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不怕不怕 :你好!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这个项目是否是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是开发商破产前,你和开发商办理了房产交接手续吗?如果是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办了交接手续,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一个开发商破产的证明,可以办理交纳契税和产权证及公积金提取等手续。如果两个问题有一个没有办,你和开发商的买卖就没有完成,你和开发商的关系还停留在债权关系阶段,就办不到产权证。你只有等待该企业清盘时申请破产赔偿,能赔多少,就看开发商的破产的资产了。
问题是房价现在是不是已经上涨?如果上涨,即使开发商退房,你也无法买到当时价格的房子了,因此自己算一下是否让开发商退4%的房款更合算?如果开发商不退,可以到当地消协投诉。
和付款相对应的产权转移方式和时间程序, 房屋附属物的标注,原户主户口迁出时间,学区房现阶段原户口有无人正在接受义务教育……要注意的太多,最好找个中介公司。
虽然有购房合同了,只要没有办理产权证就可以的,只需要办理产权证时换成现在的人名字就可以。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 专家称:订金、诚意金不能适用定金法则 近日来,本报接到好几起关于定金和订金方面的咨询和投诉,而记者日前从贵阳市工商局“12315”以及各级消协了解到,今年以来,定金投诉已经成了贵阳房地产投诉的新热点。由于贵阳房地产市场中一些项目开发进度较慢,而市民住房消费又比较旺盛,因而交纳订金、诚意金等现象比较多,由于期房开发中的很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使关于定金和订金之类的投诉不断攀升。近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就定金、订金和诚意金方面的问题作了详解。 定金受定金法则保护 据贵阳市消协负责人介绍,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定金法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此从法律角度看,定金有双重性质。第一,它可作为合同的担保,以保证合同履行。第二,可以起到合同成立的证明作用。定金作为一把双刃剑,还具有惩罚性。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作为法定的形式,法律有其具体的要求:1、形式要件,必须签订书面的形式;2、数额的限定,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订金概念不规范 市消协人士告诉记者,订金与定金仅一字之差,在法律性质上却有天壤之别。有很多购房者把订金当成定金,最后无法维权。这一点要特别注意,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仅作为一种预付款的性质,是预付款的一部分,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合同履行的订金只能抵充房款,不履行也只能如数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当事人在合同中写明“订金”而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则不能适用定金法则。因此,购房者签字时一定要认真仔细,否则到时后悔不迭。 诚意金只适用“内部认购” 一位购房者来电咨询,他看中的楼盘才刚刚动工,如果现在预订,就要交纳2万元的诚意金,他拿不准能不能交。据法律界人士介绍,诚意金,即意向金,是从港台地区传过来的叫法。目前,诚意金表现在贵阳房地产市场主要是“内部认购”中。这在开发商与购房者双方签订的认购书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买卖双方之所以签订诚意金条款,主要是由于我们交易市场的诚实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交易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而损害一方的利益。 据了解,所谓“诚意金”,是为了证明购房者买房的诚意。如果事后不想认购,诚意金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回;一旦认购,诚意金即转为定金,随后进行购房签约。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开发商收取诚意金,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套牢客户,迅速回笼资金。因此,购房者在交纳诚意金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合同具体条款再签字,尤其是诚意金的处理方
关键是合同必须要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才生效,在登记备案时,如果土地被抵押就不可以登记,因此只要能够登记就说明没有抵押。 另外如果房子尚未竣工交房,即使缴纳契税也无法办理产权证,银行的规定是只要合同登记备案就可以放贷,根本不需要产权证,期房都是这样按揭的,只有交房后才可以办理产权证。
你要找到开发商的负责人看是否同意更名,如果开发商愿意配合,你可以交纳一定的更名费用直接在开发商处办理,相当于你购买的是一手商品房,能否办理按揭要看开发商是否愿意做担保,通常情况下,已经销售完毕的房屋开发商是不愿意再做按揭的,所以你要先了解清楚这些问题;如果不能更名,最好不要购买,公证对买方而言存在极大的交易风险,而且要办理两次产权,另外有5.5%的营业税,不知这些费用你有没有计算过?没有产权也无法办理二手房按揭。羊西线上楼盘众多,你可以多看看再做决定。
一般来说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一致的。但是人员要加或减的话,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变更,可能要付些费用。不同城市的户口不能马上迁了吧,结婚后还有年限呢!可去问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不同城市也有不同的规定。
首先要看房东贷款的金额和你贷款的金额是否一样,如果是一样的话,那么就可以办转按揭. 如果金额不同的话,那么就得要房东先把贷款还了,你才能再办贷款,这个手续一定要通过中介公司办理,中介公司会给你们一条龙服务,期间你只需到银行、房产交易中心签字就可以了. 在这个办理期间房东需要来回3次,一次是房东自己去银行把贷款还清手续,在他还贷款的同时,你们可以签定买房合同.第二次是你办贷款时,他和你同时去银行签定有关合同,第三次,是你贷款办好,你们准备交易.
