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时候销售人员没有告诉你们贷款年龄只能到60岁吗?这种硬性的贷款限制规定销售人员不可能不知道吧,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一点,销售人员工作的失误,建议找销售人员,让其向上级反映,这种问题对开发商来说是小事一件,而且本身是他们工作的失误,最多给他们掏点工本费。
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一样,都要缴纳契税.所以说赠与和过户都是一样的.都要变更产权所有人,还要缴纳契税和营业税等费用.
1、有些银行会在办理抵押登记之后将产权证盖有抵押登记章之后将产权证原件交换贷款人; 2、也有一些银行会一直扣押产权证原件直至贷款还清; 3、如果没有偿还能力,首先会在银行内部的征信系统中留有不良信用记录,以后将很难申请贷款,其次,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房的话,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将不能强制罚没拍卖,只能是通过强制执行其他财产的手段予以补足
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一样,都要缴纳契税.所以说赠与和过户都是一样的.都要变更产权所有人,还要缴纳契税和营业税等费用. 说过了,中国房产采取登记制度,就是说不过户之前产权证上是谁的,就是谁的,你们的协议只是君子协定,他违约以后不给你的话,在真实案例中我看到过只要他赔偿你一点违约金就可以了,房产还是他的。 所以此种赠与关系无法保护你的利益。 如果你想解决我决得可以签一份协议。约定 1、此处房产甲方愿意赠与(过户)给乙方。 2、约定过户时限(可以问一下产权证办理下来的时间) 3、约定违约责任(在产权未过户之前如甲方违约不过户或托着不过户,甲方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违约金) 4、注明出资情况(是不是你来出这个钱,如是要写明) 还有一个简单的办法,你交房款,让你的朋友给你写一个欠条,这样对他有约束。 有什么不明白可以到我空间留言
据我所知宋家庄的经济适用房要到明年年初才能开盘,只有到开盘前后才可以排号
在校的学生是不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你的存款用于30%首付和进住的税费已经够了 其余就得借贷了 如有亲属借,当然好了 否则,你应该利用好公积金贷款 因为你夫妇二人月收入2500,公积金就应该有500(每月按10%扣,单位再给你1:1存,相当于20%,这部分钱放在公积金中心只给你活期利息,不合算,应该用足。为此你应该公积金贷款,我看你每月还款1000就行,其中,工资交500,公积金还500,设定20年还款期完全够了。 这样压力不大,今后有条件再一次性多还点 祝你早日住进新房
你的计算方法是单利,银行都是用复利的,就是黄世仁借给杨白劳那样的,俗称“驴打滚”,计算公式为: N年以后的本利和=起初贷款余额×(1+i)^N i=利率,就是N年为N次方,10年就是10次方,30年就是30次方,因此数额巨大。 也可以用EXCELL做表格,把N年的期初余额、本年还本付息、年末余额(为本年的本金+利息-还本付息)作为横栏,然后年末余额作为下年度的年初余额,一年一年列表计算,就可以直观的看出来。 年度 年初余额 还本付息 年末余额 2007 2008 2009 2010
你准备新买的房子应该属于集体产权,也就是小产权的房子,没有房证日后可能也无法进行买卖交易,所以银行基本不给贷款的. 建议你目前的办法,是把老房子做抵押,从银行贷些款出来,一次性付清新买房的房款,然后你每月再偿还老房子的月供就可以了,这样也还算方便的.贷款年限一般分为3-20年不等,根据当地的银行政策,如果你只贷5万块钱的话,每月的月供也不算特别多,几百块钱吧. 至于办理银行,我不知道你是在哪个城市,反正北京大部分银行都能办理,你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这四大国有银行,看他们能不能办此项业务. 你办理的业务应该是"住房抵押消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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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全属于。 2、只要完全属于婚前财产,所产生的收益也是婚前财产。 3、结婚以后再买新房,如不做公证,不管写谁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想买经济适用房你得经常上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网关注。一般现在一手的很难买到,建议你可以考虑二手经济适用房。
最好公证一下你的付款凭证,保留证据,万一今后分手,可以保证利益。如果老公明白道理,应该主动要求财产公证。你可以旁敲侧击一下,说某某的例子(瞎编的,就举你自己的例子),人家的老公主动去公证了云云,看看他的反应。正常人应该马上明白的。
可以写多人名字,需要办理共有权公证手续,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合同,和本人到场。其中一个户主年龄大了,只要另一个能贷下款来就行。
