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考虑。 决心买房之后,要看看自己有多少存款,自己想要买什么户型的房子?这两者结合起来,然后根据自身的实力与需求,去寻找梦想中的房子。 找房需要查看大量的房源信息,建议可以上专业网站查看,联系相关业主与中介,到现场看房。 如果看中了喜欢的房子,就要考虑买下来?R淮涡愿犊钍潜冉虾玫模蝗绻盗Σ还恍枰睿詈檬谴虻缁案胍畹囊校邢晗傅淖裳灰部梢哉曳课葜薪椋?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你需要事先咨询相关流程,有所了解; 买房有风险,千万不可大意。
如果小区各方面都好还是选远的,但前提是要有车。否则住在采光通风都不好的地方岂不憋屈?
在购房时一定要签订相关的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
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中环线以内要达到35%,中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要达到40%以上。凡绿化达不到《条例》规定要求的,住宅不能开工建设,并且一律依法收取异地补建绿地代建费。另外,今年本市将结合旧楼区改造,实施一批旧小区绿地改造,确保旧小区绿地率达到25%。
这个还真不清楚,明天给你问问同事 我们这里开发的,电的增容及施工费是120元/㎡
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地率也是如此。绿地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地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好学校所在的区就是学区,买那个区的房子就是学区房,一般学区房比不在学区的房子贵(普通学校所在的区不能叫学区房),因为现在小孩入学都是就近入学,你在哪个区就上哪个区的小学,而且一般说的学区都是指升学率很高很好的学校,只有进好的小学才能升好的中学
重点推荐的一家是格林生活坊: 我认为长白岛上的格林生活坊品质和价格都不错,相信会成为你舒适温暖的家。
购房者可以直接通过容积率来判断出一处房产项目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通常情况下,容积率的大小会被限定在0.5至5之间,这一数值是用建筑面积除以占地面积得来的。以一处1万平方米的地块为例,如果未来该土地上建设1万平方米的房子,那么它的容积率就是1.0;如果建设2万平方米的房子,其容积率就为2.0;如果只建设5000平方米的房产,容积率就是0.5。显而易见,在相同面积的土地上,建成的房产面积越大,容积率就越高,反之就越小。
这个地段的房子一直是我的最爱,同济医院,同济大学,重点中学11中,体育馆,武广,武汉商场,小学,全在这一片。上面那帖子里的相同楼盘的房子,卖价最高是10000一平方,买价也就2500-2700。如果说叫价格回归,我觉得能回到7000一平方就不错了。但相比买价,不知道涨了多少,成本更可以看出来是多少。如果下降,是不是应该回归到3000以内呢?可能吗?
没听说供暖费是默认的由房主交啊!这个由双方协商的时候说明的。房子钥匙给人家了么?没给的话找租房子的商量下,每个月再加点儿就是了。中介都很讨厌的,一旦他们占了上风,他们就牛了,没关系,即使您不租了,她们为这点儿事情去打官司,他们也是没有足够的法律事实来赢的!订金收付书中有约定违约事项吗?如果没有书面约定违约赔偿事项,他们是没有理由咬定要您两倍定金的。
昨天经过桂花城那里 桂花城房子挺漂亮的 也有底商 估计满足日常生活不成问题 但要物资很丰富估计就难了 过了桂花城 旁边就是乡里了。。。体育新城版块还是炒作得好
一个地块的容积率是根据城市规划来综合确定的,比如道路的疏散能力、学校、医院等承受能力以及日照间距、绿化等等很多因素。
教育配套上海奥林匹克花园附近学校 九亭小学 九亭幼儿园分部 社区幼儿园 九亭小学 松江九亭中学 上海大学附属外国语中学 上海奥林匹克花园生活配套概 述 目前主要依靠位于小区南大门旁的小区商业街,以及九亭南部已有生活配套。周边大卖场如七宝乐购在沪松公路涞亭路上设有班车,步行5分钟可达班车站点。 上海奥林匹克花园附近商业设施 商业中心:七宝乐购 奥园商业街 华联超市 联华超市 银行:中国银行 餐饮设施:芙蓉园湘菜馆 东北人家老洪饺子 善美烧烤韩式料理 本帮菜艾达酒楼 休闲健身附近休闲设施 医疗配套概 述 主要依靠小区商业街旁有松建门诊(私人),还有九亭南部已有医疗机构,涞亭南路的莱亭门诊、九亭大街的朝华门诊和九亭卫生院,但步行里程较远,距离在1.2~3公里左右,不过坐出租车起步费可到。还有位于九新南路正在建设的上海第二人民医院九亭分院,距离该小区在2.5公里左右。 附近医疗设施 上海第二人民医院九亭分院(在建) 松建门诊(私人) 莱亭门诊部 雷允上药品连锁房
我买过4处房子了 要是我的话 我就要看房子的地点适不适合我的居住条件那个更适合我 还有就是要看户型我比较喜欢那个 还有楼层和朝向是不是我想要的 再有就是价钱了如果2处房子什么都很相似但价钱不会是一样的 再说相似的房子是很少的 买房子可是要选一个自己最喜欢的了
不过户只公证对第三人没有任何法律效率,并不影响本次交易,如果对方把房再次卖,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当然,由于你没有合同,也没注明是定金,你可以不用定金的名义,就能要回这5000块.但是具体到事情上,还是很麻烦的."居家莫争讼",能协调解决的还是协调解决吧. 找个有份量的中间人,调解一下,应该可以解决吧.你不至于连对方是谁都不了解,就给人钱了吧.
