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材料管理制度(精选5篇)
施工材料管理制度(1)
1、根据材料计划表,并配合工程进度表确定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以及进场时间,如属厂商送货上门的应预先与厂商联络拟订送货时间;
2、材料堆放位置应预先安排好,地点宜集中以便于管理,切勿任意堆置以免影响工程施工和材料管理的严密性。堆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3、不得影响施工的进行和因施工造成的多次搬迁,损材废工;
4、选择较高的`、干燥的地势堆放;
5、按照材料的不同类别堆码,便于取用;
6、易燃易爆物品分开地点堆放,并配备相应的消防用具,以保安全;
7、易碎易潮易污染的材料,应注意堆放方法采取保护措施以免造成损害;
8、即用的材料,进场时应直接放置于工作面,以减少搬运时间和工序;
9、机工具应与材料分开存放,防止机工具进出时损伤装饰材料;
10、切实做好材料进场的签收工作核对材料是否与设计图和封样的材料样板相符,检查有无明确的材料标识,有无规范的出厂验收报告和合格证书,并按材料的品种、数量进行登记以备查验。
施工材料管理制度(2)
(一)、材料验收与入库制度
工地所需的材料经采购员采购回场后,应进行材料的验收。
(1)、材料保管员兼作材料验收员,材料验收时应以收到的'《材料清单》所列材料名称、数量进行验收入库,并对入库的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数量超过申请数量者以退回多余数量为原则,但必要时经领导核定审批核准后可以追加采购手续入库。
(2)、材料的验收入库应当在材料进场时当场进行,并开具《入库单》,在材料的入库单上应详细的填写入库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入库时间/经手人等信息。且应在入库单上注明采购单号码,以便领导复核,如因数量品质、规格有不符之处应采用暂时入库形式,开具材料暂时入库白条,待完全符合或补齐时再行开具材料入库单,同时收回入库白条,不得先开具材料入库单后补货。
(3)、所有材料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在保证其质量合格的基础上实测数量,根据不同材料物件的特性,采取点数、丈量、过磅、量方等方法进行数量的验收,禁止估约。
(4)、对大宗材料、高档材料、特殊材料等要及时索要“三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加盖红章。对不合格材料的退货也应在入库单中用红笔进行标注,并详细的填写退货的数目、日期及原因。
(5)、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交于财务,以便于核查材料入库时数量和购买时数量有无差议。一联交于采购人员,并和材料的发票一起作为材料款的报销凭证。最后一联应由仓库保管人员留档备查。
(6)、因材料数量较大或因包装关系,一时无法将应验收的材料验收的,可以先将包装的个数、重量或数量,包装情形等作预备验收,待后认真清理后再行正式验收,必要时在出库中再行对照后验收。
(7)、材料入库后,各级主管领导或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入库材料进行复验,如发现与入库情况不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员赔偿。
(8)、对于不能入库的材料如周转架料、钢材、木材、砂、石、砌块、土建用的装饰材料等物资材料的进场验收必须由仓管员和使用该材料的施工班组指定人员二方共同参与点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每批供货完成后据据送货单一次性直接由工长开出限额领料单拨料给施工班组。
(二)、材料使用与出库制度[page]
任何材料的使用都必须进行材料的领用手续,材料管理员不得在无领料手续情况下发放材料(特殊情况领取少量材料除外,但过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page]
(1)、材料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相应工程所需的材料由现场施工员、班组长负责领取。材料领取执行限额领料制度,施工员应按工程进度配合材料管理员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材料使用统计。分项工程实际使用数量超过预算量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3)、领料人与保管员办理领料手续为:领料人根据当日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向保管员申请领料,保管员开具相应材料出库单,双方在出库单上签字。
(4)、出库单一式三联:存根、财务(大项目应设置项目部财务科)、领料人各一联。
(5)、保管员需做好材料台帐,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时刻掌握库存情况;认真核对各项工程之材料用量,并就当前库存情况及时提供各种材料数量的补给信息,以便迅速采购补充,不影响工程进度。如因材料的突然缺乏而影响工程进度的,扣发材料保管员及施工员每天一百元工资。
(三)、材料归还与退库制度
(1)、在工程完工70%左右时应严格控制材料的购进与发放,并及时的统计出仓库库存材料的状况以及还须购进材料的名单和数目,以避免过多的剩余材料,造成浪费并占用项目资金。
(2)、在工程项目结束时应对施工现场的材料进行盘点,并督促施工队伍及时的办理退库手续。避免个别人员在施工结束时浑水摸鱼,从而防止材料在工程结束时的流失。
(3)、材料在办理退库时应填写材料退库单,详细列出所剩余材料的名称及数目。清点完毕后同材料人员办理材料的交接手续,存入公司仓库。从而使公司仓库的材料做到一目了然,以便于库存材料在工程保修期和下次施工中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
(四)、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page]
