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首页

买房准备

看房选房

签约认购

贷款办理

  • 寻求解决之道我县的楼房盖得非常不规范,而且价格奇高,没有住房首付与相应的贷款制度,也没有住房公积金。请问:国家有没有相关的管理机构和政策干预?个人能否申请政府建福利廉价房?

    这也许是 地方住房政策不同 》 个人不能去申请 政府福利廉价房的基础是有一定的经济条件的 贷款与公积金只局限于有固定工作,或有担保人等等

  • 关于住房公积金请问各位,外地户口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吗?申请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一般而言公积金仅针对本市城镇的居民,不知道你的问题是申请公积金支取,还是公积金贷款,或者是公积金开户呢??建议补充清楚。 (1)如果是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还要满足:(1)借款人须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 (2)借款人购、建、大修的是自住住房,并有相当于购、建、大修住房费用的3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 (3)借款人属购买商品房或成本价房者,必须是交房前付清全部房款的(分年、分月结付房款者不属贷款范围); (4)借款人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必须是具有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地产权证,可用于贷款抵押; (5)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7)借款人能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a、购买住房者,应提供购房合同及其他能证明售房方同意将住房出售给借款人的证明文件(副本或复印件); b、自建住房者,应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土地管理部门发给的土地使用证(均为复印件)以及工程估价文件或预算; c、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者,应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均为复印件)以及工程估价文件或预算; d、借款人应提供自筹资金来源和数额的证明; e、购、建、大修房屋共有产权的,借款人应提供本人所占份额的证明和其他共有产权人同意以及全部房产作抵押的证明; f、借款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愿参与还款的同户成员外同室直系血亲或 配偶的身份证(均复印件)。 以上证件材料均带正本经查验后留复印件、原件即发还。 (2)如果支取的话: 一、申请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额度 (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如题,他有什么用,如何使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三章 缴存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第二十三条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第五章 监督   第三十一条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第三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财政法规的,由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国营企业效益不好,是否可以不给职工交纳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 公积金问题使用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还可以使用吗?什么时候可以用,什么手续???

    使用公积金贷款后,正常是在下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必须把本次贷款还清.你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参看如下第2点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原件、复印件。就可以申请提取了

  • 公积金的使用公积金贷款后,还可以取出使用吗?什么时候可以用,怎样的手续????

    可以,一下作为参考 公积金不能提取用作购房的首付款。购房人需要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首付款发票(购房发票)去办理支取。如果你在购房时没有贷款,每年就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   如果你是贷款购房的话,在还款期间,每季度就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管你买房时是否贷款,公积金提取的总额都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国管、中直和铁路3个分中心目前的政策有些出入,具体情况可以找各分中心咨询。)   租房也可以提取   除了购房可以支取公积金以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都可以支取:自住住房的建造、翻修和大修(装修不包括在大修之列,不能用住房公积金)。如果你个人分摊的房租已经超过了本人工资收入的5%,那么超出的那一部分是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的。在这些情况下提取公积金都需要准备完整的材料,比如身份证、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产权证 、购买材料的发票等等,因租赁支取公积金还需要出示房管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上一年的交费发票和单位开的收入证明等,如果自己有这方面需求的话,一定要注意保管好所有的文件、发票,在申请时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   因为房租超出收入比例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是在租房行为发生以后1年内办理,并且是每年的3、4月份受理。   无住房需求退休后提取   公积金是一种定向使用的长期住房基金,如果一生没有买房、大修等住房消费需求,在退休时就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本金及利息,在这之前是不能提取的,但始终是自己的。而且公积金在提现时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提取步骤      如果你是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则需要准备以下东西: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你不是主购房人的话),以后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带齐材料就可以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面附上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方可办理支取,支取时既可以通过单位也可以自己办理。   在支取公积金时,不能直接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而是需要以转卡或转账的方式。以转卡方式提取的,银行可以直接将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以转账方式提取的,银行只能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再由单位打入个人的工资账户,但是现在主要的提取方式都是转卡方式。

  •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条件有哪些?

