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权产房同宅基地房屋性质一样,土地由村集体,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手续。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 2.小产权房只可以集体内部买卖,不可以对外销售。交易小产权房时,买卖双方在合卖买条件下,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继承公证或亲属死亡证明,到集体室办理可以了,如果买方和卖方都是本集体成员,则可以买卖;若是有两方不是本集体成员,则购买不受法律保护。居民在购买房屋之前,了解土地的性质是至关重要的,有必要对自己所要购买的房子性质要明确清楚,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如果您碰到的是小产权房,购买时更加要谨慎购买。
“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收齐基本资料→房产实地评估→银行笔录、面签、交首付款→批准贷款→过户→放款→领新房本→抵押登记”(说明:此步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
二手房评估费的比例如下: 评估费只产生在公产过户和私产过户贷款下才会有; 公产的评估费为50元人民币整。; 私产贷款的评估费规定为房屋评估价格的千分之五,千分之五里会反点给介绍给评估公司的中介; 一般评估公司竞争十分激烈,房屋评估价格的千分之一,一般就会出评估报告了。
⑴有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 ⑵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⑶所购房屋的产权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流通的条件; 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⑸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⑹提出借款申请时,有不低于购房价款30%的自有资金。
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一.二手房贷所需条件及资料1.借款人所需条件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2.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注:从2010年5月10日左右开始外地户口在京购房贷款还必须提供近一年的缴税证明或者一年的社保单等能证明在京工作满一年的材料。3.房屋卖主应提供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4.特殊情况外籍人士购房所需资料:台湾人-------大陆往来通行证(台胞证)、户籍藤本(可证明婚姻状况)、在京购房审批表、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香港人-------香港身份证、结婚证、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韩国人--------护照中文翻译公证、名字中文翻译公证、户口本中文翻译公证(可证明婚姻状况)、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其他国籍------护照中文翻译公证、名字中文翻译公证、结婚证中文翻译公证、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5.卖方为企业需提供资料:法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董事会出售决议、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收款账户证明(以上资料都需要加盖公章)、房产证6.公积金申请贷款的条件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7.贷款流程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管理中心制式申请表,报评估,交纳评估费资料提交管理中心审批,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通知客户到管理进行中心面签,管理中心进行复审审批通过后到公积基金管理中心签担保合同,交纳担保费贷款批贷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抵押登记受理单管理中心放款所需资料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公积金对账单、如外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所需费用: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贷款具体流程:1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2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3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4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5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6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7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8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9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10借款人按月还款;11.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1、贷款申请 购房者购买二手房需要办理贷款的,先由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的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贷款审核 购房者申请贷款之后,由受理人员按贷款的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含配偶)及材料审核,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的合同文本、贷款的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 二手房贷款申请人及共同的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的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 二手房贷款申请人及共同的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 5、放款 购房者在办理了以上手续之后,还需要等待担保与房产抵押的登记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资金公司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的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6、还款 贷款办理下来之后,借款人每月按合同的约定的时限内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的还清,还款期内可修改一次还款的方式。
