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法定产假天数是多久呢?
福州法定产假天数是多久呢?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8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的,婚假为15日;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135日至180日(顺产的为135天,剖宫产的为180天),男方照顾假为7日至10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根据《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12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为135天至180天(顺产的为135天,剖宫产的为180天),具体天数由用人单位规定,但不得低于国家法律规定的天数。
答:法定产假天数 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