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变更所有权应当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房屋权 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 利的唯一凭证。本案涉案房屋系甲乙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夫妻 共同财产。涉案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至今未发生任何变动,仍然登记在乙的名 下,可以确认乙为该房屋的合法产权人。丙所提交证据无法证明其购买涉案房 屋的事实,丙购买该涉案房屋,未尽到基本的审查义务,在没有明确涉案房屋 产权人的情况下购买该房屋,事后发现涉案房屋所有权证登载在乙的名下,也 没有获得乙的追认,也没有要求甲将房屋所有权过户至其名下。因此,乙的诉 讼请求依法应受到支持。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本案中,这套争讼房屋登记在乙的名下,乙才是这套房屋的合法产权人。尽管乙与丙是父子关系,但是,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人乙授权的情况下, 丙私自出卖乙的房屋,买卖房屋合同的法律效力待定。如果乙知道此事后对合 同进行追认,合同有效。乙不同意其子丙出售这套房屋,也就不能对合同进行 追认,房屋买卖合同自然是无效合同。因此甲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院的支 持,甲可以向丙追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该案表明,购买二手房,一定要与真正的房屋产权人签订合同,如果与代 理人签订合同,必须要求其提供产权人的公证委托书或授权书,这样才能有效 降低交易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
我国法律并未强制规定不动产共有人须全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或权属证 书,所以婚姻关系使得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无法反映房屋的真实权属 状况。在以房屋为标的的不动产买卖中,就交易习惯来说,在房产证上共有人栏缺额的情况下不能苛求甲尽到周详的查询义务;其次,甲从交易当日起占有房 屋至提起诉讼,已经接近一年,第三人丙作为房屋共有人不可能不知情,但是 丙却一直未提出异议,应可推定出卖房屋为乙与丙的共同意思表示。甲与乙非 特定亲近关系,不存在甲与乙恶意串通损害丙利益的可能。此外,乙既出具收 到房款的收据,又交付房产证,显然不属于租房交易。因此,应认定甲为善 意,出卖房屋为乙与第三人丙之共同意思表示。在本案中,房屋买卖协议系双 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买受方为善意,出卖房屋系房屋共同共有人之共同意 思表示,不存在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判决确认该协议合法有效,维护了诚 实信用原则,保障了交易安全,维护了社会公平,实现了实质正义。
本案中,甲将涉诉房屋以低于市场价格卖给其弟丙,承租人乙没有优先购 买权。甲将房屋卖给自己的弟弟;甲曾亲自询问乙是否购买该房屋,乙当即表 示不会购买;丙属于善意购买且已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据此,甲将房屋卖给 丙,承租人乙主张优先购买权,法院不会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 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即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虽然丙买了房子,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丙在乙租期未满的情况下 仍不宜强行要求对方腾房,丙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 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 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乙起诉丙要求继续履行原租 赁合同,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 (一) 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 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 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 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此案例非常典型,对处理类似的法律纠纷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参考价 值。本案中,甲乙双方争议的要点是这套涉诉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因为购 买经济适用房等非商品房,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无购买资格的甲在征得符合条 件的乙同意的情况下,以乙的名义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并实际占有、使用了该 房,应认定甲为实际购买人,甲享有房屋所有权。由于实际购买人甲行使了本 应由乙享有的购买权利,故应给予乙合理补偿。在日常生活中,“借名买房”的事件经常发生。有的人因为不具备条件而 “借”具备条件的人买房的;有为隐藏财产而借名买房的;有因规避法律而借 名买房的,等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进行“借名买房”,这种行为都存在着很 大的法律风险。
没有什么麻烦的。既然是爷爷奶奶的房产在过户,总得给他们居住的地方。看看过户前的协议是如何签订。我觉得亲情重要,还是协商一致的好。 <br/> 虽然房产证还没有到手,但之前的过户手续都已经完备,有你大伯反对恐怕是迟了。
和正常买卖交易过户一样样的。只是不需要付房款罢啦
天啊,看来传说中的“小产权房”流毒甚深、甚广呀,真心劝君就此打住。连国家目前对小产权房都持谨慎态度,你越发不要贪图那个便宜了。 <br/>首先,土地就永远不可能是你的,只能是人村里的集体土地,而且这样的房子再出手那是相当的难。即使协议购买了,也难受法律保护的。风险可想而知!!! <br/>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有房没地那算什么呀,你睡觉都不安稳的,而且今后国家处理这类房产的态度也非常不明朗,今后肯定是禁了的,以前的还不知道怎样处理呢,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那是相当麻烦的。更不要谈规范的收费、缴税和发票了,kfs都是先把钱糊弄到手,再一拖再拖。 <br/>别惹火上身了,朋友!