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个人在购买售房人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
1.评估价与最高贷款额评估价与最高贷款额在申请二手房贷款时,银行一般会先对房产进行评估,评估值一般会低于其市值。二手房贷款银行放贷时采用合同价和评估价取得的原则,取两者之间的低值乘以贷款成数,即为房产的最高贷款额度。 2.竣工年代与贷款年限房产证上的竣工年代是通常被容易借款人忽略,其实银行在审批贷款过程中,通常会把竣工年代作为影响借款人申请贷款年限的主要条件。银行审批贷款过程中,通常会把房产证上的竣工年代作为影响借款人申请贷款年限的主要条件,一些银行的政策是“房龄+贷款年限≤30年”。例如,某房屋竣工年代为2008年,那么目前的房龄为7年,所以贷款年限最长为23年。 3.贷款银行的选择各商业银行服务特色不尽相同,贷款品种也有所差别。如果借款人选择常见的房贷产品,就要综合各银行网点数量、还款的便利程度和工资发放银行等条件来选择。 4.还款方式的选择银行还款方式主要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两种方式。分别针对是不同的客户推出的。等额本息适合教师、公务员等收入稳定的工薪阶层;后者适合前期能够承担较大还款压力的贷款人群,还款方式相对于前者更能节省利息。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还要结合自身现有还款能力,一般月供不能超过家庭收入的50%为宜。 5.收入证明与还款能力收入证明一般是借款人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状况证明。如果申请人已婚,一个人的收入证明低于其月供,则可以夫妻双方同时开具收入证明来申请贷款。还有家庭的一些其他资产如:大额存款、债券、房产等也可以作为收入证明,银行是一般会作参考的。 6.贷款的成数和利率各银行对首套住房的首付成数和贷款利率,第二套房的首付成数和贷款利率等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各个地区和银行可能存在差异。如果之前曾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结清后方可使用。 7.借款人自身相关情况个人征信:对于贷款人来说个人征信纪录非常重要,因为目前央行征信系统是全国联网的。作为银行审批的参考依据,个人信用的情况直接影响银行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个人信用情况直接影响银行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信用档案主要包括:信用卡、房产抵押贷款和其他各类贷款。信用卡消费后一定要按时还款。借款人年龄:目前银行对借款人年龄一般的规定是不超过65岁。 8.申请贷款到放贷周期购房人申请贷款的过程需要经过很多机构(包括:评估机构、担保机构、银行等)的配合才能完成。通常情况下,银行需要客户选定相应的担保服务机构,通过担保机构的话银行一般从买卖双方办理完过户手续起3-4个工作日将房款给业主。加上之前的的评估和银行审批时间,一般最快的话7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成。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买方通过二手房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约定首付款及贷款的比例。在这个环节,买方一般应在现场看房的同时,查验卖方的《房屋产权证》、水电气费记录等凭证;有时卖方会要求买方缴纳一定的定金。 2.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现场打印《房产买卖协议》(协议上应明确注明房屋价款的支付方式,如20万元作为首付款;其余资金申请贷款等),并且同时由买卖双方到当地房管局现场签订《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用以明确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的委托关系。 3. 由于二手房的特殊性,买方需要先找评估公司对所购房产进行评估。银行会根据房屋交易价和评估价中较低者作为放贷的依据。需注意的是,有些银行会只接受指定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而有些银行则没有要求,因此,购房者在评估前要先咨询贷款银行。 4. 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性,一般银行会要求买方提供担保。担保人可以是有经济能力的个人,也可以是专业的担保公司。需注意的是,目前有些银行已经推出了无担保的二手房贷款,因此,购房者在办理房贷前要明确所在银行对担保费的收取。 5. 买方持《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到贷款银行交存首付款,并取得交存首付款的证明,同时可向该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并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6. 银行审核通过后,买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通知卖方贷款可付。 7. 买卖双方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契约及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带旧土地证到土地局办理换证手续。 8. 买方带上房产证、土地证过户收据、经鉴证的买卖契约、契税发票等材料,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抵押手续。 9. 银行收到抵押证明后放款,贷款发放完毕,买方人向房管部门领取新的房产证。 10. 购房者按照规定的还款方式,按时归还借款。在还清所有贷款后,购房者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1.购房者与售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2.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4.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5.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6.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7.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8.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9.借款人按月还款 10.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1、首先要评估一下你房子的价格。这个评估价一般是现在价格的80-90%左右,不过一般是80%,有的更低。 2、你的首付是付给房主的,不是银行的,你看银行能贷多少款给你, 剩下的就是你的首付。举个例子,20万的房价你能贷15万,那你首付就是5万。
