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否可以?我姓王?
我姓王,今年结婚(晚婚),现在某大学工作,事业编制人员,我的户口上在本校教工集体户口本上。单位安排我的住房(符合穗府【2003】72号所规定的“合法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房地产权、已领取或暂未领取市国土房管部门核发的《广州市房地产证》或《房地产权证》的固定住所,合法承租的有一定期限的住所,政府或用人单位(学校)安排的供其居住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产权的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我爱人是某机关公务员,户口在某机关集体户口本上。我认为本人符合“办理分户须知”的相关条件。为了今后小孩及家人上户口和生活方便,我请求公安部门同意我把本人的户口从单位集体户口本上分离出来,在本校单独办个家庭户口本,不知是否可以?如果可以,请问我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谢谢!盼复!
答:女24周岁就算晚婚了。不过可能每个省市政策会有误差,不一。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