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夫妻之间代签是没有什么大碍的,但是如果您还觉得有问题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肯定能帮您做这些事情的,前提是要快,别等房价有大的波动。
1、“如果房东卖了房子,哪我的合同还有效吗”:仍然有效,放心。<br/>2、“如果房东卖房没说我租房这事,原来订的合同是不是就没用了?哪我该怎么办?? ”:也不是,房东说不说都没有多大关系,你只要把你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留好就行了:到时新房东如果轰你走,你就把原租赁合同拿出来、再把《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告诉新房东就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而且租赁条件不能变、不能提高租金。<br/>3、“如果,我还想租用,该怎么办?”:<br/>(1)房东卖房,在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购买权:只要你想买房东就必须卖给你。但如果其他人出价比你高时:你就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了。<br/>(2)如果你不想买:你应当告诉房东将你租房的情况应当告知新房东,你也可以在新房东来看房时自己主动告知新房东你租房的情况,以防止日后有麻烦(虽然你不告知新房东日后也可以依据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租房权益,但能事先预防就事先把事情做好,诉讼毕竟是费时费神也费钱的)。<br/>4、相关依据:<br/>(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br/> <br/>(2)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br/>(3)《民法通则意见》第135条第二款: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可以的,如果不要脸的话,打官司可以赢的。<br/>房产权属的变更以房产权属证件的变更为特征。房产证没有变更,该交易无效。老房产证不用收回,你可以让你爷爷的继承人去房管所挂失房产证并做分割、继承。<br/>至于“买家 有我爷爷卖房的字句” ,这个脑残的买家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证变更,交易无效,退回房款本息就是。
网友回复:他现在就是拖着。合同中规定,违约方要交10%的违约金,双方的手续费中介都不退,他能赔给我手续费么?而且如果真让他赔付我的手续费,肯定他也不会痛快的给我。请李律师帮帮我!
“所有人不知道情况下收了定金”,收下定金应推定所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约定的转让价格,现所有权人反悔,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卖不破租赁,就算房子卖了房客仍可以继续住到期满。但是各个地方情况不同。就个人所知(南京),房东一般是提前告知房客要卖房,请房客,如果的确严重打扰到了房客(我斜有位大姐姐怀孕,新房装修出来租一年,房东叔叔拎着水果上门说明情况并减了剩下半年100块房租)房东会减100~200房租。一般情况是买方看好房子之后房东会给房客一段时间搬家,押金、多余房租退还。在房地产公司工作的朋友表示,看房一般需要1~3个月可以成交,交易成功之后新房东基本都是会劝说房客搬离的,到时候如果不想搬那就和买方好好协商吧!
应该不会,不要把人想的那么坏!已经住了那么久,应该也了解了。 <br/>如果他确定不退还押金,就去告他,你也是可以的,让你嫂子写一个委托书,委托你全权代理她就可以了。
买卖不破租赁。就算卖房子也和租赁合同无关,并不违约。除非让你提前搬出。 继续追问:来自手机问问但是我现在还没有搬去住!怎么办呢?既然她要把房子卖了还说把我租金退还,合同都签好了的,为期一年是今年9月1号起,如果她把房子卖了我在哪里住呢?补充answer:如果对方要退租金,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不是,你可以住到承租合同期满。继续追问:来自手机问问交了一年的租金(押金)共7000,偿违约金是怎么算的?
