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评审(必备7篇)
制度评审(1)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销售合同的管理,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凡属于不能即时结清的对外销售活动,都要依法签订销售合同。
三、签订销售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及政策。
2、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3、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的耐火材料销售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评审、签订、履行
一、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实行委托代理制度,代理人必须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方可在授权的范围内签订销售合同,否则一律视为无效合同。
二、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因公或其他原因调离本职岗位,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书》交回单位,否则,一切责任均由部门领导和责任人负责。
三、对外签订销售合同一律以本公司名义,部室不得独立对外签订销售合同。
四、对外签订销售合同,一律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须有专人保管。
五、本公司对销售合同实行评审制度(一般常规性合同除外),由营销部组织,其他部门必须积极配合。
1、一般常规性合同:合同金额在50 万元以下及交货期在2 个生产周期(粘土砖50 天、硅砖90 天)以上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常规性合同:
a、连续2 年及2 年以上有业务来往,且是相同或相类似品种;
2、合同金额在50 万元到200 万元之间的,有营销部部长主持评审。
3、如需预砌组装、技术条件有变化但现有生产工艺能满足、合同金额超过200万元的销售合同由经营经理主持评审。
4、如交货期过紧,技术条件过高现有生产工艺不能满足、合同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销售合同由经理主持评审。
5、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约束和保护,必须全面履行。
6、生产部须根据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作好如下工作:
A、图纸的审核
B、生产工艺、技术标准的制订和发放
C、生产计划的安排及组织
7、营销部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包装、交付及与顾客沟通。
8、财务部及时准确办理结算事宜。
9、各有关部室应加强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力求避免后期被动。
10、销售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对合同进行修订、解除,由营销部与顾客进行协商,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的修订、解除手续。并及时通知各有关部门。
11、如合同发生纠纷,由营销部提出意见,经经理同意后,及时与顾客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将全面情况汇报经理。如需仲裁或诉讼,须经经理批准,由营销部清欠办统一对外办理。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
一、正常销售合同的签订由营销部全权负责,营销部部长为销售合同签订的负责人。
二、合同的传递
1、营销部订货室负责及时将合同发放给有关部门或班组。
2、合同传递的部门
1 )生产部
2 )技术部
3 )财务部
3、销售部订货室应及时登记《订货台帐》,每月累计一次。
4、销售合同不得转借他人,有关部门需查阅合同时,须经营销部负责人批准。
5、销售合同由营销部订货室每年装订一次,并长期妥善保存。
第三章附则
一、本规定遇有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管理规定自行废止。
制度评审(2)
第一条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二条合同评审的要点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真实性。包括对方履行合同的意愿是否诚恳,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
(四)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备案。
第四条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合同签订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公司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审核。对送审的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主管人员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至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制度评审(3)
为规范合同管理,预防风险,在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合同评审机构设在总经办,组成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同管理部负责人、销售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
一、合同评审程序
1、合同承办人或销售部拟定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合同管理部初审,再按流程送审。
2、特殊/重大合同,合同承办人或合同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并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交分管领导或合同谈判人员继续完善合同内容,修改后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3、合同管理部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
