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说着个没用,就看您的喜好了 不喜欢精装可以和开发商协商 不用他装修(在北京是这样的,你可以选择开发商提供的材料或高或低,也有就是开发商交房时和承诺的材料不一样 协商退部分装修费的很多)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会采用多种方式方法造出抢购的现象,但是买房您要多方考虑 如果是自住的用户价位适中一定会是抢购的景象,因为没房住的人太多了 9000-10000算是便宜的了,再加投资的。 而且政府一直再调控房价现在房价又是随着市场涨浮的 上海又是寸土寸金 只要您现在手头的钱够支付房款或部分房款还是下手吧 再往后您手中的钱够个首付就不错了,我相信您也是看着房价一天天的涨起来的,挣的钱总不如房价涨的多啊
退不了 因为这是您的疏忽 您看房表明您已经实地堪测过确定没问题才交的定金吗 如果房价还行的话 我觉得您就买了吧 越往后越贵 从新装修一下和新房一样 没必要生气
xiaobaby1118:你好! 没有对此类补偿作出规定。但是,因为已经是事实上的租赁关系,法院不会判要他们搬出。不知道当地的廉租住房制度是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廉租住房试试,老是租别人的房子是有寄人篱下的感觉。
你好 房型不错! 1.卫生间可以如图做隔断,做储藏间,这样避免了卫生间门与入口能互相看到的问题. 2.玄关如图多点设计,这样避免出现房间墙的尖角问题. 3.沙发与电视墙建议对调,这样沙发墙宽一些. 问题补充: 每个房间都有窗,采光不错,而且通风也可以,每个房间的新风几乎能穿过整个房间,只要入口门一开,那室内换气数分钟就能一次.
xiaobaby1118:你好! 1、国家没有拆迁征用老夫妇的财产,怎么要国家补偿?没有这样的法律和政策。 2、老夫妇确实有困难,符合低保条件,可以申请低保补助。但是他们要每月生活费不到800元,一般也不符合低保补助的条件。 现在国家正在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善和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老夫妇可以通过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廉租住房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shencaifushi888:你好! 已经发现问题了,对方还不认真对待,真是太不负责了。 面对这种情况,一要坚持对方找到原因,彻底处理好;二要清除干净;三要彻底处理好才能办理交付手续后交物业管理费。
如果他把楼层顶面(外部)和室内(内部墙面)都补过了的话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只是在室内墙面粉刷或在裂缝处嵌上涂料的话那以后还会漏的。 不过最好还是在合同中写清楚事后的赔偿办法,那对你来说才是最公平的,祝你生活幸福啊。
大概了解以下几个方面就可以了 容积率 该社区的占地面积和总建筑面积 绿化率 房屋层高 使用率及公摊面积 发展商和物业管理商 总户数 周边配套设施及小区内部配套设施 交通情况 未来片区的政府规化情况 物业管理、本体维修基金及其它费用 户型内的朝向、建筑面积、使用面积、采光、通风、排水等情况 隔音、隔热、防水、防火情况
首先,交房之前,房产管理部门会对房屋进行实测,并出具相关的房屋竣工验收报告。你可向开发商索要交工验收备案表,上面的数据一目了然。 其次,建筑面积=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而你自己测量的面积只是套内使用面积,俗称净面积
朝阳:你好! 如果对方反悔,你是没有办法的!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对方是2007年取得房产证的,而你们是2003年就交易的。违反法规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上法院只能拿回自己的12万,最多加上利息。 但愿对方不是反悔,想办法到上海请他出具一个委托书,并在当地公证,赶快办理过户。否则对方不反悔,也还有其他可能的。
朝阳:你好! 不行! 除了对方夫妻签字,还要签字的文件进行公证。 如果对方反悔,你是没有办法的!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对方是2007年取得房产证的,而你们是2003年就交易的。违反法规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上法院只能拿回自己的12万,最多加上利息。 但愿对方不是反悔,想办法到上海请他出具一个委托书,并在当地公证,赶快办理过户。否则对方不反悔,也还有其他可能的。
由于冷却塔有电机的噪音,因此对于顶层有影响,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开发商。北京的新东方就是由于楼房的前面有冷却塔,因此起诉开发商,并且胜诉了。
133131311:你好! 风险更大! 1、说明这房产不是这个所谓的“房主”的,而这个“房主”只是炒房的;现在采取这种方式炒房,成本相当大的,并不比直接购买商品房便宜,而对方不是真正的房产所有人,你一旦受骗,国家包括公安都不保障你的权益。去年,我就经手处理了一个这样的诈骗案,共骗了36人,近300万元,移交公安后,只追回100元。没有万字。和街上被人骗一样。 2.就是对方不是诈骗,我给他五十万,他给我开四十万的写有我名字的购房发票,一旦没有成交,打官司,你只能要回40万元。 建议直接购买商品房或者有房产证的二手房。
