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就是说,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一样属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无权私自买卖宅基地。农民宅基地只为本集体内符合条件的农民提供,非本集体的农民不能获得。农民私自买卖宅基地是违法的。房子是土地的附着物,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如果没有土地证和其他权属证明,您还愿意买么?北京致城律师事务所张显峰
城镇居民禁购农村宅基地 规划区不得建单门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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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8 19:53:09 来源: 人民网 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采访人:本报记者 夏珺
解读人: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
国土资源部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这是第一个全国性的有关农村宅基地管理文件。
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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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就是说,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一样属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无权私自买卖宅基地。农民宅基地只为本集体内符合条件的农民提供,非本集体的农民不能获得。农民私自买卖宅基地是违法的。房子是土地的附着物,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如果没有土地证和其他权属证明,您还愿意买么?北京致城律师事务所张显峰
城镇居民禁购农村宅基地 规划区不得建单门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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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8 19:53:09 来源: 人民网 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采访人:本报记者 夏珺
解读人: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
国土资源部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这是第一个全国性的有关农村宅基地管理文件。
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
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
《意见》对如何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提出了一些可操作、实用的措施。
一是在规划上,明确提出了要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为了增加透明度,让村民都知道规划情况,《意见》要求规划必须予以公告。
二是强化了宅基地计划管理。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压缩宅基地指标的行为,《意见》提出“增设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在年度计划指标中进行单列。
三是在规划实施中,按规划区内区外的不同,分别提出了不同的引导方向。这是以前没有过的。由于规划区内是城市发展区域,宅基地管理得好坏,对未来城市建设影响重大。
因此,对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意见》要求引导其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不能再建单门独院的住宅,防止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在规划区外,《意见》则是引导集中建设农民新村。
四是规范了申请报批程序。以前对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没有统一规范,《意见》基本解决了这个问题,对申请条件和报批程序等有明确的规范,并且强调公开办事制度,要发挥乡镇国土所的作用。
五是改革和完善了审批管理办法。为了适应农民建房的季节性需要,《意见》改变了过去每宗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都要到省级政府审批的办法,而是每年年初一次性由市(县)向省(区、市)或设区的市、自治州申请,经依法批准后由市(县)按户逐宗批准供地。
六是强调了大力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通过整理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
不少地方在实际工作中,结合旧村改造、小城镇建设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促进城镇化水平和集约用地水平提高。从实施情况看,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当突出。同时,农民向城镇集中,也改善了农民居住环境条件。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有人担心,《意见》规定各地一律不得在宅基地审批中向农民收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会不会导致农民建房蜂拥而上甚至失控?这位负责人认为,这两者并没有必然联系。
农民建房是否失控,是管理上的问题,而不是收不收费的问题。
针对目前一些大中城市的居民到周边农村购置宅基地的行为,《意见》对此明确禁止。《意见》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但是有些地方出现了变相买卖宅基地的行为,即通过购买农民宅基地地面上的房产来获取宅基地。
这位负责人说,尽管买卖地面上的房产是合法的,但如果购置房产只是为了拆旧建新,就是变相购买宅基地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不能为其发放土地使用证。
。收起
你只能与该户农民签订一个长期租赁协议,并约定如遇国家征用征收,“他”如何对你进行补偿,而国家给“他”的赔偿与你无关!!!
你只能与该户农民签订一个长期租赁协议,并约定如遇国家征用征收,“他”如何对你进行补偿,而国家给“他”的赔偿与你无关!!!收起
你私下与农民购买房屋,必须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因为农民的土地是集体的,没有土地哪来的房产呢.