年收入不到6万的家庭.平均住房面积不到7平米的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表,表格使用期限是1年.但是对于购买二手房没什么帮助
问题一,是实际拿到手的金额总合,这才是可支配的收入 问题二,同上。 问题三,拆迁补偿费就是家庭资产 你说的买不起房的问题,我认为确实是个实际问题,拆迁部门的上级是房产局,经济适用住房的上级部门也是房产局,所以,我建议你把你的具体情况向拆迁部门反映,并请他请示房产局后,给你一个说法 总不能让你们住到大街上呀
这肯定是违规的,我在北京,不过好多人都通过这种方法买到的,中介手里的号的来历就不说了(。。。。。。)。 如果能和开发商(要确认是不是真的开发商)签合同,我个人觉得如果你觉得合适(中介加的钱合适)就可以签。 买了以后,开发商如果受到处罚,应该不会影响到你,只要你不是抄房的,你也要有购买经纪适用房的真正的资格。 买套房真的不简单啊,愿你能买到好房。(多问问中介和开发商细节,别上当)
这个不好说,我认识的人有人用这种方式买到了,但也有人受骗了,建议你最好不要买这样的房,出了事肯定对你有影响。
你好! 是哪里的?不同的省市自治区契税税率不同,一般是3-5%,普通住宅减半征收。普通住宅的标准各地也不一样,一般面积是144平方米,但是北京是140平方米。 房屋销售面积一般都是由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是室内面积,另一部分叫“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指的是直接为居住服务的公共空间,比如过道、楼梯等,这部分空间分摊到每套房中,由买房人共摊,所以称之为公摊面积。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发生的纠纷中,公摊面积纠纷占有相当数量 目前楼市比较常用的高层分摊系数一般在0.16-0.26之间,多层分摊系数则在0.11-0.18之间,你的在这个范围
你好! 合同如果有约定,按约定办。如果没有约定,双倍返还定金!
你好! 如果合同已经备案,在为交付取得房产证之前不能办理!交付后办理也很麻烦! 一般要还清贷款或者转按揭。这30%还要按二手房赠与或者买卖,到交易所办理。要交营业税、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工本费等,至少是转让房屋价值的12%。
开发商要退只能是退房款,贷款肯定是没办法,已经还了的贷款更没办法拿回来,损失肯定是有的,我个人建议是你这套房别退,因为现在各个地方的房价都在涨,与其退了还不如等产权证下来后再卖,这样的话你不会有损失,应该还能有盈利。
当然不能,签和合同也没有用,有很多单位房子是规定三年内不能更名的.
你好! 一起到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起签订了买卖申请表,交易所审查受理了就可以付。
合同是要到当地房产管理局备案的.只有备案的合同和房产才有保障. 另外备案后合同最后页加盖了房产管理局备案章.而后售楼中心会将备案后的合同给您一份. 如果只是为了生气没有必要退房. 如果实在要退房的话您是要交违约金的.至于多少就看你们在合同中的约定了.一般不会太少.建议如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子有问题或者开发商不正规,还是不要生这样的气.买房是件高兴的事儿. 如果感觉不踏实可以到当地房产管理局(也就是购房合同备案的地方)咨询一下,此开发商是否正规划开发,合同是否已备案. 如果合同尚未备案,并已超出了90天(自购房之日起后推90天).你是可以告开发商的.因为国家有规定.商品房出售后必须在90天内将购房合同送至当地房产管理局进行备案. 最好.还是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因为买房是件大事.对于个人有利的事就别太在意一些小事儿. 祝你一切顺利.
你好! 1、同意自考有路的意见:不用加,因为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有,你老公的财产有一半就是你的.这是你的法定权利. 2、如果你确实要加,可以办理共有权证,共有权证和房产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几十元变更登记费和10元左右的工本费!
你好! 严格说,根据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是不得转让的。房屋所有权证未办,不可能完成转让。 但是,就合法取得的房产权益以及即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的处分进行约定,并约定按国家规定在房屋所有权证办下来后进行过户登记,这样的合同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签合同付定金,合同可以公证。
必须签订定金协议,一切以定金协议为准,但请注意定金和订金不同,定金一般是不可返还的。 关于定金,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另外,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情况说的不大具体。你可以查询一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你是不是就见过链家还有我爱我家这两个“正规”的中介公司?真是见识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