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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须知

  • 买的房屋延期一年交房怎么解决好呢?

    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如果解决了你的问题,请点好评,谢谢

  • 房子已认购,首付付了一半,乙方想退房,行不行?

    如果合同已经签订。退房子是需要承担违约金的、如果解决了你的问题,请点好评,谢谢

  • 开发商的商品房内没有分割墙可以吗开发商的商品房内没有分割墙可以吗?

    这就是所谓的大产权和小产权,不做实体分割,减小公摊和使用面积,现在很多综合体商业都是这么划分的(我爱铺网)

  • 预售商品房查封后开发商可以出售吗

    不可以的,查封的房子不可以办理交易过户,需要等解封之后才可以申请。

  • 动迁协议合并:签了两份协议,要了两个楼,现在想把两个协议合并到一起,要一个房子,各位说说

    合同是你跟房东签的,要付违约金的话也是向房东支付,对于与你合租的人,你无需向她支付任何违约金。如果对方想退回押金,她可以自己租满半年

  • 房屋漏水,楼上没人找谁呀房屋漏水,楼上没人找谁呀

    联系物业,让物业联系楼上业主。<br/>  物业应该由所有业主的联系方式,通知物业之后,物业一来可以通知楼上业主过来进行维修,二来可以让物业先将楼上的水管户外阀门给关闭,以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 商品房退房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 退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 房屋漏水怎么修补?

    1、对于屋顶漏水进行修补的话,应该找专业的修补楼市人员来进行修补。先要打出屋顶裂缝位置,然后安放钢丝网进行安全防护,然后再用防水卷材铺设修补,当然具体的细节还需要专业人士来操作。 2、对于是大面积漏水的话,通常是需要找专业的修补人员来进行抢修;对于是小面积或者是住户认为可以自己搞定的漏水,则可以自己采取行动来尝试下。其实漏水发霉的事情只要找到了原因,那么治理起来就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高的难度,绝大多数可以靠住户自己使用简单的方法、简单的材料来进行修补。 3、安装管道时没有固定好,造成松动;管道预留口位置有错误,混凝土浇捣不到位;没有做好防漏处理等是造成管道漏水的原因。凿开预留管道洞口,进行底部装模与刷水泥油,以便新旧水泥砂浆的接合;浇捣高一级标号的砼,在干透的管道口周边做一层防水涂料。在干透的管道口周边做一层防水涂料。 4、防水层遭到破坏,马上找到渗漏点后,将墙地面保护层全部铲掉,重新再做防水。完成重做工作之后,在一天后做渗水试验,如没有问题就可以修补砼了。

  • 商品房退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品房退房注意事项 1、对退房条件的约定 退房仅是退还购房者付的购房款,如果在房价上扬的情况下,反而会使购房者遭受损失。所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可约定当因开发商过错导致退房时,开发商除返还房款外还应承担赔偿因市场变化造成的损失的责任条款。避免自身承担损失。 2、按揭购房不忘解除购房保险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3、退房违约金谁承担 正常情况下购房者提前退房属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若属于开发商违约、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等情况下,由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4、在办房产证之前退房 业主若申请退房,最好在开发商办完产权证之前提出退房申请。如果产权证办下来之后退房,往往需要一个很长时间的鉴定过程,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再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为复杂。

  • 房屋漏水如何申请赔偿?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房屋漏水如何解决?

    房屋漏水的解决方法: 1、外墙漏水。那必须找物业解决问题,因为外墙漏水修补起来很麻烦。 2、卫生间、厨房、阳台漏水,那就是防水没做好,那就要将地面地砖或者卫生间沉箱拆掉,重新找平做防水,再贴砖,贴砖的时候尽量小心,不要将防水层刮掉,还有就是需要注意地面与墙面接口位置防水的接口位置,尽量往上刷点,不要就只是刷地面 3、水管漏水,那要排查出哪个位置水管破了,找出自己当初水电铺设的竣工图,对照找出水管走向,然后排查漏水位置,将小范围的地砖拆除,然后将水管重新修补 好,水压测试,没问题的话那就可以重新铺砖了。

  • 常见退房纠纷有哪些?

    退房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自身的原因,情况错综复杂,案例各不相同。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致使房屋不能达到购房者的满意是造成退房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由于以下原因常常导致购房者提出退房: (一) 广告宣传营销言过其实; 很多开发商在前期销售中为了吸引购房者来看房,往往在广告宣传中会语言很华丽,比如什么几A级幼儿园入住,什么黄金海岸,什么皇家园林设计,这些往往言过其实,给购房者一个很大的虚假承诺。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海景房和江景房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于是“愤而退房”。 (二)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 很多购房者购房有一定盲目性所以一般比较相信置业顾问的描述。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很多没有的配套进行默许或者作出口头承诺。等房屋交付后购房者肯定会很失望进而退房。 (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房屋在交付使用后,有的的房屋出现渗水、脱皮等质量问题时,这对于新房业主来说往往难以接受。这类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开发商及时解决时,一气之下,要求退房。 (四) 物业小区管理混乱。 开发商出售房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先委托好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家人,物业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大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普遍较差,导致业主不满意而提出退房。 (五)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 此类一般出现在期房中。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又较多地受各方面因素尤其是资金的影响,开发商往往迟延交房。而当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后迟迟不能入住时,很容易提出退房。 (六) 房产证迟迟办不出; 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因为这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开发商手继齐全的情况下购房人积极配合,因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不能及时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还有一些开发商本身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不具备,甚至有的购房者购买房屋产权问题导致落户不成,这样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产权证迟迟办不出来,导致购房者退房。 有时,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退房纠纷的发生: (1)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工作调到外地或出国定居而提出退房; (2) 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在还款过程中,因出现意外的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余款而提出退房; (3) 因房价下跃而提出退房

  • 退房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退房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自身的原因,情况错综复杂,案例各不相同。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致使房屋不能达到购房者的满意是造成退房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由于以下原因常常导致购房者提出退房: (一) 广告宣传营销言过其实; 很多开发商在前期销售中为了吸引购房者来看房,往往在广告宣传中会语言很华丽,比如什么几A级幼儿园入住,什么黄金海岸,什么皇家园林设计,这些往往言过其实,给购房者一个很大的虚假承诺。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海景房和江景房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于是“愤而退房”。 (二)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 很多购房者购房有一定盲目性所以一般比较相信置业顾问的描述。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很多没有的配套进行默许或者作出口头承诺。等房屋交付后购房者肯定会很失望进而退房。 (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这类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开发商及时解决时,一气之下,要求退房。 (四) 物业小区管理混乱。 开发商出售房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先委托好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家人,物业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大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普遍较差,导致业主不满意而提出退房。 (五)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 此类一般出现在期房中。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又较多地受各方面因素尤其是资金的影响,开发商往往迟延交房。而当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后迟迟不能入住时,很容易提出退房。 (六) 房产证迟迟办不出; 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因为这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开发商手继齐全的情况下购房人积极配合,因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不能及时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还有一些开发商本身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不具备,甚至有的购房者购买房屋产权问题导致落户不成,这样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产权证迟迟办不出来,导致购房者退房。 有时,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退房纠纷的发生: 1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工作调到外地或出国定居而提出退房; 2 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在还款过程中,因出现意外的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余款而提出退房; 3 因房价下跃而提出退房

  • 房屋漏水到底是谁的过错呢?

