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处分时必须经过共有权人的书面同意,除非夫妻的一方能够证明该房产属于他(她)一人所有,比如财产公证书。 如果一方不能提供属于一方财产的证据,且“他媳妇”不同意出售该房产,那么由于当初房产登记部门审查不实,在明知房改房的情况下未尽到依法行政的职责,侵犯了共有人的合法利益,法院会判房产登记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而撤销你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 1、这样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另外《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诉讼时效“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而据你讲“已经过去2年多了”,但是这个时间是以他媳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的。 2、只能祝你好运了。 2005-03-23 与“老练”网友商榷: 您说的 “认证,不认人”,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房产登记部门只需要进行程序性的审查就可以了? 但是即将出台的《民法典草案》,还有《物权法草案》 [实质审查] 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以确定登记内容的真实性。 另外请查询下面的经典案例: 您看完这个案例后,如果还认为“认证,不认人”,那么请提出你观点的依据,我们可以继续交流。
不能。賣房?r你需要交契?,?房?r賣主??交
公證只能證明這座房屋發生過交易,如果賣房者反悔,你?是得不到房屋。法律保護的只是?房這??合同。建議辦理好房屋所有?嘧C再付款。
答:1.公证书在撤消前都有效.但是,"我和男朋友婚前共同财产"是你杜撰的新词,婚前你们各自拥有属于你自己即使今后离婚也不能改变性质的财产,只有结婚后你们才拥有共同财产.房子是男方父亲的,你的准公爹只要不改变主意,无论何时你都拥有一半产权(如果公证时写明如果离婚房产属于谁就属于谁); 2.其实已经回答了:房子是男方父亲的,你的准公爹只要不改变主意,无论何时你都拥有一半产权(如果公证时写明如果离婚房产属于谁就属于谁),旦愿他死前没有改变承诺也没有撤消公证.他死后公证仍然有效而且更保险了---因为没人能改变了.过户也没有什么麻烦,只是多开一份死亡证明.他姐姐是无权分房的.总之,你就放心嫁了吧. 哎!现在的女人!
如果交到法院去解决,你一定会胜诉,可这样一来就把你和同事的关系毁了,如果你是为了投资,那就让他请你吃饭了了算了,如果是为了买来自己居住,那就不要让了,该争得争呀,当然,你和他的关系如何也是决定因素。至少利息得要回来嘛,当然按定期的,或者按这房出租这么长的时间的租金来算,取高者谈
使用权房没有产权证,不能买卖,所以也无法过户。 二手房过户需要材料(北京)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必备要件!!!!) (2)房屋买卖合同(可从新浪下载样本) (3)卖方身份证明,户口,身份证;共有产权的,其他产权人的身份证明,同意出售的声明,均要复印件(核验原件) (4)买方身份证明 (5)买卖双方不能亲自到现场的,要出具公证格式的委托书. (6)税费 印花税 买方卖方均万分之五 契税 买方1.5% 房产证印花税 5元 全部文件复印件均用A4纸,钢笔书写 (7)为交易安全,请办理提存公证,费用0.3%. (8)过户在房屋所在区的国土资源局办理(都有交易大厅) 但原你满意我的回答.
你的说二手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你的问题问得很模糊,我没弄清楚
这一种应属遗产继承,既然父母已逝世,遗产当然由其子女继承,不过,继承有笔继承费,具体收费标准你可去该房屋所属地区的交易中心查询
去公证处也需要其前夫共同前往,当下最好的办法就是到法院申请确认离婚协议,这样一来持有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就可以办理公证以及过户手续了
如果你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五年之后要上市交易的确应该交纳一定的费用 至于50%的首付是太高了,你可以去工行咨询具体的比率
过户是除公共维修基金外其它税都得重交一遍的。 另外如果他妹妹说产权是她的,你们就会有纠纷。 如果你能认定他妹妹和他都没有想要房产的意思,那就要看过户费你是不是 在意或者是他妹妹交了。
如果你可以找到很合适的买家 你们双方谈好一切条件就可以 根据你的房产所在地区 找到房产登记部门 双方到场 一会儿就办完了 我朋友刚办过 就在北沙滩桥东侧的一处房管机构 上午去上午就办完了 谁的钱不是钱啊 干吗要花那个冤枉钱
1、未婚不影响购买经济适用房 2、按家庭收入算,结婚前以一个人的名义审批就可以了 3、各地制定相应的基准价格 4、是的,要按评估价确定 5、是的,但该转让价不能明显低于评估价格 6、签定合同,去房管所办过户手续,对方会代扣税款。
是的,我现在住的房子只有80多平方。但是有客厅有厨房有卫生间,还有两间卧室和一个阳台。我觉得我和老公两人住着也很惬意。将来有了小宝宝也有地方住。
哈哈上面的回答很精彩,号按政策是不允许出售的,不过你和你的朋友有约定的话可以按上面的6做,还有可以做房产的赠与公证你可以补偿他一部分钱回避一下买卖,
我自己认为房子在一两年不会再像去年那样狂升了,如果可以最好结完婚后在买房,会对你们的生活好!自己见解!仅供参考!
