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仓库管理制度(优选3篇)
电子仓库管理制度(1)
一、目的
1、为加强商品库存、发货辅助品、日常工具等物品出、入库手续及流程。提高发货效率、保障库存安全、规范相关人员工作流程,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2、制度中所指的物品为库存商品、发货辅助品、日常工具。
二、程序
1、物品采购管理
① 采购数量、品类、款项需提前与运营部进行沟通,由运营部批准后交财务(国雪暂时代理)预支进货款项(款项大于1000须有董事长签字方可)。
② 货比三家,确保采购物品的性价比,严格检查物品质量,责任到具体采购人员。
③ 必须索要采购物品清单或明细,回公司后办理入库、写入软件、交财务审核保存,否则不予报销。
④ 外出采购人员,务必将本职工作做好交接,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其承担。
2、物品入库管理
① 对采购物品数量、质量进行严格核查后方可入库,同时写入库存管理软件,与运营部沟通对物品进行编号,必须在到货当日完成入库,否则库外物品丢失由负责入库人员负责。
② 详细填写《入库单》,第一联由仓库保存,第二联交财务保存,第三联由采购人保存。
3、物品存量及库存预警机制
① 每周进行一次库存盘点,每一次出货必须进行软件库存更新。
② 当产品物品库存量小于一周销量/用量(以上一销量/用量为参考)时应该发出预警,第一时间告知运营部,经运营部同意后进入采购环节。
4、物品出库及发货管理
① 出库单据:物品出库单、电子发货单。
② 凭单据配货并签字,责任到人,当日配货人员需在仓库主管备案。
③ 发货流程(参照附表_东耀发货流程)。
5、物流对接管理
① 物流公司选择,备用物流公司。
② 物流费用洽谈,明确各物流公司各区域费用,如有变动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客服部、运营部、财务主管人员。
③ 发货时效保障:每日17点之前订单必须在当日发出,17点之后订单发货时间截至快递员取件时间。
6、借用物品管理
① 内部人员借用公司物品,应填写《物品借用单》并由本人主管领导签字方可借用。
② 仓库主管人员每周清点一次借用物品归还情况,对延误归还的进行催缴或上报追究责任,如有超过归还日期一周且没有上报记录,追究仓库主管人员责任。
7、退货及归还管理
① 收到退货包裹,一定检查质量并同客服人员核对包裹身份,
② 如退货无质量问题,进入库环节,更新库存软件;
③ 如退货有质量问题,需配合客服部理清责任方,对买家或物流方进行追责。
④ 退货包裹超24小时未进入处理流程,追究仓库主管责任,客服部在接到退货信息后24小时未进入处理流程,追究客服主管责任。 ⑤ 归还物品应仔细检查,如无损坏正常办理销单,如借用物品损坏应及时上报追责,自归还日起超7天未见上报记录仓库主管责任。
⑥ 样品拍照按物品借用管理。
8、物品报废管理
① 报废原因:变质(生锈、霉变、虫啃等);超过使用寿命的;运输过程损坏的。
② 报废流程:由仓库提出报废申请,质检部门(运营部暂代)进行核实后,交由财务部门出具报废物品价值,同时更新软件库存,予以报废。
③ 报废物品归仓库保管,在财务监督下方可进行废品变卖,资金上交财务。
9、仓库管理
① 仓库人员负责仓库清洁卫生,物品码放整齐有序。
② 驱虫、防火、通风、防雨、商品质保。
③ 库房门窗开关,库房外物品、废品管理。
10、个人发货及购物管理
① 内购:内部员工购买公司物品,按照物品内部价执行,财务部门收费并出具文字证明/签字方可办理出库,文字凭证由仓库主管保存。
② 个人发货:员工个人发送物流,需现金支付快递人员,如使用公司包装器材,照价现金支付到财务方可。
三、附则
四、附表
1、《入库单》
2、《物品借用单》
3、《出库单》 本制度由运营部起草,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处罚权、解释权归运营部。 凡之前制度或口头条令与本制度相矛盾,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由运营部监督,仓储组执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电子仓库管理制度(2)
1、仓库实行严格的分区管理,库管员要严格按照划定的区域堆放物资,不得随意摆放。
2、仓库内有部分废旧物品和外包项目组暂时存放的物品,暂不要求做出入库管理,但库管员要将其单独设区堆放,不能与公司物资混放,同时有计划的将该部分物品清理出仓库。
3、库管员要注意保护仓库物资的安全,仓库内严禁烟火,离岗时锁好门窗,做好防盗防火。
4、易燃易爆等特殊物资要单独分区储存,以保证安全。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和堆放杂物,严禁私领和私分仓库物品。
6、库管员要经常对仓库内的物资进行整理,该维修的物资及时组织人员维修。无法维修的物资要填写“仓库报损报溢单”交总经理审批后及时报损,清理出仓库。如果有报溢的物资,也要及时填写“仓库报损报溢单”交总经理审批后放入仓库对应区域储存管理。保损时,在“仓库报损报溢单”上数量填写为正数,报溢则填写为负数。
7、每月月末,库管员必须对仓库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做好盘点记录。
电子仓库管理制度(3)
1.严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仓库内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违规者每次罚款100元。
2.每个仓库应配备至少一个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水桶。所有消防设备应放置在固定位置,便于查找。对违反规定放置消防器材的,每次罚款50元。
3.各仓库提供的消防设备主要用于本仓库的备用,必须存放在本仓库。灭火器不得外借,不得随意与其他仓库或部门调换。
公司发生火灾时,任何仓库管理员都不需要向领导请示,必须自己携带灭火器参加灭火救援。救援结束后,必须将灭火器带回仓库并仔细检查。灭火器如需补充药液或维修,应立即向仓库主管报告。仓库主管还必须主动检查和维护灭火器。违反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30元。
4.仓库主管必须数量和注册所有干粉灭火器在仓库,建立“管理责任制”,定义仓库和灭火器的负责人,和每个月的.第15天进行例行检查,检查灭火器的药物是否过期,无效,并检查灭火器是否受损,可以正常使用。在每个灭火器瓶上粘贴《检验记录表》,记录责任人姓名,仓库主管应于每月15日填写检验结果。任何需要更换或修理的灭火器必须在发现当日报告总经理。仓库管理员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5.仓库主管必须组织所有店主每月学习防火知识,并提供防火知识培训新店主,以便所有员工能理解如何尽快找到灭火器,如何使用灭火器,如何扑灭了火,如何在火灾中自救。仓库管理员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6.仓库人员应具有较强的防火意识,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特别是仓库主管。要经常巡视仓库各个角落,及时检查火灾隐患,督促落实仓库防火措施。
7.发生火灾时,首先组织现场灭火,向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领导报告,必要时呼叫消防队
敞开无人看管。每天离开前,一定要锁好仓库所有的门窗。每位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