    其实导致房屋漏水的根本原因,是业主对防漏环节不重视所致。在购买新房时,业主就应当着手起检漏工作。房屋在交付使用时应当出具室内检验报告,然而开发商几乎无人愿意出示,这就给房屋上下排水和防漏埋下了隐患。所以,业主在房屋装修前应当先检查房屋的防漏设施是否合格。 其次,入住后装修不过关也会引发渗漏问题。装修过程,砸墙、开水槽、铺线路时,很可能破坏房屋原有的防水层,导致漏水。 在新建的楼房中,卫生间和厨房地面的防水层如已按规范完成,只要防水层不被破坏,一般不会出现渗漏问题。但不少房屋在装修中,往往会因增加了洗浴设施或进行水路改造,而导致原有的防水层被破坏。因此,装修后必须对防水层进行修补或重新做防水施工。尤其在更换卫生间原有地砖时,要先用水泥砂浆做地面找平工程,再将地面完全清洁干净后,做防水层,这样可避免防水层因厚薄不均而造成渗漏。 此外,不少老龄房由于年久失修,漏水问题尤为严重,大多都是因排水管道和防漏设施超过使用年限所致。 譬如以前用的铁管容易生锈,胶管也容易被腐蚀。虽说一般防水层如没被破坏,能保持八年至十年的时间。 但业主并没有防患于未然的意识,总是等到漏水时才予以重视。管道和防漏设施在使用了一定期限后,最好提前翻修。

  • 购房者退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 买房后退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1、保险(放心保)退保手续不要忘 买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合同法》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3、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购房者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 如何避免退房纠纷?

    1、定金(订金或押金)阶段: 在这个阶段房屋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还定金的问题。 2、已经签订了合同但是尚未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要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签订正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如果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即后签订的解除协议的效力)。 3、已经签订合同并部分实际履行: 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已经付完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在这个阶段解除合同既有买方的原因也有卖方的原因,比如卖方觉得房价在上涨,不想卖了,想反悔。或买方觉得房价在下跌,也不想卖了。这个阶段除与上述要求一致外,还涉及物业装修损失,搬离时间等问题。如果卖方违约,装修的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装修损失,买方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如果达不成协议买方可以向法院诉讼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 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完成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买方不能办理退房的。如果卖方已经为买方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或中介公司垫资,且合同约定如买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买方退房及承担相应的损失。

  • 不可抗力延期退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延期交房违约金依据的标准一般是合同。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合同对于开发商的约束力并没有那么大。主要原因是购房合同是开发商提供的,对于延期交房等可能产生纠纷的一些情况,开发商早就想到了应对的措施,规避其中带来的一些风险。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购房者实际损失的时候,购房者很难举证自己的实际损失有哪些。 而在购房合同中,往往会规定由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期交房是合理的。而即使这些不可抗力因素属于合理的延期理由,也不能无限制地延期下去,必须要有个期限。当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给予一定的合理延期期限。而合理与否,需要由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或者通过法院或者仲裁部门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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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准备

看房选房

  • 出租房看房四大注意事项是什么内容?

    1、看治安环境 试想一下,房子周边鱼龙混杂,牛鬼蛇神什么都有,您敢安心的住下去吗?所以,看房的时候首先要观察一下周边环境,看会不会很嘈杂,治安会不会很混乱,社区邻居是凶神恶煞还是慈眉善目…这些都要尽收眼底,不要心不在焉的样子。当然,城中村是会乱些的,所以选择城中村出租屋一定要注意看有没有装摄像头。 2、看交通配套 很多租房者往往只注重房子自身,却忽视了房屋地段和周边的配套情况。其实选好房子的地段可以节约大量的时间成本和生活成本,特别是对于刚刚毕业的学生。居住区内交通要方便。看一下房子离公交地铁站有多远?如果是离的远,晚上回去没有路灯,是否安全?另外,菜市场、食品店、小型超市等居民每天都要光顾的基层商店配套,服务半径不要超过150米。对于有车的租房者来说,还要关注停车的问题,小区是否有足够的停车位,停车位的位置是否合理,车位的月租金是多少等都需要在租房之前考察清楚。 3、看房龄配置 旧房子经常会牵涉到厨卫用品的好坏,电路、水管是否漏水等问题,所以承租者对房龄一定要注意。选择房龄在5~8年的房子,因为这些房子一般都位于成熟小区,而且家中的装修或家电也还可以用。另外,有无家电对在租房内享受到的生活质量影响较大,所以出租房中有无家电、有哪些家电及家电质量也是选房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选房过程中如发现家电问题,可主动提出在合同中注明上述问题由房东维修。当然,就是配置齐全,拎包可入住。 4、看房东为人 骗子无处不在,租房必须得谨慎,以防被骗。前段时间就有骗子拿自己租来的房子,假冒房东放租,忽悠网友交订金。所以,看房的时候一定要旁敲侧击,了解房东的身份和为人。可以通过查看房产证、身份证,或者去居委会那里了解情况,来验证房东身份的真实性。如果是转租的房子,那就要了解之前签订的合同是怎么样的,房东是否允许直接转租等等。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要看房东是否好说话,铁公鸡一毛不拔的房东以后给您个螺丝钉也是会收您钱的O__O…找个好房东,以后可以免掉很多麻烦。

  • 查看房产证在租房中的重要性是什么?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备下面几个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当地房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权人的书面证明,并可记录该房屋共有情况和是否设有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对应一房产证,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的房屋)只有一个权,在不动产登记上有且只有一项权登记,因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 ?房产证的作用 既然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的作用极为有限,那么登记机关发放房产证的意义何在?其实,房产证主要在房屋登记事务范畴中发挥作用,并且主要是为了保证登记活动的秩序与安全。房产证首先起到登记行为完成的证明作用。登记机关在完成房屋登记事务后,将房产证发放给权利人,表明登记机关已经根据事实、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完成了相应的房屋登记。由于房产证记载的内容与登记簿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因此,房产证起到一种备忘的作用。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房产证内容,掌握自己的财产情况,而不必每每去查阅登记簿。房产证重要的作用还是保证登记活动的安全。

  • 买房还是租房,选房都应该注意哪些重要的指标?

