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理由不成立。 离过年还有10多天那。 我爱我家很可能是因为积压的很多需要过户的之前没有办完,现在急于赶在年前办理完毕。 北京绝大多数区县的土地局都是当天就可以立契过户的。银行会在立契过户之后见到税票(或产权证)之后放贷给原房主。 还有一种可能:银行正在做年终结算,无法在年前放贷。所以要求我爱我家拖延过户时间。 你可以拨打 (北京市国土局),但是你到不如问问银行。其实关系不是很大。
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需要交纳土地局评估价格1.5%的契税和0.1%的印花税 其他还有一些产权证贴花,等等的杂费
房屋买卖需要进行产权过户,产权过户确不一定因房屋买卖而起,可能包括继承,赠与,变更等 税费相同
困难。 05年7月能否办下产权证都不一定。 而且集资房属于优惠住房,按理说限制任意买卖。 你只能签订合同做公证了。还得你的亲戚认可该种方式
房产过户必须有房主本人亲自到场,中介光有产权证是不可能办理的。除非有公证处的《全权委托公证书》,而公证书没有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场是绝对办理不了的 而且作为房产交易,买方已经交纳定金表示诚意,相对于卖方,制约他的只有房产证,中介也是为了保障双方权益。 你可以选择不留产权证同时先不拿走首付款。等到过户当天再向土地局交出产权证同时拿走属于你的钱。 或者只留产权证不留身份证等。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即使买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司法权大于行政权,可以依据合同要求法院重新确认。
你的分析是对的,这套房子应该是中介公司“现金收购”得来的,里面有差价的存在,应该是房主急于用钱将房子卖给中介。 假如你认可了差价的存在,那么你需要注意:中介手里有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全权委托书》,公证书里面是否有允许“转委托”的条款,公证书里是否有原来房主的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只要有以上东西,那么中介可以代表房主并且办理过户和贷款事宜。一般来说没有什么风险,小心中介签了合同之后再遇到高价的再转卖就行。最好的办法:要求中介签订三方合同,甲方为公证委托的那个人(一般是中介公司的头),乙方是你,丙方是中介,如果交了定金之后中介再转手出售那么就要求委托人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中介明知自己赚取差价怎么会让你见到房主呢? 此外,中介在赚取差价之后就不应该收取代理费。中介的这种做法被称为“吞吐”或者“包销”。赚取差价之后就不应该再收取代理费。试着把代理费砍掉吧。 不过还是找一家比较规范透明交易的公司好。中介其实收购这个房子之后自己也不知道这个房子有没有发生过什么,有没有抵押等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能否限定房屋用途?能否限定产权人可以或不可以从事某种行业? 《商品房买卖合同》仅仅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而房屋用途以及从业资格,是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 房屋的设计用途,是由城市规划部门决定的,假设房屋用途由开发、建设单位决定的话,那这城市不是乱套了吗?而您能否从事饮食行业,那要看您是否取得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等,假设从业资格凭民事合同就能决定,那要政府审批部门干什么? 所以我觉得,您只要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那么剩下的事跟开发商就没关系了,原购房合同中的那条约定,因为没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应视为无效。
只要没有过期就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既然“属公房”,又怎么会“户主是”你“父亲”? 如果该房产还没有参加房改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那么直接以你的名义参加房改就行了。 如果该房产已参加房改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按照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该房产属你父母的共同财产,要想办理过户手续,有以下三种途径: 1、赠与。你父母对你的赠与行为需办理公证,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公证书”,受赠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权属转移登记。 2、买卖。似乎从情理上讲不通,但事实上也可以办,凭《房屋所有权证》、“房产买卖合同”,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权属转移登记。 3、你既然提到“死亡证明”,难道你父母... ...? 凭《房屋所有权证》、“继承公证书”,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不过继承没有契税。