合同上签定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所以办理退房也要两个人一起出面办理,并且承担单方面提出退房的违约责任;由于现在还未交房,建议到开发商处办理合同更名手续,变更为你一个人的名字,由于你并不是通过房屋转让牟利,所以收取更名费也不会太高,最多几百元就行了。
据猜测,可能是故意把成交价写低,以减少税负.所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价也低.
理论上是不可以,但现在有很多拆迁户都是这么做,这种做法俗称是叫改底单,从利益角度来说是可以省不少钱的,但同时这样会给国家造成不小的财政收入,所以政府是明文规定不能这样操作的,这样做不是不可以,我也见过有人这样操作过,并且没什么问题,但前提是你必须与开发商有一定的关系,很铁的那种(不要考虑用钱买通的哪种方式,因为那样也同样有危险),这样的话就可以操作.
北 京 市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抵押,保证提供的材料有效,不含虚假内容,如有虚假内容,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 2、 如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则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给居间方; 3、 如乙方为银行商业贷款客户,则乙方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之外的剩余房款,即首期房款;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3.1如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期房款; 3.2如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补足剩余房款。 4、 如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则 4.1(市属)公积金贷款的,乙方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交付给居间方,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 4.2(国管)公积金贷款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房屋首付款自行交付给甲方,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 第五条 房屋交付 1、 房屋交验在双方到房屋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手续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交验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验后,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屋交验时,甲方须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票据,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房屋交验完毕后,双方应签署《物业效验单》; 2、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5、如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权属过户前签定物业、供暖协议,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市区(县)房屋主管机关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七条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甲、乙任意一方不按期办理过户手续、或不提供相关文书、资料、证件等(含贷款所需相关材料),致使本合同无法按期顺利履行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守约方支付成交价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留存一份,备用(交见证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如果是商品房可以这样操作,和原房东一起到开发商处办理合同更名,办理程序是先注销原合同备案登记,你再和开发商重新签定合同,并备案,相当于是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一手房,避免办理产权再过户的繁复手续;如果是拆迁赔偿的房屋就需要注意,由于没有产权证,也没有合同备案,这种性质的房屋转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看合同的内容有没有损害你的利益,如果没有就可以重新签定,同时原合同作废;如合同内容和原来相比有较大变化,可以要求对方就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已经签定了正式合同,房款未交清的情况,一般是不可以毁约 的.除非您愿意承担因毁约 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如果您实在是不想要那套房屋,您可以: 1,单独找售楼小姐,请她帮助您重新出售,承偌给售楼小姐一定比例的酬金. 2.找开发商的头头,好言相求,承若一些补偿金,这样以减少损失. 3.尽量找出开发商的不足,找到房屋与合同的不符之处,告开发商违约,然后理直气壮的要求退房.(没有哪个房屋是十全十美的,会找到问题的,最好是请专业人员帮忙)
