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买卖房政策通过个税方式验核购房资格,需连续五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即自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至少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为零),缴纳年份不能中断,补缴无效。 名下无住房的非北京市户籍家庭在京购房,应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确定,连续5年缴纳社保的认定标准为: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0个月缴纳养老保险,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
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家庭;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保或个税,可购买一套住房。根据限购政策,京籍有一套住房的单身人士无法购买。
名下无房的北京市户籍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已在轮候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
1、房屋面积误差超过了3% 2、延迟交房 3、变更规划 4、开发商五证不全 5、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到房屋正常安全使用的 6、没办法办理房屋产权证 7、没办法办理贷款 8、其他合同中的约定
当购房者满足退房条件时,就可以找开发商协商退房事宜了。 1、协商成功就可以退房 a、购房者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b、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c、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者 d、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2、开发商补偿满意,购房者不退了 3、协商不一致选择诉讼或仲裁
要有购房资格,否则有钱也买不了房;要有足够的首付,千万别首付需要7成而你只有5成;公积金贷款也有条件,不是缴纳了公积金就可以贷款的,并且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是有限的。 1、购房资格 在一些限购城市,购房资格要求比较严格,社保要缴满一定的年限等。所以在买房前,一定要注意看看自己是否具备买房的资格。 2、购房落户 户口一直是个大问题,孩子上学、中高考都离不开户口。外地人买房要了解该城市的落户条件,比如有的是要求在XX区购买面积XX平米的房子才能落户,也有一些城市规定买二手房不能落户等。既然要买房落户,落户的条件就得搞清楚弄明白,这样才能有的放矢。 3、公积金贷款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连续缴满6个月(部分城市略有不同),买房前,注意不要提取公积金。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为自住住房,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别墅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此外,所购房产须具有全部产权及具备抵押条件,购买房屋部分产权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也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一步:看现金等价物 此概念源自会计学,即评估你的现金,不应该看你的银行存款,还应看变现能力比较的各类股票、债券等。 现金等价物=银行存款+国库券+债券+股票+基金 第二步:算资金周转 还款是持续比较长的时间,所以一定看自己的资金周转 资金周转留存=平均月开支×3~5 第三步:计算筹款能力 筹款能力=现金等价物-资金周转留存+其他突进的筹款(如典当、亲友资助) 第四步:计算月收入 月收入=工资收入+其他收益(如股票、债券等已经准备卖出筹资金,则此收益不能计算入内) 第五步:每月合理还款能力 合理还款能力=月收入×40%~50% 第六步:估算银行可借款额 根据自己的每月合理还款能力和可以贷款年限和自己希望贷款年限的平衡,计算可得。 第七步:估算最大房款 最大房款=筹款能力(首付款)+银行可借款额+公积金可贷金额 其中筹款能力/ 最大房款 >20%~30% 20%为购新房,30%为二手房
计算偿债能力 要计算偿债能力,需要用到偿债能力比率。偿债能力比率,它等于每月可支配收入与每月债务偿还之比,一般来说,如果家庭收入稳定,该比率为3即可,或者说家庭用于偿还各种债务的支出占家庭当月总收入的比例在30%左右。如果在经济状况令人恼火的情况下,家庭收入不稳定,将此指数放大点倒也不是保守的事儿,该比率在6~8之间。如果你不希望成为传说中的“房奴”,就把你的偿债能力比率放到3以上吧。 计算未来的收入 根据生命周期理论,个人的生命周期可以分为成长期、青年期、成年期、成熟期、老年期五个阶段。消费者应该计划他的消费和储蓄行为,综合考虑其现在收入、将来收入以及可预期开支、工作时间、退休时间等因素来决定其目前的消费和储蓄,使其消费水平在一生中保持相对稳定,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实现消费的最佳配置。 在实际生活中,想实现合理负债,还要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适当地进行增加或减少。从这个角度看,个人负债比例可以看作一个抛物线。30岁以前和45岁以后,分别处在抛物线的上升和下降部分,个人负债比例均应设定在40%以下,30~45岁之间是抛物线的顶峰部分,负债比例可以设定在40%~60%之间。 这么设定的道理很简单,30岁以前,上班时间短,资金和业务经验积累均较少,职业稳定性较差,同时该年龄段结婚生子的花销也不可小视。45岁以后,升迁机会降低,换岗难度增加,抗风险能力降低。30~45岁,则是一个职业生涯的黄金期,收入稳定上升,可承受的负债压力较大。而60岁以上,生活但求稳定,负债比例应该在30%以下。 总之,管理负债是件很重要的事情,个人或者家庭负债总额控制在一个合理比例之内既能提前消费又可避免逾期还款的发生。
