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制度(精选8篇)
报废制度(1)
一、为保证临床安全输血,减少血液传播疾病发生,严格执行血袋回收登记处理制度。
二、病人输血结束后,值班护士将血袋刺针孔处折叠,并用胶贴粘贴,防止余血流出。将血袋注明科室、受血者姓名,在1h内返还输血科。
三、临床护士及时认真按项填写血袋回收登记表。
四、输血科人员与临床护士对血袋进行认真核对,双方签字后,将血袋放入集中保管容器内。
五、发出血液袋数目与输血完后返回血袋数目必须一致。
六、集中保留24小时后,输血科人员将血袋按医院感染管理要求,进行封存,交专职人员进行无害化处理。
报废制度(2)
1、设备封存制度
(1)凡停用8个月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封存设备有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机电设备管理科审批。机电设备管理科审查同意后,填写设备封存命令单,使用单位接到命令单后,送交设备库进行封存。
(2)设备封存前,必须清点、检查,并对设备进行保养。
(3)封存后,悬挂封存标志牌,存放中要防潮,不得露天存放,对易损件要专门保管存放。
(4)设备封存后需要启用时,使用单位要先填写申请单,报机电设备管理科同意后,填写启用通知单后方可启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办理手续不准启用。
2、设备报废制度
(1)设备由于在恶劣的环境中长期使用,造成机体严重变形,零部件残缺损坏严重而又无修复价值或国家规定淘汰及耗能高、效率低、影响安全的设备,必须按设备报废程序组织设备报废工作。
(2)设备报废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首先有使用单位,维修单位提出报废设备申请,按照设备的实际情况进行初步鉴定,提出全矿的设备报废计划,然后由矿领导、总工程师、财务科、机电设备管理科、企管办、安质部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全面细致的逐台鉴定。提出合理的报废计划上报有关部门,待审批后生效。财务科、机电设备管理科及时注销台帐。
3、设备闲置制度
闲置管理制度
(1)凡闲置一年以上的设备规定为闲置设备。
(2)闲置设备在闲置期间,不准露天存放,不准挤压,要每半年进行一次保养,不准有锈蚀、缺件现象。
(3)闲置设备要存放整齐,并悬挂标牌。
(4)闲置设备需要使用时,必须有使用单位填写申请单,报机电科,同意后填写领用通知单,任何单位不经机电设备管理科允许,不得领用。
1.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使设备停用时间达半年及以上,应进行封存,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封存通知单>>,报工艺科、生产科、设备科、财务科同意后,方可就地封存。封存设备应是完好设备,对封存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尽油品,将设备擦拭干净,导轨及光滑表面涂油防锈,覆盖防尘罩,悬挂标牌显示,指定专人保养,定期检查和维护,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均应随同主机清点封存,防锈保管。
2.现场封存设备需启封使用时,使用单位持原封存申请单,先到生产计划部门和财务部门办理启封手续,会同设备科检查启封。使用前应检查、清洗、注油、试运行,待正常后方可使用。
因施工任务改变、无施工任务或施工任务严重不足而停用的机械可以申请封存。
一、封存机械必须技术状况良好,附件齐全,否则不予办理封存。
二、封存机械必须涂油、防腐,放尽机内存水,其零部件及附件不得随意挪用、拆换。
三、封存机械必须有专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保养和试运转。
四、封存期未到而需启封使用,需经封存审批部门批准,未经封存审批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启封。
报废制度(3)
1、设备封存制度
(1)凡停用8个月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封存设备有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机电设备管理科审批。机电设备管理科审查同意后,填写设备封存命令单,使用单位接到命令单后,送交设备库进行封存。
(2)设备封存前,必须清点、检查,并对设备进行保养。
(3)封存后,悬挂封存标志牌,存放中要防潮,不得露天存放,对易损件要专门保管存放。
(4)设备封存后需要启用时,使用单位要先填写申请单,报机电设备管理科同意后,填写启用通知单后方可启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办理手续不准启用。
2、设备报废制度
(1)设备由于在恶劣的环境中长期使用,造成机体严重变形,零部件残缺损坏严重而又无修复价值或国家规定淘汰及耗能高、效率低、影响安全的设备,必须按设备报废程序组织设备报废工作。
(2)设备报废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首先有使用单位,维修单位提出报废设备申请,按照设备的实际情况进行初步鉴定,提出全矿的设备报废计划,然后由矿领导、总工程师、财务科、机电设备管理科、企管办、安质部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全面细致的逐台鉴定。提出合理的报废计划上报有关部门,待审批后生效。财务科、机电设备管理科及时注销台帐。
3、设备闲置制度
(1)凡闲置一年以上的设备规定为闲置设备。
(2)闲置设备在闲置期间,不准露天存放,不准挤压,要每半年进行一次保养,不准有锈蚀、缺件现象。
(3)闲置设备要存放整齐,并悬挂标牌。
(4)闲置设备需要使用时,必须有使用单位填写申请单,报机电科,同意后填写领用通知单,任何单位不经机电设备管理科允许,不得领用。
