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首先,新单位不给你交纳公积金是完全违法的行为。请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新单位不交纳公积金的行为理论上是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的。但是中国的国情使你如果这样做了很有可能丢掉你现在的饭碗。你可以策略一些向单位领导提出这样的要求。有时侯他们也会同意。如果不同意,你又不乡失去现在的工作,那你可以试着和领导商量,能不能由你单位帮忙办理公积金的缴存,但费用由你自己出,每月从工资中扣除。(呵呵!您不要觉得憋气啊。这也是不得已) 至于你以前的公积金,则不用担心因为 第一章 第三条 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你的第二个问题。如果你没有续缴的话,是不可以贷款的。 第三个问题。完全可以。你只要出示婚姻证明和家庭收入证明就可以了。条件是你妻子在公积金续存中。 最后的问题一开始就已经回答,不在赘述。
打个比方吧,假如的买了一套房,贷款10万,用10年的时间还,如果是等额等息的话,打比方10年的利息是20000元,那你每个月的利息是167元/月,再加上本金的833元/月,这就是等额等息的还款方式,好多人取这种还款方式, 第二种就是递减还款法,就是每个月的利息和本金是不一样的,
首先要看你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般要是每月200元基本可以贷28万, 公式是月缴存额÷缴存比例=每月工资-400元(生活费)÷公积金利率表(带多少年)可推算最高贴息额度 200元÷8%=2500元-400=2100÷103.41(利率)=贷款额
首先要告诉你,好消息,你的房子是能够再卖出去的,不过得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你的产权证必须要拿到手(没有产证的交易属非法买卖行为)。 第二,你得把公积金贷款部分的钱还清,把借贷的债务注销掉。 第三,就是你的费用了,有全额营业税、交易税、印花税。 注:全额营业税:成交价的5% 印花税:成交价的0.05% 交易税:产证面积乘以2.5元 出售的方法:你可以委托合法的正规中介所挂牌出售。 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强制性的个人长期住房储蓄基金。职工个人每月按一定比例扣缴工资,所在单位每月拿出相等金额,两数相加,存入职工个人账户。此项储蓄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为解决职工住房建设投资基金和职工个人买房、建房及缴纳新增加房租之用。但此房屋公积金不能抵交住房租金,不得上市流通。如有结余,可存入房改金融机构,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单位不能挪作他用。 如职工住房已解决,到退休时,可连本息一起支取归退休职工个人所有。
公积金贷款只能用开于房口所在地城镇国有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的贷款,你的户口在农村是不能用来做住房贷款的,但买过房之后可以凭相关证件将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通过提现的方式提出来。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都应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如果公司没有给您缴纳住房公积金,您可以向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如果你的公积金账户建立1年以上,且申请贷款前连续交存超过1年的,那么应该贷款到七成问题不大。
可以用装修的名义取出,很多人都是这样,因为房子的买卖很麻烦,不足5年的还要缴税。
请问你是哪里,南京从下个星期就要调整了,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为1:1
如果是商品房,那么税费为: 1 契税:成交价格1.5%,非普通住宅3%; 2 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3 如果产权证书或者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5年,需要按照成交价格全额交纳5.5%的营业税; 4 如果当地已经强制征收个人所得税,则个人所得税为:(成交价格-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 5 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则需要综合地价款,居住不足5年与满5年交纳标准不同; 6 如果是房改房,则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一般是建筑面积×当年成本价×1%(北京市区为15.60院/建筑平米); 商业贷款: 首付款一般是房产评估价值的30%(注意:评估价值与实际成交价格不同,多数时候评估价格要低于实际成交价格,那么评估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也应当列入首付款); 公积金贷款: 需要贷款申请人建立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且连续交存1年无中断,首付款一般是评估价格20%,北京地区公积金贷款上限为40万元; 组合贷款: 首付款20%或者30%. 如果计算月供,则需要告知贷款数额和贷款年限,以你现在提交数据无法帮你计算
