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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房屋租赁纠纷

请教房屋租赁纠纷

              我在中天佳业租的房子,是打的隔断。一切费用都正常交着,由于换大点的房子,就让妹妹住了,突然有一天晚上中介的人来查合同,我的合同暂时找不着了。就给我打电话,说不许她们住,只能我自己住。她们要住的话,要给他们签合同,他们凶巴巴的样子,哪还敢在那住呀!就搬走了。我往中介打电话,说可以转出去,需要办手续,交几百块钱的手续费。那就转呗,我就在网上发帖子,一次去看房,见屋里放了东西,晚上我过去看,竟然有一个人住在里面。那个人说,他没钱,和中介签的合同,押一付一,合同在中介那。租金我还一直交着,里面还有四个月的房租呢!怎么能再次出租呢!我往中介打电话,中介的人说,他们没有收到费用,我这边的事,让我自己解决。我再次找到现在住的人,他坚持说他也和中介签的合同。上次还说没有合同没有收据,这次又说有合同了。不知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实在咽不下这口恶气,请问各位专家,我需要怎么维权?谢谢!

全部答案

  • 个人租房纠纷的主体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如果以单位的形式进行房屋的租赁,同时又发生租房纠纷类问题不算在个人租房纠纷范畴。个人租房纠纷通常情况下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的共同意愿,则可以由第三方或者是相关法律机构介入进行解决。纠纷通常由于合同未对相关事项做详细说明,所以在约定时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说明。

    个人租房纠纷的主体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如果以单位的形式进行房屋的租赁,同时又发生租房纠纷类问题不算在个人租房纠纷范畴。个人租房纠纷通常情况下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的共同意愿,则可以由第三方或者是相关法律机构介入进行解决。纠纷通常由于合同未对相关事项做详细说明,所以在约定时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收起

    H***

    2018-01-16 03:32:17

看房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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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准备

签约认购

  •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购房者和发展商签订认购合同,合同中要求购房者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的性质是什么?是定金抑或是预约款?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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