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检查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卫生检查制度:
一、学校要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卫生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二、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从业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都不得参加接触食品工作。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五、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六、食用工具每天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具做到“一刮、二洗、三过清、四消毒、五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