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图书管理制度(热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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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图书管理制度(1)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图书角的图书,更有效地激发同学们的读书热情,培养热爱读书、自觉读书的行为习惯和心理品质,提高班级图书角图书的使用效果,营造书香班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同学借阅图书应先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
二、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借阅时间。
三、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线、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赔偿罚款。
四、借出的图书一周内必须归还图书角。归还图书时,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况,及时处理赔款事宜,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
五、借阅的图书若被遗失,应加价赔偿,破损图书视其破损程度酌情赔偿。
六、一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管理员应去催还。如未归还,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老师。
七、图书管理员要做好书籍的防盗、防潮等保护工作;做好书刊的清点、整理、修补、保管等工作。
十、图书角向全体同学开放。
十一、图书开放时间为:每天中午。
幼儿图书管理制度(2)
一、 图书管理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尽可能利用图书室藏书为读者服务,为教学服务。
二、 要做好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为读者和教学购进所需的图书,做好购进图书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
三、 加强图书管理,所有图书要进行分类、编目、目录组织、管理与排架。
四、 所有藏书要进行财产登记,做好图书的'统计与清点工作。
五、 加强对图书流通工作的管理,做好图书的借阅工作。同时要提出图书的注册剔旧书目,列出名细,报校长审核。
六、 科学组织和精心保管图书,做好图书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负赔偿责任。
七、 图书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拓宽知识面,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为教书育人服务。
幼儿图书管理制度(3)
一、所有拿出图书室的图书,都属外借,外借的图书,务必办理借书登记还书时需办理还书登记,检查所还图书与所借书目是否相符,书本是否损坏,进行核销,必要时注明图书损坏遗失的大致情况及原因。
二、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图书室阅读,教师填好图书室使用登记。
三、幼儿进入图书室活动,要保持环境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四、幼儿不得将图书带出活动室。
五、活动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打扫整理关闭门窗。
六、教育幼儿书架上随意取书。
七、教师要加强图书的管理,教育幼儿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图书。看完图书放回原处,严禁在图书上乱涂、乱剪、乱折、乱撕、乱扔,对损坏的图书及时修理,对丢失和破损的图书查明原因,根据情况注销或赔偿。
八、资料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及时做好借还记录,定期整理检查。
九、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登记、入册、编目、上架、借阅、未登记的新书绝不外借,及时向老师宣传介绍新书,加快图书流通,提高图书利用率。
幼儿图书管理制度(4)
一、保持室内卫生,做到图书整洁无灰尘。
二、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图书室阅读,教师填写好图书室使用登记。
三、幼儿进入图书室活动,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四、教师要加强图书的管理,教育幼儿爱护图书,不得损坏图书,看完图书放回原处,严禁在图书上乱写、乱画、乱折、乱撕、乱扔。对损坏的图书及时修理,对丢失和破损的图书查明原因,根据情况注销或赔偿。
五、教育幼儿不随意从抽屉里取书。
六、活动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打扫整理,关闭门窗。
七、图书室由专人负责,期初整理,期末清点。
幼儿图书管理制度(5)
一、图书室对书刊资料登记,分类编目。要注意分类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保持著录、编目的准确一致。按要求统一要求,逐步实现分类,编目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图书室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借阅制度,实行定期对外开放。
三、图书室要保证图书刊物的良性流通,图书一般不外借,如外借图书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图书外借不得超过一星期。经常进行催借还书,对借书过期不还者,执行停借,续借措施。
四、图书室要严格执行赔偿制度,严禁读者涂写和污损书刊,若有上述行为要预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赔偿,赔偿后原书刊一概还退还给本人。赔偿应以1至5倍为原则,读者遗失图书赔偿方法同上。
五、图书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图书室管理制度。坚守岗位,增强责任心,耐心细致地做图书借阅工作。
六、图书室内要保持室内卫生、桌椅、书架摆放整齐。为借阅书刊制造良好的环境。
七、要加强图书室管理。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
幼儿图书管理制度(6)
一、 图书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管理。
二、 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三、 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室开放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 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和杂物,不准在书柜、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 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 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公开点名批评或取消借阅资格。
七、 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 图书室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当月岗位津贴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幼儿图书管理制度(7)
图书借阅规定:
一、学校图书室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 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 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图书室赔偿规定:
为了更好地开展小学图书室的工作,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请全校教职工共同遵守:
一、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学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一学期。
四、爱护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