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全部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纳税年度及本纳税年度前5年度发生的税前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
第1至5行依次从6行往前倒推5年,第6行为申报年度。 2、第2列“盈利额或亏损额”:填报主表的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表示)。 3、第3列“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企业合并、分立允许税前扣除的亏损额,以及按税收规定汇总纳税后分支机构在2008年以前按独立纳税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
(以“-”表示)。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金额等于第2+3列合计。 5、第9列“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金额等于第5+6+7+8列合计。(第4列为正数的不填)。 6、第10列第1至5行“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填报主表第24行金额,用于依次弥补前5年度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7、第6行第10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金额等于第1至5行第10列的合计数(6行10列的合计数≤6行4列的合计数)。 8、第11列第2至6行“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填报前5年度的亏损额被本年主表中第24行数据依次弥补后,各年度仍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11列=4列的绝对值-9列-10列(第四列大于零的行次不填报)。 9、第7行第11列“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填报第2至6行第11列的合计数。 四、表间关系 第6行第10列=主表第24行。
答: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三部分。详情>>
答: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详情>>
答:可以用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 (1)法定盈余公积主要用途为弥补亏损、转赠资本; (2)法定公益金主要用于...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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