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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经济补偿如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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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经济补偿如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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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10 19:00:00
      一、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经济补偿金如何支付一、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1、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如何支付
    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病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一、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本人一个月的工资收入的补偿金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3、用人单位符合裁减人员条件而被裁员的;4、用人单位因破产、解散或被撤销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因被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实际处于无法生产经营状况而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6、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这里的工资收入是指,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劳动者每月应得工资与实得工资的主要差别在于各类扣款和费用,包括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金、税费或工会会费等。
      由于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保险金、税费等均为个人劳动所得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是承担代缴义务。因此,该部分款项应当计入工资性收入,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一并予以考虑。三、同事获得一笔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按税前还是税后1、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税前进行支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四、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哪些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大家最关心的焦点之一是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了,经济补偿金是员工因为被解雇或者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关系了企业赔偿给员工的。
      贵州本芳(贵阳)律师事务所漆颜律师解析。
    一、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一)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二)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五、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还需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引用法规
    [1]《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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