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室一厅的空调的最少要400块一个月,这样的房子也是分地段的
你要不满意租房者,你就告他在他前面还有一个朋友(或同事)也满意,但他与家人要商量,很快有回复。下次他来电话时你就告他你同事已决定租了。 <br/> 找人住在隔壁房间,有什么注意的方面吗 这个问题多了只能说几个主要的1/正经人2/最好没小孩,吵闹。3/他的工作时间和你基本一致,别你10睡他2点下班。4/说好别往家带人。关键是第1条就考你的眼光和运气了。
其实很多小区的租房信息并没有在网上发布 <br/> <br/>你可以去你学校周围或者打工点周围的小区,问问物业,那里也有租房广告什么的,比在网上找实在得多
你好<br/><br/>按照你所说的情况是在网上看的,你可以注意下是否注明了是免中介<br/><br/>1.一般是不需要的,如果中介或者房东不提,你不要去问,如果提了,你就说看房还要什么看房费,如果要的话你就说另外找房子<br/>2.一般价钱都是有商量的余地的,但是幅度不会太大<br/>3.一般也就是一个月的租金的样子<br/><br/>-------------------<br/>希望对你有帮助
最有效的方法是报给附近的中介,因为用他们的专业和门店优势,很快就会租出去的,你不用承担任何费用<br/>如果自己租的话,要把发贴的标题中关健词写出(地段、价位),这都是租客在网上搜索的关健,再把下面的出租信息写的详细一些,更能吸引租户,最后要注意更新的时间,上午11点后,下午16点到18点,晚上19点到21点,一般更容易吸引到租客
到现在为止没有找过中介,还是感觉中介不如自己更可靠,其实不是所有中介都不好,但毕竟有不好的,所以把市场做差了。大家信任度就低了!
你首先要看看光线如何,噪音的影响大不大。其它的应该可以设法解决。如安装防盗网等。<br/> 另外,如果是繁华地带的话你的住房的升值空间还较其他楼层的大。有可能被相中租为写字楼。
个人租房纠纷的主体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如果以单位的形式进行房屋的租赁,同时又发生租房纠纷类问题不算在个人租房纠纷范畴。个人租房纠纷通常情况下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的共同意愿,则可以由第三方或者是相关法律机构介入进行解决。纠纷通常由于合同未对相关事项做详细说明,所以在约定时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说明。
我耐心看了你的遭遇同情中.....但是你也太笨了~~第一次合同到期是你不愿意就不应该蓄约呀~什么叫你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完全是扯蛋~合同约定时间一到一方不愿意继续的合同就解除了~直接叫他们卷铺盖走人~!现在你又继续签了一年~你单方需要提前解除当然要副违约责任.(如果你们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怎么承担)那还是只有协商.但是就你目前的信息看来协商很难呀~~~你应该第一次就来问的嘛~~~
1、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他租地盖房子有可能属于违法建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br/>2、你们的租赁合同无效,他就不能要求你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了。但根据上述解释,违法建筑是可以收取占用费的,你住到哪一天就要支付相应的费用。<br/>3、理论上,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退回相关款项,但周期很长,而且金额不大,不是很划算。<br/>4、现实的说,你基本上没办法投诉房东,当然你可以试着让当地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来调解。
沈阳 苏家屯 辽宁中医 周围 不错!