你私下与农民购买房屋,必须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因为农民的土地是集体的,没有土地哪来的房产呢. 收起
不会。 农村的宅基地只能本村村民才能购买。 如果拆迁你得不到什么保护,而且如果政府整理土地或是发现该交易存在违规,还会要求你腾退该房,你只能收回当初的购房款(还得在对方能偿还的前提下)。
不会。 农村的宅基地只能本村村民才能购买。 如果拆迁你得不到什么保护,而且如果政府整理土地或是发现该交易存在违规,还会要求你腾退该房,你只能收回当初的购房款(还得在对方能偿还的前提下)。收起
向阳律师回复: 农民所有的房屋由于是建立在集体土地上,办理的房产证属于集体所有房产的证明,集体房产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出售、不能转让,变成国有后才能出售和转让。
向阳律师回复: 农民所有的房屋由于是建立在集体土地上,办理的房产证属于集体所有房产的证明,集体房产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出售、不能转让,变成国有后才能出售和转让。 收起
农村的房子所占用的是归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只有房产证但办理不了过户,不受法律的保护。
农村的房子所占用的是归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只有房产证但办理不了过户,不受法律的保护。收起
需要先还清贷款,如果你和LG办理的是共有产权,还要看当初的贷款协议。 具体还是咨询银行比较好。
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过户,并且按照房地局的指导价格的1.5%缴纳契税,0.1%交纳印花税。 如果房产证发放时间不满两年的,还需要交纳5.5%的营业税; 如果是经济适用房,那么你还必须符合现行的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
查房屋所有权证,看业主是否有100%产权,铁路部门是否同意出售
一般拆迁回迁房上市时候的土地出让金是和房价挂钩的,一般是不低于房地局指导价格的3%。不过各个地方政府以及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是有差异的,详细的还是咨询房产所在地房地局。
1.您所说的房屋您要搞清是永久使用权还是使用权,因为使用权国家每年都回办理上市手续,你补交相关费用变成上市公房.而永久使用权就是永远交房费. 2.使用权房屋过户只需要到房屋物业或单位改一下名字,换个新本就好了.但物业一定要结清. 3.如于拆迁不会给你补偿的.
天津二手房交易 印花税按交易额的0.1% 产权登记费80元 转让手续费每平米6元 土地出让金按交易额的1% 契税每平米5000元以上的按交易额3% 契税每平米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易额1.5% 契税每平米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按交易额1% 营业税普通住宅不足2年转手的按交易额的5.55% 营业税普通住宅超过2年转手的免 非普通住宅(144平米以上)不足2年的按交易额的5.55% 非普通住宅(144平米以上)超过2年的按交易额减购房款的差额的5.55%
可以买卖,过户的时候写上你和你儿子的名字及身份证即可。但是还要证明你以后有能力给孩子提供住所及相应的赡养措施!
1、公证只能是起到具有最高公定力的见证作用,并不能制约业主。假设在过户前产权人离异,那么还在其名下的这套房产就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公证书能否抗辩就有待商榷了。类似的风险还有,诸如:房价大幅度上涨产权人反悔,退还已收取的购房款甚至支付一比违约金之后重新出售;原产权人一房二卖;原产权人将房产抵押...... 2、一年内在同一个城市卖小买大可以免除部分个人所得税; 3、所谓的黑白合同可以避免个人所得税,但是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等到你们办理过户时候会是什么政策谁都说不清楚。 4、以上答复没有搀假,购房不过户,三思而后行!
可以办理房产分割的,要将你老产权证分开,办两新产权证,是可以的,采取买卖的方式费用要低一些,买卖契税是2%,赠与契税是4%。
没用的吧,二年前,我在办自己的房产证时,见到过这样的事,也是要交的,反正交的钱是房子的最低价的几分之几吧,当时这个事是父亲给儿子的,还和办证的人员吵了起来,但是没用,法律是这么固定的,没法.与你的这个事有点相似,具体的,你得要到办房产证的地方去咨询一下.