一站式办公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有望7日完成 -------------------------------------------------------------------------------- 中国顺驰置业网(天津) 2004-09-23 11:11:47 一位顺益兴房地产经纪公司的负责人对记者说,我们开业8年,也就做过一笔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记者打电话询问了十几家二手房中介公司,很多公司都说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做的很少,或者根本没做过。据不完全统计自北京2000年开展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来,北京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只完成1000多例,在公积金贷款业务总量中占的比例很小。 公积金贷款在利率上的优惠一向被人们看好,二手房的选择也越来越多,为什么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却被冷落呢? 程序较复杂,配套政策待完善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较复杂和时间较长都是制约二手房发展的原因。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程序要求,借款人只有取得了产权证并进行了抵押登记以后,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这一要求本来是为了规避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风险,以保证广大公积金缴纳人的利益,但实际上却给贷款带来很大困难。 贷款申请人因不能一次性付清房款才会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大多数卖房人拿不到全款,是不会同买方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因此,有的购房者放弃通过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转而求助于商业贷款。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这一规定不仅使买卖双方陷入僵局,还影响了二手房的交易,制约了二手房市场的发展。如何改进贷款程序,如何才能够保证二手房交易顺利发展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另外,北京目前对于新房市场的政策配套力度要大于二手房市场。银行对商品房新房市场的政策配套也比二手房市场成熟,金融服务也较侧重于新房市场,没有及时满足二手房市场的发展需要。 一站式办公,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 其实现在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效率已大幅度提高。北京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一直在努力促进公积金贷款服务效率的提高,加快放款时间。 为方便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流程实行全程代理制,住房担保管理中心还实现了一站式办公,中心所属各管理部要求自借款人提交完整的贷款资料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工作,目前正进行7个工作日贷款流程试点,有望更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另外,住房担保管理中心今年全面还推行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入卡业务,减少由单位代为支付的环节,减轻了单位经办人员的工作量,同时有效的防范了资金风险。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服务费和抵押物评估费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也促进了公积金贷款的发展。2004年7月1日起,经过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服务费和抵押物评估费的收费标准费用调整,借款人平均负担的担保服务费降为贷款金额的0.8%,平均降幅达到37%;抵押物评估费平均降幅达到49%。这些措施都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更好地实现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利益。 友情提示:消费者一定要考虑好买二手房的目的是短期居住还是长期拥有。因为如果是采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屋,在您未还完贷款期间是无法将房产变现的,也就是不允许将其再次出售,因为现阶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无法实行与商贷类似的转按揭业务。公积金贷款无法实现债务转移,而同时“一房多贷”也是被禁止的。 因此,如果您是想在中短期内将房产再次上市,还是要慎重选择公积金贷款的方式;而如果您是购置第一套居所并想长期持有,公积金贷款在资金付出方面还是有其自身较强的优势的。
向阳律师答: 在您所说的第一种情况下,要在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您才可以同受让人签订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没有其它手续。 在您所叙述的第二种情形下,您同样要经过开发商的同意才能转让房屋,并协助受让人办理转按揭。
文号 沪税流[2001]164号 发文单位 颁布日期 2001-4-19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44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营业税政策 (一)销售空置商品住房的营业税政策 纳税人销售经认定的“1998年6月30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在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底之前销售的,继续免征营业税。具体免税办法仍按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若干财税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地税一[1999]87号,以下简称“87号文”)的规定执行。 (二)销售空置商业用房、写字楼的营业税政策 纳税人销售1998年6月30日前建成的商业用房、写字楼,在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1、1998年6月30日前建成的商业用房、写字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1998年6月30日前取得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发的竣工验收合格文件或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许可证; (2)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取得上述证明材料的,以1998年6月30日前取得的房地产大产证认定。 2、对符合前款条件的空置商业用房、写字楼,在2000年12月31日前凡已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作为已实现销售或已使用处理,不得免征营业税。 (1)已签定销售合同; (2)已开具销售发票; (3)已办理各项按揭手续; (4)已办理权证转移手续; (5)已作为自用房或已出租给他人使用; (6)其他符合税法规定应作实现销售处理的。 3、对空置商业用房、写字楼的认定管理办法,各分局可比照“87号文”第二条第一款第七点“空置商品住房免征营业税的管理办法”执行,并应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空置商业用房、写字楼的情况进行汇总,于2001年8月底前上报市局备案。 二、关于契税政策 (一)纳税人购买符合“87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空置商品住房,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的,免征契税。 (二)购买办公房的有关契税政策 1、纳税人在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购买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且在2000年12月31日前尚未出售的商业房、写字楼的,免征契税。 2、商业房、写字楼在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的,纳税人或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发的竣工验收合格文件或规则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许可证; (2)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取得上述证明材料的,以房地产大产证认定。 3、免征契税的管理办法: (1)各级征收机关应及时通知房地产开发商按规定填写《免征契税的商业房、写字楼申报认定表》。 (2)对于房地产开发商上报的《免征契税的商业房、写字楼申报认定表》,各征收机关关应及时审核;对于符免税条件的商业房、写字楼,应向房地产开发商出具《免征契税的商业房、写字楼通知单》。 (3)要对符合免征契税条件的商业房、写字楼发生的权属转移情况做好记录。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加快消化积压空置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积压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中规定的“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免征营业税、契税的优惠政策,延期执行两年,即延长至2002年12月31日止。 对纳税人销售1998年6月30日前建成的别墅、渡假村等高消费性的空置商品房,应自2001年1月1日起恢复征收营业税、契税。 别墅、渡假村等高消费性的空置商品房与其他商品住房的界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税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二、纳税人在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的商业用房、写字楼,在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契税。 三、对纳税人销售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的商业用房、写字楼、住房(不含别墅、渡假村等高消费性的空置商品房),免予征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放心卖,你没风险。一是一般银行会将贷款打倒买方账户,二是买房因有房产在,不会赖帐,你可以把违约责任签的重一点,万一买方赖帐,你也可以通过法院重重罚他。
你可以不用去,让经办人把你的公证书、离婚证明、产权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就可以!
你这样的房子是不能转让和出卖的!主要是这部分的房子肯定的是没有产权等证!如果想获得这些证,需要房地产商办理!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1、留存关于当时房价中含车库的任何证据。 2、高知中介你将到房产局举报他违规销售欺瞒消费者。停他执照。 3、看你是按揭的话通知银行停止放款,,并发一封书面函给银行和中介,他们拿不到钱当然不会和你搞了 。
领房产证是按总房价的百分之多少比例算得? 这个每个城市不一样啊,大多城市契税小于144的2%,大于4% 维修基金多层2%,小高,高层3% 具体你要问一下的,不是全国统一的 哈哈你问南京的问对人了. 你的房子契税加维修基金工4%,再加印花,工本几百块搞的定的.
