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诉讼依据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起算时间是以房产实际购买日期为准的。 除非你可以证明你是共同出资人以及共同还款人。
刚儿:你好!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完全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先到“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工资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然后提供以下资料: 一、办理新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2、户口本;3、结婚证/离婚证/单身证明;4、30%首付款发票或收据;5、购房合同原件。 二、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1、以上办理新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1~3项);2、所购房屋产权证3、有卖方夫妇签字并按有手印的同意出售房产的声明;4、卖方夫妇双方身份证);5、房屋买卖契约。6、卖方户口本或婚姻证明 贷款程序 1、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借款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贷款资格,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审批贷款; 3、签定合同; 4、受托银行办理借款手续。
哦,有这种情况?那我也是去年买的房子,并一次性付清了房款,就是最近才通知我去拿合同,房产证就根本没提....
你好!上法院你可以胜诉!因为你们已经签定了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对房价做了约定,这份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现在开发商要更改房价,就是单方面毁约,你可以告其违反合同!
你好! 二手房过户时各项税费的征收标准是以当地产权监理处认可的评估公司对房子的评估价格来计算的,不管评估价和你的买卖合同价格相差多大,都按评估公司的房屋评估报告上的评估价格计算,和合同价格没有关系.而且二手房的评估价一般都比市场成交价要低,这样你交税时也可以少点.
箭箭4819,谢谢你的回答。 之前已经询问过贷款银行,他们说可以给我变更抵押人,但是普陀区的交易中心咨询处咬定一定要先还清贷款,才能办理过户交易。而同时也询问了徐汇区以及其他几个区的交易中心,他们却没说一定要先还清贷款,他们倒是可以只要银行同意变更抵押人,就可以办理过户交易。(但是非常可惜,我的房子不在他们区) 我就很疑问,这种“一定要先还清贷款,才能办理过户交易”的规定,在上海各个区不是统一的吗?怎么现在询问了几处,说法不一呢? 恳请对这方面比较熟悉的朋友给回答一下。 另外,如果一定要先还清贷款,才能办理过户,那么要还清30多万的贷款,可能需要近10年,这么长的时间世事难料,这无形中不是增加了纠纷的产生了吗? 这样看来,这种“一定要先还清贷款,才能办理过户交易”的规定合理吗?在上海有这方面的法律条文吗? 再次,恳请对这方面比较熟悉的朋友给回答一下,万分感谢!!!
继承税怎么可能是20%? 你应该向税务部门资讯清楚。 根据你所说,这应该是指个人所得税,因为国家规定,继承的房产的再转让,收入在减除交易税金后是要缴交20%的个人所得税。不明白为什么要你交呢?
签订认购书时,真正的商品房买卖行为并未发生,仍处于商品房买卖成立前的前契约阶段,即使双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认购书,仍需双方另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现房销售合同。签订认购书是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先决条件,认购书的合同性质为预约合同,是独立有效的合同。一般认为,预约合同包括确定条款和不确定条款两部分组成,确定条款应当是双方已达成的具有本约效力的合同条款,不确定条款即处于未决状态的条款即确认某些权利义务关系的条件尚未成熟,在存在事实和法律上的障碍时,当事人签订的权利义务不确定的合同条款。 作者认为,预约合同是独立合同,单独发生法律效力,并不需要等到签订本约的条件具备时再生效。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应当是当事人约定的可预见的事实(事件或行为),而不是法律规定的条件,法定条件不能成为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 本条司法解释对出卖人与买受人概念的运用,表明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签订合同的表现形式为预定书、认购书、定购书等,双方当事人之所以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因为客观上不具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约的条件,在事实或法律上存在着当时不能克服的障碍,如开发商已办妥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尚未缴清土地出让金,尚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只能以认购书的形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中应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核心条款作出约定,预约合同才能成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应当在开发商已办妥开发项目的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开发项目已定型,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期间内签订。 从学理上解释,定金分五种:一是立约定金,指为保证正式签订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二是证约定金,指为证明合同的成立而交付的定金;三是成约定金,指以定金的支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四是解约定金,指作为保留解除权的定金;五是违约定金,指作为履行合同担保的定金。上述五种定金的功能各不相同,分别起到了立约、证约、成约、解约、违约的证明和担保作用。认购书的定金属于立约定金,是为了保障签订本约而交付的定金。 当事人不能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商一致,是否可以推论是一方当事人拒绝订立主合同呢?是否均应适用立约定金的罚则规定呢?若当事人协商的主合同中无约定,则当事人协商不成的,不能认为是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预约合同的约定拒绝订立主合同,因而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另外,其他不可归责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也可导致双方当事人免责。如签订认购书后开发项目被政府行政决定取消,缓建或者开发商主体资格丧失,自然灾害导致开发项目灭失等。
当当:你好! 这个属于问题代理二手房买卖。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在这里,房主是被代理人,也就是卖方。她父亲是委托代理人。合同纠纷时可以找代理人,也就是房主的父亲协商。但是,承担责任和义务方是房主。 公正文书买方要存留一份 。因为发送法律纠纷时,不可能到加拿大找房主,只能找代理人。
下面这个网站是专门讲家居方面的.也许有你要的资料.