    一般而言公积金仅针对本市城镇的居民,不知道你的问题是申请公积金支取,还是公积金贷款,或者是公积金开户呢??建议补充清楚。 (1)如果是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还要满足:(1)借款人须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 (2)借款人购、建、大修的是自住住房,并有相当于购、建、大修住房费用的3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 (3)借款人属购买商品房或成本价房者,必须是交房前付清全部房款的(分年、分月结付房款者不属贷款范围); (4)借款人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必须是具有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地产权证,可用于贷款抵押; (5)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7)借款人能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a、购买住房者,应提供购房合同及其他能证明售房方同意将住房出售给借款人的证明文件(副本或复印件); b、自建住房者,应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土地管理部门发给的土地使用证(均为复印件)以及工程估价文件或预算; c、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者,应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均为复印件)以及工程估价文件或预算; d、借款人应提供自筹资金来源和数额的证明; e、购、建、大修房屋共有产权的,借款人应提供本人所占份额的证明和其他共有产权人同意以及全部房产作抵押的证明; f、借款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愿参与还款的同户成员外同室直系血亲或 配偶的身份证(均复印件)。 以上证件材料均带正本经查验后留复印件、原件即发还。 (2)如果支取的话: 一、申请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额度 (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 公积金贷款我去年商业贷款买了一套房,请问现在还能用公积金贷款买另一套房码?现云南省公积金贷款最高额是多少?谢谢!

    公积金是否可以购置第二套住房各个地区规定不同,需要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但是大部分城市是不允许的,尤其是前项贷款尚未还清之前。

  • 还没有拿到房产证能够出售吗?有人买了期房,明年5月交房,付的贷款.现在想把房子卖给我,要我付全款.我问如何保障,他说可以做公证等等,请问可以吗?是否有别的方法可以解决?

    这种房子最好再考虑考虑 因为今年房价涨的太快,房本到现在还没有,如果现在买下,最多也就是签份合同,但如果到明年5月房价比现在高出很多,原来的房主不打算卖给你了,卖给别人,而你最多只能得到部分违约金,这就是"一房二卖"了 这种解决办法就是户名在开发商那里得到更改,到时产权证上是你的名字.这样你懂吗?

  • 交全款已经5个多月了,还没有拿到合同书,这正常吗?我买了荣丰非常空间的D3号楼的房子,交全款已经5个多月了,还没有拿到合同书,这正常吗?我很想知道这是否正常?如果不正常我应该找谁去说?

    是买的商品房吗!不过随便买什么房子付了全款也没签定合同都不正常!如果你已经付了款而没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议你先找出卖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立即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如果出卖方不签定合同,建议你退房。如果出卖方不退房你可以到房地产仲裁委员会去投诉,或者向法院进行起诉。 我有以下几个问题知道: 1.你购买该房以前是否看了建设手续(出让方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2.该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办理了吗? 3.该房作没作抵押(建议到房管局查询) 4.法院有没有进行查封(建议到房管局查询) 5.你付了全款后有什么凭据在手?

  • 请问单位可以强制性让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我单位目前财务部在其员工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制从员工每月工资里扣除一部份作为住房公积金缴纳,请问这合法吗?我们员工应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利益?因为我们不是本地人户口都不在番禺,刚出来工作不到一年,暂时也没想过会在番禺定居,因此暂不考虑买此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缴一份,单位再给你缴一份,就是说如果单位每月扣你100元的公积金,你每月就有200元的公积金存款,到你退休你可以全部拿到手,是一笔可观的数目噢,在你买房时你也可以提前拿出来缴房款等,有的单位职工想要还要不到呢。

  • 关于公积金为什么有些城市不可以到别的城市用公积金贷款?

    是的,目前公积金贷款很多要求必须是本行政区内的城镇户口,并持续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由于大部分城市都各自设有当地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如果你是跨城市的话,那么由于帐户管理的原因,就必须先对前一个城市的公积金进行支取,然后在另外一个城市缴纳足够时间(一般为一年)后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 公积金贷款能提前还贷吗?还需要找担保人吗?公积金贷款能提前还贷吗?还需要找担保人吗?各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贷没有约束条件,根据贷款金额如果贷五万以下需找一个保人,如果贷五万以上需找两个保人。保人必须是正常缴纳公积金的人。如果你找不到保人,可以找置业担保公司给你担保。(须交纳担保费)

点击加载更多

缴税过户

收房验房

  • 请问明年的房价还会涨吗?近几年房价攀升,而老百姓的购房热情不减,明年的房价走势会怎样呢?

    会涨、地区不同房子档次不同,涨的幅度也会不同。中国人观念吃饭问题解决了,主要就是住的了,一?}家庭有了自己的房子生活就有了根基。老百姓收入提高了买房热情也就提高了,所以房价不会跌的。再就是国家和银行也不希往跌。你说哪?