xwsllp:你好! 一般而言,房屋是否有投资价值有以下几种因素: 1.地段。 买住宅讲究“地段、地段、还是地段”,买商铺就更讲究地段了。 商铺的地段一般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成熟的中央商务圈——城市中经济活动最活跃的地区。这样的地区往往人气最旺,最有活力,租赁需求也最大。第二类是成型中的商圈,多邻近大型的住宅区或就业中心区(能吸收大量就业人口的商务办公楼群或经济开发区)且网络发达的地区。网络发达包括交通、通讯、基础设施的管线网络的发达。发达的网络意味着人们可支配的资源的增加。第三类是住宅小区内部配套种类齐全。配套齐全就增加了人们可支配的资源量和可选择性。后两类应是一般投资人的投资重点。 一般来说,就业中心区为住宅区提供了需求市场,住宅区为就业中心区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这很难说清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但只要有了“鸡”和“蛋”,商铺就进入了迅猛的“拉升期”。而商铺的兴起,将启动住宅与就业的二度兴旺,特别是新建楼盘的品质和价位会有明显的提高,这反过来又会令商铺的增值更为可观。 若投资小区内的商铺则需要比较慎重,一方面是人流有限,另一方面,住户在小区内消费仅仅为图个便利,而难有持续的、大宗的消费,在小区内投资商铺,一般需小区有较大的规模,或者是开放式小区,且有宽敞的街区道路。 2.环境。 环境包括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经济环境,任何环境条件的改善都会使房产升值。生态环境要看有无空气、水流等公害污染及污染程度等,如果小区开辟大量的绿地或园林,这样的小区就可因局部区域绿地的变化而使气候有所改善。在购房时,要重视城市规划的指导功能,尽量避免选择坐落在工业区的住宅。每一个社区都有自己的背景,特别是文化背景。在知识经济时代,文化层次越高的社区,房产越具增值的潜力。比如外国人喜欢聚居在使馆区周围的住宅,其外国文化背景使得使馆区周围的外销公寓很受青睐。 商铺投资时对商业氛围有很高的需求,当周边的商业环境已构成成熟商圈时,店铺的升值是毫无疑问的。有时投资者自己不经营商铺,但需从经营者的角度考虑,如经营餐饮,则需较宽敞的空间,以容得多张餐桌;用作超市需250—700平方米,便利店不超过 80平方米。 3.建筑品质。 除了地段、环境这些因素外,建筑物本身的质量及品质也极其重要。建筑的品质应包括建筑的耐用性、适宜性、可观赏性等。 第一,有投资价值的物业要具备耐用性。耐用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物业的材质首先要经得住时间的考验。简单地说就是使用的要是真材实料,要越经久耐用越好。(2)物业制造工艺要精细。在建筑施工和安装过程中要精心施工,注重细微的质量。(3)物业的设备也要耐用和有效率。(4)有良好的物业管理,它相当于对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的支持系统。 第二,有投资价值的物业一定要具备适宜性。即要适于人们居住和使用,符合人的活动和行为。这就要求, (1)物业的功能空间布置的顺序要合于人的行为习惯。(2)功能空间和用具要符合人们活动舒适性的要求。(3)要有良好的通风采光,这才有益于保证使用者的良好的生存状态。(4)要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引人人文或自然景观,以满足人的心理需求。(5)要尽可能地拓展空间的可达性,即对外交通、交流的网络的通畅。 第三,有投资价值的物业还要具备可更动性。要给人们行为方式的改变留下余地,室内的间隔是可拆改的,功能空间的位置是可调整重新组合的。可更动性不仅是人们的行为方式的要求,而且可适用于多种人的行为模式,也是出租型物业必备的条件。 第四,有投资价值的物业是要有可观赏性的,也就是说要有审美价值,有精神和有灵性的。因为物业是人活动的载体,它反映人的价值取向甚至信仰。当然现代人们的审美标准是多元的。所以物业的风格和品味也是形态各异的。然而在诸多风格中,能够形成一种主旋律,得到多数人推崇的才是有投资价值的。划时代的建筑应该是最有市场价值的。人们珍视历史就不会忘记时代的建筑。划时代的建筑里所包含的精神就是所谓时代精神。 4.产权状况。 拟投资的住宅、商铺,其产权一定要合法、有效、手续齐全,无任何法律纠纷和经济纠纷。否则购买后,后果不堪设想。在中国的众多老城市里,许多房屋产权手续不清,很难理顺,在办理转为商品房上市的手续时,难度很大。投资这类物业时要考虑相关的风险,弄清有无银行抵押或是否已出租。产权的年期与法定房屋的功能也很重要,有的房屋位置虽然很好,但是其土地使用剩余年期已经很短了。投资这类房地产时,就应考虑其剩余使用年期内的价值与将来顺延或重新确定的可能性。有的房屋法定使用功能为住宅,但是转让时已作商场使用,而投资购买时是不能按照商业用房来购置的。 5.价值分析。 即对投资者拟购房地产的现时市场价值进行估价。 首先,选择一家品牌好、信誉好、客源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因为规范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经纪公司大多有一套固定的房产评估系统。房地产的估价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等,不同的情况可以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最常用的是市场比较法、成本法。 在对拟投资购买房地产进行现时市场估价时,应当立足于市场,深入调查了解市场目前所能接受的价格底线在哪里。运用评估方法评估出来的理论价格与现时市值,并非完全能代表其市场价格。房地产经纪人在运用评估方法进行估价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市场的最大可变因素。 房地产买卖投资赚取的是未来的收益,在投资购买某项房地产时,对未来市场价格走势的预测判断尤为重要。 6.房地产市场供需分析。 房地产买卖投资大多数是在市场供不应求的时候才去投资,如果市场已经供过于求,投资者还要去投资,就应当格外小心。这时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价格很低,将来升值空间大;二是作长线投资。否则很容易被套住,短期内解不了套。如果价格过高,未来升值空间不大,是不能投资的。 在进行房地产买卖投资分析时,应考虑市场供需变化。但分析市场供需时,不能只从数据上去分析,还应当结合影响供需关系变化的各种因素分析,因为有时供过于求或供不应求都只是暂时的现象,而隐藏在这些后面的,则可能是另一种将会出现的相反的现象。有些投资者习惯于惯性思维,未能从逆向思维的角度去分析,其结果经常使自己陷进去,以至投资失败。
按照今年国家的统计表明.全国的房地产涨幅近10%.几个城市还比这要高,这说明房地产的发展还有利益可图.所以这个比例还是可买的.在我们这里还有30倍的房是争着买的呢!
