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质量管理制度(集锦3篇)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1)
1.认真落实各级护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工作明确分工,团结协作,结合各科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2.科室设安全员,每周进行安全检查。护士长每月组织科内人员进行安全护理分析,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与分级护理制度,按时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预防院内交叉感染。
5.每天进行安全评估,做好标识。对危重、手术、老年及小儿患者应加强护理,必要时加床档、约束带,以防坠床,定时翻身,预防褥疮的发生。
6.抢救器材做到五定(定物品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人管理、定时消毒灭菌)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维修、及时补充),抢救器械做好应急准备,一般不准外借。
7.抢救器材及用物保持性能良好,按时清点交接,严防损坏和遗失。
8.做好安全防盗及消防工作,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持备用状态。
9、对科室水、电加强管理,保证不漏水、漏电;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10.内服药和外用药标签清楚,分别放置,以免误用。
护理缺陷高危因素防范要点
一、高危环节:治疗、危重患者抢救、患者流动管理、工作交接、医护合作性环节、新药新技术应用环节。
防范:
1.对高危环节制定规范流程等预防措施。
2.加强操作过程中的督查。
3.经常查找不安全隐患,善于整改。
二、高危人群:进修护士、实习护士、新入职护士;工作时注意力分散、情绪状况不良、业务能力欠缺者;护患交流性格障碍者。
防范:
1.加强相关护理人员的培训。
2.关心护士的工作、身心状况。
3.尽一切可能消除交流障碍因素。
三、高危时段:繁忙、中夜班、交接班、节假日等。
防范:
1.根据工作量合理安排人力资源。
2.有人力资源应急预案,节假日有人员储备、安全检查等应对措施。
四、高危意识:主观意识过强,缺乏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淡薄。
防范:
1.加强法制学习,强化法律意识。
2.加强安全学习,运用举一反三方法。
3.对护理缺陷、事故认真对待,严肃处理。
三、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一)护理安全常抓不懈。每位护士要主动查找护理安全隐患,护士长经常进行提问、分析、评价、总结。
(二)安全护理纳入病房的目标管理。
1.根据病情、年龄、精神状况,并结合病区环境,护士对患者做安全评估。
2.排班合理(人力资源充足、业务力量分配合理)。
3.开展新治疗、新检查、新药物时应及时组织全体护士对相关知识的进行学习。
4.加强医疗仪器的使用与维护。
四、病房内有危重患者、重大手术及特殊治疗护理时,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并由护士长、高年资护师参加和指导青年护士工作、病情观察,护理文件书写及时、准确、认真、规范。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2)
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护理部设专人分管质量管理,护理部下设护理质控组,专人负责全院护理质量控制。
2、建立健全全院三级护理质控网络,三级质控由护理部主任及科护士长、护士长组成,二级质控由科护士长及护士长组成,一级质控由护士长和护士组成;护理各项目管理组由科护士长和护士长组成。
3、加强对护理人员质量管理教育,提高护理人员的质量意识,使每个护士明确各项工作质量标准,组织全体护理人员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4、随着护理学科的发展,护理部组织质控人员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护理质控工作的各个环节,修订完善质量考评细则和实施方案。
5、护士长对病区护理质量把关,每天查房至少四次(晨会交班前,中午下班前,下午上班后、下午下班前)以上,掌握病区动态和危重病人情况。每周夜查房一次。
6、三级护理质量检查每季度一次,二级护理质量检查每月一次,一级护理质量检查每半个月一次,对存在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改正。
7、护理部组织质控组成员每月随机抽查,针对问题检查,并将每月检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向各病房护士长反馈和呈报信息科。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反馈,每年进行一次质量管理分析研讨会。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3)
第一节 护士管理规定
本规定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护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本院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1、凡在本院工作的护士,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单独从事护理工作。
2、从业护士必须按期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3、未注册护士必须在注册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和部分基础护理工作。进修护士在我院进修之前必须将护士执业证书及执业注册证明复印件交护理部登记备案,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本院不予接受。实(见)习生在本院注册护士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实(见)习,但不能单独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4、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患者的身心状态。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5、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6、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7、护士在执业中不得泄露患者者的隐私,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8、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9、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0、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科室、护理部及相关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终止在本院执业,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终止其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第二节 护士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二、护理部严格审查护士资质,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三、严格遵守护士执业注册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四、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不能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五、护士注册管理
1、护士首次注册每年一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2)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3)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申请再注册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
(2)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关规定;
(3)年度考核及继续教育学分合格者。
六、护理部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护士排班表和护理记录,严禁非注册护士独立执业和书写护理记录。
第三节 护士执业准入制度
一、护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1、凡在本院护理岗位工作者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护理 (或助产)专业中专以上毕业证书。
2、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护士方能独立承担护理工作。
3、在岗护士的执业注册必须在有效期内,执业护士须按规定每5年注册一次。
4、本院护士执业注册必须是在本院注册。外院护士经试用合格,上报护理部审核,按医院规定办理变更注册后方可在本院独立工作。
5、特殊科室护理岗位(如急诊科)需接受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
6、护理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常规和规范。
7、未注册护士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护士条例》规定,没有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未注册护士,不能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2)未注册护士必须经过新护士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科室应认真执行未注册护士临床带教计划,加强基础护理理论与技能的培训,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并备案。
(4)未注册护士必须在注册护士的带教指导下开展护理工作。
(5)未注册护士在注册护士的指导下执行医嘱及书写护理记录时,应由注册护士再次查对后双签名,格式为:注册护士/未注册护士。
(6)严格执行携带管理,虚心向注册护士请教,不得擅自实施护理操作,否则将按情节轻重处罚或辞退。
(7)护理部对未注册护士的带教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及反馈。
8、护理进修人员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来医院进修学习需持有效执业资格证书。
二、夜班护士准入制度
1、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并注册。
2、定科后在本专业工作2周以上。
3、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
4、在持证护士的指导下、在本科室夜班岗位工作2周以上,能够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配合与护理、独立完成手术前后患者的观察与护理工作。
5、熟练掌握本科室夜班护士工作职责、夜班工作流程及相关
专业知识技能,具备应急能力,经科室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享受相应的夜班费待遇。
三、责任护士准入制度
1、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并注册。
2、具有独立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及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
3、在科室高年资护士的带教下工作l个月以上,能够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配合与护理、独立完成手术前后患者的观察与护理工作;具有对住院患者的.健康评估能力,能独立全面完成住院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健康指导及心理护理工作。
4、熟练掌握本科室责任护士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及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经科室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特殊护理岗位护士准入制度
(一)手术室护士准入制度
1、手术室护士长必须具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5年以上手术室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手术室护士经过不少于2个月的手术室专业培训且合格的注册护士。
3、熟悉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使用和定位。
4、掌握灭菌、消毒和清洁的概念,熟悉相关护理操作规程。掌握特殊感染手术器械、敷料的处理。
5、熟练掌握基础器械的名称、用途,能熟练操作、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