  • 上海的房价合理吗?

    上海的房价明显的不合理,我认为上海的房价已经被炒家炒得眉目全非,充满了泡沫,对工薪阶程的人来说,房价和工资收入之比已经无法相比了.

  • 请问:现在成都的房价大概是多少,请问:现在成都的房价大概是多少,月薪1500,在哪里买按接房子买的起啊?请问:现在成都的房价大概是多少,我是外地军人,月薪1500,在哪里买按接房子买的起啊?谢谢

    您的回答已经成功提交。 为了保证网络社区环境,您可能要稍候几分钟才能看到您提交的内容! “爱问”编辑提供24小时内容检查服务,尽最大努力保证提交的内容 符合“iAsk”原则

  • 启东现在的房价大概多少啊?越详细越好,谢谢!最好是全新毛胚房地区不限

    建议自己建房 或者我有一套海门的商品房要卖 120平方 六楼 2年

  • 请问明年房价会上涨吗请问明年北京三环外五环内的房价会在什么价位?

    你说明年房价会长么,我说会的,你要从大的方面去考虑问题,现在国家正在处于发展中,不会让一个很重要的房地产行业马上的停止不前,那是不可能的

  • 5米以上,请问开发商是否算违约?我刚收房,合同规定房屋层高为2.7米,我测量为净层高2.46米,别人家都是2.5米以上,请问开发商是否算违约?

    规定: 层高应在2.6米以上; 净高应在2.4米以上。 层高是你下面那家的天花板到你家天花板之间的总和,净高是你家地板到你家天花板之间的总和。 你的层高净高都是合理的,恐怕很难算是违约。

  • 2005年北京的房子,真能让平民买的起吗?2004年秋,我将好几年积攒的钱付了远离市区30里的房子首付,我又一无所有了,当然钱还可以再挣,但面对20年40万的债务,始终让我喘不过气来。据说,北京的房价和新加坡一样高,但北京的月平均工资才2000多,而新加坡是15000,北京的房价是不是太高了,普通老百姓还要不要活。请问2005年的北京房价会不会再涨?

    2005年房价还会涨,不要把希望都寄托在降价上,还是努力赚钱吧。全国的有钱人都在北京买房子,有的给女买的,有的买给个情人,有的本地人买来出租赚钱,有的是有钱买来在那里等着升值。究其原因还是需求太旺盛,没有房子的人太多了。北京每年近来的人才太多了,北京的发展太快了。你说这么多人都要买房子,房子能不贵吗?

  • 大家觉得房价可能降吗?现在太贵了

    全国几个大城市,如: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的房价短期内是不会跌的.尤其是上海,2010年要开世博会,外商大量涌入上海外来人口具增,房价还会涨.这次加息只不过是试探性的,估计要加个5-6次房价才会跌(外国曾有先例),在不断的加息过程中,主要打击的还是投资客,尤其是以租养房的投资客.所以说,现在买房还是赚钱的,每月1%-2%的涨幅还是能保障的(仅限大城市)

  • 请问郑州现在房价怎样?现在是买的好时候吗?

    价位1500-4500之间,区位较好得2500-3000元。还要上涨!买房,速!

  • 请问2005年以后房价走势?2005年以后房价走势怎样?谢谢

    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把整篇的别人的文章通过“复制--粘贴”的方式发到这里。 2005年,房价应该是稳步攀升,降价的可能不大。 多数认为在2004年以及2004之前是需求在推动房价上涨,2005年会失去巨大的需求推动。但是很多人恰恰忽视了一点:投资。 在股市低迷和存款利率不高的今天,房地产投资(炒作以及出租获利)是拥有闲置资金的人们一个不错的选择。那么,这部分投资者会转化为新的需求来进一步推动房价向前,在国家的调控下,很难出现房价的大起大落。 不过也要看是哪个城市,不同的城市个体会有不同差异。

  • 首钢搬出北京后石景山的房价能涨多少?

    我就住石景山,觉得首钢搬走的可能性不是很大.而且即使首钢搬了,房价也没有太大的上涨余地,现在地铁沿线古城八角的房价已经不低了,二手房60余平已经有要价27万左右的了,新房也只有八角地铁和八宝山的远洋山水,房价也在5500以上了,还能涨多少?我觉得没什么余地了!

  • 我已交了首付款,正在办理公积金贷款,能按合同交房日期收房么?现在贷款手续还未办完,是否要等到贷款划到开发商的帐上?