1、计算首付能力 计算自己的首付能力时,除了买房需要交纳的房款和各项税费,还一定要加上房屋的装修费用和家具家电费用,因为你不可能住在毛坯房子里。 2、计算月供能力 如果你是贷款购房,你每月的月供应该控制在你月收入的30%左右,因为你不但要考虑到贷款利率上升的因素,还要考虑到你收入减少的因素。此外,你在贷款购房时,最好预留出一年的按揭款。 此外,目前买房的贷款年限都比较长,除了考虑当下的还款能力,还需要考虑未来的还款能力。例如家庭人口的增加、居住成本的上升、父母的养老、孩子的求学、意外情况等支出都可能成为按时还款的阻碍。 3、计算养房能力 养房的成本包括物业费、供暖费、24小时热水费、电费、煤气费,如果你购买的房子距离上班地点很远,你还要考虑到交通费用。
购房能力的大小决定着你将购买多大面积的房子,也关系着你之后的生活质量是什么样子的,所以评估好自己的购房能力是很必要的。那么购房能力应该如何评估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评估自己的现有资金 你的现有资金不仅仅指的是你的卡里有多少钱,还可以是你可变现的资金有多少,比如你手里如果有一些投资理财产品,这些产品的价值是多少,可以变现多少,这都可以算作是你的现有资金。也就是说,你的现有资金等于银行存款、国库券、债券、股票、基金的总和。 二、考虑家庭近期收支状况 家庭近期的收支状况与你的购房能力息息相关,如果你手里有五万块钱,但是你的孩子下个月要参考课外辅导班需要花费三万块,这时就不能说你的购房能力很强,而如果近期内你的家庭只有日常支出,不需要花费多少钱,那么你的购房能力相对就比较强了。你可以将家庭平均月收入扣除日常生活开支预备资金,这时就能得到家庭每月可以灵活运用的资金,也就可以大概了解自己近期的经济状况了。 三、估算贷款的最大额度 你的贷款额度与你的收入、信用记录、经济实力等因素都有着一定的关系,所以在估算的时候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虑。一般来说,最大贷款额度可以是首付款、银行可借款额、公积金可贷金额的总和,在估算时要注意合理性,要结合实际情况。 四、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 在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时首先确定自身能够承受的每月的还款额,当然,前提一定要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通常来说,你每月的还款额不应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此外,你还要考虑银行利率的高低、分期付款的期限、还款的方式等因素。 五、查询个人银行信用状况 银行在批准住房贷款前会查询借款人的银行信用情况,如果有多次银行逾期还款的情况,那么你的贷款很有可能被拒绝,这时你就只能选择一次性付款购房了。所以,查询个人银行信用状况十分重要,不仅关乎着你是否可以成功贷款,还关乎着你可以获得多少额度的贷款,一定要重视起来。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评估购房能力的相关知识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1.查询个人银行信用状况 为什么要查询银行信用状况?银行在批准住房贷款前,首先查询借款人的银行信用情况,如果有多次银行逾期还款的情况,很有可能一票否则,那么购房者只能选择一次性付款购房。这点十分重要,也是绝大部分首次购房者容易忽略的问题。 银行还款逾期的情况主要有信用卡逾期还款和贷款类逾期还款,其中最为常见的是信用卡逾期还款。银行为了提高收益,大力推广银行信用卡业务来刺激人们的消费,并和很多商家联合推出刷卡优惠积分等活动,十分迎合了年轻人的超前消费意识。 由于很多年轻人自控能力差,没有理财意识,不知道制定支出计划,结果到了银行信用卡最后还款期限时却还不上,造成了信用卡还款逾期,甚至有些年轻人办理多家银行的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以卡养卡,一旦遇到收入不稳定的情况很容易造成银行还款逾期。 当然有些情况是因卡太多忘记了还款时间或者是还款额度不够造成的。不管什么原因,结果是你的银行信用不好。如果银行认定你的银行信用不好,等你买房需要贷款的时候,就不那么好审批了。不过偶尔出现过一两次非恶意的逾期也不是太大的问题,最好在贷款之前就好银行沟通,获得银行的谅解认可。 2.评估每月的还款额及还款年限 先要确定下来你的家庭能承受的每月的还款额,前提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毕竟住房还款是一个长期的事情。通常情况每月还款额不应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当然你也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制定。 多数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年限要求,男的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超过65岁,女的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60岁。举例说明,李先生和他爱人月收入总计约8000元,那么每月银行的还款不应超过4000月。如果以李先生为银行主借款人,李先生今年的年龄是40岁,那么李先生的贷款年限不能超过20年。 3.确定能承受的最大贷款额度 上个步骤中我们确定了李先生的贷款年限在20年以内,月还款额在4000元以内,上面的图为万元月还款额查询表,也即一万元对应的月还款额。还款方式有等额本金还款和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息还款每月还款额度均一样,等额本金还款是逐月递降的方式,一般情况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我们以基准利润6.55%来算,还款年限为20年,一万元对应的月还款额为74.85元/月,现在我们来算下李先生能承受的贷款额度,算法为4000(月还款额)/74.85=53.44万,也就说李先生能承受的贷款额度为53万左右。 4.评估自有资金与首付款 从上面的步骤我们可以看出,李先生能承受的贷款额度为53万,假如李先生现有资金为50万,是不是说李先生就可以买103万的房子呢?答案是否定的。这里提醒大家注意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评估你的自有资金是否充足的问题。