⑴递交材料,提出申请 买卖双方带齐相关材料,前往银行。领取并填写二手房个人借款申请表,填完后将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审阅。工作人员就材料做出初步评估,给出大致贷款额度和年限。然后三方约定时间,由银行联系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前去验房做评估。 ⑵评估 根据约定时间,房地产评估机构到房源处进行评估。完成后,评估机构向银行出具评估报告。具体多长时间会依据约定情况而定,一般3至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交易方需交纳评估费。 ⑶银行审批 银行对贷款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银行根据房屋评估价格,综合贷款人的资质进行贷款额度、期限等方面的审批。审批过程一般在5个工作日左右。 ⑷交首付,办理过户 审批通过后,买方向卖方支付房屋首付款。然后买卖双方及银行工作人员到房地产交易所,凭首付款证明、银行出具的按揭申请审查承诺函等材料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过户当天便可完成,买方再等待20个工作日左右可以领取房产证。 ⑸买方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保险手续,银行放贷 领到房产证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和保险。然后,办理贷款发放手续,银行便向卖方账户存入房款,买方则开始依照合同按期偿还本期。
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个人在购买售房人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
二手房交易按揭流程如下: 1、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首先需要与中介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并向按揭服务公司提出贷款咨询,确定贷款方案。 2、查询公积金(如需公积金贷款)与卖方确定购房意向后,借款人提供公积金帐号,由按揭服务公司进行公积金查询,确定可贷款的金额和贷款年限。 3、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借款人与卖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由于交易中心要求不同,江岸、江汉、桥口、洪山等区的房屋,需在合同签好后到所在区域的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 4、准备贷款资料,审核贷款资质按揭服务公司协助借款人按照银行要求准备贷款资料,有的房屋需要由指定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价评估;并且由按揭服务公司进行初步审核。 5、签贷款协议,公证,保险按揭服务公司将初审后的贷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按揭服务公司将安排借款人与银行签定贷款协议和办理协议公证,同时收取费用,包括房屋保险费等。 6、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借款人到房屋所在区的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并将抵押收件收据通过按揭服务公司交贷款银行。 7、办理房产证和抵押证明贷款人的房产证和他项权利证明办出后,按揭服务公司将您的产证复印件和他项权利证明原件交银行。 8、银行放款银行在收到借款人的以上两证后,按揭服务公司将所贷金额发放给借款人。
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提交贷款申请→银行调查审批→落实贷款担保→办理房产过户→签订贷款合同→银行发放贷款→借款申请人按月还款具体操作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买方通过二手房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约定首付款及贷款的比例。在这个环节,买方一般应在现场看房的同时,查验卖方的《房屋产权证》、水电气费记录等凭证;有时卖方会要求买方缴纳一定的定金。 2. 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现场打印《房产买卖协议》(协议上应明确注明房屋价款的支付方式,如20万元作为首付款;其余资金申请贷款等),并且同时由买卖双方到当地房管局现场签订《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用以明确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的委托关系。 3. 由于二手房的特殊性,买方需要先找评估公司对所购房产进行评估。银行会根据房屋交易价和评估价中较低者作为放贷的依据。需注意的是,有些银行会只接受指定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而有些银行则没有要求,因此,购房者在评估前要先咨询贷款银行。 4. 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性,一般银行会要求买方提供担保。担保人可以是有经济能力的个人,也可以是专业的担保公司。需注意的是,目前有些银行已经推出了无担保的二手房贷款,因此,购房者在办理房贷前要明确所在银行对担保费的收取。 5. 买方持《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到贷款银行交存首付款,并取得交存首付款的证明,同时可向该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并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6. 银行审核通过后,买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通知卖方贷款可付。 7. 买卖双方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契约及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带旧土地证到土地局办理换证手续。 8. 买方带上房产证、土地证过户收据、经鉴证的买卖契约、契税发票等材料,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抵押手续。 9. 银行收到抵押证明后放款,贷款发放完毕,买方人向房管部门领取新的房产证。 10. 购房者按照规定的还款方式,按时归还借款。在还清所有贷款后,购房者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1、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2、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4、 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5、 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6、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7、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8、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9、 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10、借款人按月还款; 11、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第一步:找好意欲购买的房屋,该房屋必须产权明晰,具备市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流通的条件。第二步:选择一家银行指定的能够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并在该代理机构完成房产价值评估工作,交纳房产评估费。 第三步:买卖双方须提供的相关资料。购房人(贷款人)须提供的资料有: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夫妻收入证明(单位收入证明),并可有选择性地提供包括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在内的其他财产证明,夫妻双方一寸近照各两张。