    正常来讲肯定是需要贷款到帐后,开发商才会将房子交给你,看情况你是在最近办的公积金贷款吧,因为现在银行基本上已经封帐了,放款正常来讲是得到春节后才会大批量放款的,不如找找开发商,问其与资金管理中心是否有业务关系,如果你的贷款已经到了就差放款那一步骤,管理中心已经把所有手续基本都办完了,如果只差放款的话,应该是可以提前给钥匙的,

  • 现在三明地区的房价,到底能升到多少元/平方米?

    我估计城关的房价会长的快一些。但总体房价不会长得太高

  • 请问南京江北的房价走势如何?龙池地块的前景怎样?请问南京江北的房价走势如何?龙池地块的前景怎样?环境问题如何解决???

    江北的房价现在已到三千,近期升值的可能性不太大。但如果作为居住来讲,将来的交通会有四座大桥,六条过江隧道,现在还是不方便。将来还是有一定的升值潜力的,建议买信誉好的开发商,小区内部的环境一定要好。

  • 请问南京江北的房价走势如何?龙池地块的前景怎样?请问南京江北的房价走势如何?龙池地块的前景怎样?环境问题如何解决???

    是个投资机会 南京江北另造新城计划悄然而行 来源:中国商报 当试比"上海浦东"的河西开发梦想成为了南京市政府的难言之痛后,另一个打造南京新城的计划正在紧密锣鼓、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南京江北另造新城计划悄然而行 “在2020年以前,浦口将会被打造成为一个相对独立、功能完善的南京新城。”在整整一个小时的采访过程中,南京市委常委、浦口区委书记刘捍东对他的新城计划就只用了这么简单的一句话轻描淡写地带过。 据说这是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第一次在记者面前如此公开表示,因为刘捍东向来低调,认识他的人对他“众口一词”的评价是:他不喜欢多说话,但看事很有远见卓识。 几年前,南京市政府绘制了一幅美丽的河西CBD"新浦东"规划蓝图,而当2004年河西房产市场随着消费的疲软不得不冷静下来的时候,"比翼浦东"的河西CBD梦想在事实上成为了南京市政府的难言之痛。 在这个时候,一个已经轮廓初现的南京新城开始进入人们的视线。 刘捍东和他的新城计划 南京新城坐落于长江北岸的浦口新区,与南京老城隔江相望。 新城的始作俑者正是南京市委常委、浦口区委书记刘捍东。刘捍东,浦口人氏,2002年5月,当原浦口区和江浦县合并成为新的浦口区的时候,刘捍东成为新浦口的第一任掌门人。 建造南京新城的蓝图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一点点地在刘捍东胸中勾画:"建设新城区是省政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南京发展的需要。" 在浦口政府层面,"新城"还是一个具有高度敏感性的词汇,因此听到更多的是"新城区"。刘捍东书记介绍说,浦口区现在占地902平方公里,位于南京城北部,之间相隔一条长江,具有天然的地理区位优势和发展空间。正是浦口这一开阔的地理空间,促成了刘捍东执掌浦口后南京新城计划的酝酿。 在浦口新一轮的发展规划中,城市发展的新战略就是跨江发展,以江为主,沿江建设,而且将有200到300平方公里的区域是发展规划的核心区。杨向记者透露说,"(上述)城区发展编制,目前已经完成了。" 对于新城计划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是,从浦口区政府门口跨江而过的南京长江三桥即将竣工通车,而一条连接浦口和南京老城区的江底隧道也将在2005年初择日开工。这就意味着南京新城不仅已经摆上了政府的工作日程,而且也进入了实质性的运作阶段。 按照刘捍东书记的设计,他把未来新城定格在4大特色上:第一,国内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区;第二,利用浦口医药产业基地的品牌优势,打造国内一流的"医药基地";第三,构造集休闲、旅游、渡假、娱乐、居住于一体的南京"后花园";第四,建设"生态浦口":显山、露水、现绿。 "高新技术产业为未来新城发展的主导产业,在支柱产业中以它们为主。包括机械制造、生物医药、IT和商贸流通4个层次。而农业的产业化,农业将向以苗圃技术为主的方向产业化,发展观光旅游,作为浦口新城市化的一个错位发展。"刘捍东对他的发展计划非常有信心:浦口目前一二三产业的格局是12:41:47,"经济总量和经济效益都呈现良性循环。" 据了解,在浦口打造南京新城的规划中,民营经济将构成经济支柱。"浦口的企业改制早已完成,民营企业占到97%的比例,现在基本上没有国有企业这个概念。"一位靠近浦口政府的地方官员表示,在我国东南部省份,经济都很发达,但都是靠民营经济撑起来的,"比如浙江温州,造就没有'国有企业'这个概念了,但也没有'民营企业'这个词汇。" 刘捍东并没有回避记者对此的提问,他笑着举例说,成立于2000年的中脉科技集团目前已经成为生物医药产业的领头羊,公司依靠科技创新开发了功能性纺织品、保健食品等4大类100多个产品,目前已经在美国、英国、日本等地设有研究所和销售公司。"