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老人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继承权不是儿女的公证也没用,如果没有特殊标明那儿女和老伴需要一起去公证处公证,并集体去领取。
也不定,关键是房子是在什么时候买的??如果是在领证前就麻烦了,还有一点就是,如果以后离婚,在协议拿钱时,具体金额也是个问题啊.
可以的,具体如下(注意二提取额度中的第四点): 一、申请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额度 (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部分租金的70%。 (四)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所以你如果借钱把余款还清,对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而言,你的贷款已经结清,而且没有再购买房产,是不允许再进行公积金按揭贷款的。所以你就只能按上述的方法提用公积金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在你购买住房资金不足时可以进行贷款,贷款时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性贷款低。
1:签完买卖合同后立刻可以办理了,但你是房屋共有人却没在合同上签名,小心有以后有麻烦。 2:办理房产证只需身份证复印件就行了。 3:不用担心,如果你是房屋共有人,房屋任何的处理都要经过你的同意,不然是无效行为。
总价是指成交总价,指的是房产出售购买的全额,不包括利息。 契税是按照1。5%收取,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话,按照3%收取
也可以用EXCELL计算,比如年初贷款余额为1,年末余额就是(1+i)^1,第二末为(1+i)^2,第三年(1+i)^3,依此类推,i就是利率。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签了三年,那单位知道你走有没告你违约呢?没有的就好办了,可先放着,不要取出来,到你研究生毕业找到有同样福利的的单位时,可以移过去,事先要跟现在的单位打个招呼.而且公积金的话如果你没用他贷款或帮人当保,是以买房的名义取出去的.
住房公积金应该是建立了个人帐户,不管怎么改制或调动工作个人帐户是不变的,等到退休或现在有购房等符合住房公积金支取的条件时就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两部分)。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受委托银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当前的计息办法是:每年6月30日结算住房公积金利息,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上年余额部分,按三个月定期利率结算利息,本年度缴存部分按活期利率结算利息。
鸿嘉星城是淄博较受好评的高品质生活社区,在淄博中轴线柳泉北路红莲湖区域,北邻62万平米的红莲湖湿地公园,内部坐拥25万平米的渔洋湖,是淄博地区唯一的双湖景大宅,饱览红莲湖壮丽胜景,湖光成色宛若天成;鸿嘉星城还拥有淄博首个拥有超大建设规模的大型城市综合体,代表淄博最繁华一极的国际尖端生活方式,世界视野和一流品质更是打造出多元化产品,荟萃了国际顶尖生活、居住模式,以因此成为淄博高端休闲、运动、娱乐之城和国际时尚生活的缔造者,将全面推动淄博人居的升级换代。 同时鸿嘉星城不遗余力地引进了国内权威的品牌教育——台湾三之三双语幼儿园及黄冈实验小学,依托项目所在区域优质公立教育资源,为业主子女构筑了15年顶级教育体系,提供无可比肩的至高品质教育。
西大街金色夏威夷、曦城等都可以,交通方便,生活便利,就在九中旁边,而且KTV、影城什么的都有,离西体也很近。房价在8000-10000左右。
给你个好消息,七中嘉祥外国语学校落户北城世纪公园了,你要选配套好的,就那个地方吧,学校这种优势配套,不是随便哪里都有的。其他的诸如橡树屋幼儿园也在其中,对了,泰和置地还有个健康绿色农庄,周末农家乐好去处。
不是你的义务的,直接拒绝就可以,完全按照合同来就行,怕是房东给你小鞋穿,但是到期了,你的义务就履行完了的
有的 有金色梯田幼儿园 还有枫树山小学,幼儿园就在一期已经在招生了。 枫树山小学估计要到明年才能做完,在二期,估计明年有可能准备招生了。
融科东南海配套枫树山小学,金色梯田幼儿园,都还可以。是学区房。 其他的我不是很清楚,我姐姐是买的东南海
这种图纸对专业的来说是最简单的,但对行外人就有些为难了。红圈里面的仅仅是一种门的符号,与那弧度没有任何关系,它只是告诉你在哪个位置有有一扇门。这个户型是两室一厅型的,在电梯厅那里是进户门,进来就是起居室,也就是客厅餐厅类,左边是厨房,往前走是次卧和厕所,主卧在南面。这种户型优点是南北通,通风很好,也将空间利用的很到位,但总体感觉有些怪,倒是中间这个户型整体紧凑些,全部朝南,虽然不是南北通但也比较理想。阳台那里有一扇门确实很怪,可能应该是一扇窗,绘制人员布置成了门。黑色代表的是暗柱和剪力墙,也就是混凝土墙,白色的是砖砌墙。较为厚的应该是240mm厚,厕所那里较为薄的应该是120mm厚的砖墙
看看附近商圈,交通设施,超市,要周边设施配套比较全的,方便生活居住。是不在学区附近,学校边上的比较好对外出租。或是工厂附近,要收益还不错的工厂。希望对你有帮助。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