1.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使设备停用时间达半年及以上,应进行封存,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封存通知单》,报工艺科、生产科、设备科、财务科同意后,方可就地封存。封存设备应是完好设备,对封存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尽油品,将设备擦拭干净,导轨及光滑表面涂油防锈,覆盖防尘罩,悬挂标牌显示,指定专人保养,定期检查和维护,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均应随同主机清点封存,防锈保管。
2.现场封存设备需启封使用时,使用单位持原封存申请单,先到生产计划部门和财务部门办理启封手续,会同设备科检查启封。使用前应检查、清洗、注油、试运行,待正常后方可使用。
因施工任务改变、无施工任务或施工任务严重不足而停用的机械可以申请封存。
一、封存机械必须技术状况良好,附件齐全,否则不予办理封存。
二、封存机械必须涂油、防腐,放尽机内存水,其零部件及附件不得随意挪用、拆换。
三、封存机械必须有专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保养和试运转。
四、封存期未到而需启封使用,需经封存审批部门批准,未经封存审批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启封。
报废制度(4)
1.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理经济性较差、改装或经国家政策规定必须淘汰的设备方可报废。
2.由使用单位向工艺科、生产科提出申请,经设备科审订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3.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设备科进行处理,报生产科、工艺科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可估价外调。也可将能利用的另部件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作废旧物资处理。
4.由设备科将批准报废的'设备转财务科注销资产,并办理相关手续。
5.报废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国家规定的淘汰设备,不准转售其它单位。
6.对已经上报同意报废的设备,经有关部门会审后,若仍有一定使用价值的,作报废留用处理或降级使用。
1)设备科建立报废设备台帐。
2)报废后的动能和特种设备不能留用。
3)报废后的起重运输设备若需留用,只能作降级使用。
4)对已办理报废的金切锻压设备需留用的,则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其它经报废后不再留用的设备,应拆除入库待处理。
报废制度(5)
一、资产报损及报废流程:
1、各部门经理是各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固定资产、存货及易耗品等酒店资产发生霉坏、变质、损坏、失去使用价值,需要做报损、报废处理时,由各部门保管员填具财务统一格式的报损表,经部门经理和部门总监签字后,送交财务部。
3、经财务部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4、总经理审批后的报损表原件留财务备案做账务处理;
5、报损、报废的非固定资产类资产统一移交财务,入总仓后,再根据总经办意见做处理。
二、酒店物品报损及清理操作规程内容提要:
(一)报损物品种类
1、固定资产:洗涤设备、电脑设备、复印打字设备、机动车辆、电视音响设备、空调、客房家具、投影仪及其它金额超过2000元的工具设备。
2、低值易耗品:餐饮厨具家具、布草、玻璃器皿、保险柜、办公桌、计算器、电话机、使用工具及价值在2000元以下非一次性消耗物品。
3、食品、酒水以及客房一次性用品。
(二)操作
1、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处理程序:
① 固定资产购置,
必须是年度购置预算批准后的采购项目。固定资产购置无论是进口还是从本地购买,到货后,经财务部验货人员办理验收手续,由验货人,使用部门经办人签字,财务部资产核算员根据收货记录及固定资产价值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将固定资产名称,型号,金额,固定资产类别及使用地点等填写清楚。凭此材料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按月计提折旧。
② 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处理程序
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单,转交工程部做技术鉴定,经实地检验认可,属于既不能修理,又不能在使用的,提出报损意见,送报财务部,由资产核算员填写固定资产原值,已提折旧额及固定资产净值,将报损单送至财务部经理,总经理批准,整套手续完成后,方可进行账务处理。复印该固定资产明细账,报损单作为固定资产提前报损的凭证,编制记账。负责人将编制的记账凭证输入财务电脑系统。饮料报损程序
2、客房和餐饮的布草类
在通常情况下;布草通常经过250―300次洗涤将会自然报损.除此之外,因客人的损坏、洗涤损坏、保管不当及使用不当也都会造成布草的报损。
⑴布草如有以下损坏情况将例作报损处理:
①平面中心、四边角位破烂不能继续使用;
②污渍重洗处理后,证明不能去除洗净的;
③陈旧、变色、褪色、染色无法去除的;
④有明显的抽线、抽毛,有损质量标准的,
⑵.布草的报损程序:
须由专职布草管理员事先审查监定及填写《布草报损表》后,经部门经理批准,仓库管理负责人及财务管理人员审核,由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损。使用部门及财务部门均以此作为台帐冲减凭证。
⑶报损审核过程中,必须鉴定报损原因:
鉴定报损原因标准:自然报损及人为损坏(如属人为损坏,要分清责任,确定处理结果。重大问题还须向总经理报告).