不能买.村改房既(乡产或集体产权)如果你的户口在本村的话,是可以买的,如果户口不在的话就不要买,因为将来办房产证的时侯非常麻烦.
肝胆皆冰雪:你好! 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不能收取任何形式的定金或者订金的!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卖双方可以根据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双方要交定金。
anifa:你好! 好好和开发商协商吧!可能不是开发商不办理退房手续,是钱已经付工程款了,要等有人买你退的房子才有钱。 另外,买另一套房子的话,公积金贷款还可以办理!
办产权证只能是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办下来后如果还没离婚,可以再过户到一个人上面,费用好象没多少钱. 另外离婚协议上写效果不大,最好是去做公证.
1、代理人只能代理房主签合同和办贷款,过户的时候必须是本人过来,如果本人来不了的话那必须是公证。 2、房产证是07年的,那得看他们的契税票时间,还有一种可能是公房没有交契税,那就看他们与单位签的买卖协议,如果那个时间过了5年就不用交纳了,如果没过那就有营业税了。 3、成本价是指你在购买时必须先交一部分钱,把它变成商品房,计算方法是:1560*1%*房本面积。 4、主要是约定过户时间,腾房时间,物业交接时间,什么情况是属于卖方违约。
胡图道理:你好! 1、房管局不解答业主的问题是是不对的!房管局不但要解答问题,而且应该督促开发商将测绘结果公示。 2、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拓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摊面积就是套内面积乘以分摊系数。 根据你的叙述,房管局的计算方法应该是对,而开发商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 3、业主可以另请有高一级资质的测量单位另行测算,测量费我们这里是1.36元/平方米。如果测量结果和房管局一致,钱业主出,如果不一致,房管局出。
建议等物权法生效(十月一日)以后再买,到时候有买卖合同的预先登记制度,登记了以后,对方就不能再卖了。。。。
如果你在和开发商签的时候应该有延期交房赔偿的问题.你可以去追究开发商的责任的.还有你看看在合同里有没有关于装修方面的.如果有的话你也可以去追究的.还有.关键是这套房产别的还有什么问题吗.例如房屋质量方面.如果没有的话.你就和开发商在协商一下.而且现在房价一直在稳步上涨.如果没有大问题签了还是对你有好处的.
如果你把公积金提出来就是你有十五万的首付款,住宅的首付20%,你可以买七十万以下的房子,七十万首付14万左右,印花税万分之五,按揭律师贷款额的千分之三,保险费用贷五十万差不多4000元左右。还有入住以后要交的费用,公共维修基金2%,契税3%,这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总房款的5%。如果你只打算花这么多钱打就打出这5%。只能买65万左右的房子了。
千万不要买,我有朋友已经在那里出了问题。而切京铁那地方和户型都不怎么样。
交纳契税,印花税就可以了,先去个地区地税然后再去房地局,但要通过中介的话,还要交纳中介的费用.
