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墩布法:用你家拖地的墩布。首先把墩布放在马桶口,然后放水,保证水把墩布淹没。然后用力压墩布,把它尽量塞进马桶口里,最后用最快的速度把墩布提起,反复这样的动作,马桶中的东西就会被倒吸出来,管道即可通畅。2找一段长一点的塑料水管,一头接自来水,一头塞入马桶口,然后把马桶口用破布之类的东西堵住,然后打开自来水,这样会利用水压疏通管道。3到2元店或杂物店买一个手动疏通器(样子像根弹簧的东西),自己疏通一下即可,一个疏通器也就是几元钱。
用白乳胶把木屑补上,白乳胶可常温固化、固化较快、粘接强度较高,粘接层具有较好的韧性和耐久性且不易老化。补上干了之后,你可以按照家具的颜色,去买同样的漆刷上就可以了。
用电吹风吹热后,在慢慢边吹边撕就能撕下来了,(这是在你的贴纸是完好的情况下,很好撕,如果是开始已经撕坏了贴纸,那再用这种方法就会好慢、好麻烦的,但是好是可以撕下来的!~~~)还不会损坏你的家具。
当然由开发商支付了<br/>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64号文件的规定:<br/>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一栋28层的楼 按正常施工 18个月足够了(施工期) 但是影响工期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天气、资金等情况。 还有就是,15栋楼不见得同时开槽 同时进场。一般的开发工程 都选择分期兴建。这样有利于资金回笼。
你可以去规划部门咨询他们建设有没有规划,如果没有可以举报他们<br/>城管、规划、土地等部门都可以举报
首先你得知道你单位家属楼是否属于福利分房?你了解现在业主和单位的合同是怎么签的吗?一般来讲单位都是有优先回够权的。<br/>一楼说的办法其实也是可行的,只是希望你能够更多的了解以下详情。最好请一律师,做个律师见证
根据国家强制性规范GB50368_2005《住宅建筑规范》11.0.1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1.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2.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1.房屋竣工价值<br/>是指在报告期内竣工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竣工房屋价值按房屋设计和预算规定的内容计算。包括竣工房屋本身的基础、结构、屋面、装修以及水、电、暖、卫等附<br/>属工程的建造价值,也包括作为房屋建筑组成部分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内的设备(如电梯、通风设备等)的购置和安装费用。<br/>2.竣工产值<br/>竣工产值指以货币表现得建筑生产所形成的成品的价值。
不动产以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无房产证即代表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购买存在极大风险,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高兴花园啊?海英,每天经过莲花南路得时候,都要经过这个小区,它在外环边上,地理位置还不错,环境就一般般了,这小区有一定年头了(不是新建小区),居住没问题的
请咨询楚州区建设局或楚州区房管局,电话分别为85934281、85882918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显然不是一个时间 <br/>竣工后还有好多手续需要办理呢,还有好多的后期工作要做,可不是入住时间。
你好,应找开发商协商,在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购房合同。<br/>一、转让购房合同:指和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买卖房子的合同,现在把房子转给第三人,就需要更改合同主体,按法律上说就是转卖房子,即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人。<br/>二、转让购房合同应在备案前完成<br/>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br/>望采纳!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于洪南里小区<br/>小区地址: 沈大路13号 小区邮编:110144<br/>建筑年代: 2004 <br/>建筑类型: 多层<br/>物业公司: 业主自管物业费: 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