二手房产权过户,一直都要求卖方及其配偶亲笔签名。如果你现在国会,必须按照这个要办理,否则无法过户。 <br/>由于你有合同在手,而且已经居住3年,即使对方设计障碍,也不会给你造成很多损失的。 <br/>双方交易合同受法律保护,你只是过户受限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此事。 <br/>若协商不能解决,起诉定能够胜诉的。
应当依据双方达成房屋买卖协议时的具体情况以及协议的具体规定来分析,如有对方明知你不知情、你丈夫处分房屋没有经过你的同意,或是你曾经向对方提出过异议等情形,则可以认定协议无效。<br/>在长达六年的时间内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其中可能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现房屋权属没有转移,房屋所有权依然属于你们。建议聘请律师代理,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是你犯了个严重的错误,在你买房合同上你就应该提出卖家何时迁出户口,否则会有什么经济补偿!或者你不付完全款<br/>对于你的问题<br/>一:你不能够把户口迁进取,一个房产只能有一个户口,除非你把户口落在他家的户口上,这还要人家同意,相信你也不会同意<br/>二:你会有很严重的麻烦,一般补偿有两种方式,一个是按户口补偿,一种是按面积补偿!如果到时候他强烈的要求和你耍赖,你会很烦!
如果想要 问的那么仔细还是得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说,才能得到答案,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定是一样的。但是这个新产证还是要办曾与才能转成你的名字,继承,只有等到你父母去世以后,才能转你的名。所以,要办就是曾与。<br/> <br/>补充回答:那就办继承,曾与没有原主人签字是没办法曾与的,所以继承,只要有你们是父子的证明,就行了。
如果你也在产证是建议你去掉你的名字,这样你儿子卖掉这套房子就算是首套了。
国家一般无缘无故不会去拆你的房子的,只要你有使用权就放心的使用啊。可能只有等到房子很旧了会拆迁,因为没有产权可能安置费稍微低一点。
可以走买卖手续,赠与以后是可能有赠与税的。不论房产证满不满五年,直系亲属之间过户费用是很低的,没有最低过户价。举个例子:你们自己签合同100元买卖此房都可以。也就是说全部费用顶多几百块!
房产证过户了吗,还有签了购房合同没?<br/><br/>如果没有,建议你和亲戚协商,赔点钱当他的损失,如果现在的房价比买卖之时高很多的话估计他也不会同意,看你出钱多少了<br/><br/>签了合同,过了户的话基本上不可能要回来了
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在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中,乙方现场将购房款交给甲方,确定无误后再继续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手续中",这是个模糊的时间.是手续提交马上就付款还是等到马上取证拉也可以付款.要明确具体的付款时间是在你办理到哪个细节程度时候. 另外要写明,甲方居住期间所有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包烧物业等费用甲方负责,乙方入住后乙方负责 结尾有双方签字,按手印,身份证号码
要看你是在哪个城市,每个城市的公积金贷款都不一样的,我现在公积金帐户上有五万多,每个月的工资收入是一千八百多,我是在江苏的镇江,可以贷到十五万,而去年在镇江我贷款只能贷到十二万
zwt02288:你好! 在这个法律关系中对方是有过错的,而你是没有过错的,因此, 你可以要对方按以下方法选择处理方式: 1、买卖合同是合法的,对方不履行合同,按违约赔偿你损失; 2、买卖合同是不合法的,因为对方妻子没有同意,男方擅自签订的,你们对方男方属于欺诈,按欺诈处理,赔偿你损失。
你好!你们的交易是在法律规定不可以交易的条件下进行的.是不合法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你们之间的签定的合同,其实只能说明你有购房该房产的意向,并支付过房款给房主!但你对该房产不享有所有权,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原房主的,他有权收回房子! 现在,由于你们无法办理过户,房主要收回房产,你只能还给他,至于你说的违约金,因为你们的交易不合法,如果房主不肯赔偿你损失的,你只有上法院起诉,看法院如何判了!一般法院是不会支持你提出的房子涨价部分的赔偿!