以上证明资料越全面,银行在放贷评审中的评分越高,贷款人享有贷款金额及时间的条件越优越。售房人须提供的资料有: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同意出售证明、所售房屋的产权证明及上市批准证明。 第四步:去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填写二手房按揭申请表,由律师把所有证明资料交送银行进行贷款审批,交纳所购房屋价值4‰的律师费。 第五步:银行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工作,如同意放贷,则发给贷款承诺书。 第六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局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第七步:领到卖契后,送交银行,银行划拨款项。 第八步:到房地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保险等手续,借款人按月还款付息,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解除合同。怎样办理二手房贷款手续1、由于卖方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已进行了抵押,所以当发生第二次转让时,一定要征得抵押权人——原借款银行的同意;2、在第二次交易意向达成后,银行向买方发放贷款与房屋产权过户之间存在时间差,此时存在着交易风险。所以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注意签署规避该风险的条款或附件;3、如果卖方出售的房屋是按揭贷款购买的已购公房,那么新购买人的贷款年限将受房龄的制约。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当房龄超过30年时,银行将不再批准放贷。所以交易双方应注意已购公房再次交易时所受到的贷款限制。
二手房的首付款是指除了银行贷款的部分之外需要一次性支付给卖家的费用,其首付款的计算方式为: 净首付款=实际成交价-客户贷款额(净首付款:不包括国家税费和中介服务佣金的首付款) 贷款额=二手房评估价×70%(首次贷款额度可达70%)贷款额估算方式,预估出大致评估价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迁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所购住房的合同书。 6、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7、具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二手房按揭贷款的范本: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即买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 (以下简称丙方,即卖方) 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位于____________市(以下 简称“该房屋” )的买卖(居间)合同,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申请贷款事项贷款银行:贷款期限: 年贷款金额:人民币 元。以上事项以贷款银行审定为准。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代为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均视为乙方完成本事项。 2、乙方根据贷款银行的需要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起至该房屋抵押完成、 《房地产权证》交回贷款银行为止。如果贷款银行 不需要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 第三条:贷款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1、贷款服务费金额:人民币 元,由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因代办贷款产生的邮寄费用(包括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邮寄函件)复印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符合相应的贷款条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及时。否则,甲方应自行承担其责任,除乙方已经收取的贷款服务费 不予退还外,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2、按规定应当由甲方本人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在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 2 个工 作日内达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如果甲方未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按每日 40 元的标准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贷款服务费。 3、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同意乙方将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权证》转交给贷款银行收执保管。甲方迟延交验证件资料或拒绝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手 续(包括甲方因其他纠纷致使该房屋被司法冻结、查封等情形) ,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的,均属甲方违约。甲方应按其实际延误的时间,以每日 30 元的标准向乙方另行增 加支付贷款服务费; 延误时间超过 5 日的, 另行增加贷款服务费标准违按每日 60 元计算。 4、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及有关费用。 5、如甲方违反本条第 1、2、3 款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时贷款银行已发放贷款的,甲方应将所借全部款项立即给付给乙方(银行发放的贷款额及 相应利息) ,由乙方转交给银行。 6、在乙方为甲方提供阶段性担保期间,如该房屋过户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该房屋为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收妥相关证件资料后,及时在贷款银行、登记机关等规定时限内或约定时限内办理委托事项。如因贷款银行或登记机关的原因造成不能准时办理相关事宜的,乙 方免责。 2、乙方为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 3、乙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通知义务。 4、乙方应对所代收的各项税、费专款专用,及时给付,不得挪用。 第六条:丙方责任 1、同意甲方采用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2、丙方应履行该房屋转移登记中应尽的责任,包括税、费的承担、资料的及时提供及人员的及时到场等事项。 3、因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除应向甲方和乙方分别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人民币外,还应赔偿甲方和乙方的全部损失。