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否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原小规模纳税人未申请一般纳税人,是否销售额达到180万以上,税务机关直接通知按照一般纳税人管理.
如果企业在连续12个月的销售收入达到180万(工业企业是100万),税务局就会要求企业去申请一般纳税人,如果企业不去申请,那么税务局将强制要求企业按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即17%)交税,但不得抵扣任何进项税额。 深圳市今年年初就已经这样做了,我做帐的公司就有两个收到了税务局的通知。 但是并不是企业去申请了,税务局就一定会批准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也是要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才可能批准为临时一般纳税人,一年后再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如果企业在收到税务局的通知后去申请一般纳税人,但又因为企业本身的其他问题没有被税务局批准为临时一般纳税人的,该企业仍然要按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交17%的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这是新的“霸王条款”,但我们没有地方可以投诉。
先要向税务机关(国税)提出申请,通过一系列手续和税务局的实地考察,经过税局认定批准才行。其实你到办税大厅或税管员那里问一下就知道了
当然不是,得到税务机关认定才行。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