wlj121197:你好! 根据规定,除了购房款以外,不应该再交房价款以外的什么配套费了。因为市政配套费,在建房时已经交了,进入了成本。小区配套成本本来就是商品房成本的组成部分。 但是,实际上开发商都收了很多费,物价部门根本不管。 配套费开发商一般是交房时收。
这样的房子不能买.产证办不下来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没有通过正规审批.也就是说他们的用地和建设是没有经过政府正规审批的.这样的房子购买后将来会出现很多问题.而且一但出现问题是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可以帮你解决的.所以建议这样的房子再便宜也不要购房.千万不要用钱来买烦脑.祝你一切顺利. 另外还有一种可能.开发商将房产证办理后再作抵押.你都不会知道.这样会更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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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可以多咨询几家银行,我今年买房,就曾因为信用卡还款不及时有一次不良记录,在招商银行申请贷款时,对方告知我可能审批时会把利率提高5个点(我首套,按说是基准利率),我一听就马上转农行咨询了,农行说由于只有一次,可以按基准。所以,我想各家银行可能会不同,建议你多跑几家。
福建新西岸融资担保提醒:从表面上看来,这种方式的确可以规避限购,购房者跟卖房者签订正式的房产交易合同,并且还可以去做公证,但是因为不符合限购条件就暂不过户,等到购房者交够社保或纳税证明年限,符合限购条件之后再去办理过户事宜,当然也可以等到政策变化之时再过户,一切看起来都合情合理,不过签合同到过户的时间太长,变数太多。 先签合同后过户,潜在风险很大。首先,由于没有过户,虽然合同有效,但是并不能够完全保证房产就是购房者拥有,而且难免会出现业主“一房二卖”现象。其次,这几年难以保证政策就不会发生变化,而发生什么变化又很难预料。签约不过户,购房者权利和财产安全均得不到保障。最后,房价变动易导致合同毁约。采取这种先签订购房后过户的方式买房,房产证依旧属于老业主,从法律角度来讲房屋产权依旧属于原房东。从签订购房合同到办理过户,中间可能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内若是房价出现大幅异动,交易双方能否履行购房合同办理过户就会存在疑问。房价上涨过多,原业主可能宁可赔违约金也不办理过户;房价下跌过多,购房者宁可放弃购房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也不愿意继续履约。
有一本质量使用说明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现这些问题可以找物业来维修,赔偿就算了,不可能的事情,物业能及时来维修就已经很不错了
是合理的,有效合同已经签署是生效的的,谁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签订购房合同前,带上身份证,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查询自己的情况,是否能贷款,能贷多少,再签合同。
儿子可以作为共有人名字出现在产权证上。 现在全国房产交易信息尚未联网,即使儿子没有条件(实质已购房,属二套房),也可以。只要在上海不是第二套。 房产过户时,交易税没有提出异议,应该没问题。 上海限制规定,外地户籍人在上海不能购买二套房。
有两套以上住房者不能购买。(以家庭为单位)外地户口有一套住房,不能购买。(以家庭为单位)现在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来计算名下房产,如果您目前没有结婚登记,是不能落到没有购房资格的人得名下的。我建议您还是落一个人的名下吧,如果落两个人名下算共有财产的话就相当于您二位每人一套房产。对将来买第二套房不是很有利
房屋产权以行政登记为准,这套房子被认可的业主应该还是A. 另:房改后,房屋产权已经转移到了职工个人名下,住宅与企业没有关系;企业单位的财务,在1998年(?)后,也已经取消了福利方面有关职工住房方面的科目;单位以停止供水供电等卡调离职工转让房屋的做法是不妥的。
看看中介的信誉,有的中介拿你的资质干别的事,你自己还蒙在鼓里,出了事只能自己扛。
征跃小区,有证就可以买,,但现在不知没有没了,你可以问问
5年,月均1118.58,利息7114.87
1、公证只能是起到具有最高公定力的见证作用,并不能制约业主。假设在过户前产权人离异,那么还在其名下的这套房产就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公证书能否抗辩就有待商榷了。类似的风险还有,诸如:房价大幅度上涨产权人反悔,退还已收取的购房款甚至支付一比违约金之后重新出售;原产权人一房二卖;原产权人将房产抵押...... 2、一年内在同一个城市卖小买大可以免除部分个人所得税; 3、所谓的黑白合同可以避免个人所得税,但是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等到你们办理过户时候会是什么政策谁都说不清楚。 4、以上答复没有搀假,购房不过户,三思而后行!