1、合同管理部需评审重点
A、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2、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3、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B、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1、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2、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3、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C、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服务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D、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2、财务部门需评审重点:
(1)、明确付款方式。
(2)、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发票。
(3)、原则上以先提供发票后付款,如特殊情况,收款方需按收款金额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进行收款。
(4)、财务在付款时,开出的支票需对应发票上的单位和合同单位一致。
(5)、是否载明合同单位的开户行及账号。
(6)、合同的计价原则是否明确,合同款项支付原则是否明确(含履约保证金、进度款支付、结算款支付、质保金等)。
3、生产部需评审重点
(1)、确定合同报价所含工作事项、工作内容及计算规则。
(2)、明确款项支付流程和时间节点。
(3)、明确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规则,验收要求及处罚办法。
(4)、材料合同的报价(三家以上)比对表、质量标准、运输方式、计量规则及要求。
(5)、合同中质量安全标准能否满足或达到。
(6)、公司资质能否满足承包范围要求。
(7)、能否按期完成。
(8)、违约责任是否对等。
(9)、合同标的物是否明确(含工作范围、工作内容等)。
4、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单位简介;各类广告、宣传资料;各类电话、手机号码等通讯工具号码;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三、特殊/重大合同的适用范围
签订的下列合同,视为重大合同:
订立价款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合同;投资、联营的合同;涉外合同;合同承办人认为需可行性审查的其他合同。
四、特殊/重大合同评审的附加程序
1、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及时进行可行性审查。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合同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的形式进行。
2、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由合同承办人按其隶属关系,送交分管领导和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
制度评审(4)
为规范产品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签约及履行的质量,根据公司总经理层要求,现就合同的签订及评审程序规定如下:
一、合同的签订应遵循以下原则
1.所有的产品销售、采购物资均需订立合同,并通过合同评审,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合同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用户需要追加特求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评审。如没有进行评审而造成的损失,对销售、生产部门的直接当事者按损失比例的20%进行扣罚,以此类推。
3.销售合同洽谈过程中,应明确技术、质量要求(可另签订协议);如没有标注清楚技术、质量要求而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直接责任者承担。
4.用户如提出指定外购件,必须在合同中标注名称及技术要求,并明确其产品质量标准。
5.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特求项目,所有资料均以书面形式下发涉及部门和车间。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口头形式通知部门、车间。
二、合同评审要求
1.所有合同必须按公司颁发的合同评审管理程序执行。
2.合同评审前,应准备下列文件资料:产品技术协议、用户特殊要求档案、用户选装清单、用户指定件的质量承诺等,以供合同评审讨论。
三、合同评审的组织
1.合同评审由职能部门牵头组织进行会议评审,分管领导主持会议,生产(供应)、技术、质量、财务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评审,财务部门作好评审记录。
2.参加合同评审会议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对需评审的合同进行认真审定。经过评定,各方无异议通过评审的,由参加人员当场在合同评审表上签字认可,分管领导签注同意的意见后,交由总经理签字方可加盖公司的公章生效。
3.在评审过程中,参评人员对条款有异议时,必须由职能部门有关人员负责答疑;当评审过程中,评审意见出现重大分歧时,由财务部门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或最终裁决。
四、评审部门、人员及责任参加评审的部门:
公司分管副总、销售、生产(供应)、技术质管部、财务价格部的负责人及业务人员。
销售部(生产部供应口):应及时送审需签约的合同,原则上所有合同应在实际履行前评审完毕。特殊情况的合同在事后立即组织补评审。
采购部:应审定合同内容需要及时采购的原材料是否满足生产部门的生产需求进行审定。
生产部:按照产品技术工艺要求、对产品的产出(供应)日期交货能力予以审核、确定;
技术质管部:对合同技术要求、技术标准予以审核、确定;对合同的质量条款、供货单位的资质、验收标准、售后服务以及质量保证期限予以审核、确定;财务价格部:负责对合同结算方式、付款期限、各类零部件价格及相关费用测定予以审核、确定。