如贷款银行已经发放贷款的,则丙方应立 即将该贷款及相应利息给付给乙方,再由乙方归还给银行。 第七条:送达地址确认甲方、丙方确认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为:甲方收件人:地址:丙方收件人:地址:如未填写,则甲方、丙方确认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上记载地址为相关文书的邮寄送达 地址。乙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相关文书 3 日,则认为已经送达和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八条:特别约定 1、按照该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的有关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税、费和抵押登记费用的承担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该费用先行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收代支。 2、因费用承担方未能及时支付上述费用给乙方,乙方将不向贷款银行出具放款通知单,因此而产生的不能准时发放贷款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责任方承担。第九条 纠纷的处理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
一、房主不卖房给买主X是否违约? 房主不违约,买方违约。因为买方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二、房主通过注销原有产权证而办的新产权证是否合法? 不合法。明知房产证毅然存在,却寻找一个借口,又办了一个新证。“(房主当时把证抵押在中介手中时是签过字的)”这里说的抵押是一种担保物权,但保物权是主债权的从债权,现在房主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履行了等待买方签订合同的义务,即预合同义务,买方没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因此,预合同义务消灭,房方收回房产证才是正常的做法。 三、如果有其它人想购买这套房子是否会有后患? 没有后患。
买方未按约定时间付首付款属违约在先,卖方可据此提出解除合同,根据定金罚则,卖方可以不返还已收的定金。由于买卖合同已经解除,中介应将房产证归还产权人,卖方补办新证是不得已而为之,也是示意中介拿着不还也是白拿。 如果有别人想购买那要看产权人的意愿。没有产权人的签字同意产权归属转移不了。
银行资金监管的业务还是比较可信的 如果你签约的是家正规的经纪公司 同时在签约的时候需要把你们谈好的这样一个流程写入合同里.通过经纪公司签约通常在双方买卖合同之外另有份居间服务合同,那么在这个合同里把以上所说的流程清晰的阐述出来就可以了 你需要注意的就是时效的问题 在一天的时间里能否办理完毕上述手续,这个最好让经纪公司给你一份计划. 其他的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甲98年卖了一套自己的城市拆迁安置房给乙,乙和甲签了卖房合同,款已付清。当时没有房产证,所以没有过户。乙于当日伪造甲的签名(我并不知情)又加价把该房卖给了我,签了卖房合同,钱款付清。我进行了装修并出租。一直没有过户,03年该房房产证下来后,户名是甲。我要过户时发现甲本人不是和我发生交易的那个人。现在甲已经把该房卖给了丙, 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丙要起诉我,我坚决不搬出。我该怎么办呀..........?法院会怎么判? 一、甲在没有取得房地产证书的情况下,将一套自己的城市拆迁安置房给乙,乙和甲签了卖房合同,款已付清。当时没有房产证,所以没有过户。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变动以房地产登记为准,因为甲与乙之间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事实上甲与乙之间也办理不了)因此,在甲与乙之间,仅仅是一种债权法律关系,而不是物权法律关系。只有在甲将不动产证书变更登记到乙的名下,乙才取得了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即物权。 二、乙于当日伪造甲的签名(我并不知情)又加价把该房卖给了我,签了卖房合同,钱款付清。我进行了装修并出租。 尽管乙于当日伪造甲的签名,但在法律上并不能改乙对该不动产是一种无权处分的行为。所以,你与乙之间买卖关系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现在甲不认可你的合同效力,那么,你只能向乙主张你的债权权利。 三、现在甲已经把该房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丙要起诉我,我坚决不搬出。我该怎么办呀..........?法院会怎么判? 甲已经把该房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丙才是真正的善意第三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丙支付了合同的对价,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丙取得了该不动产的所有权。现在丙要起诉你,我你坚决不搬出。那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因为丙是物权所有人,从而享有物权,物权最根本的效力就是具有对世的效力,除所有人外,其他任何人都有不作为的义务,事实上丙现在是在排除妨碍,故法院会判决你搬出去以排除你对物权所有人的妨碍。届时法院判决书生效后,你不搬出去,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你搬出。 四、你应当自知道甲将该房卖给丙之日起,立即寻找乙向其主张解除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并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主张可得利益损失。 尽管我对你的情况很同情,也很理解你的心情,更吐弃乙的不道德行为,但法律毕竟是法律,所以,建议你抓紧时间找乙主张权利.否则,你的利益损失将很难追回。
你卖房时,以你的房屋产权证为产权凭证,产权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 A房东与你的户口应该是有两个户口本。
有合同直接拿合同去办就好,这些你不用管,直接找中介,别忘了,中介也拿了5000块大元的,合同没有执行,中介也有责任,那合同去咨询律师,即可。
两种说法都是对的,这要看你觉得怎么划算就怎样交。 20%是指你(现在房产证上的登记价-原房产证登记价)X20%,不过这里面的差额可以用贷款利息,装修费,佣金,营业税等费用来冲抵; 1%是指现在房产证上的登记价X1%。
1、契税发票:此票一式好几联,不知你是不是全掉了?你可以上交契税的地方,查询,交请复印一份,加盖契税所的章,或让契税所出具已交的证明;2、购房合同:找开发商联系,协助你,去房地产登记部门 核实,登报声明作废,开发商补发;3、这样凭以上两件再带上购房发票、维修基金发票及身份证件即可申领房产证啦。
20%是双方自愿约定的,比例法律没有相关限定,但如果认为该比例计算出的违约金过分高,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视造成的损失)。 定金有不超合同标的的20%,但你说的是约定违约金。
这样应属卖方违约,中介有责任和义务去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要求退回定金并无需付任何费用给中介方。原因是:房东在没有女儿的委托授权下本身无权代签合同,也就是这份合同无效。中介是违规的,这一情况中介应该是知情的,但没有履行告知买方会产生的后果。正规的中介应查验卖方的房产证、身份证是否属房主本人,如不是应持有公证过的委托书。这是中介的责任,否则中介的佣金付那么多不是...... 希望帮到你!