购房人中途终止购房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开发商可以理所当然的将定金没收. 定金是合同执行的保障. 除非你能证明开发商违约或者欺诈. 或者就是再找一个买家,在购房合同备案之前,将该定金权利转移给新的买受人,与开发商协商退回你的定金并且由新的买受人继续购买该房产
合同在你手上吧? 拿着合同找他们交涉一下,如果交涉不成功就直接到法院起诉。
最好不要低评,对于你将来再次出售此房你会想国家上缴更多的税费的,
因为不知道你和开发商的合同怎么约定所以不好回答。最好咨询律师。 如果和开发商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象你这种情况导致的贷款没有办理下来属于你的个人原因(个人资信状况原因)
既然你想节省费用,当然找B中介更划算,如果不找,如果产生经济纠纷双方各持己见,问题很难解决。 如果你确定看好这套房子非买不可的话,要拖延几天去办理,你可到中介公司先签合同,交点定金。约好几天后去办,这样就很稳当了。 如果想迟几天签合同,你可告之房东还差一点钱到帐,等个三五天。但你既然没有交定金,这套房子房东是不会给你留着的,因为房东得不到保障,万一在等这几天,有人要买这套房子,房东不卖给你留着,要是过了这几天,你突然不卖了呢?所以,看好房子先交点定金对你有利无害,除非你在这套房子上还有些犹豫,下不了手。
这正常啊,我的房子入住时还小了一平方,后来退了我一平米的钱,比你冤哪//
开发商大多都是在合同中如此规定. 因为开发商只是负责建设并且预留该管道以及管道接口,接通工作由市政天然气公司负责. 所以你打官司的胜算不大.
这是我提供的一份可以下载的二手房交易合同(爱问共享资料),你可以参考一下
你的表述不正确。 你所说的“使用年限”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而不是房屋的使用年限。 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以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之日起算。 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个人需要继续使用的,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继续使用,国家需要收回的,按照拆迁政策进行补偿。 农村的住宅用地属于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城镇土地归国家所有,国家对农村集体土地另有规定。
公寓和普通住宅区别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公寓具有暂时居住性和工作便利性这种选择趋向,一般公寓项目都位于城市的繁华地段,比如它周边有一个良好的交通性和商务服务氛围。比较繁华的地段暂时居性主要是针对公寓,所针对的人群也和普通住宅不同,一般来说普通住宅是以家庭为单位,但是公寓很多是以个人为单位,针对短期居住的人群,但他可能不选择酒店而选择一套房子。 网上也许夸大了房子的用途。
产权证不可以写你的名字,你只能拿到共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上只能一个人的名字,夫妻共有只能另外办一个共有权证,办了共有权证后,这份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有,所以你们本该就是一起还贷的。
这种方式建立在购买方或者中介已经将全部款项付清的基础上,因为第三方持有该公证书可以将房产过户给任何人
我们当时的情况是先把所有的钱交齐了,然后开发商统一找了个时间给我们退的违约金.你先去跟他们交涉呗!