5000元应该是办理贷款时的保险费用,国家是强制上的. 签合同是要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后,就可以签合同备案了.
可以解除,但保险起见,你要给他发个书面的东西,最好让他签字,说明你已经催过他,是他不想买了,留个证据,以免生事.
没办法的,税务局的前可以胡乱减免给奸诈者,但正派人想拿回,没戏.虽然有无数证明你交了税,谁让你是交护费的来的...
年龄+贷款年限=60,即不能超过60岁
根据银行的借款合同的条款,年限一般是不能再更改的.之前有过一种叫做同名转按揭的业务,不仅可以提高年限而且可以对按揭贷款再融资.但现在此种业务已被取消.但在不提高贷款金额的情况下,部分银行是可以办理加长年限的换按揭业务的.
要过户,就要让他先生把委托书(公证过的)给你,才能过去过户,像他说的可以找人过户,我看不保险,以后如果他老公不认麻烦的是你.
很多城市的电梯费是单独缴纳的,按照楼层有一个公式来计算费用,楼层越高费用也越高。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 “ 定金 ” 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 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家具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拿你的购房合同或契税票到单位就可以提取.
之前跟一家公司签定商品买卖合同,预付10万订金,后来因为一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双方经过协商,同意亏损2万元,返还8万元。于是就签了份协议书。我想问一下协议书一定要是原件才有效吗? 当然有效.这是你们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就成立生效。生效后的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厂商要求我们签字了邮寄给他,但我怕到时也签字给他了,也邮寄过去了,他不还钱,那我们那份协议还有效吗? 从你们分处两地和厂方的行为来看,如果严格地说,厂方先签字后邮寄给你们时,该协议还没有真正的生效,只有在你们签字送达到厂方后才是合同法上真正的生效。如果生效后,对方不履行你们的悔约后签订的协议内容,没有关系,因为你们基础法律关系已经解除,厂方失去了继续占有你订金的基础,你们可以以不当得利,要求其返还,拒不返还时,可以以不当得利之债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常开发商延期交房都会给赔偿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赔偿。如果不赔偿,你们可以多找些业主一起联合请律师打官司。这种官司很好打,容易胜,所以律师也很乐意接,价钱也不贵,几千元而已,大家分摊点,没多少
购房合同中有哪些主要内容 所谓购房合同也就是房产买卖合同,是指经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转移房产所有权于他方,同时由他方支付价款的契约。契约中出卖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叫出卖人,即甲方;支付房产价款的一方叫买受人,即乙方。房产买卖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房屋 也就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所讲的“标的”,即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所售房屋必须是属于卖方所有,倘若是与他人共有房产,必须征得他人的同意才能转移产权、出售房屋。在售房条款里应包括房屋的数量和质量。在数量上应明确计量单位,在质量上应明确房屋是高层建筑还是多层建筑、或是平房,以及房屋座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层次、房屋的朝向、房屋的面积等等。另外,对于房屋的环境、配套设施以及物业管理都必须明确清楚。此条款可采用以下格式:“乙方购买甲方座落于___市___街___巷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 (二)价款 价款是一方当事人以货币形式支付对方房屋的代价,是买受人最主要的义务。它既是房产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房屋面积、房屋质量的价值表现。在合同中应明确支付货币名称、单价、总价以及付款方式。例如预购房屋按暂定价先付房款40%,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成一半时再付30%;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如是现房交易,可直接采用“乙方所购房产的交易价格为___元”的合同形式即可。对于广告售房也要进行逐一核算,切不可轻信广告价格。 (三)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式 主要是指房屋支付的日期和交付手续,房屋价款的支付日期和支付办法等等。例如,房价是现钞支付还是支票支付,是在出卖人所在地支付,还是在买受人所在地支付,都应规定清楚明白,切忌模棱两可。