    1.指标一:区域 从区域来看,不仅房价,目前租金贵的也当属,大部分人为了能够方便子女享受到良好的资源和便利的交通,宁可选择出高价去租离距离近但是面积较小的房子。 2.指标二:商圈 繁华地段的房价高不必多说,商业区的租金高也明显。 根据网络数据显示,金融街、五道口、国贸、朝阳公园、万柳等地都是商业聚集地,在这些地方也大多都是高档住宅,而且由于交通条件十分便利,外国人也大多愿意到此活动,因此租金自然高。 3.指标三:交通 、轨道交通房对于准备买房的朋友来说,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词。对于租房的朋友来说,站等交通便利的地区租金也相对高,毕竟对于大多数的上班族来说,时间才是宝贵的。 4.指标四:楼层 后一点就是楼层,以六层的住宅楼为例,因为一层的采光差而且潮湿,居住环境会受到极大影响,因此租金也低;三楼的位置好,楼层适宜采光通风良好,因此租金高,其余楼层的租金相差不大。 但是作为北京来说高层住宅楼较多,而且受到环境的限制,楼间距较近,因此越高的楼层其居住环境越舒适,租金也就越高,而且所需要缴纳的物业费也就越贵。 5.指标五:户型 看房选房看什么,除了地段之外主要的就是户型,其实租房也是如此。对于居住舒适度直观的影响就是户型,包括朝向,是否朝阳,采光好不好,通风是不是顺畅,住着会不会很闷等。

  • 看房和签约应该注意什么?

    看房阶段 看房分为两大部分,分别是房子自身情况和房子周边的情况。 关于房子,要搞清楚五点,分别是: 1、房屋性质。一般有普通商品房、商住房等,相应的土地年限为70年、50年或40年。普通商品房交易比较纯粹;商住房不涉及限购,但首付比例、贷款成本、税费较高。 2、查看房屋产权时间。满五年且仅有的的普通商品房交易成本低,如果无法做到满五仅有,那么购房者还需承担一部分个税或增值税。 3、看房子所处的位置。楼层要优先注意,如无特殊需求,好不要选顶层和一层的房子,看看墙皮是否有渗水的痕迹。 4、房屋居住成本。主要体现在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暖气费等方面。北方城市郊区的房子有可能是小区自供暖或地暖,相对于市政供暖,小区自供暖成本较高,地暖成本高。 5、房子质量问题。除了房主和中介说的之外,购房者要仔细核实,现场查看是必要的,好也去该小区的网络社群里了解相关情况。 房子周边,也有五点: 1、看房的时候,注意了解小区周边是否有高压铁塔、加油站等高辐射和较危险的公共设施;如果房子临街、临铁路、临轨道交通,还需注意噪音问题;小区周边如果有垃圾站或货运站,夜间或许有噪音问题。 2、小区停车问题。有的老小区没有地下车库,地上停车库又不够,停车问题比较突出。 3、小区的物业服务水平。安保情况能反映物业服务水平。 4、周边交通。小区周边的交通状况要仔细考察,特别是每天上下班的必经之路。 5、周边的配套。学校、医院、超市等必要的生活配套不能少。 签约阶段 签合同阶段也有五点需要注意,分别是: 1、查看房屋的各项手续,这里要核实的有房产证、契税发票、是否在押、产权性质、产权人、房屋面积、建筑年代等。 2、搞清楚房主出售原因,共有产权人是否同意出售。 3、确定付款方式。贷款买房的要确定首付支付方式,这个时候需要注意你的首付款是否被房主用来偿还银行贷款。对于处于在押状况的房子,你的首付款如果不走资金监管,这笔钱基本上是会被房主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房子解除抵押后,这套房子可以重新申请抵押贷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的时候,要明确首付款的用途。如果是被业主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你应该和房主一块去银行办理还贷手续,注意保留好相关收据。 4、确定自己的贷款方式和额度。选择商贷,银行一般要查你的征信记录、收入证明、工资流水等资料,接着评估房屋价值,后确定贷款数额和利率。一般首套房的利率会有折扣,但如果购房者的征信记录不好,利率还有上浮的可能,差的情况是拒贷。至于收入证明,要注意月收入达到月供的两倍以上。这一点要在签定金合同前完成,如果因为你的征信问题无法买房,可能要承担违约成本。 5、确定过户日期。和房主确定产权过户、物业交割、户口迁移的具体日期,这些都要写在合同上。如果制式合同没有,也应该在补充协议里面写明,这些问题容易产生纠纷。 买二手房,尽量把前期工作做好,缩短房屋交易时间,大程度避免风险。

  • 公租房怎样选房?

    1、首先准备好相关的证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不是本人要去公证处公证代理人方可),计划生育证明(即街道办计生处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扣租金的银行流水证明(银行有盖章的)。银行借记卡或者信用卡(用于刷三个月租金作保证金)。 2、公租房选房采用的是电脑摇号的方式进行的。这样可以做到公平地排出已经获得公租房配租资格的人群将来选房的先后顺序。避免了一些人走关系,挑选好的房源的现象。电脑摇号采用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一个选房的人来说,都是很公平的,没有一点作弊的现象。

  • 公租房选房流程是什么?

    1、公租房在选择房子的时候要先申请,审核,之后进行摇号等选择配租对象和顺序,后配租对象需要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租房。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2、在摇号的时候,摇号的居民必需要取得摇号资格,即符合申购条件的。组织摇号是为了申购居民公平选房。摇号后,号数排在前面的先选房。选房方式采取电脑点击方式,时间是3 ,就像自选电话号码一样,用来确定你选择的房区房号和房型。电脑摇号,避免了一些有关系的人员走后门的现象,使公租房的配租更加的公平。

  • 租房看房过程中有哪些小技巧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1、房屋选择 眼见为实 不要轻信对方的房屋介绍,要实地考察房屋状况、设施和环境等。如果对方急于将房子出手,请务必注意房子是否有隔音不好、周边环境太差等问题。搜房租房网建议,租房前先询问清楚房屋相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合适的话再亲自前去看房,做到有的放矢。不能盲目追求价格低廉或者描述好,就急于看房,导致实际看到房子失望、不合适,而浪费时间和精力。 2、实地看房 先看环境 一,看房子是否适宜居住。房子基本信息是否与事先获知信息相一致,周围环境、物业安保、交通状况、配套设施等是否适宜。二,看房东或者合租者是否好相处。 3、 信息核实 证件确认 要查看所租房屋的产权证书、房东的身份证明等,确定出租房有权利出租该房屋。如果与中介签订出租合同,要查看中介机构与房东的委托代理协议,了解中介机构的代理时间,确定中介机构有无权利签订合同。 4、 火眼金睛 看清房屋细节 搜房租房网提醒广大租客,在看房时,一定要细致看清房屋角角落落。主要的项目有房租、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垃圾清理费是否缴清;房屋内设备的数量、成新度等情况;在租房前要仔细检查水电、马桶等日常设施是否良好;把所有的家电都试用一遍以检查插头是否漏电,煤气是否泄漏等。一定要当面和房东把房内的设施、家具家电等核实清楚,该添置的一定要事先跟他讲明,如有问题,价格上还有商议的余地,确认无误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5、 警惕二房东 若是二房东将租赁屋转租,则必须要经过"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诺,否则是无效的。如果是部分转租,则要看原房主和二房东的租约,是否有限制不允许转租,如果没有限制,那么,租房者便可与二房东签约。

  • 租房看房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看房时屋内齐全的家用电器,未必是一件好事,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因为,一般房东会为提升租价而特地拼凑一些电器,而这些电器的来路大多是从旧货市场、二手贩子那儿来的,所以使用时无法保障,比如设备的老化,一天费三度电的冰箱、开起来嗡嗡作响的空调也许你还没有用过吧。所以在看房时,检查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冰箱空调最为重要。

