调动、家庭原因或者有其他情理之中的理由时,租客可以自主和房东进行协商退租,双方互相谅解,请房东退还房租和押金,将房屋转租。但是,若是租客因房屋条件问题,或者其他非合理性问题,租客无法租住到合同约定期限而强行退租时,租客应寻求法律帮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忌与房东发生冲突,需理性解决问题。

  • 房屋漏水检测怎么做?

    方法有: (1)阀栓听音法   阀栓跌间法是用听漏棒或电子放大听漏仪直接在管道暴露点(如消火检、阀门及暴露的管道等)听测由漏水点产生的漏水声,从而确定漏水管道,缩小漏水检测范围。金属管道漏水声频率一般在300~2500Hz之间,而非金属管道漏水声频率在100~700Hz之间。听测点距漏水点位置越近,听测到漏水声越大;反之,越小。 (2)地面听音法   当通过预定位方法确定漏水管段后,用电子放大听漏仪在地面听测地下管道的漏水点,并进行精确定位。听测方式为沿着漏水管道走向以一定间距逐点听测比较,当地面拾音器靠近漏水点时,听测到的漏水声越强,在漏水点在上方达到最大。

  • 房屋漏水怎么处理?

    房屋漏水是很多家庭的烦恼,要解决烦恼,最直接的肯定是补漏了,找人来补漏或是自己补漏在技术上都不难。但在实际操作上,各种漏水的楼房情况不一样,有的是商品房,有的是单位福利房,有的是自建住房,有的是租来的房子,如果擅自作主张修缮,很可能导致后续的费用负担、分摊和收取上出现扯皮,因此,发现顶楼漏水后,一定要考虑周全,不可盲目去修补。 对于商品房,楼顶防水层的质保期是5年,因此,商品房的楼盘顶层如果在防水保质期内漏水,那就是开发商的责任了,开发商有义务免费维修,一定要尽快跟开发商联系,要求他们立即修补,防止被开发商拖延超出保质期,导致自己承担维修费用。如果在质保期内房屋漏水,而开发商不履行义务,那就到消协、住建部门和质监部门等处投诉,如果投诉后对方还是履行义务,就找新闻媒体曝光他们,同时准备走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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