建议坚持签正规买卖合同而不签认购书,认购书很多条款不完善和模糊,最后还是以合同为准,所以干脆详细看完合同再签,省得到时争执. 钱当然越迟交越好,可以监督房屋具体情况嘛,你这样的付款方式应该是开发商最大的让步了,算不错的了.
如果使用男方公积金的话产权人只能也必须是他,否则公积金担保中心是不会受理贷款的。 你们可以考虑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手续来保障权益
现在各公司在签定购房买卖协议当日基本是交纳定金10%,有的公司是转业主一部分,有的是都留存中介公司,只要你看清合同各项条款,确定业主房屋产权是可以合法上市的及业主身份证原件的无误就可以了。各地过户时间不同。
一次性交了全款可以自己办,直接到房管局办就行了。但好象不是很快,我的从递资料到拿到房产证用了差不多半年。具体时间和开发商递交项目资料的速度有关。
据我所知,建设银行和信用社办理房贷均可任选两种方式之一.不过若你有提前还款考虑的话,建议你选等额本息.
升息后原收入证明不合格,商业贷款没有申请下来;你如果有公积金的话,就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退房不可以;律师费和保险费也不可以退掉。
我也看到有关加息的政策,确实是你说的那样!不过你们是公积金贷款,应该比一般的贷款利息要低一点的,还有加息的话加的也不是很多,应该还能承受的!不过代理公司说按照放贷的时间来算的话,也不是很合理,他们可以依以来拖延时间,也求加息目的.关于这个贷款的问题,最好是问一下银行才好,银行应该有专门的这样的规定.至于银行和代理公司之间是不是有沟通好,这个就很难讲的,总之,对于你来说,是有些不公平的!
我同事就是在中行贷的10年,也是等额本息,她现在已缩短到1年了,你怎麽不行?是不是银行怕麻烦骗你。我是广州的,你是不是?有没有可能城市不一样政策也不一样?????????
当然可以缩短还款年限,我原来是等额本金,后改成等额本息,而且已经提前还了一部分,提前还的是本金,扣除提前还的部分,剩余部分从新计算利息.
等额本息法每月需还1393.3元。 等额本金法每月还的本金是部分是1000元,利息每个月不一样,第一个月是700元,所以第一个月总共需还1700元。以后每个月比上个月少5.83元或5。84元。 建议用等额本息法
当然可以合在一起去贷款啦,至于最高贷款额度有多少,因与所购房屋的单价、面积、按揭成数和年限有关,故不能简单确定,不过你可以用“公积金计算器”自己进行计算,公积金计算器的网址:
如果你的公积金供楼还在进行中,也就是说你每隔半年还可以提取一次的话,再供其他的楼是绝对不行了,除非你先把旧贷款完全还清!
商品房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要看开发商和住房公积金担保中心的有没有协议,谈妥了,就可申请. 如果没有,那么开发商会告诉你本楼盘不提供公积金贷款.
你应持有关工作调动手续及有关证明文件把分散的公积金转到现单位,你也可以支取。公积金只能用于购房、建房、翻建、租房。
这要看你说的已提取了公积金指的是申请过公积金贷款还是买房后提取了公积金,若是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话,你还是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而且现在有新规定就是申请了一次公积金贷款后,只要这笔公积金贷款还清的话,还可以再申请新一笔的公积金贷款的.但若是你办理的是商业贷款的,在贷款期间是不可以再转成公积金贷款的.
对经济适用房及其公积金的管理各地不仅相同,因此对冲抵个儿收入所得的做法也不仅相同.武汉没有这样做,表明武汉可以多收一块.那么,在相同价格购房的情况下,武汉购房就要贵一些.
你如果要一次性还款最好先打个电话给你贷款的银行,他会会告诉你准备多少钱和所需的手续。据我所知你只要带够钱,和你的合同、还款帐号就可以了。可能会更麻烦一点就是你当初办的保险也要去找一下。(如果你办了保险的话)我不知你是哪一个城市的,一般的城市都要收好象是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你最好是在2004年12月15日之前还清,因为现在利率上调了明年你的还款和现在又不同了,一定会上长的.2004年12月15日以后银行一般都在结算所以也不办理这方的业务.最好所有的事你都先问清楚.