⑷报损的布草处理方法:
统一由财务总仓库回收/调配分发给各需要部门使用或其它方法处
3、客房部、餐饮部、前厅部其他易耗品的报损程序;
①、客房(或餐饮、前厅)一次性用品、食品发生破损、非人为原因?失等情况,需要作报损、报废处理时,由钌班填表?说明原因,交主管审查后报房务(或餐饮、前厅)经理签许。
②、领班原则上见到废品方可报损,如有客人带走等原因,由房务中心(或餐饮、前厅中心)填写“物品赔偿单”,主管或大堂副理签字方可。
③、如属人为原因造成的物品破损,按酒店有关规定处理。
④、报损表,经部门经理和部门总监签字后,送交财务部,经财务部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批后的报损表原件留财务备案做账务处理;
4、餐饮食品和酒水的报损程序
①、已领用食品饮料报损程序
餐厅、厨房已领用食品及饮料报损时,需经餐厅经理或厨师长,餐饮部经理,饮食成本核算员三方面批准后,填写报损单,方可做账务处理,对于工作不慎造成经济损失的,需经部门经理提出意见,转交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②食品及酒水库报损程序
过期或变质的食品,饮料报损时,需经仓库主管,采购部主管,财务经理三方面批准后,填写出库单,方可做账务处理;
③报损表,经部门经理和部门总监签字后,送交财务部。经财务部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后的报损表原件留财务备案做账务处理;
5、后台管理部门的易耗品报损程序
① 由各部门保管员填具财务统一格式的报损表,经部门经理和部门总监签字后,送交财务部。
②经财务部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③总经理审批后的报损表原件留财务备案做账务处理;
三、酒店各部门财产损耗率标准:
※ 餐饮部物品月损耗率为0.7%:
A、瓷器和玻璃酒杯类月损耗率规定为0.4%
B、布草类月损耗率规定为0.2%
C、不锈钢餐具和其他餐具月损耗率规定为0.1%
※ 客房部物品月损耗率为0.3%
A、瓷器和玻璃酒杯类月损耗率规定为0.1%
B、布草类月损耗率规定为0.2%
※ 大堂吧物品月损耗率为0.21%
A、瓷器和玻璃酒杯类月损耗率规定为0.2%
B、不锈钢餐具和其他餐具月损耗率规定为0.01%
※ 库房月损耗率为0.11%
A、食品月损耗率规定为0.1%
B、物品月损耗率规定为0.01%
注:月损耗率计算公式:
月损耗率=物品月损耗额÷部门月平均营业额×100%
四、废品的处理规定:
1、酒店的废品范围只限于如下几种:
A、已报废的各种设备、物品,如:地毯、烂床单、破毛巾、破桌布、微损的玻璃制品、瓷器等;
B、工程报废的工具及制作剩余下的下脚料;
C、部门回收的可废弃物品,如:废纸皮、纸板、纸盒、旧报纸、废旧塑料制品、废旧麻袋、木箱、木板、废旧玻璃、啤酒瓶、罐、罐头空壳等;
D、客人住房对其的旧烂衣物等;
E、餐厅的下脚料,如:毛、皮、骨等;
F、员工食堂及餐饮部的泔水等。
2、废品处理权限:各部门搜集的各种废旧物品,经财务部确认属于废品范围的,除按规定必须交总仓统一处理的报损物品外,各部门可以自行处理。
A、属酒店设备及物品报费变卖的,其收入一律上交财务部,冲减成本;
B、属下脚料或部门回收的各种可废弃品,其变价收入款上交财务部,由财务部按部门40%,酒店60%的比例分成;
C、员工食堂及餐饮部的泔水的回收收入,上交财务部统一管理,可以作员工福利基金进行管理;
D、废品出店必须持财务部经理签字确认的“物品出闸放行证”和财务部出具的“收款收据”,经礼宾司经理检查确认,保安人员才可放其离店。
报废制度(6)
1、设备封存制度
(1)凡停用8个月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封存设备有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机电设备管理科审批。机电设备管理科审查同意后,填写设备封存命令单,使用单位接到命令单后,送交设备库进行封存。
(2)设备封存前,必须清点、检查,并对设备进行保养。
(3)封存后,悬挂封存标志牌,存放中要防潮,不得露天存放,对易损件要专门保管存放。
(4)设备封存后需要启用时,使用单位要先填写申请单,报机电设备管理科同意后,填写启用通知单后方可启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办理手续不准启用。
2、设备报废制度
(1)设备由于在恶劣的环境中长期使用,造成机体严重变形,零部件残缺损坏严重而又无修复价值或国家规定淘汰及耗能高、效率低、影响安全的设备,必须按设备报废程序组织设备报废工作。
(2)设备报废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首先有使用单位,维修单位提出报废设备申请,按照设备的实际情况进行初步鉴定,提出全矿的设备报废计划,然后由矿领导、总工程师、财务科、机电设备管理科、企管办、安质部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全面细致的逐台鉴定。提出合理的报废计划上报有关部门,待审批后生效。财务科、机电设备管理科及时注销台帐。