第一. 看整体楼体情况 看房的时候应该先查看下房屋所在楼房的情况,看看楼体外观有没有明显的陈旧和破损的痕迹,确定房屋入住后不会有危险。再者,需要查看电梯,电梯的质量尤其重要,是否有损坏,运行是否有故障,维修是否有保障,这些都需要仔细确认。还有就是楼梯,一旦出现意外,楼梯时唯一的逃生通道,必须要保持通畅,因此需要确认楼道有没有被堵塞。 第二. 观察周边环境 房屋所在的小区环境十分重要,所以需要仔细查看,一个好的小区环境可以影响到住户的心情,工作和生活,所以需要格外用心才可以。确认小区的周边是否有着完备的设施,比如银行,超市,商场,学校等;交通是否便利是否,比如公交站,地铁等;绿化是否到位等问题都需要注意。 第三. 查看房屋结构 仔细查看房屋格局,餐厅、厨房,卫生间和卧室的划分是否合理,房屋的面积是否是房东描述的大小,看看是否房间是否有被改造过的痕迹,比如将房间打造成隔断间。最好是看空房子,因为空房子没有装修遮挡,也没有家具、家电等物品的掩饰,可以清晰地看到整个房子的格局。 第四. 重点看厨卫 厨卫一般是二手房中最容易出毛病地方,所以看房的时候一定要重点查看。比如查看水管是否有渗水漏水的现象;排水管道是否都畅通;水龙头是否有生锈的情况;抽油烟机是否好用;电器所用的插座是否有漏电的现象;卫生间透风是否良好等问题都要一一排查才可以。 第五. 注意装修细节 二手房一般都是带有装修的,所以需要检查一番,不仅仅是查看新旧程度,还要查看更多细节。比如房间贴有墙纸的地方是否完好,墙面是否有明显裂缝或者水渍,房屋墙缝及边角装修是否细致,装修材料的质量是否有保障等问题,也需要仔细检查一番,这样才能后顾无忧。
一、澳大利亚 在澳洲购房不代表你可以移民,但在申请移民时可以加分,在澳洲购房没有限购和限贷的要求,贷款利率和本国居民相同,还款方式灵活,允许贷款人在前5年内只还利息,不用还本金。购房不满一年出售,需要缴纳50%的资本增值税,澳大利亚虽没有物业税,但需缴纳土地税,另外直系亲属没有遗产税,非直系亲属需要缴纳高达50%的遗产税。 二、美国 美国并不限制外国人在美国买房,且无套数限制,任何人、任何身份的外国人都可以在美国买房子,只要具备合法的护照和签证即可。但是,如果要卖房,利润赋税方面也就是所得税方面就会有一些不同。 三、新西兰 只要购买者的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新西兰元,则不需要当局批准,如果外国人购房要超过1000万新西兰元,或者位于敏感地区,例如面积超过5公顷的农地,就须获得海外投资局的批准。 四、印尼 外国人可以购买有限地契的土地,不过地段上的建设可以属于永久地契。印尼非居民或对国家建设没有贡献的外国人,不能在印尼买楼,不过,印尼永久居民或临时居民可买一套房子25年的使用权,随后可以两次更新,分别是20年和25年。 五、英国 不同地区、不同房产类型的房产税征收标准不同,共分8档,以伦敦地区最高,一年从几千到几万英镑不等。英国居民在世界各地的所有资产都需要支付遗产税,而非英籍人士只有在英国国内的资产才需要支付遗产税,起征点为32.5万英镑,税率为40%。 六、新加坡 房产没有列入移民条件中,仅作为个人资产而已,外籍人士如果要在新加坡置业,可以申请贷款,最高为购房款的70%,最长还款期限35年。新加坡的房贷利率较低,长期维持在2%与3%之间,不过,除了圣淘沙岛的别墅之外,不能购买有地住宅。 七、泰国 外国人可以购买一个永久地契项目中不超过49%的公寓单位,一旦逾越,将转为有限地契,一般来说,有限地契就只有30年。
政策一:2015年2月28日,央行2015年来首次降息 央行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 政策二、各地的公积金首付最低首付调整 2015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5年房地产政策将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业内人士表示,近期推出的公积金新政的实施,是对中央支持自住和改善性需求指示的呼应,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的城市出台新政,进一步降低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 政策三:2015年3月25日国土部住建部楼市新政落地 2015年3月25日,国土资源部、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2015年各地有供、有限,合理安排住房和其用地供应规模;优化住房供应套型,促进用地结构调整;多措并举,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部门联动,加大市场秩序和供应实施监督力度。 政策四:2015年3月30日 央行宣布二套房款首付可低至四成 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政策五:2015年3月30日购买2年以上普通住房销售免征营业税 3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自3月3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年限由5年恢复至2年。