  • 租房看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1、门窗 看房时第一件事就是要关注房屋的门窗。看房门是否有防盗功能。其次,看窗户的密闭是否完好,是否漏风。对于内屋的门,要检查好门框是否完好,屋内门锁是否完好。 2、墙面和地面 墙面是否干净,没有大块脱落,起泡。地面是否有裂痕,是否有漏水的情况发生,特别是厨房,卫生间的屋顶。灯是否完好。如果有不亮的灯泡,房东有义务更换新的。 3、上下水和燃气 厨房及卫生间下水道是否通畅,有无漏水情况发生。燃气和水管开关是否老化,关闭后有无滴水漏气现象。水气管道线路是否腐蚀严重。燃气设备是否符合标准。热水器是否打火正常,排气方式是否安全。灶台是否打火正常及检查是否漏气。 4、电路 要明确知道入户电表的功率,这样在添置和使用电器的过程中才不会遇到麻烦,如空调,电暖气,微波炉等。对于电源插座,是否正常使用或存在漏电现象,都要一一检查无误。

  • 租房看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屋内配置 看房时屋内齐全的家用电器,未必是一件好事,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因为,一般房东会为提升租价而特地拼凑一些电器,而这些电器的来路大多是从旧货市场、二手贩子那儿来的,所以使用时无法保障,比如设备的老化,一天费三度电的冰箱、开起来嗡嗡作响的空调也许你还没有用过吧。所以在看房时,检查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冰箱空调最为重要。 二、闻闻气味 如果有些房子靠近化工厂或者其他散发异味物体的地方,这也会极大地影响到日后的居住。所以在看房过程中,要将自己的鼻子派上用场,推开窗户,注意闻闻户外的空气是不是有异味。 三、查看租赁许可证 要求房东出示房产证等相关证件,以确保房东有出租资格,从而避免租房过程中出现节外生枝的情形。 四、周边配套 房屋周边生活配套设施的多寡,关系到生活的便捷程度,如距离菜市场的远近,周边公交线路的走向,超市、大卖场、商场等购物设施的分布,就医条件的好坏等等,都是要事先经过初步了解的内容。 五、周围环境 居住的环境很重要,同样是花钱租房,如果因为环境不好而影响到了生活,那就有些不合算了。看房时,要检查房子是不是临近马路、集市等,门窗旁边是不是放有垃圾箱,看看自己租住的房子前面是不是有高楼而影响采光等。 六、观察房东 在看房时,还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观察一下房东。因为在未来租住的一段时间内,租房者不可避免地要跟房东打交道。可以事先观察一下房东,对他(她)的个性有个初步的了解,以便日后和房东更好地交流。如果是合租者充当的二房东,还要对他(她)的生活习性有个初步的了解,如从事什么职业等等,以免日后同住一屋,相处不好节外生枝。 七、讨价还价 看完房之后,如果对房子没有别的意见,便要跟房东就租金问题讨价还价了。能否与房东在租金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这直接关系到交易是否成功。在讨价还价之前,要先对周边的房屋租赁市场有个初步的了解,如各种房型、配置的房屋月租金大概是多少,做到心中有底,这样,才会做到有的放矢,增加成功的几率。 八、租房协议要点 协议要明确的写明房屋的位置、租费的金额、付款的方式、房屋修缮责任等。

  • 从看房到收房有哪七点一定要看?

    一、看产权 产权清晰完整无纠纷,是买房的基本前提。对于一些产权归属不清楚或者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房子,购买时务必慎重对待,一些价低产权不明确的房子尽量不要去涉足,尤其是对没有购房经验的新手们来说。 二、看质量 一般白领看房都是在周末,平时忙于工作,也没精力关注房子。一些人甚至没有去现场看房就签了合同,结果入住时才发现与预想中的差别甚大。所以,买房时要了解清楚,一定要去自己选的房子里看一眼。 三、看设计 房子设计是否合理,事关居住的舒适度。这主要从两方面考察:一是套内面积大小,二是房子内部格局。权衡这两点需要兼顾经济条件和家庭成员构成,需要为未来留一定的余地。 四、看房屋 主要是指房子自身的一些条件,一般包括楼层、朝向、布局和结构等,这些因素对房子价格也有重要影响。 五、看房子内部设施 已经装修的二手房,若是内部设施有问题,要重新装修好是非常麻烦的事,所以要看好房子内部的设施,比如室内装修状况、电话线路、空调动力线、电视接收共同天线、管道、上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等。 六、看地段、环境 房子所处的环境直接影响到生活便利程度和房子的空间,而地段则关系到出行的方便与否和生活配套的完善程度等。因此,地段以及周边的环境好坏不能忽视。 七、看物业 向已经入住的人了解小区的物业服务好坏,也可以向物业公司咨询,详细了解物业服务的范围和收费标准,免得日后在物业费收取等方面发生纠纷。

  • 公租房选房流程是什么?

    1、公租房在选择房子的时候要先申请,审核,之后进行摇号等选择配租对象和顺序,后配租对象需要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租房。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2、在摇号的时候,摇号的居民必需要取得摇号资格,即符合申购条件的。组织摇号是为了申购居民公平选房。摇号后,号数排在前面的先选房。选房方式采取电脑点击方式,时间是3,就像自选电话号码一样,用来确定你选择的房区房号和房型。电脑摇号,避免了一些有关系的人员走后门的现象,使公租房的配租更加的公平。

  • 租房需要看房产证吗?

    产真是房屋产权的归属证明,在没有租赁委托的情况下,别人没有权利将房屋出租。大多数二房东骗子都是先从房主手中租下房子,然后将房子加价转租出去,并且一般是收取半年或一年的房租后潜逃。在租房时查看房产证,可以有效鉴别出租人有没有出租房屋的权利。如果没有房产证,租户就应该小心了,对方很有可能是二房东或者骗子。如果租住了这样的房子,真实房主知晓后很有可能认定租户的合同无效进而将租户赶出去。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未经房东同意擅自转租,转租的合同可能面临无效的风险。

  • 租房需不需要看房产证?

    租房要看房产证 房产真是房屋产权的归属证明,在没有租赁委托的情况下,别人没有权利将房屋出租。大多数二房东骗子都是先从房主手中租下房子,然后将房子加价转租出去,并且一般是收取半年或一年的房租后潜逃。在租房时查看房产证,可以有效鉴别出租人有没有出租房屋的权利。如果没有房产证,租户就应该小心了,对方很有可能是二房东或者骗子。如果租住了这样的房子,真实房主知晓后很有可能认定租户的合同无效进而将租户赶出去。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未经房东同意擅自转租,转租的合同可能面临无效的风险。 总结:租房一定要仔细查看房产证和房东的身份证信息,确定房子的真实产权归属,防止被二房东欺骗。另外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保留各项材料,以备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 从看房到收房要注意些什么?