五、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资料的保存
1.对已签约的每一份合同原件,即双方均已加盖公章的生效合同(包括技术协议、质量协议、价格协议、用户书面承诺资料、赊欠协议、划帐协议以及用户对合同数量、交货期、价格、特求等方面要求变更的通知等所有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资料)其中一份原件必须由财务部保管,其他部门均以复印件保存。
⑴销售、采购合同:合同盖章生效前,由业务员个人妥善保管;合同盖章生效后、出具开票单据前,业务人员应将合同原件分别交销售部、生产部(供应)及财务部专人保管,销售部、生产部(供应)、以及财务部必须建立合同文本的台帐,做好相应的记录。财务部必须依法对照合同严格审核,并有专职人员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⑵价格协议、划帐协议、赊欠协议等应将原件交财务价格部保管,并督促执行。
⑶因所需资料不能按规定归档的,相关业务员按扣罚50元/次处理。如因资料遗失致使公司受到经济损失的,将按损失金额的50%进行扣罚当事人。
2.各部门应根据各自需管理的资料,落实好具体保管人员,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其保管资料的完整,以使提供查阅。
制度评审(5)
原则介绍编辑
首先,合同评审(Contract Review)是供方的职责,但可以与客户联合进行;
其次,合同评审可以根据需要在合同的不同阶段重复进行,该定义明确提出应在“合同签订前”开展合同评审活动,以确保合同中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规定得合理、明确并形成文件;
第三,如果合同中又提出质量保证要求,评审时应同时对此项要求进行评定,通过对合同要求与实验室现有能力的对比,评定供方通过必要的努力能否实现合同的规定,包括质量与交货期、违约赔偿等。根据满足合同要求的难易程度,实验室可组织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评定,对复杂项目合同评审一般在投标阶段就开始实施,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往往要多次进行合同评审活动,直至合同正式签订为止。合同签订后若发生合同更改,则还需重复上述合同评审活动。
意义编辑
在任何一个公司中起关键作用的是营销部门,它要寻找顾客、替公司招揽生意。营销部门的效率可以用其努力维持的订货数量来衡量。大量的订货使公司能够合理的规划公司周期性的生产,保证其产品能全部销售。订货单多了,生产期就长,经营者对营销人员就更满意。
然而,维持订货量是一回事,要使顾客充分满意又是另一回事。在这里有一个所有部门(包括营销部门)的能力和效益发生冲突的问题。起初,某一公司可能靠广告宣传激起销售力来维持有足够的订货量,然而能够让顾客满意的,只能是产品质量和按时交货。偶尔,过份热心的经销人员预订订货单并承诺了公司不能做到的交货时间表,那样,他们就要去说服顾客,推迟交货期。这种情况对公司的生存和产品都存有潜在的`危险。
在当今竞争环境中,特别在出口领域,顾客在交货时间表上是不会发善心的。此外,国际竞争加剧和工资费用增长迫使工厂厂长们在低存货上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对一个供应商来讲,若不能按期交付原材料和零部件,就意味着所有生产系统不合拍而闲置。由于质量体系的特殊成分,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公司应当有一个完全确定的合同评审程序。
范围要求编辑
(一)任何形式(传真函件或其他方式)的合同或订单的各项要求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并形成文件。
(二)对每份合同或订单在正式签定前都要评审.并满足以下要求:
1.合同或订单的各项要求都有明确的规定并形成文件;
2.任何与投标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经得到解决;
3.具有满足合同或订单的要求的能力。
内容编辑
(一)技术保证能力
1.应用的材料
2.采用的结构和工艺
3.要求的加工精度
4.产品的性能指标要求
5.设备加工性能的符合性
6.产品包装要求
7.功能尺寸
8.顾客的其他特殊要求
(二)质量保证能力
1.检验和试验要求
2.质量验收方式
3.质量保证期
4.检验能力
5.质量标准
6.特殊质量要求
7.质量责任的确定方法和质量纠纷的仲裁。
(三)材料保证能力
1.有无库存或数量是否充足
2.材料质量状况
3.是否采用了新材料
4.是否需要采购
5.采购周期能否保证合同交货期要求
(四)生产保证能力
1.合同产品的数量
2.合同交货期
3.合同产品所需设备能力
4.供货能力
(五)资金保证能力和财务结算
1.合同所需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的资金保证状况
2.财务结算方式
3.顾客的户名开户行、帐号、税号是否清楚。
(六)价格
1.常规合同或订单是否执行了公司的价格政策
2.一般和特殊合同的价格是否合理。
(七)其它
1.交货方式
2.付款条件。
3.运输方式是否符合交通运输法规及公司运输现状
4.保险费运输费等费用承担情况
5.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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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评审(6)
项目评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项目评审工作的管理,规范项目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质量。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评审工作,是指根据项目建设审批的需要,上报上级领导部门,XXX
组织专家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受托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为项目的各个手续报批提供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中心项目前期申报评审与项目建设相关的需要进行项
目评审、以及项目评审后的后续事宜。
第四条 XXX是项目评审的具体实施部门。
第二章 评审实施
第五条 XXX实施项目评审的内容包括:
(一)协调、配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对需要进行评审的`项目论证报告进行开展工作;
(二)参与项目的前期论证,对项目在可行性和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建议进行落实和整改;