最好不要低评,对于你将来再次出售此房你会想国家上缴更多的税费的,
如果已经通过中介看了这套房子然后再跳过中介那这种做法很可能招致官司。 合同不必公证,但是条款最好找专业人士撰写,因为不清楚具体情况所以对于详细条款不好瞎说。 对于延后付款可以将实际情况照实表述,而且付尾款的时候办理过户手续
使用权不能过户,只能更名。这要看使用权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否同意更名,如不同意,则只能办理公证。如果能更名,因地区不一样,费用也有同,但一般更名费在1000-3000元。 因使用权存在风险,银行是不会贷款的。
1、可以办理过户,但是过户申报价格需要是原购买价格; 2、契税(3%),印花税(0.1%),购买方还需要补交20平米综合地价款
既然另外两姐妹已经签字放弃,此套房屋可以买卖。可直接凭继承公证书和继承人另外两姐妹的放弃签字办理过户手续(办给买家)
办理产权过户的话,就是按照产权证的内容来办理,五间的话就应该办理五间的房产手续。办理过户手续你可以拿着买卖合同,产权证,双方的身份证到地税局办理售房发票,然后拿着发票到国土局办理过户事宜。
“定金”和“订金”一字之差,概念差之万里。定金是不退还的,订金则必须退还。所以说,你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是如何写的哦。我姐姐最近买方就遇到了这个问题,我们是专门请教了律师朋友。所以,如果你担心预定金额的回收问题,可以注意这两个字。但是,如果你签订的是“订金”,那么开发商如果把这套房子又卖给了别人,你也无法追究他的责任。明白吗?如果签订的是“定金”,那么,开发商如果不能如期交房,自必须赔付你双倍的钱。
根据你和开发商签定的合同条款通过法律途径去主张权益,可以要求交付房屋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 同时可要求违约金的赔偿。
扩面部分应该按照成本价格计算.贷款问题要看开发商与银行有无授信协议.有授信协议可办,否则不能办.
刚参加工作,其实没有必要特别急着买房子,应该在工作和收入都稳定以后,根据自己的能力和需要,量力而行。特别是现在房价的中期和远期走势并不明显,而且又不是急着结婚或者希望有着特别大的投资收益,完全可以在房价明朗以后再适时进入。
说句实在话,发生这样的事,这里面行政主管部门有严重的违规操作,导致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个中缘由一目了然。告行政主管部门则属行政诉讼,虽然行政诉讼由行政主管部门举证,但你要明确一点,那就是: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所以建议你在房开商违约这一块下手比较合适(民事诉讼)。虽然取证困难了点,但民事诉讼胜算的比例要比行政诉讼高的多。 具体怎么打,那得看相关的材料了。 呵呵~ 附:多看点《土法》《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城市规划法》,对你会有帮助的。
基本上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计委办理任务,可到市规委去买本书
告诉他们你是公安局的。 重要的是你要保留所有的证据,毕竟他们要做生意,不敢造次。
地理位置不同,环境、室内设施等条件不同,价格有差异,一居800-1300元!二居1000-1800元!我家有房出租,在大观园,南二环边上,一居43平米,3楼,室内有家具(衣柜、书桌、床、化妆台等)电器有(冰箱、热水器、电话等)室内有暖气!我就准备租1200元!
我强烈支持你,也想加入你,但是在这里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公之与众,总不太方便吧?如果你能留下你的QQ或者其它联系方式,我想会有很多人与你联系的。祝你成功!
如果不是对方愿意的话。是不可以退回定金的。。。。。 很遗憾!!!!!!!!!!!!!
最重要的是自己要喜欢啊! 要是自己都不喜欢那怎么买啊?就算买了也是不想住啊!要不就找自己的女友帮忙 那样就能有点欣慰了啊!至少那是你的爱人选的心里是另一番滋味不是吗? 要是在选房的时候不能统一意见那么就还是不要买的算了啊 买了总有一个不开心那个不开心的往往是男方不是吗 ???
大可不必太过复杂,注意地段、交通、周遍设施、是否临街,室内户型是否合理、墙体有无开裂、有无漏水,承重结构是否遭到破坏改动等等。
如果你长时间呆在珠海,偶建议你还是买房子,现在的房价不是特别高,月供的钱和租房的钱差不多。真的是租房不如买房,而且租房的时候,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一般情况下房东会欺负欺负你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