    一、看产权 产权清晰完整无纠纷,是买房的基本前提。对于一些产权归属不清楚或者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房子,购买时务必慎重对待,一些价低产权不明确的房子尽量不要去涉足,尤其是对没有购房经验的新手们来说。 二、看质量 一般白领看房都是在周末,平时忙于工作,也没精力关注房子。一些人甚至没有去现场看房就签了合同,结果入住时才发现与预想中的差别甚大。所以,买房时要了解清楚,一定要去自己选的房子里看一眼。 三、看设计 房子设计是否合理,事关居住的舒适度。这主要从两方面考察:一是套内面积大小,二是房子内部格局。权衡这两点需要兼顾经济条件和家庭成员构成,需要为未来留一定的余地。 四、看房屋 主要是指房子自身的一些条件,一般包括楼层、朝向、布局和结构等,这些因素对房子价格也有重要影响。 五、看房子内部设施 已经装修的二手房,若是内部设施有问题,要重新装修好是非常麻烦的事,所以要看好房子内部的设施,比如室内装修状况、电话线路、空调动力线、电视接收共同天线、管道、上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等。 六、看地段、环境 房子所处的环境直接影响到生活便利程度和房子的空间,而地段则关系到出行的方便与否和生活配套的完善程度等。因此,地段以及周边的环境好坏不能忽视。 七、看物业 向已经入住的人了解小区的物业服务好坏,也可以向物业公司咨询,详细了解物业服务的范围和收费标准,免得日后在物业费收取等方面发生纠纷。

  • 租房需要看房产证吗?

    房产真是房屋产权的归属证明,在没有租赁委托的情况下,别人没有权利将房屋出租。大多数二房东骗子都是先从房主手中租下房子,然后将房子加价转租出去,并且一般是收取半年或一年的房租后潜逃。在租房时查看房产证,可以有效鉴别出租人有没有出租房屋的权利。如果没有房产证,租户就应该小心了,对方很有可能是二房东或者骗子。如果租住了这样的房子,真实房主知晓后很有可能认定租户的合同无效进而将租户赶出去。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未经房东同意擅自转租,转租的合同可能面临无效的风险。 总结:租房一定要仔细查看房产证和房东的身份证信息,确定房子的真实产权归属,防止被二房东欺骗。另外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保留各项材料,以备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 石家庄租房如何看房?

    墙面和地面检查 墙面是否干净,有没有大块脱落,起泡。地面是否有裂痕,是否有漏水的情况发生,特别是厨房,卫生间的屋顶。灯是否完好。如果有不亮的灯泡,房东有义务更换新的。 厨房及卫生间下水道是否通畅,特别是马桶下水是否通畅一定多试几次。马桶功能是否完好,有无漏水情况发生,水箱按钮是否完好。燃气和水管开关是否老化,关闭后有无滴水漏气现象,一定要当场多开会儿水和火做检查。水气管道线路是否腐蚀严重。燃气设备是否符合标准,如煤气设备就不应该用在天然气线路上。热水器是否打火正常,排气方式是否安全,出水量大小是否能够满足要求,如洗澡,都要打开试试。灶台是否打火正常及检查是否漏气。 门窗检查 看房时第一件事就是要关注房屋的门窗。看房门是否有防盗功能,若防盗功能不好要求房东更换新的防盗门。其次,看窗户的密闭是否完好,是否漏风。尤其是租住一、二楼的人一定要仔细把关,检查所有窗户是否都能关严,所有插销是否都能插上,检查防护栏有没有开焊,有没有被折断的隐患,如果有必要还是请房东一同加固,以防后患。对于内屋的门,要检查好门框是否完好,屋内门锁是否完好,钥匙齐备。 电路检查 要明确知道入户电表的功率,这样在添置和使用电器的过程中才不会遇到麻烦,如空调,电暖气,微波炉等。对于电源插座,是否正常使用或存在漏电现象,都要一一检查无误。 检查电、水路电路是不是已经老化,或者其设计是不是能够满足大功率电器的使用,水管是否通畅等等,都是入住之前需要询问或者自己亲自检查的内容。

  • 租房时看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看房注意事项周边环境 在看房时一定要留意房屋的周边环境和所在位置。一般从你下车的站或公交站开始,就已经需要注意了。夜晚漆黑偏僻的地方,最好不要选,尤其是女生。在去看房子的路上要关注周边,人员是不是混乱,环境是不是良好,社区邻居是凶神恶煞还是慈眉善目,这些都要尽收眼底。白天看房具体怎么看: 1、 路灯的多少; 2、 小区出入的管理情况; 3、 观察小区内的环境、景观、绿化养护情况; 4、房屋离大马路有多远,经过了几条街到达小区; 5、进入楼座后注意公共区域的整洁度; 当然,周边环境也包括生活便利与否,就近的饭店、餐馆、超市、卖场、银行、医院、药店之类。 看房注意事项交通情况 交通情况在看房注意事项中是很重要的一点,尤其对上班族来说很重要,如果要租的房屋离上班地点比较远,最好有,毕竟大城市都会堵车,坐公交车不好预计花费时间;如果租与公司较近的地方的房子,可以选择公交直达的地方,关注一下能坐的公交有多少,多久来一辆,运营起始时间。 如果是骑自行车或者电瓶车上下班的,还需要关注一下停车场。说到这,不得不提的是随之而高涨的小偷手段,所以停车场要关注安全、费用、充电问题等。 看房注意事项房屋本身 要租住的房屋本身就是看房注意事项的重中之重,一定不能掉以轻心。 (一)、室内环境。房子里面是否干净,通风采光如何,还要看一下天花板,一定要记得,这点很重要,屋子的天花板上如果有下水管道,整天响个不停是很影响生活的。在屋子的某个角落里,是否存在隐患。 (二)、室内功能。 租房的时候,如果真看中了这个房子,并且觉得价格实惠,那么请检查房子里面的家具,厨具,卫生间,家电这些东西,是否都能正常使用,如果有损坏,最好让房东修理或者在合同里写明,避免一两年后解约时说不清楚。如果谈好正常使用损坏由房东(出租方)负责修理的话,必须写入合同。 具体检查以下事情: 1、门窗。门窗是防盗的关键,尤其是租住一、二层的承租人一定要仔细把关,检查门窗户是否都能关上、关严实,检查防盗网是否结实。 2、室内设施。比如马桶、热水器、炉灶、抽油烟机等。在看房的时候要试一下,如果正常运转,以后小心维护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 3、家用电器。一般房东或者中介会为提升租价而拼凑一些电器,设备老化严重,使用时无法保障。所以在看房时,检查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冰箱空调最为重要。 4、卫生间防水。一定要注意看卫生间的天花板和墙壁是否有水渍,如果防水不好,隔三差五找房东找楼上很麻烦,很伤邻里感情。

  • 租房晚上看房的优缺点是什么呢?