此条款一般采取的格式是:“乙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如是汇款,其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乙方交给甲方现金__元,其余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四)产权登记 这是买卖双方在售房过程中的过渡桥梁,也是购房最重要、必不可少的一环。如果不办理产权登记,房产转移在法律上也就没有效力,日后如发生产权纠纷,将对买受人产生不利,带来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产权登记时双方的职责分工、产权登记的时间以及有关费用等。此条款在购房合同中的格式参见《商品房购销合同》标准本文第19条。 (五)税费负担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应负担的税费。产权过户登记费、印花税、契税及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由买方承担。采取的格式为:“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权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权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六)房屋基地使用权 我国的《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房屋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当事人无权通过房产买卖获得房屋基地所有权,房屋所有人对其基地只有使用权。同时,房屋所有人还必须服从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此条款可在产权登记时进行附加说明即可。 (七)违约责任 即违反合同的责任,是指合同的当事人违反合同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订的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由于主观或者客观原因,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后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叫做违约或违反合同。在购房合同中,卖方不履行合同的主要表现有:逾期交割房屋;交割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卖方出卖的房产,在产权上存在暇疵等等。买方违约的主要表现有:不按期支付价款;无正当理由不受领卖方交付的房屋等。买方或卖方因违约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强制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此条款采取的形式为:“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的违约金。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给甲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的违约金。” (八)其他款项 主要还应包括合同主体,公证以及一些附加说明等。合同的主体就是指能够参加合同订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购房合同中应对合同主体加以说明,其格式为:“甲方是__、__、__共__人,委托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乙方是___(某人或某单位),代表人是___。”对于经过公证的合同在合同中以“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公证处公证”的形式加以说明。最后合同中还应说明:“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产管理局、公证处各一份。甲方__、乙方__、代表(甲方)____(签名)__、代表(乙方)__、签名__、地址__、电话 ___”以及年月日等。 买房人和房地产商都有权写“补充协议” 房地产商在让买房人签合同时,往往会把《合同》或《契约》与“补充协议”一起交给买房人,并告诉买房人:他们用的是政府标准合同,不能修改,这时您千万不要被唬住。印有“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制”字样的《契约》是政府统一印制的,但补充协议却是房地产商自己印的,房地产商可以写补充协议,买房人也同样有权写! 要搞清公证和律师的作用 房地产商和买房人签合同时,经常会请公证处人员或律师在场,也有的是请律师或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对此,没有经验的买房人往往会产生错觉,误以为经过律师或公证的合同一定是公平的。在这里,买房人没有搞清公证的是什么?房地产买卖公证的是签约人的身份、签约人的行为和签约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注意公证上写的是“合同是否符合法律”,可并没有写“合同是否公平”。 同样,买房人也没有搞清签约时房地产商请来的律师作用是什么?他们的作用仅仅是“见证”而已,签约后发生纠纷,他们可没责任替您打官司,除非您另外花钱,专门请他为您打官司。千万不要认为律师是“公正”的,他们的执业标准不是“公正”,而是“不违法”。