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 是属于第一套购买住房的可以享受7折优惠政策! 上海的可以咨询鼎驰贷款公司,他们专业办理贷款!电话是021-52710785
用结婚证就可以,别的不用。到公积金中心领取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购房合同,首付款证明是所需材料。
通常对个人来说合同签字即生效,除非合同中特别约定需要盖私章才生效;没交首付不影响合同效力。你现在不想要该房子,涉及合同解除问题,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定金返还。
你这种情况还应该看你是否有交税发票,有就应该按发票上的日期计算,如果只是签了合同,没有交款,自然没有发票,就只能按办过户时的房产证来交税,因为你办证也必须有一些证据证明你们双方完成了交易过程,证明中就应该有合同和支付钱款的证明,你拿的出就提供给税务机关. 还有一种情况,你买的房一直没办证,从税务机关来看,你是没有完成房产交易,他们以房产证为准,所以认为你应该是2009年卖的,按规定以09年计就需要交营业税,这还是要由你提供完成了交易的证明,比如签合同就交钱完成了交易,但房管部门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证.不过,最后的决定权还在税务机关.
可以一搏。 要点是跟贷款行讲明订约和付款的真实情况,如果他们知道你实际仅支付了3成房款的情况下,都不同意放贷,则你可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程序是: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不成则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 祝你好运!
在实践操作中,这种属于改底单的情况。原购房人的资料虽然已经在房管部门备案了,但是还没有登记造册,还没有到出产权证的程度。 理论上,从法律风险来说,不应该去办理过户,严格来说不能叫做过户。但是如果开发商愿意去做,房管部门配合的话,可以这样操作。
目前不能了,共有产权,必须在没有贷款的情况下才行。 贷款的房屋,银行拥有他项权,属于限制转移的房子,一般不能变更的!
你这个应该是合同发票更名,要是想安全,最主要的是把所有手续都更名到你名下,尤其是重新签署的合同,一定到房产局备案,不备案的都不安全,一房子两卖的,都是没在房产局备案的,只有合同没备案的房子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打官司只属于诈骗或者叫民事纠纷,房产部门根本不管,只要合同改你名字后,可以到房产局备案那就一切OK.否者天天提心吊胆。
对的,首付款发票是在交纳交齐所有首付款的时候给开具发票。开发商说的是这么回事。
要咨询你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也可上网站查看,目前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政策不大相同。
1、不知道除了没有合同外,有没有开发商当初的广告、宣传页、宣传画、规划图等之类的东西,只要是公开的对外的资料,都可以搜集起来以作为证据。 2、如果仅是你个人的现象,胜算率不大。 3、如果是多数人都共有的现象,也就是说有许多人受骗,大家联合起来,胜算就大些。 4、还可以找媒体、政府有关部门等进行申诉,争取支持。
从法律上讲不行,但要看双方的信任程度,如果卖方反悔,吃亏的是你,因为我国房产权的转移是以房产证的登记为准。况且现在二手房的赋税很优惠,等房市回暖后,也许就不会这么低了。
多做慈善事业,哪怕是帮一个小孩子读书,也容易得财富福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分析]:(1)购买“合作联建房”,特别是农村集体土地上合作开发的联建房尤为注意,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的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建设占用土地,如涉及农用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2)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可有偿出让。集体土地的所有者违反规定擅自与他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3)该房屋是某开发商与村里合作开发联建,其性质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殊形式。该村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中未办理法定的手续,不具有法律效力,其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无法进行办理有关房屋权属方面的证明即房屋所有权证书。 [提醒]:通过“中介”购房,首先要了解此房屋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出让土地还是集体土地,若是后者,最好不要购买;购买二手房,还要查询卖方有无此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若仅只有一份合同和一张发票,再便宜的房屋也不宜购买。
办 户口本 携带房产证 身份证 去派出所办理 同时上孩子的户口比较好 否则 以后单上孩子的 更麻烦
必须先将剩余贷款还清、房产证下发才能买卖。
据我所知可以,我身边的一些朋友已操作过.不过,手续有一点点复杂,但还是可以办,具体程序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或所在单位负责该工作的同志咨询.
可以用子女的名字 相关补偿,你要弄清楚你现在拆迁工作小组所依据的文件,根据文件申请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简单说就是为你买房提供的一部分资金.
只要你单位正常缴公积金购12个月,你可以用公积金购买房屋。 1、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2.借款人应首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提供相关证明.然后交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审核.最好找中介公司代办.也可到你单位公积金办公室咨询,也许有人可以帮你办.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职工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两部分缴存比例现均为职工个人工资的8%。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你如果买房子需要进行贷款,公积金贷款是最划算的。
公积金转赠不算扩容,总值没有变只是份数变更了,除以2旧是了,人们主要是看他以后是否会填权,如果填权到转以前的价格不就开心了吗?