不能交原件,开发商是在诈你了, 你可以复印一份,把复印件交给他. 我们家办房产证的时候就没有听说要交什么合同 房产证照样办了 他叫 你交什么合同是有猫腻的 小心些 不合法 不合理 不合情
我想知道如果我拖一段时间超过两个月了才办贷款,开发商会不会解除合同或者采取其他的什么措施? 开发商肯定追究你责任 我是不是要承担违约责任? 是的,一定会承担 会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轻则付延期贷款利息,重则解除合同并罚不超过5%的违约金 估计你延期是想少付利息,但早晚都要还的何必要拖呢,而且拖的话也讨不到便宜.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1、交税后双方任意一方都不能够单方面撤消过户申请,也就是说除非双方均同意撤消过户申请,否则这个房子在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将会必然的过户给购买方,而且在提交过户申请的时候房地局会对该房产进行初步审查; 2、“过户”一般是指买卖双方向房地局提交过户申请以及“买卖契约/协议”的那一天; 3、在办理过户过程中,法院有权查封; 目前有中介在担保还好点,况且如果户籍和身份证没有的话也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查封的可能是不大的,房地局会对产权问题进行审查的
过户的程序与提交的材料一般是没有区别的,只是对于房改房而言有的可能提交的材料会多一些(比如有的房改房有单位份额的问题),另外税费标准有细微的不同。 二者区别如下: 单位房改房,很多是属于单位福利分房,由员工在享受相应级别的建筑面积范围内按成本价取得并同时考虑职务、工龄补贴等(一般比市场价格要低很多),在超出享受面积范围的,按市场价补差价。这样员工取得的产权所需要付出的金钱就比市场价要少的多。 不过一般这种单位福利分房的房子很多是原来属于单位的宿舍,与商品房之间相比存在着普遍物业管理、绿化、配套等有着档次上的区别。只是这种房子一般物业费为单位统一管理,故相对比较便宜。 另外也有一些房改房建不错的,与早期开发的商品房有时相差不远,不过本质区别在于房改房所取得的房屋土地是划拨性质,即之前盖楼时未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故在交易过程中,就经常要缴纳这笔费用。交了这笔费用后,与一般的普通二手房是一样的。 具体的价格为多少,因为各地政策规定都不太一样,按福州市的标准,其计算公式为 土地出让金(有的也称土地收益金)原按房价的1%计取,现按下面公式计算: 土地出让金=房屋所处片区相应级别的基准地价(元/平方米)*缴纳比例(10%)*单元对应的占地面积(即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的总楼层)*土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 这笔钱原来福州市是定卖方交,现在改为买方交,只要是要办土地证的,就必须得交这笔费用.一般征收单位为土地局上交财政,也有交易所或产权交易登记中心代征的 (2)对于原来为商品房,现在进行二手市场进行转让(就成了普通二手房了),由于商品房之前的土地一般为开发商出让取得,故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再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有的也称土地收益金) 以上仅供参考,后面这个公式经过试算,所得结果与按房价的1%进行计算应该
不太了解河南安阳的规定。但一般情况是该房屋就经验收合格产权人持拆迁协议、身份证、准住通知到房产部门办理。 一般契税为1.5%、权证费80元,在原折迁房屋面积范围内可以享受契税减免的政策。 我们这没有经济适用住房只有政府补贴房,五年内不能转让。即使可以转让也别在两年内转让,因为要交营业税。 按照一般规定,经济适用房再行转让需补交土地出让金。不过有些城市未实行。
全国各地的契税的税率是不一样的由当地政府自行确定,一般在1.5%~3%,而且是由财政局收取而不是税务局。
产权是以房管国土部门登记为准的,所以如果你已经过户,那么产权就是你的了,但是你还没有办理好按揭手续,原业主还没有拿到全部房款,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双方协商约定一个交付的时间,一般没什么大问题的,你已经过了户就更不用担心了,要担心的是原业主,因为房子已经是你的了,而他还没拿到所有的房款,大家互相理解一下,过一个月再拿钥匙也没关系,你说是吗
有房屋受益金这一说:你看看这里: 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这是丹东的网) 但是否要收和具体收多少,你最好还是去你那的有关部门了解清楚。向你的卖房人问清是哪里要收。
其实主要问题在于,你父亲去逝时,所留下的地皮应该先办理继承,等继承至你名下后,方可进行建造房子,现在你把程序倒过来了,先建造房子,再继承,所以就比较被动了。 (1)我想你哥哥不同意签字,主要在于钱的问题,如果给予适当补偿,那么我相信他还是会签的。我想协商解决是最好的,毕竟大家都是一家人,不过补偿的金额按正常不能多于他能够得到继承份额的市场价。或者考虑是兄弟姐妹,意思一下就算了。这是最好的一种办法 (2)不过如果你同母异父的哥哥坚决不跟,那么会麻烦一些,实在不行还得去法院解决问题。首先继承手续肯定是要办的。这里面主要是关于建房投入的问题。你应该收集一些证据,比如施工协议,付款人,付款方式、材料收据、发票等能证明楼是你建的,与你哥哥无关也不属于你父亲的财产,这样地上建筑投入就可以不进入继承财产的范畴 (3)通过法院对你父亲的遗产进行分割,办理继承公证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