解读“住房公积金” 编者按:本版在10月24日报道了《如何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厦门、泉州的不少读者纷纷致电本编辑部询问了许多有关“住房公积金”的问题。由于不同城市对“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执行略有不同,为此,本版特先推出对厦门“住房公积金”问题的解答,敬请读者关注。 何谓住房公积金 它是一种义务性的住房长期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结合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而实行的一种房改政策,指有关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偿还等诸环节有机构成的整个运行机制和管理的制度。 具体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原则进行归集,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交纳住房公积金,即凡实行公积金制度的城市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其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长期储蓄,专项用于住房支出,其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是按“统一管理”的原则管理住房公积金。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各地人民政府设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责、权、利一致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由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指定的专业银行办理。 三是按“专项使用”的原则运用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建、大修住房。如果职工积累的公积金(包括其本户成员及其亲属积累的公积金)不足以支付购、建、大修住房费用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个人如何用公积金还贷 厦门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且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使用其本人(包括配偶、共有权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截至上年末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住房公积金还贷申请人(包括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需携带“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缴交及承办银行住房信贷部开具和打印)、《厦门市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和《厦门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本人所在单位公积金账户开立的银行领取,并到本单位盖章)、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配偶方、共有权人提供)以及借款合同、委托代扣协议书(办理代扣的提供)等材料到房改办(厦门市松柏大厦三楼)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审批手续,然后,还贷申请人持审批后的《厦门市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和《厦门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贷款银行办理还贷手续。 个人调离原单位,公积金如何处理 职工从异地调入厦门,调动人原来缴交的住房公积金请先按照调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到当地承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出手续,当地承办银行将转移资金汇到厦门承办银行后,厦门承办银行就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转入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新工作单位已为调动人开立了个人公积金账户,则直接存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专户,如果新单位尚未为调动人开立公积金账户,则承办银行会为其新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再进行转入处理。 例如:王某某从福州的A单位调动到厦门的B单位,假设A、B单位住房公积金都缴交在建行。那么王某某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是这样的:福州建行按照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调动人办理转出,将转移资金通过建行的汇划系统汇入厦门建行相应承办网点(B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网点),厦门建行公积金专柜将收到的转移资金转入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何时能领取 住房公积金是否要到自己退休时才可领取?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对此,厦门市土地房产管理局住房改革办公室的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需要解决住房困难的职工和家庭来说是一种资金上的保障,而对于一部分暂时不需要解决住房困难的职工和有住房公积金累积的离、退休职工来说,住房公积金是养老的补充。 职工在购买房改房、统建解困房、商品房、拆迁安置房、集资建房或职工需自建房屋或大修住房时,以及职工需离开本市时可支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继承 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继承或受遗赠住房公积金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经公证的继承或遗赠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再到归集部门提取所遗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和办理销户手续。 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其结余公积金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职工或其合法继承人提取的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单位如何执行住房公积金 一、单位如何开立住房公积金缴交专户? 单位办理开立住房公积金缴交专户应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复印件;预留印鉴;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住房公积金职工汇缴清册。 二、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交步骤 到就近商业银行网点索取开户资料;填写开户资料;将填写完毕的资料递交银行,并办理开户手续;开户后即可在受托行办理每月住房公积金缴交。 三、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厦门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职工、三资企业中的外籍员工不建立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从2001年7月1日起,厦门市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为9%。省、部属单位和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含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报主管部门同意,经批准后可提高到10%。 五、每月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如何计算? 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交额均按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9%计算,但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交额均不低于38元。 六、职工工资总额由哪几部分组成?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职工工资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奖、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和社会义务原因支付的工资以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七、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登记、缴存、转移、封存等工作?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资金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八、如何办理新参加工作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交? 单位应于新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九、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何好处?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职工缴存的。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有以下三方面的收益:1.增强企业凝聚力。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是给予职工的一项福利,它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为职工办事,是凝聚向心力、挽留人才的好办法;2.提升企业形象。缴交住房公积金是国务院发文明令缴存的,因此缴存公积金将为单位树立守法经营的良好企业形象;3.不增加企业负担,缴存的公积金可在税前列支。 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改革住房分配制度,把住房实物分配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缴存部分,二是单位缴存部分。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和单位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其他合法所得一样,应为职工所有。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具有互助性质的储金,职工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后,可以享受以下权利:①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或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同期商业性贷款利率低。缴交额是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依据,即职工每月缴交的金额越高,其可贷金额就越大;②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性贷款;③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夏文)
你应先把商业贷款还掉,再拿上房产证及土地证到公积金办事处办理有关手续
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的税费 二手房交易的税费共计3.8%。其中: 1、买卖双方交易鉴证手续费1.5%(买方为1%、卖方为0.5%) 2、买卖双方房屋登记费0.8%(双方各付0.4%) 3、买方契税1.5%。 4、如果土地通过划拨取得的,卖方需缴纳土地出让金1%。 房改购房再上市的税费共计3.5%,其中: 1、买卖双方交易手续费0.5%(双方各付0.25%) 2、买方登记费0.5%、买方契税1.5%、卖方土地出让金1%。 另:如果你买的房子是未超二年的房子,卖方还要交营业税5.5%, 20%的个人所得税。
不可以,如果有那买卖房屋就没实际意义了.
