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医疗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士兵退出现役时,其医疗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士兵退出现役时,接收安置地区已经实行城镇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 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并及时将本人退役医 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从银行汇至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
士兵退出现役后,应当将本人所持的《军 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 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为其办 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落户手续;接收安置 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接收单位或者退役 军人个人提供的转移凭证后20天内,按照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建立(或续接)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士兵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官、 文职干部和士官退役医疗保险金给付表》,将个人账户资金发给个人;义务兵入伍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的,入伍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封存。
退伍回到原人伍地区就业后,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启封个人账户。异地安置的,由接收地区的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通知原入伍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 户转移手续。
答: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户口转移,应同时办理残 疾抚恤关系转移手续。其户口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 给当年残疾抚恤金,户口迁入地民政部门凭《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军人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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