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鄙 卑鄙 真卑鄙 象你这样遭到发展商恶意违约的案例现在各地都在陆续上演 3%不是等于银行存款利率 各大消费者成了无良发展商溶资的新渠道了 很多买家都试图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 根据<<2003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纠纷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请求增加的 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来确定违约金数额>> 即是说要以现在的市价来从新确定损失 这类案件无诉讼时限 拿起法律的武器吧
你可以和业主一起到位于朝阳门外蓝岛大厦的“央产房交易大厅”,如果在交易大厅有关于该房产的相关备案手续并且已经建档的话,那么出手就没有障碍了。 或者业主可以到单位出具住房面积不超标的证明,那么有时候通过关系也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律师未必能办理,可以找一家可信的中介公司
原发票、原合同在过户时土地局就会要求提供。 最好让卖方提供原来的物业协议、供暖协议、户口迁出证明以及公共维修基金缴纳证明
该合同证明的是双方的交易行为,如果发生纠纷该合同还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证明房屋合法拥有的还是房产证,年底产权证下发之后应该马上去办理过户手续
首先得该房产下发产权证。没有产权证是无法变更的。 该种变更只能走过户程序。 需要父亲的身份证、户口本、配偶同意的书面文件、房地局提供的买卖协议;你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人名章。儿媳的名字可以以共有人的形式写道房产证上。 需要交纳房地局出具的评估价1.5%的契税,0.1%的印花税,因为回迁房的产权性质为经济适用房,所以还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没关系,我们这里这样的房子有大量在交易。合同也可以过户,找个中介就能办。 如果你在美国,你肯定不敢买。 你在中国,就没问题。这就是中国国情。
如果你与开发商签的是正式合同文本,那么按照合同的规定“面积误差超出3%"是开发商应该双倍赔偿你,如果非正式合同 只有履行合同约定了
基本上都是你说的那个样子,中介会和开发商签合同的,手续可能麻烦,不过一般都没什么问题。
按理说是两个名字的。不过是不是都无所谓。因为根据新婚姻法来说,只要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正,一旦领结婚证,房产就是两人共有财产了
首先你要明确,首付比例、利率等和开发商没有关系,开发商没办法左右,并不是开发商要求你提高首付而是银行,开发商只是象你转告银行的贷款规定。如果你拒绝提高首付那你只能选择退房
这样的房最好别买.怎么办都无法保证你的权益.
如果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已经有了前女友的名字,那么不管是由谁付钱该房产都有她的一份。 比较棘手。 最好可与协商解决。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现在关键是合同上有把发展商的这种主张写进去吗? 没有的话默认第十四条按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 由发展商补你钱 条款签在合同上了 也没什么说签的合理不合理的 如果真的想通过法律解决问题 那<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二)显失公平的 。但你能出据发展商利用你的无知 签立不公平合同吗? 所以就算再厉害的律师也很难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中没有约定面积和房价?那不符合《合同法》的要求,可以考虑认定为无效合同 2005-04-07 11:24 网友“负资产制造者 ”的提醒很对,你们之间是存在重大误解的,撤销合同应予支持。
没有关系的,你有买房的发票噻,那个保管好了也行的,而且开发商会把合同还给你的。不用担心。
房产转让手续如何办 当涉及房地产买卖、交换等转让行为时,应按如下程序办理手续: 一、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二、过户申请。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三、价格申报。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四、过户申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五、缴纳税费。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变更登记。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七、领取权证。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做低成交价格(不得低于当地过户指导价或者评估价或者最低计税价格) 加大合理费用。 不过避税属于不合法行为,查出来会遭受处罚,而且以上避税方法对于交易行为的安全性是有风险的