既然房东给你说了,就不属于私自卖房 房东有房子的买卖权力,房子租给了你签了合同,你就有使用权 你就有权力允许或禁止任何人进入(包括房东在内,虽然房子是他的,但房子已经租给了你,只要在租约内你就有对房屋的使用权。)
买房人的权利:有权要求房屋按时交付,并依规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当买房人违反对房屋权利或质量瑕疵的担保义务时有权要求卖房人赔偿损失。 买房人有以下义务: (一)支付房屋价款的义务—这是买房人最主要的义务。房屋价款的支付时间,应依合同规定,一般情况,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与价金的交付应同时履行。采取分期付款形式时,买房人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将每期应支付价款及时支付,不得拖延。 (二)接受房屋的义务——买房人有义务接受卖房人依合同交付的房屋,并和卖房人一起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如果卖房人交付的房屋有权利问题或质量瑕疵,买房人可以拒绝接受,但要为此负举证责任,并要在法律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向卖房人提出异议。(
您父母还在么? 在的话直接他们就行了``不在的话那确实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但房产证上必定是一个人的名字```不知您父母有没有把他过户到你们谁的名下?`如果没有那得先找个律师``搞定遗产分配的事```那个确实得3方都签字```你们得自己协商``先别提卖房的事```你您可以出2/3的钱 分给您的姐姐哥哥```把房子过到您名下``然后就随便您怎么卖了````有人买的话就收钱然后到建委过户就行了 不过这样比较不保险``最好找个中介 签个合同``您卖房不用给中介 服务费的
⒈由于你之前认购的属于经济适用房先转为商品房,在我们这(福建泉州)需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所以开发商找你收取是合理的。 ⒉你签完合同转卖,就得交税,而且没产权的买卖对买方来说比较有风险,所以你如果要卖,趁还能更名卖掉,这样的话,对买方比较有保障。 ⒊认购协议上是可以让你退房,但是没说你可以把你的名额转给别人,你去年买的,现在退房的话,去年到现在房价的差额部分你将损失掉。开发商把你的房子以现在的市场行情卖,更好卖,人家都巴不得你退房呢。 ⒋这类房产是比较麻烦,具体他们是怎么操作,我不敢妄下定论,不过正规的开发商没必要骗业主。建议你还是配合点好。
我不知道你是哪里的房子,但在上海这样的操作是不被允许的,其实之前是有这样的操作手法的,大多都是我们说的炒楼花的性质,但是这样的话就不可能办理按揭贷款,既然按揭了就说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已经办理了登记备案的手续了,那他说的你可以跟开发商直接签合同的根本就是不成立,不可能的!所以建议你走二手房的交易流程,这样你既可以办理按揭贷款又保证了你的交易安全了!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四个法律要件: 1、买房人主体资格合法 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卖房人的主体资格合格 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如果取得房屋的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那么买卖是成立的,其它共有人可以向卖房人主张权利,但不得以未取得其同意而主张合同无效。 3、买房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从物权角度看,只有村民委员会才有资格代表所有人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参考资料:baidu
您好,不知道被法院判决无效的理由是什么。实际上办理权属证书是房地产所有权变更的履行行为,与合同的效力是无关的。如果被判定为合同无效,极有可能的原因是转让方在转让之时自己也没有取得产权证。所以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
只要不过户就永远不是你的。建议你们签一个借款协议,做份公证,一旦卖方违约,至少你可以把钱拿回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相关条款 二、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按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只要你的45万不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就没问题! 如果明显低于,将按照国土房管局相关部门评估的价格与50万的差价的20%或者评估价的1%收税! 退税?你退得是什么税?买房的时候你缴纳个税了吗? 退税是这么回事: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上述优惠政策,确保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是北京的,那么可以联系我,我帮你,我是中介,我告诉你具体流程,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能入独家代理的,如果没有入独家代理的是多家都可以卖的。