看看你周围的失业率上升,许多人的收入下降,物价上涨过快,问题就要出现了. 房价只要中国的经济不衰退,跌的可能性比较少.
金地利广场 物业类别: 高尚住宅 建筑类别: 小高层、高层、精致装修 开 发 商: 全益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售楼电话: 0769-83939999 均 价: 3500元/平方米 物业地址: 常平镇常平镇木仑村 详情你可以电话咨询一下。
我前几天贷款,抵押房产里刚好有一处是帅府园的.评估公司给评了4219元/平米.在这个价格上上浮500,基本就是市场价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现在出了房价贵、看病贵、上大学贵以外,基本生活的必需品并没有涨价太多,因此对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没有多大影响,而且随着社会救助比如低保的实行,很多贫困家庭得到社会的援助,因此比以前已经强多了。 房价的上涨对于新农村的建设是有好处的,说明土地的升值,很多近郊的农民都乐开花了,政府可以拿出更多的钱来投资农村的市政建设,比如北京就投资很多钱给农村改水、改厕、修路、路灯、天然气等很多设施。
基本上不贵。就说普通小高层、普通多层的话,东西南北四个区域房价略有不同。西区稍贵,均价4000左右,南区、北区其次,基本在3600-3800,东区稍便宜点,3200吧。 这个是各楼盘的报价,真的要买的话还有好多优惠。能降200到300不等吧。
我个人认为房价还是会继续涨,因为现在是属于房子少,但人是越来越多了.政府确实希望控制房价,毕竟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但是政府只是控制上涨的幅度,而不是打击市场促使下跌。也许个别本不“争气”的楼盘因为自杀呢品质不高会下调价格,但是长远来看还是涨比降可能性要大得多,毕竟现在支撑上涨的因素还是大于下跌因素,如果政府把上涨幅度由原来的10%以上控制在5%左右就已经达到目的了. 有合适的还是先买吧,工资永远涨不过房价的.
现在买房都在高开区 现成的可以考虑新一代C区 那里全是高层 环境很好 小区管理也很安全 物业也是新一代自己的 还算不错 均价应该在2700-2800左右 我本人在新一代B区住了两年了 各方面都很满意 尤其是前一阵新一代物业公司给整个小区都上了保险 以后无论是家中失窃还是丢车 自行车的保险公司都会赔偿 而业主却不用交一分保险费 让我感觉很人性 其他的还有秀兰高层也不错啊
5年是以房产证上的日期来计算的,这一点很重要。 如果未满5年出售,税费有:营业税5.5%,27500元;个人所得税1%,5000元;契税1.5%,7500元;印花税0.1%,500元;大兴区还有测绘费。 如果房子的面积超过140平米,还会产生土地增值税1%,5000元。 如果过了5年,则不用交营业税,还可能省下个人所得税。 以上是商品房。 如果是已购公房,则还须交纳土地出让金。
户价肯定会涨,但涨的幅度不会象以前那么快,短期内可能还会有所回调,希望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哟。
2007年上半年北京房价还会涨吗? 如果没新的政策,涨8%-10%。 不知现在和平门附近的房子大概每平米多少钱? 和平门没什么楼房。附近的也很贵!
那要看具体是什么样的城市了,是省会城市,还是地级市,县级市,再就是看在当地的地址位置,繁华闹市还是在效区,总之,你的问题有点简单. 不过房价现在慢慢的进入了正规格的渠道,政府部门也开始整顿了,所以你不必担心房价还像样前那样,暴利了!!!放心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