我认为,一般来说,房地产企业不会直接发生购入铝合金门窗的支付项目。通常是房地产企业在交付施工企业建造楼盘时就将此项目费用打入了。当然进入成本啦。不会有单独一项的。如果是后期补充铝合金门窗,也可以通过施工费用来处理。这也应当计入成本啊。这两种处理方式都不会缴营业税。
要先到房子里看看。到房地产交易所过户,过户时要拿房产证 身份证 一般是多少钱不好说,交20%的税。外加500元,就这么多了吧。
如果不急于办理产权证的话可以先不交,但是有的开发商需要借用这笔钱,因此要求业主在交房时缴纳,然后好挪用,政府没有要求交房时缴纳。
中国经济时报:什么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可耻 -------------------------------------------------------------------------------- 2005年10月14日11:58 中国经济时报 文/郭之纯 著名房地产大鳄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近日撰文,对开发商遭受社会一致声讨的现状表示极大不满。他援引马克思《资本论》里所写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句话为论据,认为开发商争取自己的利益既不是可耻的事情,也不是错误的,并由此推及“利益集团”一词,称该词不应成为贬义词,表示“坚决反对用开发商是个利益集团作 为批评的理由和原因”。 单从字面上分析,任老板说的或许确实符合逻辑。“无利不起早”,人为自己的利益谋划确实是正当的事情。但是,利益不可耻,并不能推导出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同样不可耻——“君子爱财”固然没错,而关键还在于要“取之有道”。正如人们单纯谋生不可耻,但若以欺骗抢劫偷盗等方式谋生就很可耻一样。现在的房地产商人也即被人们诟病的“房产利益集团”,追逐利益时遵循的又是怎样的一种“道”呢? 许多信息已经证明,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并不是只有房地产商人这一个角色,绝大多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也基本上不是房地产商人的独角戏——许多房地产商人为了追逐利益,不仅勾结了权贵,而且诱奸了学术。他们因为在GDP方面的巨大贡献成为某些地方官员的座上宾,也诱使一些专家积极投靠,摇旗鼓噪,几乎成为“售楼小姐”。可以说,在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普遍有着权、学、商这三种角色。 当然,如果单纯只是这样,还仍然不能被称作“可耻”。问题的关键是,在权、学、商合谋的态势下,这个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利益冲动已经极大的膨胀,推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房价上涨潮。近些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不断蹿升,许多购房者,已经几乎要终生为一套房子打工——更有些人,即便终生打工也已经无法买得起一套稍微像样的房子。而即便如此,他们却基本上没有什么抗争的机会,甚至连话语权也没有,如同被置于刀俎上的鱼肉,只能忍受宰割——这样的局面,当然已经失去了道德上的合理性。此时,人们认为这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可耻,或许还是远远不够的!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近日撰文,对“房价问题其实是个政治问题”作了充分的论述。若从周其仁教授的逻辑出发,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仅有可耻的成分,甚至还是可怕的——因为这个“利益集团”的利益满足,竟然是以公众不良情绪的积蓄乃至社会公平的流失为代价。