最好是能让新单位给您缴住房公积金, 然后把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给转过来, 否则到退休时手续都不知道到哪里去办理。 单位不缴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指导。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应当设立由人民政府负责人和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组成的住房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第九条 住房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应当按照精减、效能的原则,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县(市)原则上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需设立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委托住房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举个例子,你工资10000元(不是你实发的工资,单位给你照工资表的工资,三险一金的扣缴基数),那么住房公积金是你工资的8%,你个人要缴纳800元,单位要缴纳800元,你公积金应该是每个月1600元,你们所在区域内的上年平均工资公布的数据,比如公布的是人均工资是1500元/月,那么的缴纳的公积金不是以上的算法了,只能以3倍来提取,1500*3=4500元,然后你每个月有4500*16=450+270=720元,不知道你是否理解了。
你们在签定合同的同时已经知晓没有房产证并且已经同意在发放房产证时在办理相关手续,那么你所签定的合同是在各方同意并且意思一致的基础上签定的。所以无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 但是因为协议期限已经届满,而协议依然履行不能,那么协议应当自动失效,定金退回。但是因为没有见到其他条款所以不好肯定能否退定,最好咨询律师
在新浪房地产有个计算器,我给你算了一下 贷款35万,10年期的,月供3765总还款451866元 20年期的月供2370总还款568848元 契税:1万,房屋维修基金:1万
guo国家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房屋产权证作了详细的规定,人们往往忽视了它在实施拆迁时的重要性,凭房产证和拆迁协议应该能办理产权变更事宜,因为实施拆迁的法定程序,一切均由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被拆迁人千万不要与拆迁人直接接触,有问题一定要直接找行政管理机关的相关部门解决。 塔里木的沙 2005-1-7
不知协议中对房产证过户有无时间约定,如无你的官司就很难打赢,如有你就耐心等到约定时间之后方可打赢官司,要请律师,除非你即懂法律口才又好,否则你说不过律师的。
答案:这是你自己家的房子不用再过户,房产证上有两个名字,一方逝世,则你就是第一继承人,户主就是你了。过户费不用的,如果要改名字,拿着证明就可以去办理。
基本上没有风险了,这就是二手房的交易流程,唯一的风险就是,他提供虚假贷款信息,银行拒绝放贷,不过马上起诉,你不会有损失,因为你的房产证还在银行。放心交易吧。
上海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啊,难道上海就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调整了?
房产局局长答: 1、国税发[2004]1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契税交到财政部门。 2、开发商为什么乐于代征契税? 最直接的原因是:5%--15%的契税返还。利润可观,假如你交1000元契税,开发商可得100元(10%计算)。 3、现在连房产登记部门都无权代征契税了,更不要说开发商了。千万别上当。
现在的住房贷款称为“住房抵押贷款”。 买受人用其购买的住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如果房产证上不是他的名字那么银行是不可能批贷的。只要银行已经审核通过该客户的贷款资格并且同意批贷,那么在过户之后2到5个工作日银行见到契税已经交纳的完税凭证(有些要求见产权证)当天,银行就可以把剩余房款一次性交给你了
如是30万的二手房,7成15年按揭.其具体的过户、按揭操作过程,这中间所涉及的税费、手续费等该什么时候交,交给什么部门等等详细过程。 首先,银行会对你的资信进行评估,你需要提供:收入证明(月供的2倍左右)、婚姻状况证明、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最好还有职称证明、最高学历证明、资产证明等。 1、提交资料后,银行会对贷款人资信进行评估,银行指定律师会进行谈话; 2、银行指定评估事务所对房屋进行评估,按照评估额度的70%发放贷款; 3、银行收到律师《法律意见书》和《评估报告》,通知缴纳首付款,见到首付款收据后批准该项贷款,通知去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完毕见到完税证明或产权证后将首付款以外的房款发放到原来业主手中,并对该房产办理抵押登记。 费用方面: 1、律师、评估、担保费用2800元(有些公司收取的比较少) 2、保险费:不同银行、不同保险公司收费不同 3、过户费用:契税, 成交价的1.5%,印花税,成交价的0.05%,如果是房改房还要缴纳每平方米15.6元的土地出让金。以及杂费大约200元。 中介收费按照成交价格2.5%,贷款代办收费不同
2004年经济实用房交的契税是1.5%,2005年国家财政部下调契税为1%.