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须满足上述条件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限购令细则实施以来都要求在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前,购房者需填写《房改房情况协助查询表》、《购房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两表”填写完后,由住建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也就是说,购房资格在审查通过后,购房者才能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手续。那么作为普通购房者,怎样才能查询到自己的购房资格呢。 首先是准备查询所需的资料,一般包括以下材料: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而现在购房者资格审核一般由开发商或者中介代为进行,购房者只需如是填写“两表”即可,《购房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房改房情况协助查询表》。同时开发商和中介都有义务告知购房者如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不如实申报的,将无法办理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对于符合限购政策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进行网上签约及合同备案。 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经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符合条件者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成交易手续。 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如实申报住房情况。在完成以上步骤后,提醒群众在最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并提交相关资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将有关事项约定清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选购新房时,购房人需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户籍、房产信息,由开发商、代理机构将购房人的相关信息上报给房管部门进行购房资格审查。由该房管部门对购房者家庭在汉的房产状况进行查询,48小时内反馈。在系统查询期间,开发商、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可撤销该购房人的查询申请。不符合条件者,由开发商下载打印通知单告知购房人,不允许售房;符合者,才能与开发商进行签约,一般在签约3日内由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
二手房买卖签订合同后,产生分歧后很容易引发纠纷,如申请贷款能否成功,物业管理交接等细节方面。如果合同未作出明确约定,纠纷通常无法得到妥善满意解决。在签定二手房合同之前,买房人应该仔细检查房屋的状况。
一、买房贷款资格 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大修住房,目前其主要产品是抵押加阶段性保证个人住房贷款,即通常所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二、贷款材料 贷款买房就是用个人的已有房产或者是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银行贷来的钱去支付购房款,贷款人再分期、分金额的向银行归还本金和利息的业务。 贷款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和手续有很多,首先需要准备购房者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购房协议正本。房价30%或以上首付款的需要提供收据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材料,卖家的收款账号。 三、购房证件要齐全 购房者本人的相关证件必须齐全。如果是本人或是配偶有过贷款且贷款每月还清,另一方购买房子的话也算作是二手房。私营企业主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其偿还贷款的经营收入和纳税证明以及营业执照。个人的话要出具借款人单位出具的职务或者是收入证明情况表,并且要有单位的公章。贷款人还需要提供住房贷款申请表。 四、贷款程序 首先要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再者填写个人的住房贷款申请,提供银行所需要的资料。然后银行会对购房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合格后,购房者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以及保证合同;接着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的登记,保险和公证的手续。办理贷款入账和转存。最后就是到开发公司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一切完成过后,房子就是你的了。 五、还款方式 个人的住房贷款是要从贷款之后的下一个月开始还款。还款的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每月本金加利息的总额固定的等额本息还款,另一种是每月本金相同的等额本金还款。现在银行经常使用的是等额本息还款。因为这样在相同的借款期限内,每月还款固定,还款压力小。