可能有的买房人会说:律师费可是我出的,但您想没想过:律师是谁找的?换句话说:生意是谁给的?明白这个道理,将来这个“见证”律师变为房地产商的法律代表或出庭代理人,您就不会感到奇怪了!对于“见证”律师,我个人的观点同样是:如果合同上盖了“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的商品房登记专用章,“见证”不“见证”是一样的。 买的什么房要明确 买房人更要明确自己买的是成品房(不装修就能用的房),还是初装修的房(须再装修后才能使用的房)。《示范文本》对此问题并没有专门条款加以明确,只在第八条“交付期限”中的交付条件有间接反映,所以就不很明确,在发生纠纷时,对买房人显然不利。因此,建议买房人一定要坚持用专门条款将自己买的是什么样的房直接表述清楚。 面积差异处理宜选用《示范文本》第二种方法 第一次买房人可能不知道,买东西担心的是缺斤短两,买房却要注意交房时“建筑面积”增大,因为增大的面积绝不是房地产商好心送给您的,而是房地产商强买强卖的一种手段。有的房地产商为了吸引买家,在卖房时故意将“建筑面积”写小,来降低每套房的售价,交房时再以“误差”为借口,让买房人另付一笔“补差”款。大家要留意的是这个“误差”可能不是3%以内,而是百分之十几或更多,而且这种“误差”往往只出在“建筑面积”上,而“实用面积”却有可能反而减小,让作为上帝的您不仅要为筹集预算外的款项而犯愁,以后还要每年为并不实用的“建筑面积”负担沉重的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或中央空调费。新版《示范文本》第五条第二种选择避免了房地产商耍滑头,我认为买房人宜做此项选择。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比较房子的大小,直观的是“实用面积”或“使用面积”,过去公房交房租也是按“使用面积”交的。 新的《示范文本》中没有“使用面积”、“实用面积”、“实用率”等老百姓常用的词,也许是专家们认为这些用词不严谨,而用了一个新词“套内建筑面积”。虽然“套内建筑面积”不和我们老百姓理解的“使用面积”或“实用面积”完全一致,但至少这些“建筑”是建在您买的房子里,而不受公共建筑面积(诸如大堂、电梯、楼道、会所所占面积)的影响。因此,我认为买房人选择“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较有保障,当然,如果您能将房地产商在“售楼书”或“广告”上写的“实用率”补充到合同里更好。否则,您选了“按建筑面积计价”或“按套计价”,而没有约定“实用率”,如果交楼时赶上“实用率”缩水,您只能是欲哭无泪。 赔偿利率要确定具体数字 《示范文本》有几处提到房地产商如果违约“按____利率”付给买房人利息。过去《契约》文本上是“按XX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我建议买房人不要这样选。因为贷款利率不是老百姓能查得清的,不同银行、不同货币、不同时期、不同对象、不同科目,五花八门,最难的是没有一个银行接受老百姓查询,法院也不会帮您查。因此,您和房地产商签合同时最好规定一个明确的数字(如:年息8%)。 交付期限免责条款要特别小心 过去《契约》中,房地产商延期交楼惟一可以免责的是“不可抗力”,他们为了保护自己,拼命地把并不属于“不可抗力”的条款往“补充协议”里塞,例如:“天气影响”、“异常困难”、“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市政配套”等等。这次《示范文本》“不可抗力”免责变成了“特殊原因”免责,“不可抗力”有“法”界定还争论不休,“特殊原因”则根本无“法”界定。 在这里,买房人保护自己办法是:尽可能不让房地产商在《示范文本》第八条“特殊情况”里加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一定要加,就一定要写详细。比如:天气影响以政府向社会正式公开发布为准,不然谁能保证天不下个雪、刮个风;“异常困难”、“重大技术问题”每个工程都会出现,这是房地产商应事先估计到的;“市政配套”如是配合工程完成的一个内容,当然也不能接受为“特殊情况”。 为了多一些对自己的保护,买房人最好能在签署合同时说服房地产商在《示范文本》第九条第2款里约定:“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房地产商逾期交房的,最多不得超过XX日,超过时,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买房人书面通知房地产商之日起生效。房地产商应将买房人交付的定金、房价款及利息退还给买房人。”没有这个约定,可以说《示范文本》第九条关于房地产商“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条款如同虚设。能说服法官:房地产商逾期交房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已经是少之又少,要想说服法官:房地产商逾期交房不属于“特殊情况”,恐怕更是难上加难。您买房后能做的只有慢慢等,有关房地产商逾期交房赔偿的条款早已与您无关。 交房条件要写清 《示范文本》第八条里规定了交房条件,但1至4项条件都不具体,我建议买房人最好自己选择填写第5项,如果您买的是成品房,要写明房地产商交房时应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如果您买的是初装修房,要写明房地产商交房时应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初装修质量核定单》。 自己要能监察产权登记 《示范文本》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比以前的《契约》对买房人更有利,但也有新的问题:如何知道房地产商是否按时去办理了备案手续?