没错,他们也是自我保护而已,应该不会乱来,万一有什么事找相关部门处理.
这要看你合同是怎么写的.合同价是多少.而且你的房间够不够五年.如果不够五年的话.因为国家规定如果经济适用房不够五年.可以出售给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但价钱一定不能高于你当时的购买价.出售后还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 如果房产已够五年.那么你是按照商品房来卖的.还要交成交价百分之十的综合地价款. 如果不够五年的话.你可以按照你当初的购买价卖给对方.然后你可以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参考一个装修款叫对方补偿给你.这样你又能卖房子.而且价位和你心中价钱差距还不大.而且你还能在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请您帮忙:你好! 没有办法!你们是完全民事责任人,竟然没有就购买房屋的合同都没有签,就交钱,只有自己联合起来和对方好好协商,让点步!
合同无效,须返还两千订金.楼上把订金和定金的概念搞混了.
如果你的房产是开发商办的话.并已经审批了.就没什么问题.以后你卖房的话,可以并成一套.也可以按照两套卖.但按照两套卖的话.要做析产的.分户.
不知道你买的房产有没有房产证.如果没有的话.就是你们签定了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但如果有定金部分的话.可以赔偿这部分.你现在只能去找卖房人要他赔偿定金部分.如果你已经装修.可以保留票据.也会有一定的赔偿的.首付款卖房人是正常退给你的.
魔法学徒:你好! 1、抵押的房产不解除抵押,银行是不会同意卖的,你已经付了定金,只能这样替卖方归还贷款了; 2、建议还是通过二手房网上签约; 3、建议还是走资金监管; 4、只要材料是真实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了,就没有问题。 5、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时对方妻子在场就没有问题。
企鹅:你好! 这样的房产建议暂时不买!理由: 1、无法确认卖方是谁,遗产继承没有办理好,谁是房产的所有人?不要以为,5个子女平均分配这个房产,因为遗产不只是房产,还有其他财产。分配时,可能有人继承了存款,有人继承其他财产,有人继承房产,价值基本一样就行了。在遗产分配没有确定前,卖房的人有没有房产还是一个问号,你敢把钱给他? 2、没有确定房产归属,对方并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后,才能签订买卖合同,否则无效!另外,房产如果是五个人共有,和其中一个人签订的买卖合同也是无效的。必须五个人一起签订合同。 3、继承的房产,不管是多少年,都要缴纳5.5%的营业税。此外,还要缴纳:交易契税:成交价*3-5%(买方缴纳)(不同的省市自治区不同的税率,普通住宅减半)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成交价*0.5%(买卖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登记费和工本费:90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魔法学徒:你好! 建议不买这样的房产。理由: 1、买卖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现在卖房人的房产证在开发商手里,说明:房产不是卖房人的,或者卖房人没有缴清购房款、或者抵押了、或者验收没有合格~~~等等。反正,根据法律,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不能买卖的。 2、当地要求网上签约,而与卖房人直接签订合同,按规定是办不到房产过户手续的,靠中介的私人面子去办,你放心吗? 3、一旦脱离监管,房产有问题,你找谁维护你的权利,中介吗?
魔法学徒:你好!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证是证明房产所有权的唯一有效的法律文件。公证不能证明房产所有权,对房产所有权是无效的,只能合同公证。 如果在五年内又想卖房的话,是必须先把过户办了,拿到房产证后才能卖吗?是的! 其他注意事项:尽管你进行了合同公证,但是5年后,对方不和你到交易所办理交易手续,你一样无法取得房产所有权。如果5年中,对方死亡,其继承人不同意卖这个房产,你也得不到房产。
wensidun:你好! 签合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 只有符合合同的要件,在哪里签都一样有效。
你好! 合同如果有约定,按约定办。如果没有约定,双倍返还定金!
关键是你的购房合同有没有经过登记备案?只要经过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根据《合同法》不动产的买卖合同必须登记备案才能够生效。只要合同生效就不可以违约,违约就要付出代价。同时要打官司也要看合同是否生效,如果生效,你的胜算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