1、网上预签 不同的城市,网上预签的办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如果你在武汉办理网上预签,你就需要在阅读完相关限购政策后,登录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的“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也可以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你需要拿着审查所规定的相关资料去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并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查询结果 想要查询审查结果,你可以登录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回执单中的编号、你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4.领取合同 48小时后核查完毕,你需要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也就说明你具备了购房资格。
1.如果你是要在本市购房的话,那么,你需要拥有这些材料,包括本人以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夫妻登记在同一户口的,需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本人与其未成年子女没有登记在同一户口的,需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任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如果是在外市购房的话,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要求,需要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你不是北京户口但要在北京购房的话,需要具备这些条件,包括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具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已经结婚夫妻二人在北京都没有房屋;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要是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那首付款就要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集体户口就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才可以。 3.如果你是被委托购房的,需要有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要件。
您好! 这个费属于违规的。应该到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或者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
现如今,很多企业都比较重视职工宿舍的条件。针对现在的企业对职工宿舍需求,合肥旅商公寓专为合肥企业打造了一批方便,舒适,安全,实惠的职工宿舍。合肥旅商公寓有完善的配套设施,合理的套屋格局。旅商公寓内布局结构合理,采光,通风条件极佳;公寓内每个房间配备有储物柜.写字台.书柜.高低床.电扇.日光灯.晾衣架等。旅商公寓公共区域均配备有:全自动自助洗衣机、电视房、电子阅览室.、便利店、4小时开水、热水淋浴、篮球场、乒乓球台等,方便职工宿舍员工的生活起居,丰富职工宿舍员工的业余生活。
不着急。 1.在一处买房的需要贷款的所有人需一起办贷款,可能还有些人手续不全。 2.同开发商签了买卖合同后,还有一次购房款一次缴清日期,其余是贷款。可能你们还没结算清到底付款多少。 祝愿你们早日乔迁新居。
太和还没有电梯房,新医院那边那个小区的房价应该在3500以上吧!
很不错哦,那可是金融街商圈和总部基地的核心地带,周边配套特别成熟,欧尚超市、资和信百货、鹏润购物中心、总部基地金融广场、苏宁电器、居库、家家乐购、乐华梅兰家居建材这些都在附近,银行、餐饮休闲、医院、邮局一应俱全。另外四周学校特别多,丰台区实验小学、丰台第一中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首都经贸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大学环保四周,以后孩子上学可方便了,家长朋友可以重点考虑一下了。
二手房的什么赶集啊之类的,一手房最实际的我觉得看看房比较好,最全面也最新。不过看看房是安在安卓系统上的,你的手机是什么系统?
买房这么大的事一定要亲自去看看的,一辈子的事啊。
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小区总建筑面积 ------------------- =容积率 用地面积 对于发展商,容积率高可以降低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而言,容积率越低,相对居住越舒适。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2,绿地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山东烟台房价一直是稳步上涨的,今后看好。你看的这个富丽紫金山庄地段是很好的,看你写的有山有水,环境也不错。楼盘是否有投资潜力,其实最重要的就是地段,然后还有周围环境、交通、生活配套等。就你写的关于那楼盘的信息,投资还是很不错的。多了解一下吧。
我和你说说吧 但是要知道你是不是去那住 我个人觉得不好 因为别看说的都很好 但是在下面怕物业跟不上就什么都白搭
搜房网 > 烟台业主论坛 > 高新区 > 富丽紫金山庄业主论坛 富丽紫金山庄幼儿园周边配套一览表里,小区内有配套的幼儿园,大家不用担心孩子要去上农村的幼儿园了。2011-3-22 11:28:33