如果房地产商按时去办备案手续,但产权登记机关认为材料不全,房地产商算不算违约?产权登记机关接受备案的时间是多长?从备案到发“产权证”的时间又是多长?要解决这些问题,我建议买房人可考虑以下几个方法: 1. 最好的方法是在合同里规定买房人得到《产权证》的具体时间,但目前较难做到。 2. 规定房地产商交房时要出示自己的大《房产证》,也就是说房地产商已有了房产权,已经具备向买房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条件。 3. 约定共同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直接了解房地产商是否按时做了这件事和具体了解从备案到领《房产证》所需的时间。 4. 明确在约定的时间里,房地产商提供的材料未能满足产权登记机关的要求,即属房地产商违约。 买房不像买日用品,您虽然住进房子,可房子并等于是您的,直到有了房产证,房子才真正属于您。您不信?您把房子租出去,租客不交房租,您告到法院,看您告不告得赢。需要特别告诉大家的是:房地产商说房地局办证慢,他只告诉了您一半,目前,办《房产证》是需要些时间,但可没人拦着去办手续,手续都没办,等着拿证不是白等!真正的秘密是:您把钱交给了房地产商,但房地产商却不一定向国家交了土地出让金,不交土地出让金,即使房子是房地产商盖的,但并不等于他就有房子的产权,房子还没有属于房地产商,他怎么过户给您。明白这个道理后,我劝您在签购房合同时千万不要忽视了《房产证》的重要性。 钥匙谁来给 新的《示范文本》取消了过去《契约》规定的买房人要接受房地产商指定的物业公司管理这一内容,分清了本来就不属于一个合同,不属于相同签约人的责、权、利关系。建设部虽然要求新的楼盘不再由房地产商指定物业管理公司,由社会招标产生,但在落实上还有一个过程。因为,新楼盘的物业管理工作不可能回避,《示范文本》没有的东西,不等于房地产商不写进“补充协议”里,所以,您一定要留意在您该拿钥匙时,会不会杀出一个“程咬金”。 以上是本人对《示范文本》的一些拙见,“补充协议”每个房地产商各有不同的版本,本人无法评说,但房地产商的“补充协议”有一点肯定是共同的,那就是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作为买房人只能是见招拆招、有样学样,用自己写的“补充协议”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好在目前房地产市场是买方市场,主动权在买房人手里,买房合同又有了选择余地,只要您谨记,买房子也要“一慢、二看、三通过”,不头脑发热、心血来潮,应该比早期买房人幸福得多
产权证上有登记,至于到期或别的情况出现,其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细则会有详细说法并具可操作性。
各交各便宜多 回答者:tousel - 秀才 三级 5-12 11:24 不一定,现在很多人在交易的时候都把成交价做低,这样可以省下很多. 没有土地证的话是不能过户的.要等到土地正办好之后才能过后. 你要买的这个房子.你所要交的税费有|: 3%契税. 0.05%印花税. 其他的都是卖方交了. 5.5%营业税 1%个人所得税 1%土地增值税.
这种问题是明显的欺诈行为,办理房产证的费用你已经交了,也是经过他同意的,现在他反悔怎么都说不过去,在说了你前的是索某的钱和他没有任何的关系也就是说和王某没有直接的债权关系.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尊严.我就是搞房地产的,你不用担心没事的
1、立下契约了,房屋买卖成立。欠钱只是经济纠纷,和房屋买卖是两回事。除非契约写明了需付清款才有效。 2、96年办理的房屋契证是有效的,但我不清楚其妹是如何办理的房产证。因为房产证的办理需交回原房契。 3、事情你还没有说清楚,估计如果打官司胜占多数吧 你最好拿上有关证据找律师咨询一下,在这里,你讲不明白,答者也看不清楚,回答也会与事实不符
房产是实名财产,原则上,在谁的名下,谁就有处分权。 建议:一定要签一份房屋出售购买协议,特别约定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限,比如要求在07年的XX月之前办好过户手续,另外约定违约条款。并办理公证。
父亲给你的房子,做好办个公证,但是需要办理过户,这样产权才在你的名下。但这样交的费用和你购置新房产的过户费用不同。
开发商过给你的已经交了你当然不用交了 你在过户给别人,当然要再教了
普通住宅是房价的2%契税+2%维修基金、小高层是房价的2%契税+3%维修基金、高档住宅、商住、超过144平米(含144平米)的房子交4%契税+3%维修基金。
需交纳的税费是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属登记费。 契税金额是房价的2%; 印花税金额为房价的0.05%; 交易手续费一般是每平方米2.5元; 权属登记费100元到200元之间
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本就应该建立在登记人完整拥有土地使用权基础上,房屋所有权证的登记成立意味该房屋手续上完全齐备,就算没立刻办理出土地证,也只是手续上的先后问题,不应有什么“没有使用证申请手续,违法占地”等。 建议你应该把问题咨询当地律师,他们能帮你调查当地政府环境,作出正确的形势判断。
不需要中介就可以自己直接办理。买卖双方持身份证和买卖合同三份(建委备档一份外,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到房屋的所在区的建委,办理过户就可以了,除了契税以外还有其他的税费需要交纳。注:在过户前查看以下卖方是否已经把物业和供暖、有限电视、上网的费用已经结清,省着到过户完又出现新的问题!