据我所知,村里的房子如果能办产权,也要村里的户口才可以。 可以办房产证的房子你应该可以在房产局的网上查到的。
不知道你们那里和我们这是不是一样。可能有地方差异哈! 私房办理到交易中心需要带的资料:房产证、土地证、卖方夫妻双方到场、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如卖方是离异者需要离婚协议、如卖方出售的是房改房还需要单位证明。买方比较简单就只需要当事人到场并带好身份证明。 费用:私人售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含两年)(以房产证登记时间或者以契税登记时间为准)买方:契税=总房款X2.0%(仅限一套) 合同印花税=总房款X0.05% 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 X 6元(双方各半)房改房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 X 3元由买方交 产权登记费:80元(工本费)卖方:个人所得税=总房款X2.0% 合同印花税=总房款X0.05% 还有前面提到双方各半的费用。如要贷款的话:抵押登记费由买方交:抵押登记费=评估金额X1.2% 工本费=80 贷款:保险费:贷款额X年限基率 评估费=贷款额X千分之几(看评估公司了)公证费=宗(看你那里公证处是怎么收费的了)其他 提供的身分证,首付款收据.收入证明,私章,贷款合同. 私人购买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时:契税=总房款X4.0% 卖方 营业税=总房款X5.55% 个人所得税=总房款X2.0% 合同印花税=总房款X0.05% 注意:::::私人售五年以上且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产权证已经办理下来就比较麻烦,没有的话还可以请开发公司协助更名。
是按照房产证填发日期或者是地税局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日期为准。 如果是房产证填发时间不足2年的房产,上市交易时候需要交纳5.5%的营业税(包括城建附加费和教育费附加)
现在没有真正意义的转按揭,基本是将尾款还清从新办理贷款,这样费用相对会低些,还有它现在有没有房本,它可以让他在美国通过中国大使馆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委托他弟弟办理就可以了。你最好找一家信誉好的中介帮糯米办理此事,你会省好多事的。
房款部分中介是没有义务代为开具发票的,但是中介的收费部分应该开具发票(评估费等属于代收费,应该由最终的收费部门开具发票),否则可以到税务部门投诉
我是北京链家地产的,,,,可以告诉你这样,风险相当大,,而向我们这样大的公司全北京287家连锁店,,,,,才可以信任,而我们公司收3%代理费,,还这么多的客户在,,这就是一个名誉问题, 该经纪人想做私单,这样的经纪人你能信任吗,,,你想小中介为什么会没有客户,,,就是因为风险大,再说如真是黑中介,你想哭都来不及了,,,,,,,,,,,,,, 像这样的做底营业税,我们链家也能做,但中介费是不能打折的,因为我们承担买卖双方的风险,我们公司在建设银行有1000万的风险基金 如果还有什么问题不太清楚可以咨询我,我的电话是01086673360
级别:新手 4月25日 10:40 房子不是黄金,即使黄金也要跌价,香港,日本经济泡沫房产暴跌一半,人家是真正市场化,中国房价一跌立刻有人跳出来叫喊,为什么,因为触及到某些人的利益,任志强语出惊人房地产就该暴利,尽管百姓叫苦不迭,然而有些人的话一句顶一万句,房价高低不由百姓来定,所谓上涨按市场规律,下跌有政策保护!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房产上涨背后是土地上涨,有力拉动GDP,有利于形象工程,有力提高政绩,焉能不涨!当初股市60倍市梦率,闽东电力更报出80倍的天价,泡沫明显,某些人却瞪着眼说很正常,结果如何,房产上涨背后是土地上涨,有力拉动GDP,有利于形象工程,有力提高政绩,焉能不涨!然而房价有其自身的规律不是那个人所能掌控的,围湖造田终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水皮先生说好;该跌的,早晚要跌,股市如此,房市也如此
根据规定,房屋出租应该缴纳:1、营业税及其附加(每月大约是租金的5.9%);2、房产税(每年缴纳原值70%*1.2%);3、所得税根据所得额累进。很多地方采用综合税率,就是每平方米固定多少钱而不管租金高低。
如果买卖双方诚实守信,当然这样做是可行的。问题在于世事难料,很容易出现如下问题:比如二年后卖方取得产权(但是他并未通知你产权已办理,或者借故拖延办理产权的时间),更有甚者偷偷的另寻买主,然后私下交易过户你都有可能不知道(由于公证只是民事行为,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并不知有如此约定,且只要没有签交易中心的正式买卖合同,不进行收件,他们一概不认为是合法过户)。如果这样的话,你就很被动,上法院自不必说,只是举证困难(比如用你的钱还按揭款),另外很多人卖完后就离开这个城市,你去哪追债去呀。所以风险太大,建议不要如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