由于国家严禁药物,,现在市面上很难买得到,基本是医院开的处方药. 安眠yao分很多种,医院开的基本是处方药,,没太大的效果,对于那些经常吃安眠的朋友基本无效,因为经常吃安眠的朋友体内就有药物扩性, 现在市面上安眠的种类比较多,其中三唑轮的效果算最强: 三唑轮又名海乐神,酐乐欣.属于高效麻醉 三唑轮片是无味高效安眠。安眠镇静效果比普通安眠强30到50倍,而且没有任何味道,可和啤酒、白酒、矿泉水、茶水任何饮料和饮品相溶。溶解快药效迅速、溶解后没有颜色、而且不察觉出有无药品在饮品中。能在5到20分钟令人快速昏睡,根据用药量的多少安眠效果在3到6个小时以上。但是长期服用会导致强烈的生理和心理依赖性或成瘾,吸毒者服用可代替海洛因 减轻毒瘾。 【标准号】WS-80(X-66)-90 【拉丁文或英文】TABELLAETRIAZOLANI 【主要活性成分】含三唑轮(C17H12CL2N4) 【性状】浅蓝色片。 【鉴别】(1)取细粉适量(约相当于三唑轮2mg),加氯仿10ml,振摇使三唑轮溶解,滤过,滤液在水浴上蒸干,加稀盐酸1ml,使残渣溶解,滴加稀碘化铋钾试液即发生橙色沉淀,放置后颜色渐变深。(2)取含量均匀度测定项下的溶液,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1985年版二部附录20页)测定,在221土1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 【含量测定】 取本品40片,精密称定,研细,精密称出适量(约相当于三唑轮6mg),置25ml量瓶中,精密加入1ml中含氯硝安定0.5mg的内标溶液10ml,微热振摇,使三唑轮溶解,放冷,用甲醇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弃去初滤液,取续液10l,照三唑轮项下的方法测定,即得。 【作用与用途】安定。适用于治疗各型不眠症。 【用法与用量】本药须由医生处方使用,临睡前口服0.25-0.5mg或遵医嘱。 【注意】对本药过敏,急性狭角型青光眼和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肺心病,肺气肿。支气营喘息及急性脑血管病等呼吸机能高度低下患者慎用。肝肾功能受损,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抑郁证者慎用。 【标示量】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规格】0.25mg x 50片/瓶 【贮藏】遮光、密闭保存 【有效期】暂定三年 sanzuolun 安眠专题网:
御金沙呗,舍我其谁啊。地铁首发站就在小区门口,上班非常方便。还有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育配套设置,不用为日后孩子的上学烦恼;户型选择也比较多,80方的两居和99方的三居都有;小区旁还有浔峰山生态公园,有山有水,风景秀丽啊。如果楼主喜欢住番禺的话,招商金山谷和雅居乐剑桥郡可以对比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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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不同于定金,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有效,只要房子产权还没有转移,那么主动权还是卖方的,毕竟房子现在还是卖房人的,卖房人不配合,是国无法过户的!
找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咨询一下,管道层不一定减少面积,但是今后维修会经常骚扰你家的。
双方依法订立的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买卖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如果变更或解除合同需经对方同意,不然的话就是违约。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定金罚则就是买方违约卖方不退定金,卖方违约卖方要双倍返还给买方定金。 你提出不买了属你违约,已交定金他可以不退回给你。
产权商业很危险。 1、是国家名令禁止的,不允许包租,或承诺任何收益性回报。 2、返租其实是一个一个变像的促销,只不过是把给你的折扣分期给了你,返租意味着,开发商受合同约定,就算租不出去,开发商一样会给你返租。除非是整体大型商业统一出租(比如租给一个商场或卖场),否则不可能全部租出去或者保持业态的平衡(这点很重要,如果没有商业管理公司管理,一个商业在一定区域内不平衡,比如一层有十个咖啡店,那么不可能长久)。 3、如第二条所述,商业就是要养,养个一两年才会有人气,如果开发商没有租出去,或者经营的不好,三年以后不返租了,你收回,看到的还是一个萧条的商业,到时候不管是你租,还是自己经营都不会很好。 4、你如果买的商业价格如果不是很高倒不用太担心,商业投资还是不错的,但不是看三两年的回报,要看长远的回报,就是说商业投资是一个长期的投资。关于3年后回购是否要签,我看是要看市场发展的情况,如果你觉得三年后当地房地产市场肯定是要涨的,那没必要签,自己卖给别人更合适,反之可以收回成本。要看对市场的判断了,这才叫投资,肯定有风险,要不就不要投资叫送钱了。
1、您买的是公房吧?产权办要找到原产权单位开具可以出售的证明,到房管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办产权证。 2、房产证写您和您老伴的名字都无所谓,是共同财产,写谁都是一样的,各50%。 3、想添您儿子或孙子的名字是可以,但要走转让手续,交的税和二手房交易一样的,而且外籍手续也很麻烦。如果您想把产权给他们,不如用遗嘱来让他们继承。 4、可以请亲朋代办,但要去公证部门做全权委托公证,写明委托事项(尽量写全一点)。
你好! 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也就是说:房产证是谁的房产所有权就是谁的!如果房产已经办理了房产证,是你妻子的名字,房产就是你妻子的个人财产。
你没有产权证理论上是无法转让的,当然也不存在税费问题! 唯一卖房办法!你们交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了吗?没交的话您可以去开发商那里咨询下,看能否"改底单".就是将原购房人的名字更改成要买房子的!开发商会从中收取一部分费用! 这是新房在产权证没有的前提下,从事的一种交易方式! 我在北京,北京地区这样的情况!