在你还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后,仍在交纳公积金的,可以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否则不行
不可以的,公积金不可以跨地区使用、结转,但如果你与福建的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福建你原来上班的城市,可以把公积金提出来,然后把福建的公积金账户销掉。
咱俩情况相同,外地人,户口不在北京。我的住房金刚上了没多久,上这个一点都不麻烦,我是单位给统一上的,只提供身份证号码就可以了。公积金都是以公司为单位统一给上,个人不能单独上。它跟户口没任何关系,而且北京有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必须给职工上四险一金,如单位不给上可举报,对单位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所以这事你应问你所在公司的负责人,如单位说不知道或不管这事儿就属违反规定,你应当维护自己的利益,是举报(可匿名)还是另谋高就(如单位不给上,就没什么值得留恋的)自己定吧。举报电话可自己搜一下。
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这主要要与当地管住房公积金的部门多联系一下,一般应该是可以的,如果不行的话,到你退休的时候也是可以一次性支取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明文规字,与原单位签一个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你本人的户口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缴存公积金的银行存折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你的情况是不能用公积金贷款的
国家一些政策制定的没有人性化,很多二手房卖家都有类似顾虑。只要过了户产权就是你的了,卖家的担心也是可以理解。尽量和卖家沟通,实在不行就别买了。
哦,对,现在银行都是见到抵押登记才放款呢,在没有做完抵押登记的时候,他申请的那部分贷款的钱谁的名字也不是,银行根本不会放钱。其实你需要担心的是买方首付那部分钱是谁的名字就成了,呵呵,也不用担心,如果是直接通过银行做的话,银行不会关心这部分首付给谁,见个首付款证明就可以了,所以估计是会在中介公司的帐号里,但如果是通过担保公司做的贷款,这部分首付是冻结的,中介客户在没有办完所有手续前谁也拿不出来的。 不过如果是大公司的话,你不用太担心的,一般按揭的单子都不会有问题的
婚后财产写谁的名字都是一样的,夫妻间过户手续和费用和买卖是一样的。只有离婚产权更名是免费的。
2年之内的要缴纳5.5%的营业税; 契税: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缴纳1.5%,不符合的3%。 印花税:0.1% 其他杂费
到房管单位办理更名。 一般来说,都是走“假房本换房”的违规手续。除非是自己家人之间变换。
简单记住几条: 1、取得产权证两年以上 2、容积率1.0以上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 4、面积小于140平方米 卖家所卖房产必须同时满足以上4项才可以免税,有一项不满足都要按5%交营业税 买家所买房产必须同时满足2、3、4项契税按1.5%交,有一项不满足契税按3%
你说的公产房是什么意思?是成本价的么?还是每月交房租的?如果是产权的,还是置换比较方便;如果是使用权的,做换房吧
按目前政策继承是不需要费用的。 完全可以只写孩子的名字,怎么以后都是孩子的。如果是未成年孩子家长可以作为监护人代理行使权利。
现在有两种康居房: 1、成本价产权的:除了缴纳契税印花税以外,再交纳15.6元/平米的土地出让金; 2、经济适用房产权的康居房:除了缴纳契税、印花税以外,在缴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 最新的政策还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就是成交价格在4000元以上的部分缴纳20%
是的,按照原来的购买价格计算。 如果是房改房那么就按照政府统一核定的基准价格计算。
补充【zwchang】说的几点,其实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支付房价款前)至关重要的是必须查验该房地产的一些重要内容,如下: 一、权利人姓名或名称 二、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使用期限和面积 三、土地的批准用途 四、房屋建筑面积 五、房屋竣工日期 六、房地产登记日期 七、房地产抵押(设典、租赁)情况 *重要 八、房地产权利限制状况 *重要 其它就如【zwchang】所说看清几个原件、公证委托书。 期间产生的税费按规定上是各自承担各自应付费用, 但存在有些费用上家不愿承担,则需双方协商解决。
产权证下发5年内转让,需要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减去当初购买价格的差额的20%缴纳。 如果是房改房在上市,则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减去所在城市统一制定的基准价格的差额计征
1、如果是2004年购买的依旧按照之前的契税政策缴纳,即房价的1.5%; 2、一般来说只要该房产尚未备案就可以更名,不过你购房时间距离现在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估计已经改不了了; 3、以后等产权证下来再改名就要按照过户手续办理了,需要重新缴纳税费; 4、产权人死亡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所有顺序的继承人都需要同时到场,而且继承人中有已经死亡的还需要有该人的死亡证明。
看你是什么单位了,如果是央产,也就是中国打头的公司的房子的话,必须通过单位同意的,还有,公积金贷款是不能够做转按揭的, 你需要先把钱全都还了才可以出售。至于户口问题你不用着急,反正产权房子又不象使用权是的,更名必须迁户口不能人户分离,产权无所谓,等你有了新房再把户口迁走就可以了
目前尚无法认定,据说土地局正在内部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