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你这样的情况 首先确认房子是不是已经缴房了? (没有交房的话可以直接去续按揭就可以直接更名)在法律意义上来说的话 这样的期房是不允许买卖的 不受法律保护不过你们坚持要买卖的话 可以直接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协议,而你就直接按照原来房东的按揭直接续按揭下去;(就是帮房东把银行的贷款还了)在这同时你要要求房东带上他的购房合同去做一份委托;委托房东这套房子在产权证办理下来后的产权过户全部交由你来全权负责这样就可以在这套房子的产权证办理下来后你自己就可以直接去办理过户手续 把产权证人的名字更换成你的名字这样的情况下你只需要支付給房东已经支付給开发商的这一部分购房款就可以 (房子有涨价的话肯定要多支付) 如果你是通过中介机构购买的的话需要支付給中介机构一个佣金其他的费用是要在产权证出来后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才会缴纳
根据房屋是否满2年?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买方是否首次购房?评估价、面积等情况,对号吧:<br/>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br/>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br/>3、契税评估额初次1%、非首次3%,买方缴纳;<br/>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2年唯一住房减免; <br/>5、交易费6/平方,双方; <br/>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br/>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首先您要先付定金给房东,签订定金协议,之后办理你贷款审批(需要贷款的),贷款通过后付首付给房东,之后房屋产权过户给您,中介**证件,**银行收到抵押证后,放款给房东,房东收到银行贷款,交房给您,交易完毕!
要看没有过户的原因。要具体了解情况,苏州各区可来电或来所咨询。
这个费用不是固定的,与你所购房屋的价格存在密切关系,关键是房屋过户的税,是根据房屋的总价格来计算的,而其它手续费、房产证更换等是固定的
1、如果你的房子是产权房,要去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br/>2、房屋的售价是14万,要是房本满5年,只需要缴纳1-1.5%契税就可以了。
要是老师分的校产房就没戏了。。要只是那周边的房子不是校产就没问题 。。。你的房子可能是校产。。校产和军产都是没法过户的。。。所以没法买卖。
房屋是否满五年?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购房?根据前面所问、评估价、面积等情况,缴纳如下:<br/>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br/>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br/>3、契税评估额初次1%、非首次3%,买方缴纳;<br/>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五年唯一住房减免; <br/>5、交易费6/平方,双方; <br/>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br/>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满五年可减免。
直接去物业公司去缴纳。一般可以刷卡,可以现金。<br/>如果是亏欠了物业费,可以和物业方面协商一下,一般都是可以解决的,不用太担心。<br/>祝你好运!
2010年前,不会回落。要回落,也只是小幅,属于盘整范围,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回落。<br/>如果有自住需求,还是建议现在买。
这个啊看你是在那房屋中介:一些比较知名的中介公司:一般情况下是收取总价2.5%~3%,而一些小的中介公司基本上是给钱就办,具体不定;但是如果你是选择中介公司,建议你还是选择大的,这样的话有保险,出事了有人帮你官司,帮你摆平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当初如果合同上没有写明房主要卖房子租住户要搬出等语言的话就是违法的,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br/><br/>最好咨询专业律师!
您好,可以起诉,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如给您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可以一并主张,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1.如果甲方想提前收回房屋的话,首先应该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尚未实际发生的租金,并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没有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的话,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提前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另外,甲方应该在合理的期限内(一般应在一个月以上)提前通知乙方.<br/>2.如果甲方拒收房租的话,乙方可找人在场证明甲方拒收房租的事实,乙方也可以将应交的房租交到公证机关提存.<br/>3.甲方是否应支付装修费用应根据合同约定确定.如果合同未作约定而乙方要求装修的话应征得甲方的同意且乙方自行承担装修费,甲方不同意的话乙方一般不得装修;如果甲方同意的话,费用虽然由乙方出,但在合同到期后或者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支付一定费用给乙方作为对装修的折价
从法律上讲应当以产权登记的权利人为财产所有人。但是你应当注意协调好父子关系。
1.你的买房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因为房子仍登记在原房主名下,所以在法律上房屋的产权仍是原房主的。<br/>2.即便原房主的继承人继承了房屋,但是你可以请求其继承人过户。<br/>3.按法律规定,现首先应将房屋登记在其继承人名下才能完成过户,否则无法完成。<br/>若需要可联系,我们将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方案。
这个合同应该是没有法律效应的。你可以打电话到律师事务所咨询。
这个房子的产权证上是你儿子和儿媳的名字,这个房子就是他夫妻的共同财产;<br/> <br/>至于说“首付款和银行贷款都是我支付的”,你得拿得出证据才行;<br/>如果当时既没有协议,也没借钱,那这个事情真得不好办;<br/>当然,你也可以想办法制造出一些证据;<br/>比如,既然你说“首付款和银行贷款都是我支付的”,那你可以找对方好好谈;<br/>打对方谈当然不是为了谈出什么结果,而且要想办法在谈话的过程中,出现对方也认同“首付款和银行贷款都是我支付的”的表述;<br/>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录音设备,将这些对话录下来,这就有了证据了;<br/>而且,这些证据是合法来源得到的,是会被法庭所接受的;<br/>当然,由于你自己事先知道,自己找对方谈是想得到录音证据;<br/>所以,你得事先将过程想周全,不能让对方起疑;<br/>如果对方起疑,那想取得这个录音是很难的;<br/>因此,你去的时候,为了让对方放松戒备,最好一个人去,语气要平和,而且要让对方相信,你去找对方谈,是想促和,或是代儿子赔不是什么的,这样容易得手;<br/>不过,这样做好像也不光明正大;但通过这种方式取得的证据肯定是合法的;<br/>只要这个录音中,对方承认“首付款和银行代款都是你支付的”的表述,那法院在判决离婚时,财产分配方面,会倾向男方一些;
先让卖房人的家属去当地派出所开一个死亡证明,然后死者配偶凭借此证明去房交所办理过户手续,----费用不多,只有几十元;然后你再和这个死者配偶进得房屋交易就可以了
你好,因房屋属于限售房在一定时期内禁止上市交易,在禁售期间内买卖违反规定,可能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全款的话需要几天他就可以拿到钱,贷款的话需要一个月左右,对卖房来说就只是拿钱的时间问题,他能等就可以。
你好,不公正合同也生效,只不过买这类房子风险大,即使办理公正也是存在风险的,建议在起草合同之时对一些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约定,程度的降低风险。
你好,如果银行批贷了,有批贷函,只能过完户后才能给你放款的 追问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合同是如何签定如何约定的。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您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及其它损失,也可以主张继续履行,但要看双方履行合同到什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