对这种不独要挟经济,甚至还破坏政治稳定的“利益集团”,人们又怎能不提起警惕,一致声讨! 所以,虽不能说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可耻,但也决不是所有的利益集团都不可耻。很多事实表明,当前社会中,可耻的利益集团实在是太多太多,并且不只有房地产领域有所体现。如10月13日媒体上的另一则重磅新闻——药品第17次降价政策遭遇“肠梗阻”,仔细分析之下,其原因也在于此:阻碍药品降价的罪魁祸首,当然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医药利益集团”。可以说,既得利益者任志强老板以争取利益正当性推导出“利益集团”不可耻,其实是在偷换概念,愚弄公众,无视常识。 有人曾总结道,当今社会有一道独特的“景观”:专家现身售楼现场,摇唇鼓舌,越来越像商人;同时商人现身讲坛,著书立说,越来越像专家。该事件,似是对这一总结的生动注脚,可以说,这一事件,让人们看到了“利益集团”打着学术幌子“无赖化”的程度——所以,不仅不是“不可耻”,而且是太可耻。
你可以等于做一次买卖,也就是说你和妈妈本来就是共同共有这套房子,但是过户到你自己的名下,你妈妈肯定不要你支付那套房子的房款对嘛,其实也是老人怕自己故了以后的麻烦对吧! 到交易中心买一套合同,自己按当地的最低平均价确定一个1/2的成交价,因为本来就是共同共有,也就等于这套房子的的半价交各类税费.明白了吗?这样做的话,比以后老人故了后再做公证什么的,肯定要简单得多.
契税、印花税,其实买房已经在房价中含了大约20~30%的税金,比如土地的营业税、契税、印花税、建筑材料的增值税、建筑工程的营业税、印花税等。
地方政策不同。 (比如我这边,卖房2年内再买房的,按差价缴契税) 所以,请咨询所在地的房产登记部门。
1、看房产证,土地证并非所有城市都颁发; 2、土地局只对限制过户的房产有登记,所以如果设定抵押等那么土地局就不予过户; 3、了解业主家庭内部是否有争议,注意钱款交接方式
呵呵 这是去的价格了 要是开房可以去车站方向的招待所 我去过 条件比岳麓宾馆不会差 75一天 是不是觉得很划算 呵呵
你可以到上海房地产信息网 上看看,可登出租信息,首页的下面还有许多租房网的链接。
查一下水、电、暖气、煤气等安装情况和门窗质量。 查一下卫生间厨房地面是否比房间地面低,以防将来排水问题。 带一根长木条,测一下墙体是否平? 看一下网线、电话线、闭路线是否预埋好?
能买到合适的土地,当然是自建好.问题是自建的手续能不能办妥?所以关键问题应该是建房手续问题.
估计在2008年以后,外地来京人员减少的时候吧~~~~~
这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是有道理的,按理你就应该还给公司。你可以先在公司干到5年,或者跟公司领导讲好,否则公司会起诉你的。
物业公司的要求合理,但是没有法律和文件支持,政府也没有相关文件。你让物业拿出收取维修基金的合法文件,因为当地建委负责管理维修基金,如果要收取需要建委批准和设立监管帐户。
商品房预售合同也是合同,只要该合同合法有效,开发商就无权变更合同内容,商品房加价显然是违背合同内容,也是不合法的,可以拒绝.
父母给买房就先住着呗,房子是一年比一年的贵,现在市郊的房子都三千多了,其实回头想想自己买和家里买是一样的,如果你自己还贷款,还不是要家里出一定的首付款,你的工资还要还贷款,也许日子会过的很紧,自己都不够花怎么去孝敬父母呢,如果家庭条件允许,先给你买了房子,一来可以攒钱还父母,还可以有些余钱孝敬父,一举两得多好啊,我就是第二种情况,家里给我买了房子,我现在觉得很有优越感,工作上也很自信,我们公司有很多人,明明做的不开心,可是怕辞职一时找不到工作,月月还要还银行钱也就忍了,这对自己的未来和发展空间都没有好处,怕得罪领导丢了工作,工作中也会难免畏手畏脚的,你已经很幸福了,何必自讨苦吃,以后好好的孝敬父母比什么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