    租房晚上看房的优缺点 晚上看房的优点有:1、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白天一般都工作比较忙,=租房晚上看房可以避开上班时间,让工作和找房两不误。2、租房族的在住处的生活大部分是晚上的时间,因此晚上看房更能了解所租房子的情况。比如晚上房子周边的情况,有没有噪声、有没有光源污染、房子的灯光情况、附近有没有吵闹的商店或餐馆等都能在晚上很好的反映出来。3、晚上更容易了解小区的道路、治安和物业状况,晚上小区的灯光情况、物业安保情况等都能更好的显现出来。对于女生来说,小区的交通、照明和安保十分重要。试想一下,由于加班等原因导致下班时间晚,而这些方面又不便利的话将会是怎样的场面。 当然了,晚上看房也有很多缺陷。首先晚上自己去看房的话本身的人身安全就得不到有效保证。有一些不法分子编织租房骗局,在晚上带租客看房时抢劫财务或人身侵害。其次,晚上没有日照,没办法观察房屋的采光情况。虽然租房族大多数在家的时间都是晚上,但是日照仍然很重要。日照影响着房子的通风和采暖情况,尤其是在冬季,如果日照不好会显得房屋阴冷,而且晾晒衣物很不方便。最后,完善小区和房子的很多缺陷都能被黑夜隐藏起来,增加了看房的难度。小区的垃圾回收点、污水排放位置等都在黑暗中无法认出,如果租的房子在这周边的话显然是不好的。房子本身的质量问题也由于光线不强很可能被忽视。例如墙面裂纹、房子门窗好坏等都不容易检查。 租房晚上看房注意事项 1、 注意保护自己的安全:晚上去看房时最好多找几个伙伴陪同,一来可以相互照应保障安全,另一方面人多看房的也仔细,伙伴很有可能发现更多问题并能给出很多建议。 2、 看房注意留意小区环境:由于一般社区的生活垃圾在早上10点之前都会清理一次,因而,白天看房一般都不会注意该问题。而晚上,生活垃圾相对多起来,这时看房,可以看看房子附近有没有垃圾回收点,是否靠近污水排放较严重的河流等。这些地方在高温下都是滋生蚊虫、散发难闻气味的源头。 3、 观察物业安保是否到位:小区物业管理也是很重要的一个购房因素,对于日后的生活往往会有较大影响。晚上看房能考察一个小区是否重视安全保卫,有无保安定时巡逻,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周全到位等。 4、 晚上看房要看房屋细节:晚上看房很容易出现盲点。即使是在灯光相对明亮的室内,一些小细节如墙壁裂缝、地板变色等也很容易被忽略掉。因此在看房时要注意到房子的各个角落已经各种设备的情况,以免租了房子才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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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铺拆扦我计划租用一间传言被征用拆扦的商铺,请教怎样写这份租赁合同.如若真征用拆扦有一定经济补尝.望网友多指教.谢谢.

    minghua520898:你好! 如果出租方的房屋已经在拆迁公告范围内,或者已经签订了拆迁协议,那么,租赁合同怎么写,都没有法律效力。而如果没有公布拆迁公告,而是传言。那么,你只要要租赁合同,就会有补偿。看看我帮你写的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 / □月)不变,自第▁▁▁▁(□年 /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 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甲方必须将补偿价格的10%补偿给乙方。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 。 (二) 。 (三) 。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 电话: 住所: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持证经纪人员应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

  • 关于物业管理的问题物业管理条例里面说到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委托专门的服务公司来进行管理,那物业公司是不是应该事先通过业主大会的同意才行?物业公司可以自己做主,不需要通过业主讨论吗?因为最近我叔叔家所在的小区就出现了这方面的事情,小区地面的停车位突然让物业公司承包给了另外一个专门的停车管理公司,事先业主谁也不知道这件事情,就是看到通知要求各业主到客服部重新办理新的停车证,否则不允许停车;而且前天有位业主早上5点下飞机后,坐出租车到小区门口,停车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竟然不然出租车进小区,这位业主拖着箱子自己进小区还把箱子拉杆拉折了.业主到客服部投诉物业公司的种种行为,但未得到解决.大多数业主都表示反对物业公司的做法,纷纷斥责地面停车管理公司接管之后,进小区的车就算只停十分钟都得收钱;业主委员会表示无论地面车位的所有权是否归业主,业主只与物业公司签订过合同,物业公司无视业主利益的行为违反了物业合同,业主对其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因此拒交物业费.双方至今僵持不下,地面停车位的管理人员还遭到个别业主的攻击.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我们家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擅自跟煤气公司解除关系,以后业主自行到银行交纳煤气费,并且物业公司不负责煤气管道设备的维修.这件事也未得到业主大会的同意,业主意见很大.我就想弄明白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应该将各项服务具体情况包括委托的专业服务单位、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事先做出明确约定?如在操作工程中有变化也应该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吧?有点糊涂了。。。哪位物业管理的高手可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哎哟哟:你好! 1、停车位是业主公共场地,其如何经营必须经过业主大会批准,物业管理企业擅自转包是不对的。虽然物业管理条例里面说到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委托专门的服务公司来进行管理,但是,是管理,不是经营。物业管理可以请专业公司承担保安、保洁、绿化管理,但是利用业主的公共场地经营是必须经过业主大会批准的,就是前面讲的请专业公司承担保安、保洁、绿化管理,也要将方案报业主委员会批准。 2、物业服务合同是应该将各项服务具体情况包括委托的专业服务单位、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事先做出明确约定。

  • 房屋租赁问题我刚购买了一处新店铺,转租时我应该怎样去做才能保证以后不发生经济纠纷?签署时所需要的合同从那里弄,需要经过法律公证吗?