你可以把你房产证上的名字过户到你爱人的名下 那不就OK了吗
1、不行的; 2、我国规定每户只能享受一次福利房的优惠政策
我个人决的风险比较大!!!! 因为我自己就是做二手房的!我的老家还是地级市!我做这行一年多的时候也想回自己的家里去开家中介公司.目前那里也有好多家.我有回去做过市场调查.他们做的并不是太好!首先象那些小城镇他们对我们这个行业认识不是很深!决的我们付出的太少得到的太多!加上地方小信息资源少.基本上他们牵来扯去也都能搞上一点关系.用不上我们! 正和你所想到的我们带他去看完房子回头他们自己去交易去了.再加上如果我们自己开加店一个月的用营成本也要好几千块钱.象你那样还要放弃自己的行业!从新去适应一个陌生的行业不容易.浪费了时间精力可惜建议您要三思!
首先要看你以什么性质来买此房,如果你继续按照经济适用房来买点话,需要缴纳:营业税(满没满5年)=出售价*5.5% 契税=1.5 印花税=0.1% 个税=20%还有要看他买时候多少钱,在看他卖你多少钱,他应该承担个税和营业税。你要还有那里不 明白可以打电话13070148350
由于现在新建商品房面积往往较大,所以即使商品房与二手房在面积单价上相差不大,但是二手房往往面积小一些,所以总价格比较低,对于手头资金不多的,还是购置小面积的比较好。 如果希望即买即住的话,二手房一般来说是首选
还是买二手房比较好。首先,买完后可以立即住进去;其次,买二手房可以节省装修的时间和精力;第三,二手房周边的配套设施相对成熟,齐全。第四,二手房的价格要比同一地段的新房价格低。
公民的迁徙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力,谁也不敢违宪,因此国家不可能限制公民异地购房。所以这个问题不用考虑,甚至户籍政策都要开放,现在世界上只有中国和朝鲜有户籍限制,所有国家都是自由迁徙的。
二手房的贷款还牵扯到评估值的问题,首付是评估值的30%,买卖的时候还要补足评估值与房产实际销售价格的差值。 假如:房价50万,评估值是45万(评估值是根据位置、建筑年代、朝向等等综合因素的出来的数字,一般都会比市场价值低) 首付额度是45*0.3=13.5万 加之评估值与实际销售价格的差:13.5+(50-45)=18.5万 加之交易产生的最基本的费用和贷款的费用:契税+印花税=500000*(1.5%+0.05%)+3000=10750元 我认为您可以买50万左右的二手房。
和房产公司联系----签定买卖合同----交纳税费----房产过户----物业交接
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一定要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的.若未满5年交易的将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请三思而行.