(三)项目前期工程费用、项目概算、预算的完整性与准确性进行控制;
第六条 XXX组织中心人员对相关的论证报告书进行初步的审查,把审查的信息
上报上级领导部门,再由XXX组织专家第一文库网评审会,对论证报告书进行评审。
第七条 XXX实施项目评审前期工作的程序:
(一)根据论证项目提出需求;
(二)相关部门负责联系、协调相关上极部门和XXX,安排项目评审人员,项目监督人员;
(三)将项目需求上报上级部门,经XXX审批后,开始准备评审招标材料。
(四)按规定向XXX报送有关评审所需的资料,评审专家对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
第八条 项目监督人员在审评之前当天抽取评审专家,并对整个评审过程进行监
督;对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项目监督人员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
第九条 XXX实施项目评审后期工作的程序:
(一) 参加评审人员与XXX完成对项目评审的后续审核签字工作,对出具评审报告进行及时的登记归类;
(二) 整个项目完成后统一交办公室存档和保管;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项目建设论证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按照此办法执行。
第十一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XXX负责解释。
制度评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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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承揽
(1)公司所有生产产品均由销售部销售。
(2)产品销售时,1吨以下可不签合同。1吨(含1吨)以上必须签销售合同。销售合同经销售经理审核批准后到经理处盖合同章。
(3)所有订货合同均需填写《承揽评审记录表》。空白表格存放于销售部。业务员接订货通知后,按规定格式准确填写,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完毕后报销售部经理签字(若销售部经理不在由销售办主任代签)后,交销售办主任评审。
如业务员外出不在公司,由销售部经理填写,如业务员及销售部经理均不在公司,可由销售办主任代其填写,但业务员必须在回公司24小时内主动找营销办主任复核签字,逾期视为认可,否则出现一切责任由业务员承担。不填写承揽评审记录表,不予安排生产计划。
营销办主任接《承揽评审记录表》评审后及时将生产计划下达到生产部,由生产部当日评审入库时间,而后,营销办主任依据生产计划将填写了计划号及入库时间的《承揽评审记录表》,一联返销售部经理或业务员,二联留底,三联交生产部。
2、合同的评审
(1)合同评审按《合同评审控制程序》进行。
(2)合同评审结束至交货前,相关业务员可到生产车间、仓库了解自己的产品生产、入库情况,在必要时可向营销办主任提出书面建议,营销办主任根据情况全权代理及时与相关生产车间调整处理。
(3)营销办主任下达生产计划二联至生产部,三联至成品仓库,并由生产部评审人员及成品库保管员在计划存根联签字接收。
(4)因客户要求,营销部下达生产计划后确需补签合同时由相关业务员写出书面申请,找营销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后加盖合同公章,此书面申请存营销部经理处。
(5)成品合同评审规定
①生产部合同评审员对生产部产品准时交货负责。因而生产部合同评审员必须时刻高度关注各车间生产进度,准确掌握各生产车间工序实际生产状况,灵活准确地安排转序和交货时间,严禁固定地按天数累加生产数量来确定交货日期,如遇用户要货特别急这一特殊情况,由销售部经理找生产部经理及生产部合同评审员给予特别评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②如发生意外设备故障,由生产部经理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交货期,仍保证不了的,生产部经理需与销售部经理协调推迟交货期,由销售部经理在《推迟交货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并交营销办主任更改交货期。
(6)成品入库规定
①按计划每批次成品包装结束后,包装车间主任必须立即与装车人员联系办理转序入库。装车人员必须保证当日办理入库。装车人员对同一天多批次入库的产品,应与包装车间主任及营销部主任主动沟通,按照缓急安排入库,对必须在当日下班前入库,否则就会造成误交货的产品,包装车间主任应该与装车人员提前协调,妥善安排。
②入库成品必须带有产品标识和合格证,顾客需要产品质量证明书的,还应附带产品质量证明书一起入库。
3、合同的更改
(1)合同的更改按《合同评审控制程序》办理,由营销部经理与生产部经理沟通后填写《合同变更记录》并签字确认,由生产部拟订好修订合同,由生产部合同评审员以书面形式提交营销办主任,并将评审结果协调营销部经理及业务员联系客户确认,经客户确认后重新修订合同。
(2)对于交货期变更的,由生产部书面通知营销办主任,将变更信息以书面形式传递到相关承接人员,确保其知道已变更的信息。
4、产品入库发货程序
(1)成品库保管员对生产部入库的成品按照生产计划中下达的规格、数量(支数)入库并挂好标识(所售客户名称及规格),保证帐物相符,以免混淆。
(2)成品库保管员对入库后产品的包装完好负责,对入库时包装破损的拒绝入库。
(3)对于客户要求单件计量的产品,产品入库时,入库人员应出具每件产品的明细表,成品库保管员根据明细表,核实明细表中累计的重量并抽查与单件产品填写的重量是否一致并清点此批产品的数量(件数),核实无误后,办理产品入库手续,并当场清点所入件数是否和明细表一致,如有意外,暂停办理入库手续,查明后再办,车间及其他计量人员要认真计量每一产品的重量(客户反馈有重量不足或其他错误时,分别由打包计量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杜绝因重量不足影响我公司信誉的现象。
(4)成品销售时,由销售部经理或业务员陪同顾客到仓库提货。成品库保管员按用户所要的规格发货过磅,提货人或业务员监磅以示数量认可。发货单一式四联,一联存根、二联财务、三联营销部、四联顾客。业务员在发货单存根联签名,为顾客送货情况,业务员必须让承运人在发货单存根联“承运人”一栏处签名,并注明“承运数量准确”字样,以示承运数量准确。仓库保管在第二联应注明此批产品何时下达生产计划,何日何时入库,然后由发货人持第二联到销售部经理处签好出厂价,并由销售部经理签下计划日产品订价,加工费及标明商家符号〇,厂家符号〇。如销售部经理不在,应找营销办主任代签,假若以上二人都不在应找总经理签发后到财务部开具发票,然后由发货人持发票或出门证到仓库交给成品库保管员,保管员在出门证处签字,以示发货数量准确。如客户需要出具发货清单时,由成品库保管员给予逐项填写并随货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