    jijiechang123:你好! 出租自己的店铺叫就叫出租,出租别人的店铺才叫转租。出租时要注意: 1、出租人出租的房屋必须是已经依法取得房屋权属证明或经营管理权的房屋,同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的用途出租给他人使用。在租赁期间遵守治安、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出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维修,确保房屋符合使用安全标准。 2、出租人应该将房屋出租给有合法证件的单位或个人。 3、出租人委托中介公司出租房屋时,为了保障自己权益,应当委托有从业资质的中介公司,委托前要了解清楚有关中介收费的规定,仔细签好居间租赁,避免在经济上蒙受损失。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对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当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自签订、变更、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带齐相关资料到房屋所经管的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5、房屋出租后,出租人必须依法缴纳有关租赁税费。 如果委托中介还要注意: 尽管许多房屋中介都能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但是中介市场鱼龙混杂、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也是不争的事实。像上文提到的中中介公司违规操作的情况还很多,因此提醒想做房东的业主们,在委托中介公司出租房屋时,为了有效的防范中介租赁陷阱,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委托中介公司出租前要详细考察中介公司的资质和信誉 考察中介公司的实力和口碑 一般情况下,一个中介公司规模越大、品牌越响越可靠。但看一个中介公司是否可靠还要看其实力和口碑,而不要听信其广告。因为某些中介公司虽然也在报纸上做房屋出租信息的广告,甚至标注出有许多连锁店或者有许多分部、分店,但实际上其销售网点往往少得可怜,业务人员不过几十人甚至十几人,有的就是几个人,把房子委托给这样的中介公司就要多加小心了。 考察中介公司成立时间的长短 新成立的中介公司在客户与房源信息来源方面往往很难建立畅通的渠道,因此大多不具备“房屋银行”这种专业代理模式的操作水平。而一些历史较长的公司则比较注重开发严谨的管理模式,从管理上具备极强的内部监控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能够很好的杜绝卷款潜逃等类似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当然也不是说历史较长的专业房屋银行就不会坑害业主,在中介市场不规范的环境下,您还要时刻防范着与您合作的中介公司,才是比较明智的选择。 考察中介公司的信誉记录 有信誉的中介公司在工商局与中介事务所的投诉记录几乎为零。因为讲信誉的公司会十分注重客户对自己公司的评价或满意度。相反,黑心中介或骗人的中介公司,虽然具备中介营业资质,但是在工商局与中介事务所的记录却时常是劣迹斑斑。因此对于中介公司的考察还应包括中介公司的投诉记录及其信誉在工商局备案情况等。 而且,在“坚石事件”等一系列黑心中介欺诈行为曝光以后,一些地方的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也加强了对中介信誉的监督。比如,北京市推出的“放心中介”就是在这方面的尝试。这些“放心中介”是经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确认的房屋经纪公司,这些房屋经纪公司除要遵守“放心中介”活动章程外,还要向市国土房管局下属的北京市房地产中介事务所缴纳5万元的信誉保证金。“放心中介”一旦出现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市房地产中介事务所可以使用信誉保证金对消费者予以赔付。 但需要注意的是“放心中介”≠终身荣誉。您需要随时查询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公布的“放心中介”新名单,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考察您准备委托的中介公司的信誉。北京坚石房地产经纪公司卷款事件足以说明这一点。坚石公司是北京首批“放心中介”,但在2003年5月却已主动退出。而这种变化没有引起消费者和相关部门的注意,最终为中介骗款得逞埋下了隐患。 2、合作中,既要保证自己的经济利益又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让自己的房子租出一个好价格,是任何一个房主都期待的事情,但自己的房屋到底能租出怎样的价格,并不是您一厢情愿的。一般情况下,同类型的房子价格相近,您自己的房子到底能租出什么样的市场价才合理,相信您多咨询几家大的中介公司自己就能有谱儿。如果和您同类型的房子中有租出高价的,那肯定有其可以租出高价的原因。或者是房屋的室内布置高档,或者是其他方面更好的满足了求租者的需求。总之,你要相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去期待有什么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发生。 如果真有中介公司给您的房子开出天价的租金时,您千万要注意了,因为一般骗子骗人都是利用人们追寻高价或者其他贪便宜的侥幸心理。相反,如果您以比较成熟的心态对待房屋出租市场,对自己房子的租金有比较切合实际的心理准备,被骗的机会可能就会大大减少了。 3、签订规范性的代理合同 不负责任的中介公司一般不会在代理合同中标明自己在租出房屋之后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检查中介公司的代理合同是否规范,是否有为所委托的房屋承担相应责任的条款,是业主保障自己正当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认真签署和中介公司的委托代理合同,是确定您与中介公司之间权利、义务的首要法律文件,同时也是委托人追究受托人有关责任的法律依据。因此,在与中介公司约定委托、服务的具体内容时,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认真阅读合同各项条款 要想签好房地产经纪合同,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要认真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示的格式合同有异议的,可对该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后再签字或签订补充合同。 避免条款语句模糊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具体订立委托事项,避免单纯使用“与租赁有关的所有事宜”等类似含义模糊的语句,明确规定中介公司就房屋享有的权利范围。 明确约定代理的期限 明确约定委托、服务的期限,如以租赁期结束为期限或以成功签署租赁合同为期限等。 约定中介公司必须履行定时告知租赁情况的义务 就租赁涉及各事项全权委托中介公司的,应特别约定中介公司得定时告知房东租赁有关情况(包括承租人是否按时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租赁房屋使用情况、承租人提前退租等)的义务。 明确约定中介费的收取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租赁代理费的收取,应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由租赁双方协商一次性支付。 售后服务内容条款也很重要 中介公司有无按时支付房租,有无协助赔偿,有无先行赔付等售后服务相关内容都是房东出租房屋需要考察的。有了这些售后服务的承诺,房东才能放心进行房屋的委托。 4、租赁活动过程中要办理正规手续 从事房屋租赁活动时,应到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将房屋出租给外地人员的,要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和《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将房屋出租给境外人士或外资机构的,应办理涉外安全审查手续。从事房屋转让活动时,应如实填报真实成交价格、依法纳税,不给违法房地产经纪机构制造黑箱操作、非法赚取差价的机会。 5、 留心房屋租赁出台的新规 近期屡屡发生的中介携款潜逃案件,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让银行介入租房交易,通过金融行业的诚信托起京城租赁市场的整体信誉,这也是有效解决目前房屋租赁市场存在风险的一个途径。比如为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房屋租赁须委托银行收、付租金的暂行办法》(详见房东维权法律工具部分)此办法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在租赁代理业务中租金交、付存在付款周期及付款时间的差异,如经纪机构往往按季甚至半年收取承租人租金,再按月向出租人支付,这样就使大量客户租金滞留在经纪机构。 而根据新办法,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必须与指定银行签订租金代收、代付委托协议,交纳租赁代理保证金并通过指定银行代收、代付租金。由银行对代收的租金实施“监管”,即银行不是按照经纪机构的指令而是依据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出租代理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对租金进行代收、代付。房地产经纪机构只能对其所得的佣金部分进行支配,保证了承租人交纳租金和出租人收取租金的安全 BF——2004——0603 合同编号:DL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四年四月 特 别 告 知 一、本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但不适用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的租赁关系。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 三、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权限。 四、租赁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七、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 / □月)不变,自第▁▁▁▁(□年 /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 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 。 (二) 。 (三) 。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 电话: 住所: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持证经纪人员应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 房产未过户前,业主可否违约业主卖房给B方,签约为50万,一手房产证在办理中.然后B方利用业主不懂细则,取得业主公证授权委托,次月转卖给C方,以委托人代业主签约卖给C方,金额60万.此种情况业主可以取消和C方合约吗?

    您所述及的房产买卖行为无效,该合同应该撤销!第一、按照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没有经过确权的房屋禁止买卖。该业主将房屋卖给B某时,房屋产权证还没有确权完毕,该买卖协议属于无效合同。第二、既然业主和B之间的关系是买卖关系,那么,根据民法通则有关代理行为的相关规定,买受人不能同时作为卖方作为受托人,所以。B所取得的形式上合法的公正授权委托在实质上也是无效的。第三、基于以上两点,B和C签订的该房的转让协议也是无效的。因此,业主可以取消和C方的合约。如果B在和C签约时,该房的产权还没确权完毕,该合同自然也不受法律保护。 假定,认定形式上业主对B的授权委托行为有效,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售房的获利的部分归B方所有,那么,多卖出的10万元部分也应该归业主所有。

  • 购买二手房的问题最近看了一套二手房,已经交了定金,但是房屋有抵押,要到7月底才能去银行还款,撤销抵押。正式合同也要等还款当天才签。问题一:还贷款时是用我的钱替房主还,中介说到时候会给一个详细的收条,上面写明房屋坐落和还款金额,并有买卖双方签字和中介盖章。这样做有没有问题?问题二:我们肯定是要在7月1号以后才能办过户。到时候可以不走二手房网上签约吗?因为定金是7月1号以前交的,中介说在还完贷款时签合同的时候把合同日期写成6月底,这样可以吗?问题三:现走二手房过户可以不走资金监管吗?中介让我们和卖房人签《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签这个就可以不走资金监管了吗?签了的话中介就不能代办转移登记了,但是过户当天中介也会培我们一起去,这样有没有问题?问题四:中介让我们不走资金监管,等办完转移登记拿到一个什么受理单后再把钱给卖房人,然后让我们过30天后拿受理单去领新的房产证,这中间会不会有问题?出了事中介用负责吗?如果走资金监管,卖房人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钱,我看网上说现在资金监管流程优化了。还有为什么要到30天才能拿新证,时间也太长了,我是在朝阳国土房管局办过户。问题五:房子是卖房人结婚后买的,但是房产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这样签合同时,妻子算共有人吗?她还用在合同上签字吗?中介说只要签合同时妻子在场就没有问题,这样说对不对?第一次买房问题比较多,谢谢了!