而且现在北京市场业主出售房屋是不出任何费用的。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原房主和他儿子要自己找个地方落户口才能迁走 原房主和他儿子的户口未迁走以前 买方是无法在此房处落户口的<br/>根据相关规定 二手房原房主户籍未迁出、新房主提出申请办理户籍迁入的 新房主可持房产证明经公安部门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后 将原房主及户内成员户籍迁至所在街道、乡、镇集体户中 同时为新房主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这样的房子在房管局没有备案,所以无法过户。<br/>双方签订合同,然后到村委会更名即可。
1.买房后只能迁房产所有人的户口,女友的可能不行。 <br/>2.您如果要迁重庆的主城区的话,可能需要“户主”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如果是重庆非主城9区,就没有学历的要求。不过最近好象有新的政策,对这个要求有所放宽,只要买房就可以上户口。 <br/>3.您的户口迁到重庆以后,您的女友跟您结婚以后,肯定可以把户口迁到重庆,而且手续简单。。
你在房产所在地落户以后,妈妈的户口,没问题,一定能迁过去。因为你们是法定的直系亲属,按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是可以把户口迁到一起的。<br/>外甥的户口,不好说,这不在直系亲属之列,一般是不可以的。但这不是绝对的,你可以去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咨询一下,甚至可以找找关系,有可能也能迁过去。
1、看你买的小产权社区的规模。要是只有一两幢房,建议你还是小心一些为妙。如果有三幢以上的,你放心买好了,要真的拆除或整治,当地ZF还真不好下手;2、既然在乎这小产权房的便宜,也就说明你是刚需,不是投资了吧。小产权房可以解决居住的问题,不适合投资。买了住住而已,没问题的;3、尽量买交了房的现房,也就是交了钱后,马上给钥匙的那种,改签的各种协议都给他签好,交款的凭证之类的都留着。不要买所谓小产权房的”期房“,小产权房本来就是非法的,期房更加有风险;
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是农业的户口性质的:<br/>一般来说,是需要迁户口的(农村的房子,一般是没有房屋产权证的,如果不是本村的农业户口,是没有受让资格的);<br/>如果当事人是城市户口的,房产在城市,则户口与房产所有权无关,不迁户口也可。
首付不可以贷款!<br/>买房流程是这样的:1、看好房子之后先交3万定金,10天之内来签合同,交齐首付,如果交不起首付,那之前的定金3万不退。房子让给他人。这10天的时间就是让你去凑钱的。<br/>2、交完首付,才进入贷款程序,到底贷款多少钱,还要和你月收入挂钩,如果收入低,要贷款30万是不可能的
房产权,一个从上世纪末就开始争论不休的话题,因为今年两会的一则提案再次被推上舆论浪尖。70年以后,房权将如何调整或变更?有偿还是无偿?<br/> 按照现有法规,购买商品后就应当拥有永久产权。消费者购买房产后,对房屋本身实际上也是拥有永久产权的,只是由于国家规定了70年的土地使用权,导致房产实际产权只有70年。但如果赋予房产完整意义上的永久产权,等于授予房产所有人拥有永久的土地使用权,无异于让其实际拥有房产下面的土地产权,而这显然就与我国土地国有的性质相背离,与现有宪法与法律规定相背离。<br/> 尽管如此,70年大限远非“洪水猛兽”。必要的关注与担心之余,还是应保持淡定心态: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问题上,政府可从来不含糊
1.首先我给楼主纠正一下,房屋的产权都是终身的,你所说的40年或者70年,那是使用年限。 <br/> 2.对于你住的这个楼盘还真是特殊啊,房子使用年限要嘛是40年,要嘛是70年,哪能根据楼层来划分呢,干房地产这么多年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情。 <br/> 3.不管怎么说,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如果国家不征回,你优先继续使用,不过要向国家缴纳一定的出让金,关于出让金现在还没有具体的明文规定,20年之后的事情都说不好,更何况是40年70年之后呢。
你好,你是以购房入户的话,现在还不行。要等到交房。第一是迁户时的房贷要求有6个月以上。第二是没有交房,物管不能给你开入住证明。没有入住证明派出所就不开门牌号证明。后面一系列的都不成。只有等
你好,能否迁入户口?是否属于学区房?你先咨询房屋所在地的管辖派出所,然后询问小区的居民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这样的情况你可以到房子的辖区派出所咨询,让她们告诉你政策和要求。
能,这些地方应该属于繁华地段,建议买高层。
这是必须的,不然这个社会就会乱了次序。哪个家长不想自己的的小孩子上好的学校·特别是一些学位房!不过象那种买了房子,还没有拿到房产证的可以先去国土局打张证明回来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