(1)、由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根据施工预算和材料消耗定额或技术部门提供的配合比、翻样单,签发施工任务单和限额领料单,限额领料单上必须详细注明使用部位、数量,并于开始用料24小时前将两单送项目材料组,项目材料组凭单发料。
(2)、没有限额领料单,材料员有权停止发料,直至手续齐全,由此影响施工生产,责任由施工员负责。
(3)、班组用料超过限额量时,材料员有权停止发料,并通知施工员核查原因,属工程量增加的,增补工程量及限额领料数量,属操作浪费的,一次性从班组工程款中扣除,赔偿手续办好后再补发材料。
(4)、限额领料单随同施工任务书当月同时结算,结算时应与班组办理余料退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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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班组使用材料节超奖罚,具体实施办法按项目部与班组签订的劳务合同执行。
(6)、周转料具的使用,尽量按工作量的大小将周转料具承包给施工队,以防止周转料具的丢失、掩埋、乱割乱锯,应本着长料长用、短料短用的原则,不得将整料随意锯短锯小,凡发现未经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同意将木料、木枋锯短锯小者,按材料价值2倍进行赔偿。
(五)材料保管与盘点
(1)储存材料仓库要统一规划、划线定位、统一分类编号。必须做到:物资堆码要合理、牢固、定量、整齐、节约和方便。五五摆放,用五或五的倍数的堆码方法。按照不同形状、体积、重要程度,大的五五成方,矮的五五成堆,小的五五成包(捆),带眼的五五成串,堆成各式各样的垛形。达到横看成行,竖看成线,左右对齐,方方定量,过目成数,整齐美观的五五要求。材料保管中丢失的,由材料保管员负责赔偿。
(2)对材料仓库必须及时检查,有否渗漏,特别是易受潮物品,更要及时检查,掌握保质期时间。易燃易爆仓库,必须严禁烟火,确保安全。
(3)做到日清、月结、季盘点,年终清仓。材料盘点要求做到“三清”即质量清、数量清、账卡清;“三有”即盈亏有原因、事故损失有报告、调整帐卡有根据;“四对口”即帐、卡、物、资金对口。
施工材料管理制度(3)
1、工程施工常用主要材料的供货由材料超市统一配送,严禁施工单位未经工程部许可私自外购材料;
2、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项目所需材料数量,依照《工程预算报价表》所列材料品牌、质量及等级标准填制《工程材料配送表》,并列明送货时间,地点,于材料使用日前36小时将《工程材料配送表》报送材料超市;
3、材料超市按收到的《工程材料配送表》所列要求内容组织材料,按要求时间及地点准时送货;
4、工程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验收配送材料,办理验收手续,保存好收货单据,工程竣工交验后凭此单据到结算中心办理材料款的结算;
5、工地施工材料在收货验收时发现有与《工程材料配送表》品牌不符的或质量及等级标准不符的材料,拒绝接收,并限定材料超市马上更换;
6、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人员对工地有无使用非指定(品牌、材料质量及等级)材料进行监理。
施工材料管理制度(4)
1、材料部门根据本项目的材料、设备计划,做好材料设备的供货准备工作,包括同建设方共同确认产品的生产厂商和质量。
2、凡自购部分的材料,全部要求合格产品,禁止采办伪劣假冒产品,以确保工程的材料质量。
3、为确保材料的质量关,除采办人员严格控制外,仓库加强验收制度,领用料时亦要检查材料的质量,包括材料的完好,层层把关,来控制材料的质量。
4、所有材料的合格证,均必须由现场妥善保管好,质保书由材料采办人员统一保管,包括部分设备的说明书。
5、加强材料的仓库保管工作和现场保管工作,尤其现场保管条件差,更应该注意堆放整齐,支垫平整。
6、材料运输要求文明装卸,不得乱扔,并尽量利用夜间运输。
7、现场加强对材料设备的领用管理,有计划使用,不浪费,多余的材料保管好并及时做好退库保管工作。
施工材料管理制度(5)
根据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内保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把安全保卫工作贯穿到市场整个工作中去,落到实处,确保本市场万无一失。
一、经营者上、下班一律按规定的门户出入,由市场值班人员开、关大门。打烊前,应对店内的财产、物资、商品、防火安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打烊后,不能入内,确因特殊情况需经经济护卫队同意,方可进入。
二、不得随意在公共场所乱占用公用场地,确保通道、楼梯、门户的畅通。
三、经营户如发现物资、商品、现金等被盗,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报市场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市场内一律禁止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棒、电茶壶、暖烘机等电器设备。
五、凡属市场设置的消防器材和设备任何人不准变更、移动和撤销,一旦损坏,照价赔偿。对确需变更,报请市场保卫科及公安消防部门审批。
六、如遇重大事故,各进场经营户必须忠于职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条不紊地疏散顾客和人员。
七、严禁在市场上赌博、测字等迷信活动以及危害社会治安或影响市场秩序的行为。
八、自行车、摩托车、轿车、三轮车一律按划定的地点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市场、弄内(避免弄内交通阻塞),保持市场、通道畅通。
九、对违反上述管理制度的,由市场办公室给予批评、教育,工商部门给予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理;违反治安消防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消防机关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十、本管理制度同样适用于市场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