    魔法学徒:你好! 1、抵押的房产不解除抵押,银行是不会同意卖的,你已经付了定金,只能这样替卖方归还贷款了; 2、建议还是通过二手房网上签约; 3、建议还是走资金监管; 4、只要材料是真实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了,就没有问题。 5、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时对方妻子在场就没有问题。

  • 房屋租赁问题我购买了一处新店铺,现在准备按某个价位出租,今后如果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这个店铺的市场价位不断上涨,我能够在原来出租价位的基础上把租金上调吗?如果能,上调率是多少?在签订合同时是不是应与承租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jijiechang123:你好! 能不能上调?上调率是多少?在签订合同时是应与承租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或者每年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但是,为了启动店铺的人气,建议1年内,不调整租金。

  • 二手房买卖问题买二手房时通过中介与卖房人签了居间合同,交了定金,但是中介不想让我们走网上签约,所以让我们与卖房人直接签订买卖合同,而中介负责带我们去国土房管局告诉我们如何过户等。1.这样做有什么问题吗?2.与卖房人直接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3.是说7月1号以后直接交易的都要签《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吗?这个合同说是网上有,但是我只找到了合同编号前标识“C”和“CY”的,找不到网上说的“CX”版。有下载该版的具体链接吗?4.直接交易的话,拿到受理单后就会把钱划给卖方(我们没走资金监管),有没有办法查到受理的进程,知道过户办到哪一步了?5.直接交易的话,找保证机构做资金监管麻不麻烦的?

    魔法学徒:你好! 建议不买这样的房产。理由: 1、买卖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现在卖房人的房产证在开发商手里,说明:房产不是卖房人的,或者卖房人没有缴清购房款、或者抵押了、或者验收没有合格~~~等等。反正,根据法律,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不能买卖的。 2、当地要求网上签约,而与卖房人直接签订合同,按规定是办不到房产过户手续的,靠中介的私人面子去办,你放心吗? 3、一旦脱离监管,房产有问题,你找谁维护你的权利,中介吗?

  • 二手房租赁我买了一套二手房,答应原来的房主让租客继续承租,直到一年期满,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原来签订的租赁协议如果没有经过合法的途径解除的话,这份协议对新产权人依然有效,新的产权人应当按照该协议执行,原来的合同条款应继续执行,新的产权人承受原来业主的权利。 不过完成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后的房屋租金应当归新产权人所有。

  • 房屋出租的违约金国家对于房屋出租的违约金有什么具体条款吗?比方说承租方违约的话赔偿多少?出租方违约赔偿多少?如果当时租赁合同上没注明具体违约金额,就说甲乙双方如果任一方违约,将付给对方全部损失,那全部损失包括哪些?违约金有最低下限与最高上限吗?分别是多少?

    你好! 一般是合同约定!根据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直辖市、市、建制镇的房屋租赁。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第五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的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租 赁 合 同   第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答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租 赁 登 记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答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证》由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于居住的,房屋租赁凭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第十八条 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护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答订书面合同。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六)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第二十五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士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土地收益的上缴办法,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国务院颁布有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转 租   第二十六条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   第二十八条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法 律 责 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机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国有农场。林场等房屋租赁,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

  • 长期商铺租赁合同如何签本人拟在北京五环外租赁一商铺,打算签一6年合同,房主要求租金年增10%,合理吗?比较合理应如何签?

    每年增10%有点多了,一般都是5%-8%左右,而且都是从租期的第三年起。谈谈吧,其实这是议价,觉得合适就行。

  • 商业物业住宅物业租凭商业物业租凭与住宅物业租凭合同有什么区别急要!

    商业物业租凭合同与住宅物业合同的异同 共同点: 注明出租产权情况:地址、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出租产权的有效时间:可以以实际入住时间为准,也可以确定固定的时间,但无论是其中那一种都须要附加条件;如   租期暂定×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凭期满后,若承租人继续租凭,承租人应提前一个月与出租人商量,另订租凭合同。承租人在使用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如有违约,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收回。 或者在后面写明双方的变更。如 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承租人同意,但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享有原出租人的权利,承担原出租人的义务。 租赁期间,承租人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且出租人不能无理拒绝。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人,享有原承租人的权利,承权原承租人的义务。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交办法,并写明拖欠的责任负责办法。 4、写明承租人的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如 使用房屋期间,应爱护好出租人现有的一切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遵章守律,爱护环境卫生,主意防火,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有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签名和联系方式。 要有一张附表注明出租人给承租人的物件以及数量。 写明月租金及交付租金的时间。如 房屋租金为每月 ××元人民币,按 ××个月付款一次,不得拖欠,拖欠租金长达 日,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抵押金没收。 承租须向出租人交付押金。 写明纠纷的解决办法,合同一试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不同点: 商业租凭合同须注明双方的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及家庭住址;如 出租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承租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而住宅物业租凭合同则注明双方姓名和联系方式即可。如 出租人: 联系: 承租人: 联系: 商业物业租凭合同须注明合同期满后产权的继续出租问题,而住宅物业则不必要;商业物业的产权继续问题可以是这样的: 合同期满,如出租人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出租人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以随着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但必须得到承租人的同意。 并且商业物业可以有“本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有权选择按同等条款和条件续租二个月 ”的条款。 商业物业租凭合同承租人须保证承租产权的用途,并遵守国家政策,不违法经营。 商业物业租凭合同如承租人无违约行为而因出租人所蒙受的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如 出租人保证,并须提供一切有关资料,包括租赁房屋的房产证以证明出租人是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拥有对租赁房屋绝对的财产及使用权,绝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将租赁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而租赁房屋不受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的权利所影响或牵制,如果任何第三者对租赁房屋主张权利,使承租人无法使用租赁房屋而受损失,则出租人必须赔偿承租人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商业物业租凭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合同方能终止。

  • 预售证到期是什么意思?该项目预售许可的期限已到期,未售房屋不能进行预售合同网上签约。该项目楼栋需申请办理初始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方可现房销售,进行现房合同的网上签约。请问这是什么意思呢?

    最是说这个项止的预售期已经结束,已经进入到了现房阶段,在为理大产权证,大产权证办理下来后,进入现房销售阶段,签合同要签现房销售合同了. 这段时间内不能在网上签约。在在现售证办下来以后再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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