第一,银行应该给你改正借款合同、借据以及所有涉及年限的资料。因为这样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改正的方式是从新签定或让银行、借款人、担保人三方同时在错误的地方划红线盖章。 第二,房地局在做抵押的时候也要年限的,因为他要依据合同进行确认抵押的年限,如果你是还10年而抵押20年,肯定不合适。所以要改。 第三,银行不会多要你的利息。这不要担心,因为只要系统里是10年就可以。 第四,提醒你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按照10年的贷款,你的月供肯定出现了逾期,也就是你所说的还款违约,这是要登记到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记录的,因为这是银行的责任,所以你可以要求银行对其进行申请更改,这是非常重要的,涉及到你以后所有的信用
物业管理费主要包括: 公共治安费 清洁卫生费 园林绿化费 建筑面积包括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 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我不知道你的共摊费用包括什么? 共摊费用应该是交工后,由于部分变更,而引起的水电费用及材料的分摊。
购房合同必须给业主一份正本,因为业主是真正的当事人,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一式四份,开发商、业主各执一份,在合同上面有明确的说明,房管局登记备案一份,银行可以留存一份,贷款偿还后必须退还。其它人没有权力留置合同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根据这条,你们是可以起诉及索要到经济赔偿
认购书一但签订如果是你个人原因退订就不能退还订金,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没有按你当时签订记购书时的要求建造房子,你能找到可靠的理由退订金。
“5月15日.乙方通过中介,购买甲方一套物业.以45万成交.费用按国家规定各出各的税费以及佣金.合同有效期是一个月。” 既然是按照国家规定各出各的税费--那么营业税按照规定就应该是由卖房子的乙方出的,也就是乙方出。 按此推断当然是乙方违约。
(1)其实应该以专业的有资质的测绘中心测绘的结果为准,一般在开发商综合验收办产权时,都会请专业的测绘机构进行测绘,像福州一般为房管局底下的产权测绘处,如果是由正规的单位所出具的测绘结果,那么正常情况下你就只能接受了。 (2)当然如果你不同意的话,也可以私人委托有资质的机构重新测绘,只是那样的话也要花一些钱,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因为不牵涉到共有分摊计算的问题,不是仅仅量算完你的家就可以的。 (3)另外如果有多出2平方米,那么在办产权证的时候,一般也会在产权证上得到体现的,以后你卖房的时候,那么一样也有买方为你承担这笔费用的。当然还有一个得房率的问题,不过一般正常的开发企业不会没有的说成有的,只是会搞一种销售策略,就是签合同的时候少报3%以内,等办产权的时候就按实算,这样对他而言容易销售。但是东西是实实在在的,那付钱也是正常的了。
现在尚无产权证,如果开发商已经将购房合同送交房地局办理了备案的话,那么只能等到房产证下发之后办理过户更名,如果是夫妻间更名费用很低。
办理了委托公证之后受托人持有该公证书可以全权办理相关事宜,但是有些地方如果是购买方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话,那么还是需要房主本人到场的。
那要看你的房屋是否已经在房管局备案,正常的话在购房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就备案了。如果备案是无法更名的,视同转让。如果没有备案那你可以同开发商商议更换合同(估计可能性很小,可以的话也要有关系)。
收定留产证,这是上下家信守成交协议的一种操作方式,中介方留取产证,应该出具盖有公章的签收字据,为什么中介方要你留下产证,原因不外乎担心你一房多卖。至于你的那些担心,关键就要看那家中介公司的资质了,是不是证照齐全的正规房产经营单位,该公司的品牌在市场中的信用地位等等,你都该有所了解的(你可以向他们索要营业执照复印件,查看有效期限、工商登记号等等)。另外值得一说的是目前房产交易所受理的产权过户、银行抵押贷款等手续,单凭一本产证是不能办理的,还必须该房屋的所有产权人全部到场,验看身份证,亲笔签字才能够办理。因此你眼下的重点是对那家中介公司要多留心眼,多方查实,多与他们保持电话联络,以防有变。直到你的买家确定合同签订时间,支付首付款时,那样你才可基本确定此次交易的成功。 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据我所知,现在这种房产是严禁交易的,合同更名已经被禁止了,当然肯定还会有一些开发公司在私下作,既然是明令禁止的就意味着没有法律的保障。风险很多,比如:你在更名后,因不是原单位的职工,办理房产证会有困难,或办理时间遥遥无期;房款支付时间方面,售房人信用问题等等。既然您也说了比周边商品房便宜一些,也不是很便宜,建议您买一个手续齐全可以安全过户的二手房。
公摊面积中不包含室内的柱子,内墙和外墙的一半都属于业主自己的。 但商业中柱子除非另行约定,否则应该属于业主自己的。
格式合同都有这个条款:“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你看看你的合同有没有?不给你原件就是违约了。一般房屋买卖合同是一式四份,应该是开发商一份、房管局登记部门一份、银行一份、你一份,其它人比如公证处、保险公司给复印件即可。
《民法通则》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开发商说,“市政府限电限水,使他们不能正常施工,这是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这是狡辩。因为限电限水与施工建设不是的唯一途径,他们可以自己发电,抽水,所以说不能按时交付是开发商自身主观原因,造成,而不是客观情况。 如果说这也是不可抗力,那么没有钱、工作人员的失误等等情况都是了。所谓客观情况,应该是天灾、地祸,或像03年的“非典”等情况才是。 你们组织更多的业主一起行动,法律会支持你们的。
如果房产做了抵押。。在房产证上会有抵押的章。在看房产有无抵押的同时,还要辨别房产证的真伪,到房管所去咨询,看看此房产证是否为报失房产证,看看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不是卖房人。这点一定要经过确认!