你问的是个人所得税吧,应该是:应纳税所得额=售房款-住房建筑面积×4000元/平米-合理费用,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1、其实在办证前是可以改名的,但必须先改合同才行的,不可能不改合同就改户名; 2、如果开发商通过改合同的方法来改户口是合乎规定的; 3、你上面所说的情况开发商没有违规,所以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4、其实怎么更改户名开发商比谁都清楚,只不过是开发商不想给你办理罢了;开发商最多是说话不守信,但不违法; 5、只要还没办证都是有办法改名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你按退房处理,再与你找的人签订合同就行了; 6、你可以再找开发商协商一下,好好说也许能够办理,因为对开发商来说除了麻烦其他没什么损失的; 7、有的地方政府对一个楼盘改名的次数是有限制的,比如有的规定改名率不能超过10%,也许是达到这个规定了所以开发商不能再办了。 8、祝你心想事成 8、
你是要原票吗。租赁房屋需要交纳的税有房产税和营业税,营业税5.5%房产税12%,房产税交一遍就可以了,营业税却不能抵扣。
实际上从1994年就规定了买卖二手房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因为二手房市场不景气就没有执行,现在政府想借此调控房价,其实没有抓到问题的根本。
如果这套房产是你们家庭唯一住房的话,可以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前提是该房产是产权房
楼上说的没有错,但我就不明白了 你为什么要低于你的购房价卖呢?很是不明白
开发上可以这么做,跟他们说说好话。 我们这里的开发上还建议这样做那,能够少叫不少费用。,
如果卖方无法提供买入价格,可以按照总价的1%-3%交纳个税 我最近也买了房子,7月30号签的合同,31号交的税,中介说这样的话房东一般就不用补缴个税了。 我也在上海,对这个问题最近一直很关注,因为我们的买卖合同上写着:如果让房东补缴个税,交易无效,互不追究责任。作为买家,我可不希望这样的结果出现。 唉,烦,希望快点过户
在你办证时拿父子的证明加入你儿子的名字就行了.然后你去公证处公证放弃对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利.房子就是你儿子一个人的了.
赠与要叫契税,继承则不要,交点工本费就行了。 两种方法的要去公正处办理公正,公正费几百元就行了。 拿死亡证明和产权证等根据遗嘱或继承顺序去公正处办理公正后,去产权登记部门转移。
首先,如果缴纳契税后你没有合理理由拒绝继续交易的话,属于你违约,你所缴纳的定金是不能退还的。但是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提交过户申请与资料)的话,在1个月内还是可以将契税退还的
一般来说,面积大的房产由于总价比较高,所以税费方面也相应有所增加;至于折扣和优惠,就要看具体的项目情况,一般来说,只是在全款一次性付清的前提下,比贷款购房有所优惠,优惠幅度也仅再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左右
我有过教训 协议的拟订可以请律师来审议 但 有一点 最好去公证!具有法律效益的!
个人所得税各地是相同的,都是20%。 计税依据是收入-原购买成本-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出售居住用房后一年内重新购买房屋的,相应退还已缴税款(新购价超过出售价的全额退还,少于的按比例退还)。 出售自住5年以上的唯一居住用房,免个人所得税。
1、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1.5%计算缴纳。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05%缴纳。 3、产权证印花税:金额为每本5元。 4、二手中介费用:国家规定,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3%以内计付,通常交易双方各付一半。 5、二手房经营服务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分为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和测绘费,二手房交易经营服务性收费为6元/平方米,买方承担50%收费。 二手房交易中 卖方应付的费用 1、营业税及附加税:按照房屋成交金额的5%计算缴纳。另:新政策明确了2005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全额征收营业税。另有规定,按照房产证日期凡满二年的二手房,户主可到房屋主管的相关财税部门申请减免该项费用。 2、土地增值税:按照房屋买卖成交金额的0.5%计算缴纳。根据规定,凡是入住满一年以上的二手房,出售房屋的产权人可以到相关部门申请减免。 3、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05%缴纳。 4、二手中介费用:国家规定,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3%以内计付,通常交易双方各付一半。 5、 二手房经营服务性收费:分为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和测绘费,二手房交易经营服务性收费为6元/平方米,卖方承担50%收费。 另外,测绘费用则根据如下标准进行收费: 房屋面积 测绘费 50平方米以内(含50) 80元 50至100平方米(含100) 120元 100至200平方米(含200) 160元 200至300平方米(含300) 200元 大于300平方米以100平方米为一个区间,每增加一个区间增加40元 (注:如上述税费有变动,以政府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赠与和继承应该是一样的,都是按房屋市场价格的3%收税,而你指的过户和买卖应该都是一样的,按正常的二手房买卖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