我们这里: 营业税:成交价*5.5% 交易契税:房地产评估价*4% 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 交易费:房地产评估价*0.5%(住宅是6元/平方米) 证件工本费:80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如果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还要80元 除了印花税和工本费外一般都应该卖方交,但是事实上都是买方交,卖方只要到交易中心签个字,拿了钱,其他就是买方的事了。
女方是否可以在没有男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不可以。 房产局是否会给于办理?不会,房屋买卖需要当事人亲自过场,不能亲自到场,需请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你的房子是公共财产不能过户到你名下,因为是集体产权。
房屋漏水属小修,应包含在物业费里.维修基金属大修,极不容易申请. 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规定,业主个人不可申请使用。只有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门或机构)办理维修基金支用审核手续。审核手续办结后,凭审核手续到指定银行支取维修基金。 2005年北京只批了一起,是一个老社区更换电梯.2006年也只批了不到十起,好像都是换电梯. 如果物业不给你修,你有权向物业申请不缴物业费中包含的小修费,然后自己出钱找人修.
我下一步应该怎么办才能将我的房子更名到我的名下。 办法太多了:找担保公司把钱还了,然后钱对方出.再搞他没有履行合同,合同无效.找黑社会. 2、如果要垫付贷款6万法律承认对方要还我这6万吗?要怎么作呢? 给了你什么都没有了. 想你这么重要的事你在这问是不是太儿戏了,你雇个律师吧,大约涉案金额的5%.说一两句能搞定律师活着干什么啊.
该懂些什么知识? 交易流程,法律法规政策,交易税费,按揭担保,谈判技巧,房地产专业知识,建筑基础知识 怎么卖?我要赚差价吗? 最好不要赚,不鼓励 办理房产过户麻不麻烦? 不麻烦,但不会的觉得麻烦 如果卖者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最好不要交易,要不会给买房人和公司带来麻烦 认识评估公司的人评估费会少些吗? 会 得到房源方法如下: 上当地的房地产网,浏览房源.一旦有人要房源你可以自己到网上相应的搜索, 报纸查找. 等待上门卖家
上一位说的很多了,当是新政契税可是按普通房2%缴的,高档房是按4%缴的,虽然说是按售价为计税依据,当是价格如和当地房价有差异时,会按评估价来做为计税依据的,目的是防止有人把实际房价和报税房价恶意分成两个价来逃税。至于要注意什么吗,个人认为,1:采光2:邻居的素质3:周边环境及生活的配套4:合同中的税额分担5:确定原房主房产证是否真实(可到房产部门查到)6:有无纠纷7:交易付款前要确定房内所有原房主的户口必须迁出7:有无物业欠费,如有一定要让他先结清8:查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结清情况。做到这几点就可以放心了。至于上一位说的1。5%契税新现在根本不存在,那是前几年国家为鼓励消费做的贴税行为,早已废止。
1、如果是尚未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可以和开发商协商更名,不收费;2、如果签订了合同尚未登记备案,只要和开发商协商更改合同,一般不收费,如果已经登记备案就如同交易;3、如果已经拿到产权证就如同交易;4、交易就如同买卖双方一样收费,就是5年内需要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5年以上缴纳印花税、契税。
你的这房子买得只能叫"不贵"但不叫"划算".买房首先看房龄你这是98年房接近十年那时常青那边几乎不叫市区了建房条件可想不能有什么优势,房质量也不会投入过高!其二谈地段虽说常青目前规化不错但是它始终距市中心坐公交大于半小时(以武广江汉路为中心),至于轻轨的建好后会很方便的这个事那也不是一时可解决的!但是按目前房价来说武汉三个镇哪怕是人相对少的汉阳,它的中心区房价都攀高过四千了.3000这个单价还算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