看购房者是不是原单位的职工,要不是的话你的物业费和取暖费从过户后就得交了,至于租金,只要单位同意过户也就没有必要了。在过户之前的费用单位就由向卖方结清了。
集资建房是减免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更没有说要交纳销售不动产税说法,那只是变相盘剥的借口,如果实在抗不过就放宽心态,看看下面的文章吧,欢迎和我交流读后感zmjbd01@ 这则房地产故事您是哭死还是笑死? 以前,有个地主有很多地,找了很多长工干活,地主给长工们盖了一批团结楼住着,一天,地主的谋士对地主说:东家,长工们这几年手上有点钱了,他们住你的房子,每月交租子,不划算,反正他们永远住下去,你干脆把房子卖给他们起个名堂叫做-----公房出售!告诉他们房子永远归他们了,可以把他们这几年攒的钱收回来,地主说:不错,那租金怎么办?谋士说:照收不误,起个日本名儿,叫物业费!地主很快实行了,赚了好多钱,长工们那个高兴啊! 过了几年,地主的村子发展成城镇了,有钱人越来越多,没地方住,谋士对地主说:东家,长工们这几年手上又有钱了,咱们给他们盖新房子,起个名堂叫做旧城改造,他们把手上的钱给我们,我们拆了房子盖新的,叫他们再买回去,可以多盖一些卖给别人,地主又实行了,这次,有些长工们不高兴了,地主的家丁派上用途了,长工们打掉牙只好往肚子里咽,地主又赚了好多钱。 又过了几年,地主的村子发展成大城市了,有钱人更多了,地主的土地更值钱了,谋士对地主说:东家,咱们把这些长工的房子拆了,在这个地方建别墅,拆出来的地盖好房子卖给那些有钱的大款还能赚一笔,地主说:长工们不干怎么办?谋士说:咱给他们钱多点儿,起个名堂叫货币化安置,咱再到咱们的猪圈旁边建房子,起个名堂叫经济适用房,给他们修个马车道让他们到那边买房住,地主说:他们钱不够怎么办?谋士说:从咱家的钱庄借前给他们,一年6分利,咱这钱还能生钱崽,又没风险,地主又实行了,长工们拿到钱,地主的经济适用房到现在才建了一间,长工们只好排队等房子,直到现在,还等着呢------ 于是,长工们开始闹事了,地主有点慌,忙问谋士怎么办?谋士说:赶紧通知长工们,要建立和谐社会了,房子要跌价了,别买了,租房住吧,正好把我们的猪圈租给他们,结果,这么多年后,长工们的钱全没了,还在租房住,直到永远
个人认为:一套一室的房子写父母的名字,这样不仅可以保证父母正常生活,而且也让老人有个心理依靠。即使是以后遗产税,一室的房子面积比较小,费用也会相对少一些。而剩下的两套房子夫妻双方一人一套登记房产证名字,大小登记在哪一位头上无所谓,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最好不要给登记房产证的名字,因为孩子将来有自己要走的路,让他们自己奋斗去。
不应该吧,我也贷过款,是买房子,是银行先给了人家对方钱后,我们才办理的产权过户.不过他要我老公签署了一个文件,好像说出了问题我们负责.应为钱毕竟是我们贷的.
房产销售个人所得税现在是自愿报缴,不强制征收
如果要过户的话,银行贷款要还清了,过户的费用是契税总房款的1.5%。
不可信,如中介所说!对策只能解决暂时的问题! 即使帮您搞定!各种隐患纠纷存在,您住的安心吗?我从业房产近五年!
那得看他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如是公积金的话:1、签买卖合同交首付。2、去土地局过户。3、他去准备材料,贷款需要一个月。公积金会把其余房款打到您的帐户。 如是商业贷款:1、签买卖合同,交首付。2、买卖双方都得准备(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3、买方还得准备个人收入证明、资信核实涵、夫妻双方的照片和建行的验证单(是买卖双方的)。贷款需要两个月。 还有一种是工行贷款:签买卖合同。卖方需把首付款押到银行,准备双方材料。这样贷款一个月就可以下来。
甲方什么税也偷不了,因为乙方必须要甲方过户给他,过户就要发票,开发票就要交营业税,因此什么也偷不了的。别的商品可以,惟独房屋不行。乙方省掉工程款的3%的营业税,因为乙方不用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