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制度(通用3篇)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1)
为全面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营造一个和谐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考勤:每月迟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含两次)以上每次给予5元罚款;请假一天扣10元工资;旷工半天给予10元罚款,以此类推。
二、卫生:卫生打扫不合格须重新打扫并延长值日一周,垃圾不及时清倒,给予10元罚款。
三、周报表,月计划总结:每周六要及时上交工作日报表,不能按时上交者给予严肃批评并罚款10元;报表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者给予50元罚款,被发现三次者给予开除处分;次月5日前上交当月总结和下月计划,未能按时按质完成者,给予10罚款。
四、设备:爱护公司公共财产,责任到人,如有损坏或丢失现象按价赔偿。
五、员工应妥善保管领用的合同,丢失一份罚款50元,如有责任,后果由该员工全部承担;领用发票、收据期限不得超过三天,如在三天内不能结帐,应及时交回财务部,逾期每天按票额20%罚款,再次领用需重新办理领用手续;如有丢失,按票额赔偿。
六、所有罚款用于奖励表现突出者,工作勤奋努力、吃苦耐劳者,善于发现、思考问题者,善于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者及其他方面表现优秀者。
以上制度自即日起实施。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2)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 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 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 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 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 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 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 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 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 即时奖金;
c) 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 奖励性旅游;
e) 参加外部培训;
f) 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3)
为全面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营造一个和谐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考勤:每月迟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含两次)以上每次给予5元罚款;请假一天扣10元工资;旷工半天给予10元罚款,以此类推。
二、卫生:卫生打扫不合格须重新打扫并延长值日一周,垃圾不及时清倒,给予10元罚款。
三、周报表,月计划总结:每周六要及时上交工作日报表,不能按时上交者给予严肃批评并罚款10元;报表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者给予50元罚款,被发现三次者给予开除处分;次月5日前上交当月总结和下月计划,未能按时按质完成者,给予10罚款。
四、设备:爱护公司公共财产,责任到人,如有损坏或丢失现象按价赔偿。
五、员工应妥善保管领用的合同,丢失一份罚款50元,如有责任,后果由该员工全部承担;领用发票、收据期限不得超过三天,如在三天内不能结帐,应及时交回财务部,逾期每天按票额20%罚款,再次领用需重新办理领用手续;如有丢失,按票额赔偿。
六、所有罚款用于奖励表现突出者,工作勤奋努力、吃苦耐劳者,善于发现、思考问题者,善于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者及其他方面表现优秀者。
以上制度自即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