我的意见不应该不讲诚信,你可以满足他的小愿望也可以,比如4500元,给他500请你吃顿饭,他也不白给公司跑腿,其实市场价老板也知道,如果事情败露,他会丢了工作,你也会受到一定得处罚
1.6*200-1.1*200=100 100*800=80000 <br/>你没有违章建筑,你的建筑都属于合法面积(此项针对非法建筑面积)<br/>在规定时间内搬迁,一户500<br/>你要是没租别人房子,别人也没租你房子,不需要考虑租金补偿(此项针对租房)<br/>超过时间搬迁,每个月一户300*2
第一,可以要求房东给你复印件<br/>第二,你可以问一下居委会或者邻居就能确认这个房屋是谁的了,很简单的。<br/>第三,签合同的时候最好还是需要正式文本,随便去网上下一个就可以了。<br/>第四,注意签合同的事项了,比如取暖费了,物业费了都由谁来缴纳,你租住的那天起是否所有的费用都不拖欠,还有你退租之前多少天要告诉房东了。还有房屋本身自带的东西或者房东提供的东西要有清单并签字确认,否则多了少了的不好说哦。
1、房屋转租的,如果没有原房主同意,你的转租合同会无效、影响你复习计划的。<br/><br/>2、你可以和二房东说:如果他不同意你解除转租合同、不退你租金的话,你会直接找原房东说明真相、使你和二房东的转租合同归于无效,转租合同归于无效后,二房东必须返还你的租金、他和原房东的关系还会闹僵,让他自己决定。<br/><br/>3、你不能给他找转租人:他和原房东的合同已经约定了不允许转租,你再找来的转租人将来合同无效,还会找到你、还应由你赔偿你找来的人的损失。
百江这里本来就是杂乱的大社区不需要等以后 这个方面不用想了 但是自住房请考虑自己交通方便 每天单趟花在交通上半个小时 一天就一个小时 一个月就起码24个小时 日积月累人的生命也就这么长白白被消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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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在互联网上发的帖子,报纸、传单上刊登的信息,还是个别中介或房产网站所提供的租赁房源,承租人都已经很难与原房屋业主打交道了,通常还是在最终成交签署合同时,才发现原来一直是二房东在和自己联系。那么,二房东可以将房子出租吗?接下来,听听小编的说法。<p>如果经过出租人(“原房主”)同意,那么就可以。</p><p>房屋转租行为要征得原出租方的同意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p><p>由此可以得知,房屋转租分为合法转租和非法转租,二者界定的标准就是是否征得出租方的同意,转租方(现实中习惯称为“二房东”)未征得房主的同意就擅自转租的行为是不可能得到法律的认可的,除非双方在签订时允许转租行为的出现。</p><p>如果二房东与房主之间的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可以转租,或者应房主同意转租,那么二房东出租才合法。承租人转租须经房主同意,二房东和承租人签订的合同可能会因为没有得到房主的同意而没有效力,根据当前司法实践,转租已成为事实,房主人若没有提出异议,那么转租有效;虽然没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有口头约定,又有承租事实,那么承租人和二房东的关系成立。</p><p>如何防范“二房东”</p><p>在我国当前的房屋租赁市场不尽完善的情况下,还不能解决转租操作过程中的所有问题,因此遇到转租行为时一定要谨慎。据此,次承租人(接受转租行为的承租人在法律上称为次承租人)在接受转租房屋过程中应注意:首先,转租需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其次,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转租的,转租合同随之解除,因此转租合同中应约定,因第一承租人或者出租人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从而妨碍合同的正常履行的,第一承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p><p>就目前各地房屋租赁市场而言,“二房东”的存在已属普遍现象,越来越多的“二房东”替代了“原房主”的位置。但“二房东”的转租行为是否合法,关键看转租行为是否经过房主授权,或者事后同意。</p>
重庆南岸区茶园片区公租房还没有开始申请。 5月28日重庆将进行公租房第二次摇号配租,凡在5月20日前提出申请,并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此次摇号配租。而5月20日后,照常接受申请,审核合格的纳入下次摇号配租。3月2日未能获得配租(公租房第一次摇号)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同地点的本轮摇号配租,也可提出变更地点和户型申请,进入本轮摇号配租。 接受申请的房源仍然是重庆公租房管理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告(第1号)中公布的房源(分别位于北部新区鸳鸯、大竹林的民心佳园和康庄美地,位于沙坪坝西永的康居西城,位于九龙坡华岩的民安华福,位于北碚蔡家的两江名居)。
重庆南岸区茶园片区公租房还没有开始申请。 5月28日重庆将进行公租房第二次摇号配租,凡在5月20日前提出申请,并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此次摇号配租。而5月20日后,照常接受申请,审核合格的纳入下次摇号配租。3月2日未能获得配租(公租房第一次摇号)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同地点的本轮摇号配租,也可提出变更地点和户型申请,进入本轮摇号配租。 接受申请的房源仍然是重庆公租房管理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告(第1号)中公布的房源(分别位于北部新区鸳鸯、大竹林的民心佳园和康庄美地,位于沙坪坝西永的康居西城,位于九龙坡华岩的民安华福,位于北碚蔡家的两江名居)。
5月28日重庆将进行公租房第二次摇号配租,凡在5月20日前提出申请,并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此次摇号配租。而5月20日后,照常接受申请,审核合格的纳入下次摇号配租。3月2日未能获得配租(公租房第一次摇号)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同地点的本轮摇号配租,也可提出变更地点和户型申请,进入本轮摇号配租。 接受申请的房源仍然是重庆公租房管理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告(第1号)中公布的房源(分别位于北部新区鸳鸯、大竹林的民心佳园和康庄美地,位于沙坪坝西永的康居西城,位于九龙坡华岩的民安华福,位于北碚蔡家的两江名居)。 要等到南岸区茶园片区公租房主体完工,已经开始进入装修阶段才开始申请。建议关注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获取最新的重庆市公租房申请及摇号配租信息。