2004年他们(中脉集团)销售达到18亿元人民币,向国家纳税2亿多,对浦口的贡献在1.8亿以上。"这一背景是浦口的财政收入是25个亿。 为了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2004年5月28日,浦口区委、区政府联合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浦委发(2004)23号),该文件从制度上保障了民营企业在浦口的发展。 刘捍东对新城的信心不仅源自于经济的发展。"我们在不断吸引老城人过来居住。2004年房地产开工面积300万平方米,未来5年内每年的房地产开工面积在200万平方米以上。"他这一不愠不火的发展规划已经初见成效:到目前为止已经有5万老城人在浦口购房,在计划中,未来还将有10万户约30万老城人落户(购房)浦口。 "要建成新城,除了经济发展之外,还必须有人来住,不然就是一座空城。"刘捍东如是解读新城计划。 百亿造新城 按照新城的建设规划,将由政府和社会两方面的资金合力完成南京新城的建设。 "仅交通一项,政府的投入达到200个亿,完成'3纵7横'交通网络的建设。"刘捍东书记表示,新城的交通在2005年内将全部完工。 据悉,这一计划的完成将意味着南京新城跟南京老城的"无缝对接":沿浦口53公里江岸沿线、耗资35亿、总长50公里的江北滨江大道把新城从东到西"串"了起来,与此平行的沿山大道又将连接起浦口十几所高校,这样,新城区内平行的滨江大道、浦珠路以及沿山大道,构筑起"川"字形骨架路网,与跨江而过的长江大桥、长江二桥、长江三桥、过江隧道和穿城而过的4条国道、5条铁路,形成一个新城"零距离"承接老城辐射的外部交通网络。 四通八达的交通给了房地产开发商十足的"底气"。浦口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马卫东告诉记者,香港明发房地产公司在桥北堡向东2公里滨江地段,投资20亿,正在建设占地1600余亩的明发滨江新城,2004年一期开发50万平方米,在3到5年内将完成全部约160万平方米的开发量,届时可容纳5万人居住。在滨江大道西侧,苏宁等10家房地产组建了"航母级"房地产公司,斥资50亿在300亩土地上打造"威尼斯水城"。除此之外,上海客商还投资80亿元,拆掉4平方公里的旧城建设新城。"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目前的总投资已经超过了150亿。"说这话时,马卫东一脸灿烂的笑。 但最吸引人眼球显然不止这些。"单就产业发展而言,目前发展项目已经有55个,总投资85.1亿人民币,主要建设有中脉科技、南京医大、先声药业等超2亿元的大项目,而生物医药产业是工业经济发展的第一方阵。"浦口区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生物医药这一领域,浦口的明确目标是:力争2年内入驻30个生物医药企业、5个研发机构,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产出超过100亿。 "新城有5个重点'百亿'工程,除了上面的提到的生物医药外,还有电子信息、机电制造等,这3大产业在3年左右的时间都能形成产出超过百亿元规模的产业,而软件产业的产出已经超过了100亿元,占到整个南京软件产业的50%以上。" "我们说的'百亿'是指工程项目,而不是总投入。要建造一座新城,100亿的投入只不过是沧海一粟。"马卫东解释说。 老百姓一步进新城 12月27日,2004年底的最后的一个星期一,一直在思考城市化问题的刘捍东渐渐有了一个全新的思路,在当天晚上举行的区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他简单地提了几句。 "有些地方还没有完全想清楚,现在还不好说,只是一个方向。"刘捍东对记者笑笑,始终保持着一贯的低调和决策者谨慎。 随着浦口向南京新城的角色转换,浦口区现有的农村人口也将面临同样的角色转换。而农村城市化一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拘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农村人的技能、知识都是非常贫乏,在一夜城市化之后,往往面临的命运是一夜成为"城市贫民"。 在传统的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农村的老百姓往往是先入小镇,再过渡到县城,最后才进入城市。"建小城镇完全是一种浪费,今天建成明天马上又拆,这是为什么呢?"刘捍东批评说,包括(南京)附近的某大城市在内,都存在浪费:建设无序。 "我不想再走传统的路子,"按照刘捍东的设计,在进行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他将不走过渡化,采取组团开发模式,即开发统一的功能区,新城所有标准都一样,不存在任何层次之分。