1、已经收房就不可以按照延迟交房来起诉开发商了; 2、国家的规范没有强制要求有电梯的住宅必须配备发电机,一般要求双回路供电,还有消防楼梯或者消防通廊,停电可以走步行梯,某电梯失火时可以通过消防通廊到另外的电梯。
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是房管局卖给开发商的格式合同,只有房管局颁发的合同才可以登记备案,才可以生效、办理产权。 不动产的买卖合同必须登记备案才生效,其它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就生效。
放心,可以的,房产证上写的名字不一定就是房屋的所有人,像你这种情况,以前4年中一直是你供的,所以所有权人可归为你。
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设区市和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四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取得设区市或者县(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方可实施拆迁。 第五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时,申请人或者受让人筹集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必须达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并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差额。 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及拆迁的法律依据送达被拆迁人,并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在拆迁范围内公布。 第七条 在城市房屋拆迁活动中实施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拆迁单位的主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直接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拆迁委托,不得与拆迁单位或者实施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经济关系,不得为拆迁人指定拆迁单位或者实施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 第九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 (二)安置用房的面积、位置和价格; (三)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办法; (六)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一条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二条 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和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协助执行;被执行人应当到拆迁现场,拒绝到拆迁现场的,强制拆迁照常进行;运至指定处所的被执行人的财物应当交给被执行人接收,被执行人拒绝接收造成损失的,由被执行人承担责任;强制执行过程和搬迁的财物,执行机关应当记入笔录,由执行人员、被执行人员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字或者盖章,被执行人员拒绝签字、盖章的,由执行人员和其他在场人员签字、盖章。 第十三条 因执行人员在实施强制拆迁过程中的过错,给被执行人的财物造成损失的,由执行机关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十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根据重置价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外,拆迁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 第十六条 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的用途,依照依法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所登记的用途确定。《房屋所有权证》未登记房屋用途的,依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用途确定或者由城市规划部门认定。 第十七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可以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也可以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应当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第十八条 设区市和县(市)土地、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城市规划区内的基准地价、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或者单方工程造价。 第十九条 对被拆迁房屋需要进行价格评估的,应当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进行。 对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应当委托持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价格评估时,被拆迁人和房屋使用人应当予以协助。 被拆迁人对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进行价格评估时,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使用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事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时需要对被拆迁房屋或者安置房屋进行价格评估的,所需的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第二十一条 拆迁人、被拆迁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评估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委托其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并依照下列规定确定评估价格: (一)两次评估价格的差额不足或者等于第一次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五的,按照第一次评估的价格确定; (二)两次评估价格的差额超过第一次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十的,按照两次评估价格的平均值确定; (三)两次评估价格的差额等于或者超过第一次评估价格的百分之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确定。 第二十二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除拆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用于调换的房屋与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应当相同。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按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标准价购买的住宅房屋时,拆迁人应当通知售房单位。被拆迁人要求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根据《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比例分别给予补偿;被拆迁人要求实行产权调换的,在对用于安置的房屋进行产权登记时,应当注明产权比例。 第二十四条 拆迁租赁房屋时,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已经解除租赁关系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已经作出安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与原房屋承租人应当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五条 拆迁由房产管理部门或者单位管理的公有住房时,对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允许出售的住房,承租人可以按规定购买住房后,再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对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不允许出售的住房,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优先用于承租人的住房补贴。 第二十六条 拆迁人用已经使用过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其房屋的质量应当优于被拆迁房屋的质量,符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基本完好房标准,并具备供水和供电等基本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的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应当支付搬迁补助费。 被拆迁人或者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市和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八条 对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的安置用房不能一次解决的,可以采取过渡方式,但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过渡期限。 过渡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九条 由于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延长过渡期限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自行或者由其所在单位安排住处的,从逾期之月起,以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为基数,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满半年的增加百分之二十五,逾期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增加百分之五十,逾期满一年不满二年的增加百分之七十五,逾期满二年以上的增加百分之百。 (二)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由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从逾期之月起,以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为基数,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满一年的付给百分之二十五,逾期满一年不满二年的付给百分之五十,逾期满二年以上的付给百分之七十五。