购房时在网上签约的具体流程如下(以广东省东莞市为例): 1. 交定金签订认购书,查询开发商的相关信息,主要是看一下所要购买的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 2. 确认房子的产权清晰后,与开发商约定时间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做到对合同条款没有疑义,然后再进行网上签约。网上签约的页面是在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的“透明售房”分栏下,使用证书进入备案系统,点击交易单位,然后会自动生成‘相应的合同模板。购房者一定要认真查看合同的相关内容,通常网上的合同内容和纸质合同的内容是一致的。 3. 买卖双方如果确认合同条款不需要修改,就可以保存合同。在进行这一步骤时,购房者需要设置购房密码。合同签订保存后,可进行打印。 4. 提交备案,并打印《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书》,双方签字。
房屋租赁合同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住房的具体情况,包括住房的具体位置、面积、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等。 2. 住房的用途,主要是说明住房是由承租人自住还是与别人合住;住房是否会用作其他用途。 3. 住房状况的变更。在租客确实有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必须征得房东或是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4. 住房的修缮责任。 5. 房租以及具体的支付方式。 6. 租赁的具体期限。 7. 关于转租的相关约定。 8. 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9. 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在下列情况下,私有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无故累计6个月不交付租金。 2. 承租人擅自在自己承租的房屋内搭建或是改变房屋用途而拒不恢复原状的。 3. 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4. 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是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而闲置不用连续半年以上的。
<p>根据现行《市直管房(住宅)租赁合同》规范版本,承租人与直管房居住人视为共同租赁人,共同租赁人中若有自有房产,达到人均居住面积以上的,房管部门有权终止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或有权按成本租金向承租人收取租金。</p>
<p>根据最新政策,首次置业90平以下可首付两成,若您的情况符合国家和广州市的最新政策,可以首付两成。</p>
<p>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变动是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借款人只能按相关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根据穗国字〔2010〕1311号文及建金〔2010〕179号文规定,对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p>
<p>您的问题已收悉。您咨询住房贷款问题,不属于我局业务范围,建议您向银行咨询。欢迎再来信,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p>
<p>您好,首套职业90平方以下二手楼,公积金贷款根据国家政策,按不低于2成首付来审批,番禺办事处的审批标准同上。谢谢,欢迎致电83992049、85503955</p>
<p>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地税发[2006]267号)的规定:<br/>第五条征收部门<br/>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各征收单位委托各街、镇的出租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代征单位)代征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出租人应向出租房屋坐落地的代征单位申报缴纳个人出租房屋税收。<br/>第七条计税依据<br/>(一)计税依据的确定<br/>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的计税依据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及相关经济收益),出租人应据实申报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出租人申报的租金收入低于税务机关制定的核定计税租金收入标准,又没有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有权按照核定计税租金收入标准核定出租人的应纳税额。<br/>核定计税租金收入标准,由税务机关参照市国土房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房屋租金参考价制定,并根据房屋租赁市场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整。<br/>(二)计税租金的重新审核<br/>出租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租金收入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br/>以上文件可登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首页—税收法规—政策法规库”查阅。<br/>若仍有疑问,请拨打(020)12366-2进行人工咨询。<br/>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br/></p>
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取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但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合同中没有就违约金进行约定,那么违约金就是违约方造成损失的数额。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你就只能要求赔偿损失了。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实际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 【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一百一十九条 【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总结: 你直接去法院起诉即可,需要准备的是你的租房合同,搬走需要的费用及其他损失证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