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如果你的婆婆的产证上仅仅是加上你老公的名字,而不是经过买卖过户而换证,那么还是从2005起算,满5年了.
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就有权行使该房产的权利。你买他的房子是合法购买,也是是善意购买取得,所以不存在打官司取消房产证的问题。可以放心购买。
双方先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就找相关的证人和证物向有关部门起诉解决
订金可以退的,请注意你订金收据上是否有对此订金的性质说明。有没有说明不能退还,再说了没签合同有什么不能退的。
法律上来说是不合适的,当然,你要考虑现在很多房产公司的操作都是有一定问题的。 而且,你是交付定金,不是交房款,而且你拿到的不是购房合同吧,应该就只是一个预付款、定金什么的一个协议。
协商解决不了的话,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如对方不履行合同,可追究他的违约责任,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
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防止风险发生,如果没有过户应当在新政实施之前赶紧办理.
和房东谈谈,看房可以,有一个固定时间,必进谁也不能总在家
合理,是业主违约在先,你可以查查相关的法律,就是你已经租下了某地方,房东在售卖之前是要先知会你的,需要你的同意(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你是有优先购买权的),时间久了我也忘记详细的信息了,你一查便知
楼主怎么会没有签合同就交了首付,这样会很被动。不管开发商承诺什么,只要没有写在合同内的都不能作为非常铁的证据。现在的情况楼主承担着非常大的风险,我建议退房,规避风险为上。你和开发商没有签正式合同吧,首付是可以退的,定金估计要不回来了。
合同已经签订就是法律依据,除非合同上写明相关条款。最佳选择是先不签订合同等着到时候贷款的时候一起签订。 不过,既然是有意买房,从长远考虑,不要斤斤计较那点儿利息,假设到时候房价上涨了5%或者是更多呢?真的是有的时候人算不如天算,还是平常心好一点。仅供参考。
合同已经签订就是法律依据,除非合同上写明相关条款。最佳选择是先不签订合同等着到时候贷款的时候一起签订。 不过,既然是有意买房,从长远考虑,不要斤斤计较那点儿利息,假设到时候房价上涨了5%或者是更多呢?真的是有的时候人算不如天算,还是平常心好一点。仅供参考。
可以是可以,但是他自己的房子应该有土地证啊,你可以问问,如果有的话可以去土地局办理登记。还有一点提醒下:不管办不办理的到登记,只要买卖了,都签署下文件,这样对你比较有保障。
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楼业主的,申请单位已事先征询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向银行提出解抵押申请一般要经过八个环节: ①打电话给贷款银行咨询提前还款事项,包括是否需要交违约金,违约金是多少等; ②去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③还款(在约定时间之前打款,约定时间不能是还款日的前后三天。); ④还完款次日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打印利息清单(可以抵个税); ⑤到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取解押材料; ⑥到担保公司(商业贷款不需要去,公积金贷款的当时没签担保协议不用去); 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 ⑧归档,完成解押。
办理房屋解抵押所需材料: 1、注销登记申请书(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 2、解除抵押登记协议(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 3、银行授权委托书(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 4、房屋产权证原件; 5、他项权利证原件; 6、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抵押贷款房产的要求:房屋的产权要清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且没有做其他抵押。抵押贷款的房龄不能超过40年,房屋没有被列入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具有国家房产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其中,未结清贷款的房产,部分已购公房,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都是无法取得房屋抵押贷款的。
办理流程 1、流动人员带齐上述资料,到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证窗口,填写信息登记表,提交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信息登记表,并采集流动人员相片及相关信息,开具居住证领取凭证 3、制证完成后,窗口工作人员再将居住证分发给申办人。
1.费用低(包括利息和其他费用) 房贷的利息,是国家规定的,哪家银行都一样。关键是其他费用。律师费、鉴证费、保险费……,各家银行不同,一家银行的不同时期也不同,购房人要直接问银行。 2.附加条件 比如开卡、开折,事先存入多少钱,而且必须是活期的,委托银行代扣的。这些内容基本上属于灵活掌握,要耐心沟通才行。还要看自己的财务状况、时间精力等方面。 3.还款是否方便 哪家银行的网点多,对自己还款来说比较方便,这个也是要考虑的一方便,毕竟现在个人咨询情况,对于消费者来说,对于你以后购房,或者办信用卡越来越重要,你的还款是否及时,有什么预期,现在银行贷款有什么程序,还款方便对消费者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件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件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产权清晰、无债务纠纷,同时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是不可以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由于您的房产在农村,所以很有可能是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在贷款办理机构的选择上,建议您选择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或地方商业性农业银行。上述银行对于具有农业性质的贷款业务品种比较多,也许可以解决房产土地性质的问题。 其实能否抵押贷款取决于土地证书,如果是国有土地证书,就不能办理的。
在4月份来比较好,这时温度比较适宜,而且风不太多了。花也开了,树也绿了,现在北京的沙尘天气比以前少多了,这都是植树造林的好处。风景:去长城,北海,故宫,颐和园,天坛,八大处,香山,十三陵,等好玩的地方可多了。
如果说你是专科,在户籍迁转的问题上,派出所设卡。主要是学生集体户口迁转受限。毕业的时候所有的事情均可迎刃而解。<br/>给你两条路:<br/>第一,你所购置的房产已经满足了外地人落户武汉的要求。完全可以不用考虑所谓的毕业证学位证之类的东西。户籍直接迁回原籍,再通过购房落户的渠道落户武汉即可。<br/>第二,毕业的时候将户籍托管在人才市场,在托管成功后,你的户籍有学生集体户口便为人才集体户口,然后直接将人才集体户口迁入现在的房产名下即可。<br/>建议走第二条路,保险一些。
准迁入程序<br/> 买房后马上办理房权证,然后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若居委会不接受则不能迁入。<br/> 准迁出程序<br/> 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br/> 编户号受理<br/> 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若居委会无法编好户号则不能迁入。<br/> 对号入座<br/> 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编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对号入座,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迁入户口告结。
1、房产证你父亲的名字,房子就是你父亲的,与户口没有关系;<br/>2、如果房屋的权利人是你父亲,爷爷过世后,是不是里面就没有户口了,爷爷的女儿是无法再把户口迁进去的;<br/>3、房屋内没有户口是没有关系的,但是如果父亲的女儿(是你吗?)想把户口迁入父亲的房屋,需要父亲先把户口迁入该房屋,女儿然后才可以迁入,当然父亲之后还可以再把户口迁出去,女儿户口仍可留在里面;<br/>总之户口和产权是完全两个概念。
1、在当事人的父亲未迁入户口的前提下,当事人不能办理户口投靠,必须有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才能办理户口迁移;<br/> 2,在房主没有迁移户口的情况下,其他户内的成员,也无法进行户口投靠(没有被投靠人)。<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br/>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br/>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如果不常住,上庄那一片的还比较便宜,就是周围不太发达。户口怎么也得是直系亲属吧。这些问题哪有标准答案啊!主要看你有什么用处。
1.连续在我市经商、就业,暂住7年以上;经商有营业执照也是可以证明的。
你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原户主迁出户口;拆迁时一般是根据原房产补偿的,其户口在里面没多大关系。
你当然可以入住!! 并且要求他迁户口! 派出所也有权督促他赶紧迁户口!
参考答案 长个包子样就别怨狗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