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房屋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拒绝、阻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在城市规划区内征用集体土地,地上房屋等附着物的补偿依照《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设区市和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四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取得设区市或者县(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方可实施拆迁。 第五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时,申请人或者受让人筹集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必须达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并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差额。 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及拆迁的法律依据送达被拆迁人,并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在拆迁范围内公布。 第七条 在城市房屋拆迁活动中实施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拆迁单位的主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直接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拆迁委托,不得与拆迁单位或者实施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经济关系,不得为拆迁人指定拆迁单位或者实施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 第九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 (二)安置用房的面积、位置和价格; (三)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办法; (六)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一条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二条 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和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协助执行;被执行人应当到拆迁现场,拒绝到拆迁现场的,强制拆迁照常进行;运至指定处所的被执行人的财物应当交给被执行人接收,被执行人拒绝接收造成损失的,由被执行人承担责任;强制执行过程和搬迁的财物,执行机关应当记入笔录,由执行人员、被执行人员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字或者盖章,被执行人员拒绝签字、盖章的,由执行人员和其他在场人员签字、盖章。 第十三条 因执行人员在实施强制拆迁过程中的过错,给被执行人的财物造成损失的,由执行机关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十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根据重置价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外,拆迁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 第十六条 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的用途,依照依法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所登记的用途确定。《房屋所有权证》未登记房屋用途的,依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用途确定或者由城市规划部门认定。 第十七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可以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也可以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应当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第十八条 设区市和县(市)土地、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城市规划区内的基准地价、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或者单方工程造价。 第十九条 对被拆迁房屋需要进行价格评估的,应当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进行。 对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应当委托持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价格评估时,被拆迁人和房屋使用人应当予以协助。 被拆迁人对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进行价格评估时,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使用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事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时需要对被拆迁房屋或者安置房屋进行价格评估的,所需的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第二十一条 拆迁人、被拆迁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评估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委托其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并依照下列规定确定评估价格: (一)两次评估价格的差额不足或者等于第一次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五的,按照第一次评估的价格确定; (二)两次评估价格的差额超过第一次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十的,按照两次评估价格的平均值确定; (三)两次评估价格的差额等于或者超过第一次评估价格的百分之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确定。 第二十二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除拆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用于调换的房屋与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应当相同。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按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标准价购买的住宅房屋时,拆迁人应当通知售房单位。被拆迁人要求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根据《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比例分别给予补偿;被拆迁人要求实行产权调换的,在对用于安置的房屋进行产权登记时,应当注明产权比例。 第二十四条 拆迁租赁房屋时,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已经解除租赁关系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已经作出安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与原房屋承租人应当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五条 拆迁由房产管理部门或者单位管理的公有住房时,对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允许出售的住房,承租人可以按规定购买住房后,再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对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不允许出售的住房,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优先用于承租人的住房补贴。 第二十六条 拆迁人用已经使用过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其房屋的质量应当优于被拆迁房屋的质量,符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基本完好房标准,并具备供水和供电等基本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的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应当支付搬迁补助费。 被拆迁人或者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市和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八条 对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的安置用房不能一次解决的,可以采取过渡方式,但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过渡期限。 过渡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九条 由于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延长过渡期限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自行或者由其所在单位安排住处的,从逾期之月起,以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为基数,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满半年的增加百分之二十五,逾期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增加百分之五十,逾期满一年不满二年的增加百分之七十五,逾期满二年以上的增加百分之百。 (二)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由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从逾期之月起,以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为基数,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满一年的付给百分之二十五,逾期满一年不满二年的付给百分之五十,逾期满二年以上的付给百分之七十五。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房屋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拒绝、阻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在城市规划区内征用集体土地,地上房屋等附着物的补偿依照《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无论如何, 你不当没拿一份补充协议的, 作为主要的当事人, 这种协议是重要的法律文书, 本协议如更正了原购房合同, 则以本份为准, 没约定的则按原来执行, 我不明白, 你为什么在补充协议中说明不清的情况会签字确认?
这类官司,只要你去打,保管能赢,开发商没有能在约定的时间履行约定事项,而且是在没有办理销售许可证前去销售新房,属于违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