不能,即使产权证办下来也不能。 因为国家有规定,房地产二级市场(二手房市场)是不对外籍人士开放的。 你的房子现在进行过户或者买卖的话就属于二手房,所以没有办法过户给他。 除非你把房子卖了把钱还给他。
首先,房改房出售是不会被收回的,但是如果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那么,上市出售会有障碍: 1、房子不是以成本价购买的,而是以标准价、优惠价参加房改购买的,那么首先需要补足成本价,在北京,补足成本价的计算公式如下:当年成本价(北京市区按照1560元计算)乘以建筑面积乘以6%。在补足成本价之后就可以上市。 2、原产权单位为中央在京国家机关、中央直属企业的,需要办理央产上市的相关手续后才能上市交易;如果原产权单位为军队、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校园内)的房产目前依旧无法上市。 3、单位对于上市交易有明确的限制并且在原《购房协议》中明确注明的,需与单位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合同中约定的是“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约定,现在已经没有制约力了,国家规定上述两条约定不得制约房产上市交易。 大概就是这些,房改房属于个人的产权,不属于上述规定之列的,任何单位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其交易,最好是到单位房管部门详细询问。
1:在初步合同中,中介要求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我们要付70%的房价,另外30%在房子 过户时付,因当时我们对此不太了解也没有提出异议。 2:现中介说不能保证任何卖方证件有效,但要求我们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我们要付费 全部100房款。据我们获得的资料,我们现要求在补充合同中,在对方资料能获得房 管部门批准上市时付款30%,过户后30%,房子验收合格30%,对方付清所有管理费及 搬出后10%。 3:但中介坚持现在付全部100%房款。 4:我们说如果谈不拢,就大家解除早期合同,中介说这样算我们违约,要扣住定金 当罚款。 我们是第一次买房不可能在一开始就什么都明白。中介在这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如 有关审核对方证件。请问律师先生我们现应怎样办才能保护我们应有的权利,防止 可能的陷阱? 1、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我们要付70%的房价,另外30%在房子过户时付是正确的,一般都是这么操作。 2、一般来说,在过户当天交给大部分房款,因为过户立契时土地局就已经受理过户申请,也就是说这个时候房产已经更名不属于原来业主,所以应该交付大部分房款,剩余在办理物业交割时并且确认原业主已经结清费用之后给付。 3、你们之前很可能签订的是定金合同,定金是不能退还的,现在解除合同那么定金就不退还了。 最好的办法:所交款项不要在马上交给房主,可以交给中介(最好是在过户前一个小时打到中介帐户),过户之后再由中介转交,因为过户时是由土地局审核业主证件真伪。
你的这种情况你本人不在场是可以办理的!那你的朋友就是办理过程中的经办人,也是在办理过程中非常关键得,同样需要身份证件和签字!象你又有在房管局有委托书,并且产权已到你名下!你可以检查收费单据!如全则是没问题的!你应该请你朋友喝酒了!
没有问题,朝阳土地局接受未经过公证的委托。 只要你已经过户并且拿到“领证通知单”就说明过户已经无障碍了。
房产过户时要夫妻 双方同时到签字,可是你姐姐不知道,那是谁签字去了?当时不在场的情况下签定的过户手续不生效,找个好律师到房产局调一下档案,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明还有结婚证
不会。 农村的宅基地只能本村村民才能购买。 如果拆迁你得不到什么保护,而且如果政府整理土地或是发现该交易存在违规,还会要求你腾退该房,你只能收回当初的购房款(还得在对方能偿还的前提下)。
可以,但是往往在过户之后房主要2个月才能拿到银行交付的房款,所以房主不配和而无法办理。况且收费着实不低,未必比商业贷款节省多少
据我所知现在大学城的宾馆还没怎么完善,也就是没有。招待所一般现在的学校还没设立。只有大学城的四个村落有房子出租,但不是很安全,也不是很好,价格不详,最好就不要住那里(如果你不是长住的)。一般的大学现在好像都有房子让家长等暂住的(也要钱的)。比如华南师范大学,可以跟保安联系,他们会安排宿舍给你住的,价格好像是15元/晚(也不是很清楚,你最好问清楚点好)。我能帮的就这些拉,不好意思^_^。
美林基业房地产公司,不过网上对这个楼盘评价很差,质量、装修的投诉最多,你自己要考察清楚了哦
建议你听听业内专家的,最好是某某大学的教授,他说要跌了,那肯定会涨,他要说会继续涨,那肯定是要跌!
我不知道你和开发商是如何签定的购房协议,是否要求开发商代办房产证,并约定了代办费用,通常情况是开发商提供合同、发票、并先期备案,个人凭此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开发商不能收取任何费用。
不划算,因为你提前还款的20万元银行已经计算了三年的利息,这样很亏得,还不如你等到下次银行加息的时候一次性把剩余的贷款全部结清划算。
早晚是要缴纳的,即使你坚持,最终结果也还是要缴纳的。 开发商的要求不合理,但是除非你和开发商走上法庭,否则很难和开发商交涉成功,很多开发商都是如此,因为有线电视费时开发商向有线电视运营管理部门垫交的。
朝阳区啊 二手房也得六千左右吧,至少,现在房价长得太多,商品房也得七千到 一万多,具体看什么项目了, 你可以买三环外的太阳星城,还有很多房,我以前同事买的是六千多,现在肯定贵了,但还算不错
在需要贷款的情况下,公积金贷款是最划算的了
东花园,四季园的房子便宜,可是旧了些,如果要买新一点的,就要贵很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