而对于新进城的老百姓,将在进城之前进行各种技能培训,给予他们生存能力,进城后立即上岗,溶入城市。 如何赋予新进城的老百姓以生存能力呢?解决的思路之一是进入功能区的企业要为当地居民提供必要的工作岗位,另一个思路是发展旅游观光农产业。在乌江镇进行的农庄经济试点就是对这一思路的实验:采取"公司+农户"或"农庄+农户"或"农庄+院校"或"农庄+园林"的方式,对农业进行集团化开发、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今天还是农村,明天就成为一个城市的功能区,加上其他的元素进入,新进城的老百姓一下子成为城市的主人,而不是成为城市的边缘人。"这是刘捍东的理念。 土地问题是瓶颈 面对河西CBD成为政府之痛的事实,人们开始关心:江北新城会不会步河西CBD的后尘?新城在发展中有没有阻力? "我们不做'上海浦东'。新城是一个集产业开发、商贸流通、居住旅游、生态建设于一体的'城市',并不是单一的功能区。"刘捍东坦言。 而对于新城建设中的阻力,他对记者也不讳言,"开发新城的制约因素是众所周知的,那就是土地问题。如果上面给我足够的土地,而且有足够的建设用地,那么用不了两年,新城就会出笼。"正因为如此,刘捍东只把他的新城计划定在20X年,而"X"的具体数值则取决于土地问题的解决程度和进度。 "我现在只能说在2020年以内,也就是从现在起还有15年的时间。"刘捍东如是表示。但是他没有向记者透露在新城建设中,每年具体需要土地的数字和缺口。 但如果按照15年的开发计划粗略计算,902平方公里的浦口,再刨去森林草地约60%的覆盖率,那么每年的平均进度应该是24平方公里左右,合36000亩。据记者的了解,浦口目前的开发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个数字。 土地问题为什么是制约新城建设的瓶颈呢?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李东序认为,当前城市建设存在三大问题,位列之首的就是城建资金严重短缺。 他解释说,"城建资金的增长主要靠土地出让转让金和国内贷款。按照国家目前的政策,将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有限,土地出让转让金将越来越少。同时,城建维护税增加很困难。银行抽紧银根,贷款也很困难。因此城建资金将面临巨大的缺口。" 南京大学的一位资深地产教授分析说,国家控制土地的原因除了土地资源越来越少之外,现在出现不少新城成空城的现象,这也是国家担心的原因之一。 而银行抽紧银根,除了受上述因素影响之外,还在于需求缺口实在太大。"按照近几年的统计分析,每年全国投入城市建设的资金在4000亿到5000亿人民币。" "制约城市建设在于土地只是表面现象,真正对城市建设形成瓶颈的是建设资金,土地制约构成制约的原因,在于利用土地可以进行银行贷款,出让土地可以获得土地转让金。"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南京大学教授分析说,可以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第一要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的市场化,第二要争取发行市政债券,把隐性负债转化为显性负债。 但是,就浦口新城的情况而言,离"发行市政债券"似乎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如何突破新城建设的瓶颈,可能是今后最大的一个难题。 不过,据靠近浦口政府的知情人士透露,在去年11月由浦口建设局牵头作了一调研报告,该报告明确提出"以政府投入为主,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多元化投入"的城市建设理念破解瓶颈。具体方案是组建区城市建设平台,采取兼并、承包、购售、BOT等方式进行投资融资;实施以城聚财,足额收取城市建设配套费,积聚资金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另外,根据"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健全市政设施市场化相关政策。 该人士表示,在这一政策的主导下,凡是国家未明确限制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可向市场融资建设,市政设施均可面向社会单位和个人发包经营管理,而这些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以及其他设施经营权、管理权等出让收入和土地经营权出让收入,包括各级财政投入资金,将成为新城开发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记者 汪 挺)

点击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