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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动产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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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动产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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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20 14:00:07
      不动产物权是指以土地、房屋等不能移动的财产作为权利标的物权。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变更不动产物权以不动产所有权登记为标志,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引用法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鸟***

    2024-03-20 14: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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