费用到没什么变化倒是这个如果您卖的话就不划算了。。。
在北京一般二手房买卖的网签合同和实际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不一致的,主要是为了贷款和少缴税收之类,一般不会给卖方造成风险的,即使有风险也是双方共存的,不过在过户前一般此类合同是不会给上下家拿走的,所以你的担心通常是多余的。如果在上海那就必须一致了,当然也有人钻空子,另一部分价格用装修补偿款的协议方式来避税了。从理论上来讲网签合同应该是和大合同一致的,但既然一直存在着,那就有它存在的道理。当然如果你坚持网签的合同和大合同一致,那下家也没办法。不过如果政策规定上家应该支付的税费如果没有在合同里有明确的约定,下家不给你缴纳你也没有办法的。
张某把房屋租赁给王某十年一次性付清,在王某租赁二年时,张某把房屋卖给刘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而刘某不在租赁,那王某的租赁合同还生效吗、如果张某把剩余八年租赁费退还可以吗
在合同法中,有买卖不打破租赁关系的约定,也就是说,你的买卖行为是不能影响你原先的租赁关系的。你只有两个方法:一是给你的租户违约金,商量让他搬出去;二是你正常买卖给你的下家,让他继续收租金直到租赁合同到期。
这官司显然是要赢的,对方要耍赖也是不怕的,先向法院申请保全,冻结房产就OK了~<br/>不过就具体程序而言,繁琐的要搞死人的~
确定下否5年出售每拆迁小区都有5年限制出售若出售没有房产证之前签署缔约式定金协议定金设定20%等产证出来过户若5年限制出售建议要购买方面政策多变容易造成违约二方面公证处做方面公证(风险太大)
(分手之前甲与乙约定房子归乙) 这个是纸上协议吗/?还是口头承诺,有无公证。和有力证据?这个很重要.<br/>还有就是房产证上面所登记的姓名.所登记名字是:甲 那么乙方必须出示相关凭证 证明当时在购房时出资.并协议房产的分配权与乙有关.<br/>还有就是如果证据显示房屋所有权 归 甲 乙双方共有. 甲方就不得在未告知乙方的情况下出售该房产. 如有此上行为.乙方可对甲方发起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br/>但若乙方没有有效证据证明房产和乙方有关.房产应归甲方所有.并以上诉讼不成立.
你好,在大丰买的房子产权面积只有68个平方是可以迁户口的。【帅哥!美女!如果对您有帮助,给我的答案一个好评哦^^,谢谢,亲】
只要你是在6月1日之前签的合同房屋面积高于70平,就可以带着购房合同去迁户口了。6月1日过后签的合同才是必须90平,还要交一年社保。
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上家确实属于违约行为,下家有权主张违约金。但是,上家可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进行抗辩。
可以的,现在的房产证上都有“共有人”,而且还有共有比例,所以,一般都没有问题,现在也有好多人合伙买门面,然后按共有比例分租金的。这个不用公正
按照规定,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收付双方订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经济合同。 (2) 收付双方信用较好,都能遵守合同规定。 (3) 要有货物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远、公路等承运部门签发的运 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等。 对于下列情况,如果没有发运证件的,可凭有关证件办理托收手续: (1) 商业、供销、外贸部n系统内及相互之间,国家物资局、粮食、其他商 业(如水产、农机等)系统内的商品调拨、自备运输工具发送或自提的;易燃、 易爆、剧毒、腐蚀性的商品。以及电、石油、天然气等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或线路、 管道运输的,可凭付款单位确已收到商品的证明(粮食部门可凭提货单及发货明 细表)。 (2) 铁道部门的材料厂向铁道系统供应专用器材,可凭其签发的注明车辆号 码和发运日期的证明。 (3) 军队使用军列整车装运物资,可凭注明车辆号码和发运日期的单据;军 用仓库对军内发货,可凭总后勤部签发的提货单副本,各大军区、省军区也可比 照办理。 (4) 收款单位承造或大修理船舶、锅炉或大型机器等,生产周期长,合同订 明按工程进度分次结算的,可凭工程进度完工证明书。 (5) 付款单位购进的商品,在收款单位所在地转厂加工、配套的,可凭付款 单位和承担加工、配套单位的书面证明。 (6) 合同订明商品由收款单位暂时代为保管的,可凭寄存证及付款单位委托 保管商品的证明。 (7) 使用铁路集装箱或零担凑整车发运商品的,由于铁路只签发一张运单,可凭持有发运证件单位出具的证明。 (8) 外贸部门进口商品,可凭国外发来的账单、进口公司开出的结算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