报废制度(7)
一、机电设备到货后,设备管理员和设备保管人员共同开箱,根据装箱单进行逐一验收,并做好记录,防爆电气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如发现设备有损坏和其它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即时解决处理,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二、在库及密闭不用的设备要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保管员应承担经济损失,承担金额按损失价值的`5%扣款。
三、根据生产需要,使用单位需要领用在库设备时,必须经主管设备人员同意,持领料单位手续领取入井设备,同时办理设备准予入井证。
四、设备回收时,必须把设备运往井上,以免设备丢失和损坏。
五、关于设备外借:
1、在一般情况下,煤矿机电设备一律不准外借,但因特殊原因经矿长批准并办理租借手续后方可外借。
2、借用期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借用期内按时交纳租借费用,三个月内每月按设备原值的3%收租金,三个月后每月按原值的5%收租金,外借期满必须按时把设备送回,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六、发现机电设备不能使用,设备管理人员、机电科有关人员和有经验工人一起鉴定,并按“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第22、23、24条,及时输入报废手续,重要设备报矿财供科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并注销台帐。
报废制度(8)
机动车报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车辆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营运车辆。
3. 内容
3.1 根据机动车辆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状况,公司对机动车辆达到国家报废条件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客运车辆因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车辆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公司鼓励其报废。
3.2 机动车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强制报废:
(1)达到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3)经修理和调整后,排气污染物及噪声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4)在1个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连续3次检验不合格的`;
3.3 公司客运车辆达到营运使用年限规定或行驶里程,强制下线。
(1)8座及以下客运车辆营运使用年限5年,或者行驶50万千米;
(2)大、中型客运车辆、公交车辆营运使用年限5-8年,或者行驶60万- 80万千米;
3.4 其它车辆使用年限、行驶里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为:
(1)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或者行驶50万千米;半挂牵引汽车及其他载货汽车使用15年;或者行驶60万千米;
(2)全挂车使用10年,半挂车、中置轴挂车使用15年;半挂牵引汽车及其他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的。
(3)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专项作业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专项作业车行驶50万千米;
3.5 达到行驶里程或累计工作时间的机动车辆,须将营运车辆手续交回手续,由公司车管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